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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傻王娇宠闪婚妻>第212章 绿色的光芒
  在梦里,沈千华看到一个穿着青色衣袍的女子,背对着她站在不远处。

  她身姿纤细,气质清丽。

  但不知为何却弥漫一种难以言表的孤寂。

  且看着她的背影,沈千华总觉得很熟悉。

  “你是?”沈千华出声问询。

  女子没有应答,继续站在原地。

  沈千华好奇的往前走了两步。

  在她即将走到女子身边之时,女子缓慢的转过身来。

  “嘶——”沈千华愣住。

  那女子竟然长了一张和她一模一样的脸。

  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眼眸是如森林一般的绿色。

  “你是谁?”沈千华再次问道。

  女子悲伤的看着她,她形状完美的嘴唇张张合合数次,好像在说着什么话语。

  可沈千华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沈千华若有所思的看着她,脑海中产生了一个想法。

  “你是女丑?”她试探性的问道。

  女子空洞的眼神逐渐聚焦。

  她看向沈千华,微微歪了一下头:“你就是沈千华?”

  “嗯。”沈千华点头。

  “我们……”她顿了一下,“为什么长得一模一样?”

  “因为你我本是一体啊。”女子说完后,见沈千华眼里依旧存有疑惑。m.χIùmЬ.CǒM

  她解释道:“我不过是残留在此处的一抹意识,因为机缘巧合才会触发与你在梦中相遇,等你醒来以后,我便会自然消散。”

  “而你则是我的转世。”

  “原来是这样。”难怪她看着这个女子,总觉的十分熟悉。

  这种深入灵魂的联系,让她对眼前这个人丝毫提不起任何戒备。

  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

  沈千华继续说:“我现在被黑巫族的人抓住了,他们要将我献祭给他们的主神,也就是曾经十巫中的一个。”

  “你认识一个金色的眼珠吗?”

  “巫真竟然还没死?”女子诧异的问道。

  “她是巫真?”沈千华隐约记得在书中记载,巫真乃是十巫之首。

  难怪只有它还活着。

  青衣女子微微垂眸,无需念咒,她的指尖冒出了一簇青色的光。

  “这可能就是天命吧。”她叹了口气。

  语气中又有遗憾,又有释然。

  沈千华还未反映过来,就看见原本站在她对面的青衣女子逐渐消散。

  然后,她化成了一道光,往沈千华的方向窜来。

  顷刻间,沈千华感觉到自己的体内涌入了一股巨大的能量。

  脑海之中也无端出现了许多符咒的用途和方法。

  再次睁开眼,她的眼里闪过一道绿芒,很快又化为了黑色。

  沈千华捏了捏自己的掌心。

  发现失去的内力已然全部回归丹田。

  回忆着那些符咒,沈千华默念出声,指尖萦绕出一抹青色光芒。

  脑海中传来青衣女子的声音:我已将我毕生所学的十分之一,传授给了你,至于其他的,等你彻底融合之后自然会全部想起。

  好好活着吧,世间美好,愿你顺遂。

  说完这句话后,青衣女子便从沈千华的脑海中彻底消失了。

  沈千华暗暗唤了她几声,都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

  沈千华沉默良久后,暗暗攥紧拳头。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活着,带着你的那份一起。

  宫殿内依旧一片漆黑。

  沈千华垂眸看向束缚住她的绳索,意念一动,那绳索便被青色的光芒切断。

  她站起身,在即将踏过门槛时,停顿了一下。

  紧接着,沈千华又重新回到了石柱前,并用特殊方法将那绳索重新绑回自己手腕上。

  随后她又整理了下衣摆。

  力求绝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异常。

  已知那个金色眼珠的确存在,那么就算她此番逃出去了又如何?

  只要不除掉它,对方便会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再次见她绑来。

  她可以利用自己从青衣女子哪里得到的能力,不被波及。

  可云清扬,格桑,白长老,还有千千万万的群众呢?

  不死人一日不灭,巫真一日活着。

  这世间便绝无安宁的时候。

  所以,她决定趁着黑巫族献祭,去好好看看巫真。

  必要之时利用符咒,将对方再次封印起来。

  翌日。

  沈千华听到门口传来一阵轻响,有人从外面打开了房门。

  开始沈千华以为是杨炯,等对方走进后,她才发现原来是数十个不死人。

  “桀桀——”他们互看一眼,便走过来拉起沈千华的胳膊。

  青白色的皮肤触及她的胳膊,隔着衣料,沈千华也能感受到如冰一样的寒冷。

  沈千华跟着他们起身,往外走去。

  门外除却黑巫族的长老,圣女,杨炯外,还有几千名不死人。

  啧。沈千华心里冷笑一声。这群人为了防止她逃跑,还真是下了血本了。

  “叮铃——”铃铛响起,穿着祭祀衣服,头戴羽毛的人从角门走入。

  他们一边跳一边唱着颂词。

  那铃铛的声音,就是从他们手中所拿权杖的配饰中发出来了的。

  不过,这个铃铛的材质,和杨炯控制她时所用银铃的材质并不相同。

  她的心脏也没有任何的感觉。

  “吉时到——”祭祀做完法事后,唱和道。

  他身旁的人也跟着唱和:“请祭品入阵。”

  “轰隆隆”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很快,周围的人逐渐退散,那座孤岛,以及围绕着孤岛的岩浆逐渐浮现出来。

  方才还是富丽堂皇的殿宇,如今已然变成了一片火海。

  沈千华往前面看,只能隐约看见杨炯那身白色的长袍。

  往上看,则能看见鲜艳如血的红月。

  这样的场景,太过离奇。

  沈千华心里暗想,她就说,十里大山内从未听说过有什么火山。

  这群人是准备把她押送到哪里去献祭给巫真。

  却不承料到,原来黑巫族一整个都是巫真的所在之地。

  不过,平日里它隐在暗处,吸收人类供奉和日月精华。

  每到阵法启动,才会现出真身。

  那双金色的眼睛再次出现。

  “呵呵。”它的眼神里满都是轻蔑,“女丑,你到底还是落在我手上了。”

  沈千华冷冷的瞥它一眼说:“谁落到谁手上,还真不好说。”

  “事到如今,你还敢如此猖狂。”

  金色眼眸猛地一闭,再睁开已全然化为了火红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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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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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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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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