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这个年代,还没什么人会戴戒指,因为在这个时候,贵金属属于重要战略物资,不会用作制造饰品。
如果有人私下买卖,那是要吃牢饭的,所以不可能有人戴金戒指金耳环等奢侈饰品。
只是,在这1978年,十年凛冬结束已经将近两年,百姓们的穿着打扮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
最初还只是比较正式的男士西装衬衫,女士们烫起了头发,披着大波浪。后来,受欧美歌手的影响,国内流行起“流氓风”,青年们纷纷穿起喇叭裤,扛着录音机往空地一放,就能聚起一群人蹦迪,堪称七十年代广场舞。
因为流氓风太过盛行,有的高校认为这与学术氛围相悖,让老师们拿着剪刀守在门口,看到有穿喇叭裤的,直接上手把裤腿剪掉。然而,即使做到这个地步,也抑制不住这股风气。
与这些“离经叛道”的“流氓行为”相比,只是在手指上套个金属环,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根本不值一提,只要这戒指不是贵金属制成就行。
也正是因为这样,李潇潇才找到了范铁,订做这对戒指。
她手上的这对戒指,虽然只是不锈钢材质,但做工很精细,每一处都打磨得十分光滑,她用手指摸了摸,冰冷的戒面线条圆润,完全不硌手。
她把盒子重新合上,朝范铁点点头,说:“那我收下。”
范铁“嗯”了一声,身后的房间门被打开了,是他的妻子陆晓燕听到屋里声音,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是李潇潇同志呀,”陆晓燕连忙又返回房间里,没多久后提着一个纸袋又走了出来,递给李潇潇,“这是你之前订的睡袍,都已经洗过了。”
有钱学农的关照,范铁这屋子虽然看着又破又小,但实际上范铁夫妻俩人也赚了不少钱,只是为了低调,这屋里最值钱的也不过是一台缝纫机,是两人结婚的时候买的,陆晓燕平时用来做衣服。
李潇潇把纸袋接了过来:“谢谢陆大姐,辛苦了。”
“哪里,不辛苦的。”陆晓燕笑了笑,见她没有打开纸袋的意思,提醒道,“你不看一下吗?要是哪里不合适,我现在马上改。”
李潇潇眉眼一弯:“不用啦,小钱介绍的,必然是最好的。”
陆晓燕也是附近有名的巧手裁缝,钱学农那厮对衣食住行要求都不低,穿的衣服就是出自陆晓燕的手。
李潇潇这话虽然没什么华丽的赞美辞藻,但陆晓燕听了之后,十分高兴。
因为还要赶着回军区,李潇潇也没有停留太久,拿了东西之后,很快就离开了。她到附近的国营饭店吃了碗面,然后又到市场买了点肉和菜,之后就回到军区大院。
要送戒指,那当然不是随便送的。
为此,李潇潇忙活了一下午。等到将近傍晚六点半的时候,重锋回来时,还没到门口,就已经闻到了空气中的飘香。
那是八角与桂皮的香味,和肉香混在一起,浓烈又勾人,淋上一勺汤汁,就能吃完一大碗米饭。
“哎哟,这谁家在做饭,这么香!”
“好像是重团长家里传出来的。”
“重团长平时不都吃饭堂的吗?”
“嗐,人家潇潇回来。”
……
几名大院家属刚好路过,闻到香味后都忍不住停了下来,李潇潇在里头听到声音,走了出来,正好跟他们碰上了,他们连忙问她在煮什么。
这其实不是什么复杂的菜,基本都是香料的功劳,难度级别属于有手就能做,只是费时间。
李潇潇也不吝啬菜谱,三两下就说了出来,余光看到有人走过来,抬头一看,正好看到重锋。
她高兴地朝他挥了挥手:“团长,你回来啦!”
其他人也看到了,也跟重锋打了声招呼。
这大院里都知道重锋跟李潇潇有婚约,但两人平时分隔两地,各自也都很忙,在一起的时间就尤其宝贵,所以这几名大院家属也自觉不当电灯泡,聊了几句之后,很快就走了。
李潇潇上前抱着重锋的胳膊,笑眯眯地带着他往里面走:“饿了没,时间刚刚好,快进来。”
夕阳西下,天边红云滚滚,晚霞灿烂,照得周围都镶嵌了一层进红色的光。
重锋低头看着李潇潇。
女孩儿身上还穿着围裙,眉眼弯弯,瞳仁里映着细碎柔和的日光,像波光粼粼的湖面,让他感到宁静又美好,让他暂时今日在师长办公室里的紧张凝重。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就是将来他和潇潇的生活——领证,结婚,像很多寻常夫妻一样,柴米油盐酱醋茶,原本冷冷清清的屋子,也将终于像别人家那样有烟火气息。
“嗯,饿了,”重锋目光温和,伸手摸了摸李潇潇的脸,“菜很香,潇潇辛苦了。”
李潇潇冲他眨了眨眼:“那待会儿要把饭菜都吃完。”
重锋笑了笑,点点头:“好。”
李潇潇朝其他家借的蜂窝煤炉子,因为重锋平时在家里也不做大菜,所以屋里并没有这种炉子。
蜂窝煤烧起来前烟重,而且如果通风不好的话,很容易一氧化碳中毒,所以李潇潇把炉子放在了前院,露天摆着,然后把沙煲架在上面。
这年代还没开放吃牛肉,所以做不了萝卜焖牛腩,李潇潇用了同样的菜谱,只是将食材换成了排骨、猪蹄、猪肚等。
食材口感丰富,有实实在在的大肉,也有肥而不腻的筋蹄,白萝卜也换成了红萝卜。一沙煲有肉又有蔬菜,也不用再单独炒青菜了。
李潇潇回厨房拿了两条布,刚打算到前院把沙煲端进来,重锋就已经顺手接过了布,说:“我来吧。”
“好,”李潇潇笑着点了点头,“那我先去盛饭。”
两人一起布好饭菜,然后坐到饭桌前开始吃饭。
饭堂的菜很少加重口味的香料,重锋还是头一回吃八角桂皮味的菜,这菜最合适下饭,两人合力把所有饭菜都吃完了。
两人一个做饭,一个收拾饭碗,重锋正准备收拾,李潇潇按了按他的手,眼里带了点狡黠的神色:“团长,不用着急的,慢慢收拾。”
重锋不明所以,但他可太熟悉她了,这小狐狸一样的眼神,是在打着什么主意了。他顺从地点了点头:“好。”
“洗完碗就洗澡吧,”李潇潇瞳仁骨碌碌一转,看着他说,“我已经替你把睡衣都放在浴室啦。”
睡衣?重锋一脸疑惑,他平时洗完澡穿的也还是军服。
李潇潇咳了一声,说:“的确良布料比较硬,穿着睡觉不舒服,我就给你做了两身睡衣。”
原来是这样。重锋脸色恍然,又笑着说:“谢谢潇潇。”
李潇潇托着腮,笑意愈深:“那我也先去二楼洗澡,你待会儿用一楼的浴室。”
重锋点点头:“好。”
李潇潇像是不放心一样,又提醒了一句:“慢慢洗,不用急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已经是第二次强调了,重锋虽然不知道她到底要做什么,但还是非常上道地说:“嗯,我慢慢洗。”
“嗯,好,”李潇潇高兴地站了起来,飞快地往二楼跑,边跑边说,“那我先上楼了喔!”
重锋笑着摇了摇头,开始收拾饭碗。
而楼上的李潇潇已经进入了战斗状态,在水里加了几滴橘子精油再洗澡,完事之后又修了一下眉毛,对着镜子梳头,把头发半挽起来。
搞定一切之后,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拍了拍脸,握着拳低声地给自己打气:“加油!”
她穿上睡袍,贴在门边听了听,没听到楼下厨房有什么声音,估计重锋是在楼下浴室,于是飞快地开门回到了房间。
她没开主灯,只开了床头灯,然后翻出了小木盒,塞到枕头底下,然后坐到床头,靠在上面,边坐边等重锋。
五六分钟之后,房门卡哒一声轻响,李潇潇抬起头,看到房门被慢慢推开,随后重锋的身影出现在门边。
李潇潇眨了眨眼,脸颊有点发烫,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拉起被子,悄悄地挡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满脑子只有一句话:不愧是团长!
房间里光线半明半暗,昏黄又暧昧。
门边的男人穿了一身深色丝质睡袍,因为帖服,所以更加显得身形线条流畅,宽肩,窄腰,长腿,每一处都像是恰到好处。
然而,即使在这略显奢侈的衣料里,他的身姿仍是笔直挺拔,像一杆枪。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身上,禁/欲和性/感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重锋刚才也看到了,李潇潇身上穿的也是跟他一样的颜色,只是现在她拉起被子挡住了。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李潇潇轻轻吸了一口气,微微后仰,然后飞快地把被子拉过头顶,干脆把整个人都蒙起来了。
重锋:???
重锋顿时哭笑不得,快步走过去,坐到她旁边,轻轻扯了扯被子:“怎么了这是?”
李潇潇一下子就不动了,好一会儿后才拉下了一点点被子,头发被带乱了一点,原本好不容易把头发挽起来企图营造的成熟感,一下子就垮掉了。
然而,她现在也顾不上这个了,飞快地看了一眼平时难得一见的睡袍团长,耳尖微红,有点不好意思,想挪开目光,但眼睛又不听大脑使唤,根本挪不开。
重锋抬手给她理了理头发,把她沾在脸颊上的发丝别到耳后。
李潇潇把手摸到了枕头底下,按到了那个小木盒上,朝重锋眨了眨眼:“团长,你先把眼睛闭上?”
重锋笑了笑,听话地把眼睛闭上了。
李潇潇飞快地把盒子抽出来,把小一点的戒指戴到自己左手中指上,握起重锋的左手把,把大一点的戒指同样套在他中指上。
重锋什么也看不见,但能感到女孩儿温热的掌心,以及那一点冰凉的触感,从中指指头,到指节,最后定在了他指骨上,被她一点点捂热。
听到她说“好啦”之后,他睁开了眼,看到了手上那枚戒指。她握住他的左手,跟他十指相握,两人的戒指碰到一起。
“团长,”她飞快地在他脸上啄了一下,笑得像一只偷腥成功的小猫,“我把你套住啦!”
在这个年代,百姓们大多数还没有佩戴戒指这个概念,但重锋身为侦察兵,需要大量学习各种资料,自然知道这其中的意义。
可在穿军服的时候,军人是不能佩戴任何饰品的。
他平时洗完澡也是穿的军服,为了让他不犯规,可以让他戴上戒指,她还特意去订睡袍——尽管这时间很短,第二天一穿上制服,他就必须把戒指脱下。
起码,此时此刻,他可以暂时将其他事情放到一边,只看着眼前的女孩儿。
他太熟悉她了,明明因为害羞而脸颊飞红,却又大胆热烈地握着他的手,直白地表达着自己的情意。
重锋低低地应了一声:“本来也是你的。”
李潇潇眼里亮晶晶,笑着扑到他怀里,清新香甜的橘子味萦绕在他鼻端,丝丝缕缕,像羽毛一样,轻轻地撩在他心头上。
香,软,温热,重锋拥着她,轻轻地抚着她的后背,双唇落在了她额上,随后是眉心,眼窝,脸侧,耳边,轻轻地咬了咬,声音微哑:“潇潇……”
那点声音很轻,贴着耳边,李潇潇觉得那声音穿过耳膜,直达她心底,敲得心脏都在咚咚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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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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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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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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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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