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年代之吃好喝好>第二章 出门
  正直午时,外面天气有点阴冷,感觉风倒是小了一些。

  根据小姑娘的记忆,文桐知道现在是七十年代初,还是需要苟着的时候。也挺好。

  文桐自己也不是张扬的个性,能背着人吃香的喝辣的,那最好了。就喜欢暗地里发大财的事。

  文桐现在到的地方,有点类似于前世的东北。现在的冬天极冷,还没有温室效应,大雪过膝盖是常有的事。

  而且现在是农闲,所以不忙,正好可以休息一下适应一下。

  这身体这半年要照顾奶奶,又要给奶奶看病,之前的一点存款基本消耗殆尽。小姑娘也消瘦的很,正好趁着冬天养好一些,要不然明年开春可干不了活!

  文桐盘算着小姑娘的身家,全身上下只找到了9毛钱,穷是真穷啊!好在下月初还有抚恤金17.5进账,相对现在大多数人家,那都是极好的待遇了。

  现在的农民劳动了一年,吃都吃不饱,一年能攒下几块钱都算事持家有道了。

  文桐现在担心安全问题,毕竟每个月都有一笔钱进账,还有一座房子,这是妥妥的金疙瘩啊!谁娶了文桐,在这村里,都是走上人生巅峰。

  记忆中下河沟大队整体作风淳朴,大队长和文桐的父亲是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且文桐的爹救过大队长的命,大队长还是很护着她的。暂时看来还能安生一阵子。

  不过不能指着别人过日子,所以身体锻炼要提上日程。文桐前世自己一个人,安全感极弱,所以大一点之后就学了散打和拳击。随着学的时间越长,越来越有力量,文桐安全感爆棚。

  所以最近就是吃好,睡好,养好身体锻炼起来。想好思路后找到原主的棉袄穿上。

  这个时期有个棉袄那都是体面的事。有的人家只有一件棉袄,都是谁出门谁穿,其他人就在家猫冬,也不咋动,毕竟动的多了,他饿啊!

  原主这件棉袄是原主奶奶看原主上学,特意给做的新棉袄,里面是蓝色的土布,外面是粉红色带小碎花的棉布,稀罕的紧。

  穿好棉袄,文桐在院子里拿了一个背筐,背到后背上面,拿着钥匙出了门。

  刚打开大门,就听到后面有声音传来。

  “呦,文丫头上山啊?”

  文桐抬头一看,是村里有名的碎嘴大婶,王春花。

  王春花也是一奇葩,就爱盯着别人家。谁家有点什么事情她都想知道。放在现代,妥妥的狗仔之王。

  要说她有什么坏心思也不至于,就是爱打听,还爱传话八卦。要是她知道什么事情,那就相当于全村知道了!

  文桐知道应付这种人需要小心,别留下话柄。

  “王婶好啊,我出门捡点柴”文桐抿着嘴回答道。一个羞涩的小姑娘扮演的淋漓尽致,一边说一边转身把大门锁上。

  “哎呀!没柴烧了?我说你家这两天烟囱咋没冒烟呢……”王春花大声说道。www.xiumb.com

  “嗯,王婶我先去山上捡柴了,一会还得回家烧屋子呢”文桐内心翻着白眼,脸上却不好意思的说道。

  “啊......那你快去吧!”王春花看着文桐的背影说道“可怜见的啊……”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这大冬天的八卦都有点嫌冷。

  另一边,文桐嘴里叨咕着“连我家烟囱都能八卦,此乃神人啊……真是生错了时代!”

  文桐家离山不远,下河沟村在丹河的下游,丹河水质清晰,水量很大,灌溉了大片的农田。当然流到了村里时,大概就是一条七八米宽的河,从文桐家西行300米左右,过了丹河上的桥,就到了丹山脚下。

  丹山确实很大,很茂盛。村民一般都是在外围捡柴,摘些野菜之类的,太深了也不敢去。

  文桐来到了山脚下,往上爬了一段,也没碰见什么人,一般人家的柴都备好了。

  走了一段路,文桐看这里枯枝还挺多,就开始捡柴。捡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实在捡不动了,另外也怕自己拿不动。

  捡了大概两小捆,放进竹筐里。她往后退了几步,差点就是一个屁墩!紧接着往上垫了垫竹筐,弯着腰一步一步向山下走去。

  刚过桥没多远,就看见自己家门口站了一名妇女,带着黄色的头巾,手臂挎着一个篮子。

  文桐一看,是队长陆爱国家的媳妇,马素兰婶子。

  这时那妇女也看见了文桐。“桐丫头,去捡柴了啊……我说你怎么不在家呢?”

  一边说着话一边上前,帮文桐把背筐摘下来,一起抬到了门口。

  “谢谢婶子。”文桐喘着粗气说道。

  “谢啥啊,赶紧开门,婶子给你拿了碗疙瘩汤。白面做的,你快点开门,这天冷的一会冰凉了。”

  文桐想拒绝,毕竟这年代白面太金贵。可马素兰一个劲儿的拽她,她就先开门,进屋再说吧。“婶子,你先进。”

  马素兰帮文桐把柴放进柴火棚子,看见柴火棚子里面几根散柴,立马叫起来“你个臭丫头!没柴火你不吱声啊?”

  紧接着进屋又是一顿说:“这屋子你咋待得,跟个冰窖似的。”

  紧接着马素兰就好抱柴火烧炕,文桐一看赶紧拉住马素兰的胳膊。

  “婶子,我知道,我自己烧,这不是去捡柴了吗?您先坐着歇会。”

  文桐拿过厨房的一个小板凳给马春兰坐。自己手脚利落的抱柴引火。

  她之前十岁左右就自己烧会做饭,那时候镇上烧柴也烧煤,所以文桐并不陌生,接着两个人就坐在灶坑前说话。

  “你这臭丫头,就是不爱求人。和婶子还客气啥?你爸和俺家你叔那是啥交情,还有你奶奶当初掏钱给俺家孙子看病,你说你瞎客气啥?”马春兰气呼呼的说道。

  当年孙子出生没多久的时候发高烧,可那时候困难啊!真没钱,就想挺一挺。

  最后还是文桐的奶奶掏的钱去的医院,大夫说晚来一点孩子就不行了,这是天大的恩啊!

  “婶子,我没瞎客气,我自己能干的就自己干了。我要是有事能不去找你们嘛?”语气中透着亲昵,马春兰立马气顺了。

  文桐说着话把柴火填进去,这时水开了,她给马春兰舀了一碗水。剩下的灌进暖壶里,留着晚上用。

  “婶子,你喝水,顺便暖暖手。”文桐把水递给马春兰。

  “你这丫头,读书读傻了,尽是客套。”马春兰接过水,小口喝了一口。这冬天水倒进碗里就瞬间凉了几度,倒是吸溜着能进口。

  文桐笑笑没说话。原主念书早,中间又跳了一级,14岁已经初中毕业。本来要上高中,可赶上奶奶生病,又去世办丧事,后来也就没去上,办了休学。

  文桐暗想还得把上学的事情提上日程,以后尽量还要弄个大学文凭。

  “好了,丫头把碗腾出来给我,我还得回去忙活呢!一大家子人呢。”

  马春兰家两儿一女,大儿子陆长空结婚早,娶隔壁村李大妮,育有一儿一女。大孙女陆春桃7岁,小孙子陆春盛5岁。二儿子陆长鸣22岁,未婚,在运输队上班,常年不在家。估计今天的白面就是他带回来的。小女儿陆长红16岁,在县里读高一。

  “眼看天都黑了,快点儿!”马春兰推着文桐胳膊道。

  现在冬天黑得早,村民一天就两顿饭,下午三四点就要吃饭了。

  文桐被教育了半天,现在也不好推辞,再说人家都给你送到家了。

  所以迅速把碗腾出来,洗干净,给马春兰放进筐里。

  马春兰也是爽快之人,接过篮子立马起身,向外走去。

  马春兰一边走一边摆手说:“别送了,几步的路,撒楞儿回去吧!”

  文桐送走马春兰回到屋内,坐在炕上想到,以后要给婶子家送点东西啊。这白面太金贵!礼尚往来,断没有心安理得的接受。

  更何况陆爱国大队长对文桐的照顾一点也不少啊!这也是现在的她的靠山。要不一个小孤女,怎么能安静的生活?

  现在文桐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有等钱到位,卖了粮食再说。

  晚上文桐吃了一个包子,另外配有两碗疙瘩汤。然后倒的水洗脸洗脚,刷牙睡觉了。

  不得不说,原主的奶奶是个疼孩子的。原主有两个铁瓷盆,一个红色一个蓝色,还有配好的牙缸牙刷,这简直是小公主的待遇啊!

  文桐心里美滋滋的想到,这可省了我不少事,要不然还得攒钱买这些生活用品。

  炕也烧的暖暖呼呼的,原主有一条很厚的棉被,是原主奶奶攒了好久的棉花票才凑成的。把原主奶奶的棉被铺在炕上当褥子,盖上厚厚的棉被。这一天文桐也折腾的够呛,现代失眠的毛病不药而愈。睡着的前一秒,她还在想,看来在现代还是不够累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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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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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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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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