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是每个人的天性,如果对着一堆流光溢彩的财物都不能引起一个人的丝毫兴趣,那一棵歪脖子树上再来一根绳套也许是这个人最佳的归宿。
有钱可以做很多事情,像卫朝皇帝那种高高在上,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家伙,为了修出艮岳这种皇家园林,不惜从那些老百姓身上刮三层皮,从侧面反映其实他也是爱钱的,只是通过一种高雅的爱好掩饰他对铜臭之物的不屑。
风十娘到桃花镇第一天的时候起便知道了金钱的重要性,她来到桃花客栈的时候,这里的主人还不是她,一个好色的掌柜,一个傻呆呆的酒保,一个满腹心事的厨子,她的出现让场面显得有些突兀,直到她吃完一碗热气腾腾的烩面,做出一副吃霸王餐的架势后,那三个人毫不犹豫的把她拉到了后厨。
一碗面其实最多值几个铜板,酒保和厨子绝对能付得起,当好色的掌柜看见唯一愿意在他手里干活的两人为了这个女人同时掏出了擀面杖与杀猪刀的时候,气咻咻的他不得不做出了最明智的决定--这里正好缺个洗碗婆,用工钱来还债,让这场危机迎刃而解。
风十娘待在后厨的时间较多,所以她和厨子在一起聊的是最多的,风十娘问他叫什么名字的时候,他掏出那把任何时候都不曾离身的杀猪刀,擦拭了上面沾满的碎骨与肉渣,露出了上面他觉得是自己厨子两个名字的大字--‘豕仙’(战国时朔人献给燕赵王一头肥猪,这头猪听说已经生活了一百二十年了,所以称为豕仙),对于所有人善意的谎言风十娘自然不能戳破,如果告诉厨子其实他的祖先是被他手上这把刀杀死的,他会不会把自己当猪一样宰了?风十娘不敢冒这个险。
厨子总是说自己想干一番大事,看着那些南来北往,在桃花客栈歇脚的客人很是羡慕,他总说有机会一定要去外面见见世面。www.xiumb.com
他说自己曾经离开过这里一段时间,最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又回来了,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想过离开,他说出来的畅想之词,可能是对过去的一种怀念。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既然不能谈到一些让自己进入对方心里的话题,总会把共同的语言提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上。
厨子除了身上那一垛垛的肥肉,脑袋顶在这堆肉山上显得简直有点多余,他之所以平时喜欢阴着一副脸,因为掌柜的告诉他这样看起来有杀气,其它的人自然会怕他。
因为风十娘一开始就没怕他,或者一开始就发现了厨子阴脸背后的那颗幼稚的心,她于是乎发现了让自己长期留下来的一个最完美的一个计划。
风十娘一次就坦然的问厨子他曾经杀过人没有,杀了几个,仇家有没有可能找上门等各种尖锐的问题。厨子是个火爆脾气,受不了一点激,当他被风十娘带进阴沟的时候,他浑然不知。
这个世道不显摆自己杀过几个人,简直就不用在这里混了,这是厨子的逻辑,同时也是风十娘的逻辑。
只是厨子在两人谈话的时候不经意的把心底隐藏最深的那个秘密说出来之后,他的好日子走到了尽头,因为那个女人从那天开始再也不窝在后面洗碗了,她跑到了前面,总是向过往的商客打听厨子无意中透露出来的那个人的名字,厨子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但绝对不是什么太好的事情。
“你杀的那个人的后人的详细住址我已经打听到了,你如果是我,你现在觉得我该怎么办?”风十娘说完这句话之后,厨子迅速的往她手里塞了一包银钱,他说是这是他的全部家当,而且以后每个月的月钱全额奉上,希望风十娘能替他保守这个秘密。
风十娘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切,从此后堂多了一个边嗑瓜子,边拿着烧火棍指挥厨子干这干那的母老虎。
掌柜的总会色眯眯的跑到后堂来和风十娘闲话一阵,对于厨子所处的困境视而不见,他好像只关心自己的厨子能不能够按时把饭菜端到客人的面前,这样无意中激发了厨子的杀心,与其被两个人这样压迫,不如去掉压在身上另外一座山峰,这样他的日子至少会好过一点。
因为厨子已经好多年都没杀人了,对于再次提刀杀人其实很需要勇气的,所以风十娘建议他拿那些阔绰,没和商队一起赶路的那些商客练练胆,杀人杀多了,也就习惯了。
深秋之后,商道上的商人越来越少,总有些倒霉鬼好不容易在大风暴中走出了沙丘之地,便在桃花客栈这里获得了终结,他们再也没有了继续走南闯北的机会。
试验过多次之后,厨子却不愿意杀掌柜的了,因为他现在很有钱,并且如果不是他当初收留厨子,不会有他如今的荣华富贵,即使风十娘拿以前的那件破事来威胁他,他也毫不在意,因为只要厨子愿意,他会毫不犹豫的把风十娘也杀了,现在之所以留着她,他发现自己变聪明了,不容易再被风十娘糊弄了,他居然从杀人中获得了人生的一些真谛---哪天杀得让自己身边的人都害怕自己了,那自己就真的有杀气了。
风十娘这个怪胎现在还能如往昔般和自己东扯西拉,所以他觉得自己的杀气似乎还不够,所以他准备入秋之后继续杀下去,那个时候的‘猪’是最肥的。
掌柜的自从无意间撞见那种血腥的场面之后,便再也不来后厨了,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这一切,便选择了跑路,酒保阿常却偷偷的跟了上去,风十娘对阿常很满意,因为她看见阿常腰上插着一把锋利的刀子。
自从阿常带回原来掌柜的血淋淋的头颅之后,风十娘便顺理成章的接管了这间客栈,门前的桃花每年春天的时候开得特别的红,也许与他们每年秋冬的时候往那些桃树的根部下血料有关系吧。
他们注定了是一伙坏人,在这种险恶之境让自己能活下来的方法便是让自己成为这里的‘恶人王’,这样周围那些虎视眈眈的恶人就再也不敢打这间桃花客栈的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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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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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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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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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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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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