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明熙发现,自己便宜爹的身体都在颤抖了。
不过这个皇帝倒是很会收买人心。
这一次宫变,皇帝可是下手狠辣地处理了好多人,菜市场都被鲜血染红了。
很多人都暗地里认为皇帝心狠手辣刻薄寡恩,但送殡这件事情一出来,许多人的口风就变了,都说皇帝重情重义知恩图报。
皇帝的名声因此好了许多。
章明熙觉得皇帝好会作秀。
皇帝不但亲自召见了章博川,还召见了章明辰。
章明熙听到皇帝对章明辰的夸赞,他勾勾嘴角,一点儿也不嫉妒。
真的,不嫉妒。
丧礼结束后,国公府就接到了皇帝的圣旨。
便宜爹不降爵地继承了国公爵位,章明辰被封为世子,还将进宫成为三皇子的伴读。
三皇子是皇后所出的嫡子,为人聪慧身体健康,是新皇很看好的继承人。
让章明辰做三皇子的伴读,皇帝的意思不言而喻。
章明熙以为自己这个小可怜依旧是被人忽略的存在,但一件事情却让他出现在了人前。
秦氏死了。
她一心想要离开小院,出现在人前,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不过是以尸体的形态。
小师叔在章博川继承国公的爵位今后,就有所预料。
章博川需要一个当家女主人帮他管理国公府,处理人情往来,秦氏是不合格的。
以前,国公府的事务由章二叔的妻子打理,但章博川继承爵位之后,就与章二叔分家了。
章二叔带着家人前往外地上任了。
国公府没有了打理内务的女主人是不行的。
因此,秦氏的死就十分地顺理成章了。
章明熙在秦氏死后,才知道是章博川动的手。
章明熙是木然的。
虽然他没有将秦氏当成母亲,但秦氏毕竟将这一世的他生了下来。
章博川杀了秦氏,但章博川又是他这一世的亲爹。
章明熙不可能为秦氏报仇,但也无法面对章博川。
所幸章博川也不想看到他这个不喜欢的小儿子,在秦氏的葬礼过后,章明熙就被送到了城外的庄子里面。
之后,章明熙另外娶了一个妻子。
据说他的新妻子是章明辰的姨妈,是其原配的妹妹。
小师叔听到的消息说是这姑娘小时候在冬天跌落过湖中,导致宫寒十分严重,难以孕育子嗣。
章博川因此才娶了这姑娘。
他担心新妻子如同秦氏一样,有了孩子就有了野心,威胁到章明辰的地位,所以一开始就要杜绝新娶回来的妻子生育的可能。
这男人,对原配是真深情,对其他女人可就真渣了。
不过那姑娘对此没有任何不满,还十分开心地嫁进了章家。
早就知道自己生育困难,那换一个高贵的身份以及日后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章博川娶妻的时候,章明熙没有回去参加婚礼,他已经完全被遗忘了。
庄子里的管事,见章明熙不受重视,便胆子大了,欺负起章明熙了。
可惜,他欺负的不是普通孩子。
章明熙如今可是已经有法术傍身的修士了。
一通教训,庄子的管事和其他下人都被章明熙收服了。
不敢不服,他们是将章明熙给当成妖怪了。
对此,小师叔哈哈了半天。
有了这些被收服的手下,章明熙在庄子中的日子比在国公府好过许多。
白天依旧跟着小师叔学文以及君子六艺,晚上进行修炼,转眼,十年的时间过去了。
章明熙已经筑基了,十五六岁的少年个子却很高,身穿一身青衣,修长如竹,仙气飘飘。
章博川看到这样的小儿子,有些不敢相信。
这样的气质是长在乡野没有读过书的少年能有的吗?
章博川怀疑地将章明熙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确信这人是自己的儿子,长得跟自己很像,没有被掉包。
“收拾一下,跟我回府。”
章博川下命令。
章明熙眨巴了一下眼睛,什么也没有说,甚至连一声“父亲”也没有叫,便退了出去。
他知道章博川让他回府做什么。
这些年他在郊外修炼,就不代表他不知道国公府中发生的事情。
国公府这十年来的日子并不是很好过。
国公府表面风光,但实际上皇帝早就在打压老牌勋贵了,特别是手中还有兵权的勋贵。
章博川在朝堂的地位很高,但实权却一点一点地被皇帝给剥夺了。
他不是皇帝的心腹,皇帝对他有所忌惮很正常。
章博川不甘心,所以,他要找盟友。
大儿子是三皇子的伴读,三皇子已经被封为了太子,但章博川深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
而且太子由皇帝教导,对大儿子并不是那么亲密,太子更加看重文臣家出身的两个伴读。
章博川想要结盟的盟友,表面跟皇家没有什么关系,但实际上,这家人跟宫里的贤妃有着联系。
贤妃生了八皇子,是皇帝比较宠爱的一个儿子。
章博川见过八皇子一面,这个还不是很大的孩子表现出了他的野心。
章博川很看好这个孩子,再加上贤妃娘家有意的拉拢,章博川暗中跟贤妃一系勾结在了一起。
这次,章博川让章明熙回府,是为了让他与那个盟友家的女儿成亲。
那个盟友家的女儿与贤妃的娘家兄弟勾搭在一起,有了身孕。
但贤妃娘家兄弟有妻子,且妻子娘家的背景不低,贤妃娘家兄弟不可能休掉自己的妻子娶盟友家的女儿,更不可能害死自己的妻子。
他的妻子可不是蠢人,能任人害死。
贤妃娘家兄弟也不可能让盟友家的女儿做小,于是,他们都想找个接盘侠。m.xiumb.com
而章博川为了国公府的利益,毫不犹豫地出卖了自己的小儿子,想让章明熙给人家做便宜父亲。
章明熙怎么可能答应。
以前留在京城,是因为他还没有筑基,还需要安定的地方供他修炼。
如今他已经筑基了,可以随时离开京城了。
所以,第二天章博川没有等来小儿子跟他一起回府,而是等来了小儿子不告而别的消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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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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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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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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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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