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吧。”
老爸下意识点头:“还行。”
妈妈还是之前那个样子,连连说太贵了:“咱们这地方买这么好的车干嘛,你要买车买个普普通通的就行了,这么好的车如果撞了刮花了多不好。”
这次韩富贵和韩琦都没说话。wWW.ΧìǔΜЬ.CǒΜ
老妈就是这个样子,但凡心里有个什么想法都要说出来,比较喜欢说话,同一件事情总要说个好几遍才干休。韩琦早就养成习惯了,只解释一遍,多了不理,全当没听到。
原因很简单,如果一直这么照顾老妈,以后老年痴呆了怎么办?
韩琦打开车门,对爸妈说道:“别看了,上车吧,我带你们转一圈。”
虽然这辆车不是专门为商务设计的,但后排的乘坐体验完全不是廉价车能相比的。空间大,座位舒服,驾驶的时候隔音很强,中间还有触碰屏的恒温空调和USB接口。
开车出去转了一圈,等爸妈的新鲜感稍微过去了一点才开车回来。
大年26就这么过去了。
时近年关,很多外地打工的人都回到了家乡,大街小巷出现了许多靓丽的身影。
国内人常说天府出美女,这一点不假。
从居住环境来说,天府属于盆地气候,而且工业发展不够发达,污染不算太严重(韩琦居住的小镇除外)。
这两点很重要,气候和环境,决定了当地人的皮肤质量。
你想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天府的水利资源就不说了,都江堰修好后就没怎么闹过水患。所以,天府人大多数人皮肤都很好,不长什么斑,蜡黄干枯的脸也少见。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天府历史上曾经几度出现过大换血。
加上天府的山区多,在古代居住在其中的少数民族也不少,导致了基因隔得越远。不说长相,就遗传病都会少很多,也确实更容易生出更优秀的后代……
话题说回来。
所以,以前的这个时间韩琦经常到镇上唯一的大广场散步。
锻炼身体是其一,另外一个目的也是看那些从城市里面回来的女孩子们。虽然那个时候韩琦有女朋友,但学校里面的小萝卜头怎么能和性感的大姐姐比呢?
而今天出来逛街心态就不一样了。
虽然今年他才开始走出家乡,但去的地方多,接触到的人也多,穿衣风格和气质相比去年有了极大的改变,现在回到这个地方就不是一个看客了,而是被众多年轻学生欣赏的对象。
在天府能长到一米八以上实在太难得,而且韩琦穿着时尚,头发也有经过打理,这让他一瞬间成为了街道上最靓的仔,即使带着墨镜,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回头率。
路上有个人看了韩琦很久,等到路过的时候又在考虑,终于回头追上韩琦,问道:“你好,你是韩琦吗?”
韩琦听到有人叫自己,回头一看。
“是你啊罗春兰。”
这是韩琦的一个高中同学,关系不好不坏,但也是朋友。韩琦对她的印象就是长相比较甜,高中毕业后就和同年级的一个男生结婚了,韩琦还去参加过她的婚礼。
但后来见面的时间就逐渐变少,韩琦记得上一次见到她还是一年以前,也是在这个广场。这么长时间没见,这个老同学更会打扮了,所以看起来也更加漂亮。
“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韩琦夸奖道。
“哈哈,哪有,你才是比以前帅多了好吗?”罗春兰仔细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头发留长了,柔顺的飘在最合适的位置,眉眼中可见神采飞翔,像个爱情电影里的男主角。身上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里面搭配米黄色的高领线织毛衣,身材好得像男模。
以前怎么就没发现韩琦这么帅呢?
不但如此,几年的接触下来她甚至不知道韩琦会唱歌,不但能唱还能写。
早知道韩琦这么优秀,自己怎么也先把韩琦给追到手。有女朋友怎么了?谁高中还没谈过几次恋爱似的……
韩琦听到夸奖笑了一下,和她边走边说:“你自己出来的?老公呢。”
“离婚了。”
“啊?”
听到这个消息韩琦很惊讶。
当初结婚的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罗春兰是没有拿到结婚证的,还在一年前生了一个女孩。
韩琦记得罗春兰的老公比自己大一岁,也就是今年才到22岁的法定结婚年龄,现在他们分开没有拿到法定结婚证的话,他们的孩子怎么办?
“什么时候的事情?”
“去年过年的时候吧,你没来同学聚会。”
“那……”
韩琦想问他们孩子的事情,但又担心自己询问这个问题合不合适。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们没有证,孩子到是简单,我拿着出生证明去落户就行了,罚了点钱。”罗春兰淡淡的说到,可能这个问题被询问得太多,导致她现在说起来也没什么表情波动。
“恩,你现在做什么?”
“孩子我爸妈帮我养着的,今年去蓉城打了半年工……其实我挺羡慕你的,有才华,出去旅游顺便就把钱赚了,唉,早知道我当初也学点什么,不至于现在只能去电子厂。”
“你看过我视频?”
罗春兰捂着嘴笑:
“哈哈哈,你也太小看自己的影响力了吧?不止我呢,应该整个学校都传遍了,不管是我们这种毕业了的还是现在学校里面的人,毕竟你是从我们这里出去的,是我们的大明星。”
韩琦笑着说:“那我得减少出门的次数了。”
被粉丝围着的恐怖他现在还记忆犹新呢,粉丝当然想离自己的爱豆近一点,尤其是韩琦这种年轻还长得帅的。
但在被围着的人看来,粉丝其实和科幻电影里面的丧尸差不多。
罗春兰问道:“那你这次出门是做什么呢?”
“卖点东西回家过年,你呢?”
老妈在家里准备了很多肉,鸡鸭都已经杀好了放在冰箱里,但韩琦觉得家里的酒比较差,想出门买点酒,到时候好送亲戚。然后再买点防腐剂用来做面塑。
面塑分可食用和不可食用的,韩琦准备做几个观赏性的面塑放在家里当摆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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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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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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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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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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