他现在实力大增,已经有了和司马伦较量的信心,他不认为自己会比司马伦弱,之前和司马伦交手之所以吃亏是因为他还没有习武,毫无基础,而且神霄金针也没有取出来。ωωω.χΙυΜЬ.Cǒm
他看着付梦,非常坚决地道:“你不要怕司马伦,一切都有我,无论司马家想怎么样我都接着,冲我来好了!”
“你不要这么幼稚,你以为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跟一个大家族对抗吗?司马家其实比所谓的倪家实力还要强得多,只不过他们比较低调,家族子弟在外面行走也大多谦逊礼貌,这才是一个数百年大家族的底蕴,和倪家那种发家短短几十年的暴发户家族不一样。真正的豪族是懂得如何隐匿锋芒,大隐于市的。”
付梦非常认真地道。
她觉得吴奇这个家伙的性格就是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性格,狂妄得不得了。这种性格可以说是霸气,也可以说是莽撞,有利有弊。
吴奇闻言很是不屑于顾,他对那些什么世家大族一点儿概念都没有,他只知道一点,再厉害的人都会生病,没有人是一辈子都不生病的,你一旦生病,那么生死就掌握在医生的手里了。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吴奇不管面对什么人物的时候都毫无压力,甚至觉得自己还要高人一等,因为他是掌控生死的那个人。
等他到了先天境大圆满,掌握了神农八指,能够将阴阳五行法发挥到极致,那个时候他想要一个人死简直太容易了,想让一个人活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直接逆转阴阳就行了。
“豪族算什么?我根本不怕他们,司马伦如果敢不退婚,我直接灭了他们司马家!”
吴奇很是霸气地道。
付梦闻言顿时就无语了,这个小子真的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司马家绵延了数百年,是一个真正的世家大族,也是当世少有的超过百年还依然兴盛的大家族。
在国内也仅此一家,而且就说司马家的祖先是皇族,建立过一个朝代,兴盛一时,司马氏也因此繁衍壮大。后来经历了改朝换代和战乱,司马家也是被削弱了不少,只剩下司马伦他们家这一支最为强大,一直繁衍至今,而且因为掌握了司马氏皇族的一些秘密,而一直非常地强盛,那些秘密当中当然也包括了皇族的宝藏。
司马家毕竟曾是天下共主,聚敛了让人难以想象的财富,尤其是亡国前夕,末代帝王疯狂地收刮,将这些宝藏全部转移到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只有当时的末代太子那一脉的人才知道这批数额惊人的宝藏在什么地方,那一脉的人也因此受益数百年,那批宝藏简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直到现在仍然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被取出来。
司马家的人恪守教训,每一代人只有在极度困难的情况才能去宝库取出一部分宝藏用来支持家族度过难关,而且宝藏的秘密只传给家族的历代族长。
也就是说司马家历代都只有一个人知道宝藏的下落,而且每一代族长的传承都非常地严谨,必须要经过全方位的考验,最基础的考验就是这个人不能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要不然家族的宝藏可能会被这个人全部取出来挥霍掉。
正是因为这样严格的考核才使得司马家能够传承至今,很多和司马家一样的大家族都被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当中,大家族衰败的过程其实就是后人的无能,只要一代出了一个败家子,那么再多的钱也不够支撑下去的。
司马家的秘密当然没有外人知道,要不然早都被灭掉了,觊觎皇室宝藏的人可是不少,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司马家的人历来低调,一点儿都不张扬,每个司马家的人都非常地绅士,对待任何人都是比较温和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没有脾气,得罪了他们,照样不会有好下场。
“吴奇,别说你灭不了司马家,就是倪家背后那个大人物也照样灭不了司马家,司马家的实力是你难以想象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付家会选择跟他们司马家联姻,而不是跟倪家联姻的原因。你太小看司马伦了,他是被当做下一代家族族长培养的,他几乎是一个全才,什么都会,而且什么都精通。你根本不知道他们家族为了培养他花费了多少心思。”
付梦非常认真地对吴奇道。
吴奇对这些大家族确实缺乏了解,他也没有兴趣去了解,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你再厉害总会有生命的一天吧?你斗得过任何人都有斗不过病魔的一天,只有医者才能斗得过病魔,可以和阎王抢人。
“我知道司马家很强,但是我不怕,梦姐,你也太小看我了。倪家的实力很强,还是被我扳倒了,司马家比倪家更强,我现在也比以前更强了,所以司马家我照样可以扳倒。他们是几百年的大家族,有那个勇气跟我拼个你死我活吗?如果他们敢拼的话,那他们这几百年的大家族也就到头了。”
吴奇依然非常自信地道,他确实对司马家族一点儿都不畏惧。
付梦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说服吴奇,这个家伙已经狂妄得没边了,不吃亏是不可能转变思想的。
“总之我告诉过你了,最好不要去司马家族,你如果自己要作死我也没有办法。关于我退婚的事情你先不要插手,我来解决,如果我实在解决不了,到时候再说!”
付梦很是无奈地道。
“好吧,我相信你可以处理好的。你父亲那边如果不答应,我可以帮忙,我说过我会送他一个无法拒绝的大礼,他一定会同意让你嫁给我的。”
吴奇微笑着道。
“好。”
付梦点头答应下来。
“那你现在可以下班了吗?我们去吃饭啊!明天我就又要去京城了。”
吴奇问道。
“可以下班了,走吧,我先去换身衣服,你在门口去等我!”
付梦说着便直接去了更衣室,吴奇就出了办公室,朝着大门口走去。
到了分局外面的路边,他看到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的保时捷跑车,看造型应该是保时捷最经典的911,能开这种车的人一般都是富二代,要不然就是被包养的妹子。
车内的人从车窗伸出手朝着吴奇招了招,似乎是示意他过去,他感到非常地好奇,便走了过去。
到了车子面前,他才看清楚车内的人是司马伦,这个家伙正一脸笑意地看着他,道:“小兄弟,上车,我们聊聊。”
吴奇看了他一眼,很是不屑地道:“我跟你有什么好聊的?不熟……”
说完他便要走开,司马伦探出头来,道:“上来跟我聊聊,这台车就送你了!”
阔气!一亮价值上百万的跑车随手就这么送人了,可见司马家族的财富有多么惊人。
吴奇闻言很是无语,虽然这辆跑车确实漂亮,开着肯定也非常爽,但是他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又不是买不起。
“不要,一辆破车而已。”
吴奇摇着头道。
司马伦顿时就无语了,这辆911他才提车不到一个星期,居然被说成是破车,而且什么时候开始保时捷的跑车对男人没有吸引力了?只说聊几句话就可以得到一辆超跑,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同意吧?
他看到吴奇毫不犹豫地往后走了,只得拉开车门下了车,然后追了上去,道:“你等一下,两分钟,我问你点事情,如何?”
吴奇停下了脚步,道:“你干嘛啊,都说了不熟,咱们之间能有什么好聊的?”
司马伦也不生气,而是非常和气地道:“我想我们应该有共同的话题,比如付梦,对吗?”
“哦?你想跟我聊梦姐的事情吗?那我倒是有点兴趣!”
吴奇一下子来了精神。
司马伦一只手搭在吴奇的肩上,道:“老弟,你和小梦也算比较熟了,你有没有见过其他男人跟小梦在一起?”
“我就是啊!”
吴奇指了指自己。
司马伦撇了撇嘴,道:“你不算……你快想想,到底有没有,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司马伦显然没有把吴奇当成情敌,他觉得这个小子还不够格,而且付梦也不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再说了吴奇还比付梦小呢。
吴奇闻言顿时就不服气了,自己怎么就不算了?这也太看不起人了!
他正要发飙的时候,突然又冷静了下来,他想起了付梦的那一番话,自己现在还是不要激怒司马伦为好,免得付梦不好做。
正好司马伦没有把他当成对手,他就可以忽悠一下这个家伙。
于是他便非常认真地道:“嗯,我想想……我来过几次,看到好几次有个男人进梦姐的办公室!”
“哦?你还记得那个家伙的样子吗?”
司马伦顿时来了精神。
“记得啊!那个家伙长得没有你帅,眼睛很小,有一个重要特征你可以记一下,就是下巴上有一颗痣!”
吴奇非常认真地描述道。
“这样啊,好的,我记住了!我会留意的,谢了啊兄弟!”
司马伦很是感激地道。
“不客气……那辆车?”
“送你了!车钥匙在车上,你直接开走吧!”
司马伦很是爽快地道。
吴奇立马朝着那辆车跑去,然后直接开到了门口,正在这个时候付梦也走了出来,穿了一身便装,非常地漂亮。
司马伦看到付梦,不由好奇地问道:“小梦,你要去哪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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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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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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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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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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