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不全的男人嘶吼伴随着有节奏的铃鼓和笛子声一股股灌进耳朵,这使得可怜的殷戍感觉更加燥热不堪。
他正坐在一顶双人抬的小肩舆上,头顶上用镀金的细木棍和厚实的亚麻布撑起了一副遮阳棚。
尽管防晒措施做得很到位了,还是挡不住四面八方滚滚而来的热风。
他不停地摇着一面用棕榈叶做成的大蒲扇,觉得自己热得快虚脱了。
他的前后左右,是八名个子矮小、体格精壮的黑人汉子,而脸盘上却是高鼻深目,完全没有黑人塌鼻头、厚嘴唇的尊容。
他们统一剃着光头,只在裆部围着一块简陋的粗布,人手一杆长矛,走得浑身大汗淋漓,正扯着喉咙吟唱着那首赞美“安虎”的赞歌。
而在小小队伍的前方,则行走着一支由四名肤色稍浅的小孩子组成的小乐队——一人吹着笛子一样的管子,一人嘭嘭敲着腰鼓,剩下俩人则随着乐曲的节奏摇晃着铃鼓一样的玩意儿。
他们正沿着一条尘土飞扬的大街前进。
这里的地面全由滚烫的沙子铺就,在烈日的照耀下白花花得晃人眼睛;道路两侧种植了几排棕榈树,不过似乎长得并不茂盛,枝叶稀疏的树冠并不能提供多少阴凉;
不过,即便是那样一块块小树荫下,也聚集了大群大群的人——肤色有黑有白,性别有男有女,身材瘦小、营养不良;有人包着头巾,大多数光着头;几乎所有的人都袒胸露背,只在裆部围了一块破布;他们看上去疲惫不堪,或坐或站,要么举着陶罐喝水,要么啃咬着面包一样的东西……他们都在木然地看着街道上这一支鼓乐喧天的小小队伍通过。
而在他们身后,大道两侧高高低低的砖胚房里大都空无一人。透过黑洞洞的窗户和大门,可以清晰地看到屋内简陋的家具和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
那里住的都是些什么人?人都跑哪里去了?……
殷戍热得浑身大汗,脑子里却止不住地胡思乱想。
他其实失望透顶。
他万万没有想到,在宫殿的大窗户中看到的那座壮丽、整洁、雪白的阿玛尔纳城,一路走来却这般灰扑扑的德行!
这就好比屏幕中那些千娇百媚惊为天人的网红,走出屏幕后都是一脸玻尿酸满身硅胶的倒霉模样。
“殿下,殿下……”塔蒙满脸是汗,倒着小碎步追了上来,“您快喝点清凉的饮料……今天这天气真是出奇得热……”
她高举着一个细口阔肚尖底瓶,“……用井水浸过的啤酒,殿下……”
殷戍赶忙接过来猛灌了几口,清冽酸甜的口感让顿时他感觉精神一震。
“叫他们不要再唱了,神灵啊快把我吵疯了……找个树荫停停吧,”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休息一下,我热得实在受不了了。”
塔蒙冲着前面的小孩子喊了几句,小小的队伍便朝着最近的一处树荫拐了过去。
树荫下盘腿坐着一大群上了岁数的人,一个个肤色黝黑、形容枯槁。
有不少人拖着长长的白胡子,努力睁着浑浊的双眼盯着他们;有的人甚至连围裆布都没有,仅仅在干瘪的肚皮上系了一根肮脏的绳子。
“滚,滚开!”领头的一名年岁稍大的孩子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根鞭子,用力朝着那群可怜人挥舞着,“快滚开!老爷要在这里休息!”
伴随着凌厉的破空之声,皮鞭抽打在那群老头身上发出清脆的噼噼啪啪的声音,人群顿时大乱!
老人们抱着脑袋,惨叫着四处乱窜,在漫天烟雾之中不时有人猛烈地相撞、踩踏,很多可怜人倒在地上翻滚嚎叫,而远处的行人也吓得掉头就跑!
殷戍看得目瞪口呆。
“住手!”他一下子跳下了小肩舆,大声吼叫着,“快他妈住手!”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冲口而出的竟然是汉语!
那孩子停住了鞭打,回过头疑惑地看着他。
剩下的孩子,抬轿及护卫的几名黑人噤若寒蝉,一下子跪在了滚烫的沙地上,连头都不敢抬!
殷戍顿时窘迫万分。
好像刚刚做了坏事的是他,而不是别人。
“不要打那些可怜人了,小涅托!”塔蒙款款走上前来,挽住了他的胳膊,“殿下,我们去树下休息一下吧。”
那孩子收起了鞭子,一下子跑开了。
塔蒙使了个眼色,黑人们便恭敬地站了起来。
殷戍顺从地跟着女人慢慢走到树下。
这里已经一片凌乱,沙地上散落着不少扯碎的亚麻布和绳子,甚至还有两双草编的凉鞋。
他坐在一块石头上,发现那些可怜的老头子几乎一瞬间都消失了,只剩下几个人在远远看着自己。
他想了想,便冲着黑人们招了招手。
“你们过来,”他示意塔蒙递给自己那个装满啤酒的大尖底瓶,“都过来喝啤酒,每个人都喝。”
黑人们面面相觑,犹豫着不敢过来。
“过来喝呀!”殷戍大声命令道。
他们只好战战兢兢地挨个过来,羞涩地笑着,不住地打躬作揖。
领头的那家伙小心翼翼接过尖底瓶猛灌一口,然后依依不舍交给下一个人。
塔蒙肃立在殷戍身边,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主人“赏赐”啤酒给这些下等人。
她嘴唇动了一动,似乎想要说什么,最后却一句话也没说。
四个奏乐的孩子凑在一起,死死盯着黑人们手中的尖底瓶,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们也来喝,”殷戍朝他们招招手,“来解解渴吧……塔蒙,还有啤酒吗?”
姑娘点了点头,便转身走向不远处的一头驴子。
那驴子一直跟在队伍的末尾,驮着四个一模一样的尖底瓶,还有用布包裹的几个小包袱,据说是为进宫觐见的殿下准备的“小食物”。
孩子们欢呼一声,一下子冲过来围坐在殷戍身前。
“殿下,您真是大善人!”那位毫不留情鞭打老头的大孩子喜气洋洋地夸赞道,“如果我的妈妈知道我今天喝到了殿下赏赐的啤酒,她会高兴地发疯的!”
“我的妈妈和姐姐会一直祷告下去,祝愿殿下长命百岁!”
……
孩子们七嘴八舌称赞着主人的慷慨大方和平易近人,殷戍听得笑眯眯的,心中受用极了。
“小东西,身体很不错呢,”他捏了捏孩子结实的小胳膊,“力气挺大的呀!我看你刚才用鞭子抽那些人,很熟练嘛!”
“那当然,殿下,”那个叫做“小涅托“的孩子用力挺起了小胸脯,“那些人都是牲畜,只能用鞭子抽他们才会听话……就像我爷爷在家里用鞭子抽山羊一样。”
“牲畜?”殷戍脸色一沉,“他们不也是人吗?”
“他们是国王陛下刚刚从南方征调过来的奴隶,”塔蒙悄悄走了上来,将那孩子推开了,“去去,那边呆着去。”
“陛下正在西岸修建自己的陵寝,”她悄声解释道,“已经修了7年了。帝国正在从各地调集工人和奴隶,每隔半年便轮换一次。那些人是上埃及总督刚刚送来的努比亚人。小涅托说的是事实……在我们眼里,他们就是牲口。”
殷戍沉默了。
“那么,他们……”他悄悄冲着大树下歇脚聊天的那几名黑人轿夫和护卫努了努嘴。
“……都是努比亚人,”塔蒙眨了眨眼睛,“注意,殿下,他们就是牲口!您绝不能把他们当做人来看待。您是埃及人,是埃及的贵族!……”
殷戍正要说什么,塔蒙却一下子捂住了他的嘴。
“殿下,我早就想和您说过,”她急切地解释道,“自从您的‘卡’(灵魂)回归后,您就像变了一个人。您对我,对您的姑娘们都展露了天恩一般的善心……但是,在您的宫殿之外,您展露无边无际的善心是会害死您自己的!……”
殷戍惊讶地看着她。
塔蒙满脸是汗,也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她那由一串串小辫子组成的假发已经完全被汗水浸透了,眼角的黑色眼线也变糊了,显露出深深的皱纹,看上去一下子仿佛老了10岁。
这才是20出头的姑娘啊!
殷戍猛然意识到她是正确的。
等级,尊卑!严格的等级和尊卑!
他在今后的岁月里,必须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注意这一点!
“起来!”他站了起来,冲着那些黑人大声吼叫着,“快起来,我们走!”
那几个汉子和奏乐的孩子们连滚带爬跑了过来,殷戍一跃而上坐上了小肩舆,小小的队伍又吹吹打打出发了。
正在这时,街道上由远及近传来了一阵阵鼓声。
人们回首望去,发现一支军队正沿着大街开过来了。
那是一大群精壮的小伙子,排成三列,数量约在200人上下。
他们统统戴着——殷戍兴奋地看到——吉萨高原上那尊举世闻名的狮身人面像所戴的那种雄狮头巾,额头上还套着一根眼镜蛇造型的金色发箍,脖子上罩着一圈又一圈五颜六色的金属项圈。
他们赤裸着上身,被烈日晒得大汗淋漓,肤色呈现出一种健康的暗红色,只在下身用一条点缀着金属尖刺的黑色腰带系着一面金色的百褶裙,而在裆前则坠着一条三角形的皮子,上面用金线勾勒出巨大的鹰隼头像。
他们竟然人人都脚蹬系着皮带的凉鞋,按照鼓点的节奏整齐地踩踏着地面,激起了大片大片的沙尘。
他们每个人的右手都握持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长矛,腰间都挂着一柄牛角形的小弯刀,刀鞘似乎也镀了金,同尖利的长矛矛尖一同在阳光下反射着令人胆寒的光!
这真是一只昂贵的队伍!殷戍差点喊出了声。
在队伍的最前方,一名戴着用木头和苇叶制成的鹰隼头盔的士兵高高擎着一面旗帜,上面用鲜红的颜料描绘着国王神圣的名号——荷鲁斯名,金荷鲁斯名,两夫人名,王名……而他身边的鼓手们也戴着一模一样的沉重头盔,,随着队伍两侧军官的号子在有节奏的敲打着腰鼓,在这酷热的阳光下想必滋味不会好受。
“万岁,荷鲁斯!”一名身材高大的军官一边拍打着自己的胸膛,一边大声吼叫起来,“万岁,国王!万岁,王后!”
小伙子们也扯开喉咙整齐地跟着喊起来。
殷戍的小小队伍早就提前避到了一片树荫下,同一大群衣衫褴褛的黑人一起默默注视着那只军队耀武扬威地开过去。
“‘金荷鲁斯’军!”塔蒙赞叹道,“殿下,这就是国王的亲卫队和宫廷禁卫军……您瞧,帝国最伟大的军队!”
殷戍心中一震,不由得悄悄点了点头。
每个人都有凉鞋,每个人都披金戴银,每个人连头箍和护腕都是镀金的……也只有“金荷鲁斯军”这样的“宫廷禁卫军”才有这样的待遇,这样的豪气。
他突然意识到,在这烈日下的巨大城市中走了半天,遇见的要么是衣不蔽体的奴隶,要么就是威武雄壮的军队……
那么,人民在哪里?
熙熙攘攘的市井街道在哪里?那些做小买卖的、吃喝的、闲逛的、唱歌跳舞的、聊天打屁看热闹的、小偷小摸的……那些太太平平过着普通小日子的,人民,到底在哪里?
他弯下腰,凑近了塔蒙的耳朵,说出了自己心中的困惑。
“这就是伟大的首都,”姑娘的眼中突然露出了一丝恐惧,“它……它永远处在戒严状态之下!它只属于军队,它……它完全被军队所控制!”
“啊……法老也被军队控制了吗?”殷戍震惊地问道,“王室和贵族都被军队控制了吗?法老不是‘金荷鲁斯军”的大将军吗?”
“不……不……”塔蒙惊慌地摇着头,“殿下,您别问我这个,我真不知道……”
他失望地坐直了身体,望着前方那只小小的部队激起的大片烟尘,陷入了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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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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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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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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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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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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