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城距离聊城说近不近,说远却也不远。
不过一日部队便已抵达景城周边。
刚刚靠近,众人便感觉到迎面扑来的肃杀和荒凉。
相比于聊城曾被围困,却并没有攻陷的境况,景城早已沦落到了敌军手中。
抬眼看去,入目是延绵几里混着鲜血的黑色焦土,远处的城墙破损不堪,尸体横陈,偶有鸟禽站立其上,啄食腐肉。
城门口,除却穿着盔甲的金国士兵外,还有一些被绳索拖拽着往前走的离国人。
他们衣衫褴褛,满身血痕,就算沉默不语,却依旧会无故被鞭挞,犹如最下等的奴隶一般,没有丝毫的人权。“哎哟!”一个老人一不小心被绊倒在了地上。
金国士兵立即用长鞭在他身上狠狠地甩了两下:“要死吗?走不了路,我们可以帮你把腿卸了。”
“你们别打我爷爷。”站在他身后的孩子,应该是他的孙子。
他用自己的小小的身躯,挡在老人身前,满脸哀求,“求求你们了,别打我爷爷,他年纪大了……”
“滚!”金国士兵压根不等他说完,就直接一脚踹在了他的身上。
男孩的身体如同脱线的风筝,一下子飞出去了两米远。
然后他落在了地上,半响半响没有动静,不知是死是活。
老人见此,想要去看自己的孙子。
却又被抽了两鞭子。
见此场景,在场所有的离国人,皆都眼含怒火。
恨不能直接上去,啖其肉饮其血。
李群光低声骂了一句:“他奶奶的。”
然后他拿起自己的武器,就要冲过去。
“你要干嘛?”沈千华一把将他拦住。
李群光死死盯着那处说:“自是将那些人救回来。”
沈千华虽然也生气,但却还能保持理智:“你以一己之力,在三十万大军手中,又能救几人?”
“现在只有我们赶紧拿出战略方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救出最多的人。”
沈千华冷着脸说:“斥候营。”
“臣在。”斥候营统领躬身行礼。
“你立即带人去前方探查情况,其余将领现在过来和本帅商讨具体作战方式。”
“是!”
沈千华一声令下,斥候营迅速离去,将领们也跟着围了过来。
群情激荡,大家各抒己见,将自己所能够想得到的办法全部都说了一遍。
其中因杨金林对景城最为熟悉,所以由他对其中的地形展开了细致的描述。
“景城和聊城不同,它位于平原之上,所以四个城门皆都有重兵把守,看目前这种情况,敌方应该……”
“既如此,我们直接强攻进去吧。”
“对啊,敌方三十万,我方也三十万,更何况我们还有这么多优秀的将军。”
“那就由我打头阵,到时候我直接用铁锤开道,必定能够让你们……”
“不行。”沈千华一边听着大家的话语,一边垂眸看地上的地图。
“为何不行?”江元康问道。
沈千华点了点景城最中央说:“按照我们刚刚所见,景城目前不但有敌军,还有很多百姓。若是我们强攻,万一敌军走投无路,他们必然会对百姓开刀。”
“对对。”刚刚还吼着要开道的李群光一听沈千华这话,赶忙点头,“金军我不了解,但匈奴向来没有人性,我们要真把他们逼急了,遭殃的肯定是百姓。”
他还记得,他刚入军营的时候,曾和匈奴打过一次。
那时他还疑惑,为什么匈奴的行军速度那么快。
后来还是张显林给他说,匈奴行军快是因为压根不带粮草,只有兵马。
若是饿了,便就地寻找吃食,找不到便会直接杀了平头百姓。xǐυmь.℃òm
因此,他们还戏称离国子民为“两腿羊。”
“那怎么办?”杨金林有些烦躁挠了挠自己的头,“两军对战,一方却束手束脚,这仗该如何打?”
“不如我们先想办法将那些百姓转移了,然后再打?”一个将领说道。
李群光问他:“怎么转移,敌军又不是傻子,百姓也不是土拨鼠,能够挖了地洞出来。”
那个将领:“……”
“倒是可以一试。”云清扬将扇子在手中点了两下说,“只要确定里面的百姓到底有多少,具体营救的办法,我们可以再想想。”
云清扬说完,其余人刚想说话,就看到斥候营回来了。
斥候营统领跑到大家面前说:“目前我们能够勘测到的只是景城四城门皆有士兵把手,目测每个城门,大概有五万人,匈奴和金国各占一半。”
“好。”沈千华应完后说,“再探。”
斥候营统领走后,大家继续就刚刚的那个话题进行讨论。
“可我们怎么确定里面的百姓究竟有多少个?又如何确定他们的位置,以及和他们取得联系?”江元康说道。
“要不,我们几个谁伪装成百姓,然后进城查看具体情况?”
目前只是不好出城,又非不能进城。
不过因为百姓都知道景城已沦陷,所以也没有人上赶着去送死。
“我们不行。”沈千华说,“各位将军都领兵作战多年,敌军说不定会认出来。”
“那派士兵去?”
云清扬说:“练武之人,特别是军队中的人,和普通百姓无论身形还是气势都有很大的差别,不妥。”
“……”
大家再次陷入了一阵沉默。
就在所有人继续沉思时,有一道小小的声音从他们旁边传来:“要不,让我们去吧。”
云璟有些紧张的扯了扯自己的衣角。
她身后还跟着五六个“童子军”。
见大家都看过来了,云璟说:“我们是诸位将军刚收的,敌军既不认识,武艺也不好。”
“而且,我们还是小孩子,肯定会让那些人放松警惕。”
“等我们进去以后,就开始寻找离国子民,确定具体人数和位置。再想办法告诉大家不就好了?”
云璟说完,其余的几个“童子军”跟着点头。
显然他们已经在旁边听了很久了。
“不行。”沈千华连思考都没有思考,“里面凶险万分,你们这么小,谁知道会遭遇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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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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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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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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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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