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之中,部队里也就只有这个时候能沾点酒,图个喜庆。但即使是往年过年,重锋也不怎么喝。
沈城地处东北,冬天天气寒冷,老百姓们也喜欢在冬天喝烈酒驱寒,度数都不会低,一杯入喉热辣滚烫,能让血液都沸腾起来,驱散身体的寒气。
部队里人多,自然无法每人一杯纯正烈酒,只能兑了水,每人分一点,也是防止醉酒闹笑话。
东北战友热情,给重团长倒了满满一杯,杯子不大,本着不浪费的精神,重锋全喝了,不小心被呛了一下。他并没有醉,但也确实感到了自己的大脑异常活跃。
不知谁先带头唱起了歌,其他人也纷纷加入,男声女声此起彼伏,颇有点对唱的意思。
在那众多声音中,重锋敏锐地捕捉到那个清脆飞扬的声音。
他转过头去,看到李潇潇也望了过来,她甚至还朝他单眼眨了眨,漂亮的瞳仁里星光点点。
其他人都带着点酒意,高兴又兴奋,只顾着唱歌,那些嘹亮的歌声落在重锋耳里,明明很近,听着却像是很远一样,他的所有注意力都落到那小姑娘身上。
直到歌声停了,年夜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战士们开始陆陆续续散去,有的到外面散步玩雪,有的喝多了犯困准备回宿舍。
李潇潇也跟着女文艺兵们起身,却又飞快地、悄悄地朝重锋打了个手势。
沈城军区给她单独安排了一个宿舍给她,她和战友们往宿舍区走,走到一半,又和她们说落了点东西,回食堂找找,让她们先回宿舍。
其他人平时从她身上学了很多干货,正不知道要怎么感谢她,一听她这么说,马上就有人问:“掉了什么?很要紧不?咱们一起回去找吧!”
“笔记本,就在凳子上,”李潇潇笑眯眯地说,“我吃饭前放在上面,忘了拿。你们先回去,我顺便问一下邹老师点事情。”
她平时晚上都会和邹老师讨论,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但今天过年,团里也都说了今天过节,没想到李潇潇仍是一想到新主意,就马上和邹老师讨论,于是大家对她更加佩服了。
既然李潇潇说了要找邹老师,其他人也就不跟回去了,继续往宿舍走。李潇潇转过身,轻快地往回走,却没有直接到饭堂,而是在中路一拐,绕到饭堂后面去了。
这会儿所有人要不在饭堂正门外面的空地上,要不就是往宿舍走,饭堂后反而一个人也没有。
李潇潇刚走过去,重锋就从不远处的树后转了出来,手上还拿着李潇潇的笔记本。
一个“落了”笔记本要回去拿,一个“捡到”笔记本要送过去,顺理成章。
今天雪已经停了,晚上月朗星稀,打破了这个月连日以来的阴沉。七十年代并没有禁止放鞭炮,军区附近也住着百姓,鞭炮声从远处传来。
李潇潇从重锋手里接过笔记本,把手背到身后,抬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重锋,漆黑的瞳仁微微一转,从他的双眼落到脸颊。
重锋比她高出许多,微微低着头看她,见她一直盯着自己的脸,忍不住问:“我脸上脏了?”
“好像是。”李潇潇眨了眨眼,眼里带了笑意,干脆踮起脚尖,抬着下巴往上凑,“我仔细看看。”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这要是放在平时,重团长该退后一步了,但今天他却破天荒地一动不动。
李潇潇满脸疑惑,用食指轻轻挠了挠下巴,停了下来,又回到原来的位置。
重锋微微侧了侧头,眼里也有淡淡的疑惑。
天哪……李潇潇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问:“团长,你是不是喝醉了?”
之前在饭堂的时候,她就很震惊,团长看着无所不能,居然不能喝酒!她终于有一样能比得过他了!
重锋一脸认真:“不是,我没有。”
月光皎洁,水般倾泻,男人的脸上也蒙了一层柔和的光,收起了平日锋锐的棱角,难得跟她较真了起来。
不是吧?真的醉了?李潇潇眼里透着狡黠,团长这酒喝得,这种机会大概好几年都不会有一次,居然今年就碰着了。
不过,重锋又能看到她临离开食堂时打的手势,她一时间又有点不确定了。
然而,当她回想起自己去年喝梅子酒之后,想趁机油门加速时的情形,她就又懂了:当时她并不是没有意识,相反,她清醒得很,只是脑子管不动手脚。
所以呢?现在的团长也是这样吗?
李潇潇起了捉弄的心思:“我不信,除非……”
重锋一动不动地等着她的下文,见她没了后半句,还主动问:“除非什么?”
李潇潇扑哧一声,她竟然觉得这样的重锋还有点萌。
她瞳仁骨碌碌一转,像一只狡猾的小狐狸,又指了指自己,说:“除非你让我亲一下。”
重锋缓缓地眨了眨眼。
他能听得到面前的小姑娘在说什么,当然也认得出来她是谁。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他也开始留意到了,小姑娘确实是要比其他人都好看的。从前不管是谁,在他眼里都是差不多的,是行走的骨架和血肉,无关男女。
他是侦察兵出身的,看人的第一眼总是习惯落到致命点:眉心,太阳穴,颈椎正中。
这几个位置被狙中,能瞬间收割对方性命,即使是心脏被击中,死亡速度也没有这三个位置快,因为心脏被击中时,人体还有可能挣扎一下。
而他在看这小姑娘时,总是不由自主地去看她的双眼。
他曾经和她说过,军旅、战友都会让她快速成长。她考进部队的这一年里,几乎都在执行任务,甚至面对过生死。
这些不同寻常的经历,让她有了晋升的资本,褪去了脸上的青涩,却又没有磨掉眼里的纯粹。
当初在市文工团时,李潇潇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般的圆润,可在这一年间,她到过不同的地方,被日晒雨淋过,被风吹雨打过,那点稚嫩散去后,露出了轮廓分明的脸颊,她是英姿飒爽的年轻女郎。
此时此刻,少女眼里带着笑意,又带着狡黠,俏皮而娇俏,专心地看着他。
重锋知道,她是在逗他的,可他的血液在酒精下飞快地奔腾,他的目光飞快地掠过对方花瓣一样的双唇。
他记得那个触感,温润而柔软。
去年的画面在他脑中浮起,脑海中的少女扶着他的手臂凑到他眼前,恍惚间和此刻的眼前人重叠了面容。
重锋感到大脑缓慢而迟钝,少女仍在看着他,他喉结动了动,说:“你很好看,也很聪明。”
李潇潇一愣,完全没料到重锋会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这是……在认真地夸她嘛?
李潇潇有点摸不着头脑,然后又听到重锋说了下一句——
“但是现在还不行。”
李潇潇:“……”
她回过神来,有点哭笑不得,又有点尴尬。
这让她说什么?
李潇潇咳了一声:“嗯,那以后行了再说。”
重锋严肃地点了点头。
这是他们两人一起过的第一个新年,晚上有其他战士在守岁,李潇潇和重锋也一前一后往外走,参加到守岁的队列中。
沈城的交流结束后,李潇潇和重锋继续赶往下一个目的地——泉城军区。
这时春节的气氛还没散去,百姓们仍在庆祝,但各军区的官兵已经重新投入到自己的岗位中去。
李潇潇在抵达新的交流区后,先是跟话剧组的负责人说一下前面其他军区的情况,得知京市和沈市都起用了配音演员,加上李潇潇本人推荐,泉城这边自然也心动了。ωωω.χΙυΜЬ.Cǒm
然而,泉城军区管辖范围内,并没有电影制片厂,这就意味着得向其他区借配音演员。
好在,各区之间都是团结友爱的,更何况这时候还没到1976年,译制片还没进入黄金时代,配音演员们也还得小心做事,还不被重用,整个配音界都身在寒冬,所以能被借调到参加话剧工作,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除了配音音效之外,李潇潇忽然又想起一件事,当初她在光州文工团时,临走前参演了一场演出,演的配角,但最后加了一个主题曲,当时引起了轰动,百姓非常喜欢那首歌,到现在也都还在传唱。
如果她可以,那其他配音演员当然也可以!而且这对提高配音演员的知名度极为有帮助。
泉城军区离京市和沪市的电影制片厂都差不多远,但京市电影制片厂之前已经抽调几名职工支援京市军区的话剧组,本身译制片的工作也需要有配音演员参与,所以只能抽出一名给泉城,其他的只能从沪市那边调。
沪市电影制片厂来的还是熟人,正是之前给《红舞鞋》里佩姬配音的梁丹。
李潇潇一见是她,脸上的高兴都藏不住了,好在这次并不是什么敏感场合,而且就连泉城军区自身的文工团演员们也都十分欢迎配音演员。
除了协助泉城军区的老师创作剧本之外,李潇潇还从她前世里买了版权的小曲库中找到了合适的,重新填词,并且朝军区老师提议,由配音演员梁丹来演唱。
军区老师原本还以为这主题曲需要重新找人作曲填词,正有点发愁呢,毕竟京市和沈城那边还没主题曲,那泉城这边可就赶上热乎的了,但话剧组里没人能搞,然后就发现李潇潇同志直接把现成的送到她眼前了!
至于李潇潇同志指定谁来主唱,那当然是没问题!李潇潇同志都能作曲填词了,看人的目光也肯定是准的,她说谁合适,那谁就是最合适的!
于是,借着调整词的理由,李潇潇就有了和梁丹单独接触交谈的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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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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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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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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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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