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丝路谣>第九十六章 长安
  谢惟欲言又止,他的目光凝在了火苗上,略微有些出神,过了许久方才把思绪拉回来。

  他低垂着眼眸说:“算了,我也管不着。”

  秦公知道他是在为初七的事烦忧,自初七走后一直落寞,旧疾复发了多次,秦公实在于心不忍,道:“看得出三郎对初七别有心意,为何不把她留在身边?”

  “一个恨我的人如何留在身边?”谢惟无奈苦笑,“再者当初我留下她确实有所图,她恨我是自然,对此我也颇为愧疚,除此之外别无他意。”

  “老奴是看这女子聪明伶俐,若跟着三郎将来大有作为,更何况还挺招人喜欢……三郎,老奴是看着你长大,知道你为了条河西走廊整日苦命奔波,只是老奴想多说一句,有时三郎也要为自己考虑,若国公在世,他也不愿见你如此。”

  “为自己考虑,我也想……只是河西廊一日不平,我便一日不歇,当年我就是这么答应圣人的。”

  秦公劝不动他,只能叹气。

  谢惟见他要走,便道:“秦公不如陪我下盘棋,我好久没下棋了。”

  秦公长眉一展,颔首莞尔,“好好好,老奴也想与三郎下一盘。”

  话落,秦公搬来一张墨玉雕成的棋盘摆在案桌上,他将白子双手奉上,自己则拿了黑子。

  虽说是谢惟说要下棋,但落子时却心不在焉,没多久就败下阵来,接二连三输了好几盘。

  秦公不好意思地笑着道:“三郎棋艺精湛,该不会故意让老奴的吧。”

  “不是,只是突然想起另一件事,秦公,上次找上户部查过初七的户籍,其生母真是出自武功别馆的吗?”

  说来说去还是离不开初七,秦公恭敬回道:“老奴特意问过,确是如此,只是这关系到圣人,无法往下查,再者就算初七真是圣人血脉,这恐怕也不是件好事。”

  “但至少她知道自己是谁。秦公,你再替我找到那个人,我想好好问问。”

  秦公面露难色,犹豫片刻后揖礼道:“三郎,老奴劝你不要查这件事,若是传到圣人耳里难免生事端。万一初七得知身世后去找圣人,把你卷入进去,你又该如何是好?”

  谢惟闻言沉思半晌,道:“暂时不打算告诉她,我只是想要一个真相。”

  此时,初七与李商已经到了长安城,刚入明德门就有小厮兴高采烈来相迎,小厮年纪与李商差不多,名叫金戈,长得圆头圆脑,他一见李商激动得热泪盈眶。

  金戈边抹眼泪边道:“郎君终于回家了,金戈等得好苦呀。”

  这话怎么听来怪怪的?初七忍不住打量起这小厮来,小厮也看到了初七,顿时满脸戒备,狠狠地把她从头看到脚,然后又端倪起阿财来,阿财磨着嘴皮子,哼哼两声,“噗”地吐他口水。m.xiumb.com

  “哎呀!”金戈夸张大叫,又夸张后退,“真脏!郎君此人是谁?莫非是你半路捡的奴婢?”

  李商喝斥:“金戈,不许胡说!她是我好友,快向她赔不是。”

  金戈横竖看初七,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但碍于郎君发话,只得当众跟初七赔不是。

  初七初来乍道,不知此处深浅,更何况金戈算是李商身边人,她也就不计较了。

  袁溯问:“小郎君,你打算将娘子安顿在何处?”

  李商本打算将初七安顿在别院,但他想起谢惟的告诫,一是不要大张旗鼓;二是不要轻易带入府中,以免被轻视,只是眼下袁溯与金戈都来了,娘这里怕是瞒不住,与其等她问东问西,还不如直接把初七带过去。

  “先带她去见我娘,初七也算是我们家的贵客。”说着,他朝初七莞尔而笑,看得金戈直翻白眼。

  袁溯想了会儿说:“小郎君贸然将娘子带入府中定会让将军吃惊,还是将她安顿在府外比较妥当。”

  “好,我同意。”初七连忙说道,“还是袁叔考虑周全,阿商,我还是先住在邸舍里吧,过几日再上门拜访。”

  李商闻言只得答应了,“那找个离我家近些的邸舍,我找你也方便。”

  袁溯道:“东市有间邸舍,离胜业坊近,不如就将娘子安排在那处。”

  袁溯平时看来傲得很,心眼倒是不坏,没有盼着初七出糗,还处处为她考虑。

  初七心生感激,揖礼道:“多谢袁叔。”

  袁叔老脸一红,不自然地咳了两声。

  李商道:“既然如此我先送初七过去,袁叔、金戈,你俩先回去通报,就说我马上就到。”

  金戈翻着白眼,阴阳怪气地说:“小郎君,你都回长安了,怎么说都得先入家门,万一给将军知道了,他准会生气。”

  初七点点头,“金戈说得也有道理,阿商,要不你先回去,我自个儿安顿,到时你来找我就成。”

  “这……我放心不下。”

  初七微微瞪眼,故作愠怒道:“难不成我还能被吃了?”

  这东市人多眼杂,还真不好说。

  众人沿朱雀街一路往上,朱雀街西面是长安县,东面是万年县,除去皇城,东西两市共一百零八坊,南虚北实、东贵西富,犹如一张硕大的棋盘。

  刚入城时人还不多,越往里走就越热闹,车水马龙,人头攒动,连路边的小贩都体面,初七被眼前的繁华迷了眼,不由连连惊叹,李商骑马在前,年少俊朗,气宇轩昂,一路招蜂引蝶收了不少美人秋波。

  “咦,这不是李家六郎吗?”

  “这混世魔王什么时候回来了?”

  ……

  路人窃窃私语,恰好被初七听见了,她好奇地朝那两人看去,像是小厮般的人物。

  这时,有个竹筐滚了过来,惊到了李商的马,马儿立起长嘶,差点踩到边上卖菜老翁。

  李商连忙安抚住坐骑,老翁一见是他,吓得脸色发白,跪地直磕头,诚惶诚恐。

  “惊扰到小郎君,是我的不是,小郎君息怒,小郎君息怒!”

  李商微怔,缓过神后不免尴尬,没想过了这么多年,自己依然名声在外。他连忙下马扶起老翁,又把他的竹筐捡了回来。

  “老汉大可不必。”

  老翁更害怕了,抖得跟糠筛似的。

  初七见状上前打起圆场,笑着说:“爷爷快些起来,这样腰可不好,放心,马没事,小郎君也没事。”

  她长得讨喜,说话又好听,老翁看着她,慢慢地放下戒心,初七便把他的竹筐摆好,菜装好。边上看热闹的人见无事发生就散了去,人群中一锦衣女子多看了李商几眼,惊呼道:“商哥哥,你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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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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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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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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