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传来一阵嘻嘻哈哈的欢笑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鬃毛似火,足踏飞燕,让人忍不住骑上去奔跑一番,好一匹绝世良驹。骏马的背后是一对让人羡慕不已的情人,男的留着关外人常见的大胡子,虽然并不算多俊俏,但男人的阳刚之美在他身上体现的近乎完美,黝黑而健康的皮肤,龙行阔步,虎背熊腰,一身腱子肉呼之欲出。肩上斜批着用上好的羊毛编织的一件羊毡,露出一双如牛犊一般粗细的强壮手臂,暗示着他那惊人的力量。旁边的一个丽人紧紧的依偎在他的身旁,身也蹁跹,貌也蹁跹,气质更蹁跹。对于肌肉男的一句俏皮话,会开怀大笑好一阵,曲调悠扬,声音柔美悦耳,像一副逐渐展开的美丽画卷,在草原上不停的流淌,打盹的羊儿似乎也被打动了,慵懒的抬起头儿望了一眼这醉人风景,又舒服的沉沉睡去,任凭微风吹拂着那渐渐被阳光晒卷起来的棉花糖。两人似乎有说不完的情话,连分开的时候都彼此回头相顾了数次。
也许是上天在考验这对彼此心意相通的情侣,也许是上天在妒忌这对痴男怨女,或许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就这样,一场横祸陡然降临,男人家的房子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羊儿死的死,丢的丢,原来憧憬的美好生活一夜间消失的干干净净,似乎让人连生活下去的勇气都失去了,男人一夜憔悴下来,几乎苍老了几岁。
男人强烈的自尊心,让他没有脸面去寄己于伊人篱下,望着眼中本来熟悉却变得陌生的一切,抱着生活的无奈与满腹苍凉,他进了汉人的边城,听说那里的军营在招兵,他就入伍当了一名伙头兵。
本来觉得这么不愁吃不愁穿,发下来的军饷将来或许还能置几亩良田吧,他就这么漫无目的的活着,活在军营中最底层的一级,似乎永无出人头地之日,看着一个大个子拿着一副大勺在那里东翻西抄,让外人有一种极为不协调的感觉,难怪每天的菜里都见不到几块肉,都进这家伙肚子里去了。军官为了防止他中饱私囊,剥夺了他厨子的权利,只是当一个可怜的墩子,每日的砍砍,剁剁,切切,他总不至于茹毛饮血,生吞入肚吧。
机会总是那么让人不期而遇,当有一天他被军官挑选出来,可以作为先锋冲锋杀敌的时候,他的人生中又燃起了对未来的某些期许。当他被指引到一处校场集合的时候,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安,和他一样在那里集合的居然和他一样都是一些与军官不同肤色,人高马大的番人。
军官来了一场激动人心的演讲,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己的未来,自己的财富,自己的锦绣前程都在自己的手中,挥舞你们手中的大刀,斩落敌人的头颅,让敌人闻风丧胆,好男儿,这里会是你们凯旋后荣归的封赏台。
希望是美好的,人活着不正是有希望嘛,我心中美丽的伊莲,我心中美丽的雪莲花,我心中的太阳,赐予我无畏的勇气,颤抖吧,你们这些卑微的懦夫,你们将会成为我手中的猎物。
他们乘着天黑,悄悄由后山的一处陡峭的山口进入了敌人的大本营,本来按照原定计划,他们点燃了对方的一处处重要大帐,让对方顾此失彼,然后里应外合,来个全歼懦弱之敌。
当援军迟迟不能抵达,而这一切破坏似乎刺激了那帮懦弱之敌,敌人不再像军官说的那样懦弱,更不是不堪一击,双方为了最后的一线生机而拼的极其惨烈,当男人身边的人一个个倒下的时候,男人也因为失血过多昏死过去,也许是平时祈祷起了作用,当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挡在他的身上后,作为掩护逃过了这一劫。在倾盆大雨中缓缓苏醒过来,看着眼前凄惨的一幕幕,他的心已麻木,身体也感受不到一点疼痛和知觉,只是无意识的往前爬着,也只有往前爬,他才能活下来,才能见到心中的那个她。
当男人拖着疲惫与失血过多的身躯,最终奄奄一息的出现在军官的面前的时候,他们正在庆功,大酒大肉,觥筹交错,在意识清醒的最后一刻似乎看见了一道熟悉的倩影。
男人经过数月的调理,总算恢复了生机,捡回了一条命,但他每天都在做同一个梦:迷迷糊糊中觉得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自己的周围,那个熟悉的身影居然在自己的胸膛上似乎留下了一丝眼泪。
当他好的差不多之后,他和这朵朝思暮想的伊莲花发生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让自己的人生有了更加伟大的愿景。
他还是回到了自己伙头营,对于某些东西不在热衷,因为他都隐藏在了心里。当有些人自己觉得在掌握别人的命运的时候,其实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一念弃,万念生,那曾经最美好的岁月,留在自己的梦中岂不是更好,我还是做自己的墩子最是惬意,砍砍,剁剁,切切。
那之后,他学会了隐忍,也学会了很多以前他不曾接触过的东西,为他的人生埋下了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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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丽人从小就生活在这一片,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双方的父母甚至早已商定了双方的婚事,他家庭殷富,家里有上百只肥羊,圈养着数白匹上好的马匹,如果就这么与世无争,平平淡淡,顺其自然的过活,那丽人将毫无疑问会成为他的妻子,将来一定能像圈里的羊一样,为他生个一儿半女,人生也就这么个样子吧,他有点憧憬和她百年好合的日子了,就这么傻呆呆的望着圈里的马儿发呆。
草原上本来就四处为家,不同的部落,不同的族人就那么飘啊飘,就像水中的浮萍一样,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固定港湾。他们因为与边关的汉人有一定的背景关系,在这一呆混的风生水起,好些年过去,这一片换了一拨又一拨的游牧人。有一天,打破这一切平衡的一户牧人搬到了这附近,他们的羊儿并不多,除了有一匹看起来不错的好马,其它在他看起来有点寒酸,他不以为意,继续和丽人这样快活的过着,至少他认为自己是快乐的。Χiυmъ.cοΜ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丽人越来越和他疏远,与那大胡子大汉越来越亲近。有一天,丽人居然说这些年来只把他当哥哥一样的亲人看待,除此之外,在没有其它的情愫了,希望和他能解除那一出如闹剧般的指腹为婚。他觉得眼前一黑,天就这样塌了,以前的一切美好都化为了泡影,他就那么毫不停歇的策马在草原上狂奔,释放胸中的愤恨与不甘心,那草原好像也和他作对一样,那天下了很大的一场暴雨,他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湿透了,一滴一滴的冰冷雨水从他的背心,从他的指尖,从他的脸庞轻轻滑落,就像一滴滴鲜血,从他的心脏慢慢流出,渗透,流逝。
望着夕阳下甜甜蜜蜜的两人,望着自己的所爱投入到别人的怀中,那大胡子男人和丽人痴缠的画面深深的刺激了他内心的嫉妒之火,一个阴毒的计划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夜色可以掩埋掉所有不怀好意之人的种种罪恶的行径,更可以掩饰人的虚伪与胆怯。虽然这只是他第一次这么做,但他并不后悔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做了,他才能重新夺回他所失去的一切,而且以后似乎越做越顺。当熊熊的大大火吞噬着眼前的一切,圈里的肥羊被他鞭笞着奔向远方,驱赶着进入了摸摸扎尔河,他脸上才露出了久违的微笑,这原本失去的一切,将再次回到他的手中。
那一夜之后,大胡子走了,丽人又平静了下了,他在一夜偷偷占有了她,她成为了他的妻子,成为了那群羊群的女主人。
时间或许是最好的解药,当这一切正有条不紊的按照当初自己设计的轨迹慢慢流逝,他给军营里的军官送肥羊的时候,他又见到了那个本以为已经离他远去的阴影。
他从那个伙夫兵身上看不出喜与悲,越是这样他越觉得不安,他头脑中仿佛看见了伙头兵有一天当上了大将军,将自己怀中的丽人重新从他手中抢了回去,而且自己的儿子成为了他的儿子,而自己的儿子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懦夫。”
越往深了想,他越坐立不安,一个斩草除根的计划再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边关出现了一伙流寇,军官准备先派一伙先锋去探探对方的虚实,为了掩人耳目,这次挑选出来的都是曾经投诚也好,走投无路也罢,反正都是些活不下去的苦命的番人。
这个主意是他这个送肥羊的商人出的,说可以利用这帮番人从另外一侧去偷袭刚刚立足未稳的这伙流寇,从而里应外合,将这伙流寇当饺子一样包了。
他有意将丽人带入了兵营,让军官色心大动,本来商量好的出兵时间一拖再拖,他觉得只是让这个丽人陪这个军官一次就能永绝后患,这笔买卖划得来。
这笔糊涂账让伙头兵成为了关键一战中可有可无的弃子,直到最后都没能等到军官的援军,几乎无一生还。
官军抵达的时候捡了一个大便宜,他望着满目疮痍,一场大雨吹打着这一切,脸上一种说不出的笑意浮现在他的脸上。众人欢欢喜喜的回到军营,开始了昏天黑地的庆功宴。
天不遂人愿,当打不死的小强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崩溃了,军官居然让自己的妻子去照顾奄奄一息的伙头兵......
丽人之后又回到了他的身边,像一个提线木偶,半年之后,生了一个漂亮的小孩,两人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继续生活着,一切,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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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棋,吴永麟和胡正彦,两人之间的火花碰撞,正如千军万马般恣意搏杀,吴永麟还是走以前剑走偏锋,示敌以弱,前路似乎都已被封锁的老路子。而胡正彦锋芒毕露,步步杀机,想法设法的设计套子让吴永麟往里钻。
看台下面群情激昂,望着胡正彦步步为营,刀刀见血的杀招,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掌声,果然不愧为金河府的围棋第一人,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上面坐在胡国师旁边的人简直是不知死活,他那几下子居然敢在胡国师面前卖弄,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我怎么觉得这人有点眼熟呢?”
“这位公子不是在卧佛寺那被我们调戏得鼻血直流的翩翩公子吗?哇,他下棋的样子好帅,我要向他去学下围棋。”
“恐怕你不是让别人教你学下围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你明知还顾问......”
台上一出戏,台下也热闹非凡,众人在那里叽叽喳喳的说个没玩没了,吃瓜群众的恶趣味永远让人啼笑皆非。
宋凝雪看着吴永麟微微皱起来的眉头,心里紧了紧,这个时候,估计没有人能比她更紧张的了,他的一举一动,都能撩拨她的心绪,胜负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赢了固然好,输了也未必不好,只要吴永麟开心,她就开心。但他似乎遇到了很大的难题呢?早知道自己也向他学下围棋了。这旁边一惊一乍的这么大动静,早已让她慌乱的心更加焦躁不安起来。
红袖和肖芷君似乎对台上的两人并不关心,每人手里拿着一根糖葫芦,望着脚下的竹签,每个人都已经是第三串了,两个人牙都快酸掉了,但还是不停的往嘴里送,这真的是事不关己,万事大吉,台上两人,各安天命,谁胜谁负,关我屁事,我们只是来凑热闹的,当一个资格吃货的。
萧后看着棋局,眼神间游离未定,拿着手里那张让自己迷糊不已的圈圈图,似乎陷入了沉思。
萧邦掩埋在人群中,他也似乎对台上的对弈并不那么热心,似乎更关心的是远方那蓄谋已久的一切。
萧强在人群中总算找到了那个吃糖葫芦的丽人,她吃糖葫芦的样子是那么的可爱,他也是醉了。
月灵儿此时在做什么呢?或许在看西边的云彩,因为,每天这个时候都是她看西边云彩的时间,风雨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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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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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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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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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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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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