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部族采集的基础其实相当薄弱,他们主要食物来源依靠捕猎,所以大多数时间不得不跟随着兽群的迁徙而迁徙,以便获得足够的肉食。
大雁南飞,野牛迁徙往往在秋冬季节,所以草原上的部族也才会在那个时节进行大张旗鼓的南迁,只是在夏季就看见这样大张旗鼓开始迁徙的车队,这还是头一遭。
老人等车队走到跟前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车队的主人陇罗,这小子曾经和自己的小儿子是最好的朋友,有一次一不小心从马上掉下来摔断了一条腿,所以逃脱了入军伍的硬性规定,他这些年却没闲着,不停的把各大部落的牛羊等物运往逻些城,听说这小子靠这个发了财,老婆都娶了三四个,比起自己还在兜鸟玩的单身汉儿子,老人不得不承认,两条腿的不一定比三条腿的弱,如果自己的儿子能做到陇罗今日般的成就,他毫不犹豫会打断自己儿子的一条腿。
“瘸子,你这是干嘛去呢?这个时节的茂草绿油油的,可真是放牧的大好时节啊,羊羔正是长膘的季节。”
老人看着陇罗后面跟着的一群群咩咩直叫的小羊羔,完全不理解陇罗这种放弃大片肥美草场的败家行为。
“阿爸,你也别问为什么了,快点收拾一下和我一起走吧,这里过不久肯定要出大乱子了。”陇罗小的时候经常在老人的身边混吃混喝,自己发达之后也经常回到老人家里送去一些珍贵的礼物,因为是吃着同一头羊羔的奶长大的,老人也并没把他当外人,所以陇罗习惯了叫老人阿爸。
“你的几个哥哥都还没回来呢,我们一旦走了,他们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他们跑到哪个地方打熊瞎子去了?”
陇罗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件事情便是和老人的几个儿子一起去草原深处打各种野狍子,有一次却无意中遇到了一头高原熊,完全没经验的几人哪里是熊瞎子的对手,跟着去的几个族人直接葬身于威猛的熊掌之下,而陇罗更是在那一次慌乱逃跑之中从马上摔了下来,而后被另外一匹惊马踩断了一条腿,每每想起这些,陇罗反而没有了原先的愤怒,更多的时候是对儿时美好生活的向往,如果昔日的几个兄弟愿意再带上自己以前去打野狍子,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欣然前往的,人一旦到了一个特定的年纪,会变得越来越怀旧,他们往往希望自己的人生不再留有一点遗憾。
陇罗摸了摸自己的那条断腿,断口的位置早就不疼了,他这些年更是淘换了一截假腿,套上那个东西再依靠一根拐杖,他现在都能自己走上不长不短的一截路了。
从阿爸脸上凝重的脸色来看,陇罗知道阿爸多半有什么事情瞒着他,望着这个儿子投过来的关切的眼神,阿爸知道有些事情瞒不过,只得把某些事情当着陇罗的面讲出来,说不定这个脑袋灵光的‘儿子’能给他出点主意。
人一旦有贪恋其实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贪恋会蒙住自己的本心,陇罗不知道的是,每当他一次又一次带着丰厚的礼物回到老部族的时候,他完全体会不到这对兄弟有多大的伤害,一个让他们唾弃的瘸子在他们面前显山露水,获得阿爹最高的赞赏,而他们的阿爹一次又一次唉声叹气,骂他们没什么出息的时候,这些人其实已经被自己的老头子送到了刀口上。他们也有自尊心,而且还相当脆弱,当阿里王吉德尼玛衮王的亲卫只是在他们部落简单游说了一番,部落里所有的青壮年,包括自己的几个儿子毫不犹豫的加入了进去,因为他们也想发财,也想能多取几个老婆,而且陇罗也是在逻些城发的财,既然那个瘸子都能在那里混出个人样出来,自己这帮四肢健全的能差到哪里去,而且阿里王说这一次还是个无本买卖,只要敢拿命拼,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陇罗从阿爸口中得到让他几乎快要晕厥过去的消息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这些年干了一件多么蠢的事情,他早该从这些昔日兄弟的眼神中判断出自己其实已经把过去残存的那一点点的美好回忆生生的割断了,而且自己还在这些人的伤口上不停的撒盐,难怪阿爸最小的儿子这些年来见了自己总是找个由头离自己远远的,他们曾经可是好的可以同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啊。
一阵凉风吹拂到陇罗的脸上的时候,他完全感觉不到一丝凉爽,从逻些城的伙计那里传来的消息显示,那里已经成为了一处人间炼狱,每天那里几乎都在死人,而且人数还不少。原来的城主云丹王和所有的贵族都被毒死了,听说那些攻进去的其他部落的首领把云丹王的尸体当众鞭打了数天,只是当时天气太热,云丹王的尸体没过多久就散发出一种奇臭无比的难闻的味道,这才让这些人一把火让这个曾经的英雄的魂魄解脱了,云丹王从此也烟消云散了。
陇罗当时正在南木林谈一笔生意,听说这件让他震惊不已的巨变之后,毫不犹豫便回到离逻些城五十多里地的农场上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带着自己的家人和牲口,马匹,护卫离开了。
一个人的成功并非偶然,他们总会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各种准备,陇罗从来没当云丹王这伙人是好人,他们需要利益,自己也同样需要利益,而云丹王也仅仅把他当成了一匹供血的新鲜野兽,为了不被这些比他还强大野兽连骨带肉的生吞下去,陇罗总是和那些贵族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你来我的地方,我可以对你进行热情的招待,哪怕让我的妻女作陪,我也不会眨一下眼,只是让我把牧场往中心挪那么几十里,那这件事情我绝对办不到,因为这是我的底线。琇書蛧
也正是秉承着这一底线,陇罗从夹缝中生存了下来,而且关键时刻还救了自己这一大家子的生命,只要想起这些,陇罗忍不住一阵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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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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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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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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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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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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