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他也没觉得这种妖兽的实力有多强,不过通过它们的招式的变化和种族异能,尤其是那变态的堪称不死之体的身体,一般人真不好收拾它们。一旦让它们溜掉,将来绝对是不死不休,那他可有的忙了。Χiυmъ.cοΜ
提丰之怒的力量虽然无法完全发挥出来,不过依照康氓昂目前的能力,想要借助它的力量去攻击,也不是没有可能。再加上之前阿里木加也受到了康氓昂的打击,现在又来这么一下子,阿里木加如何承受得了,随即就想着要将自身的精血逸散出来逃遁,哪想康氓昂的速度比他更快,狂练之赞化为飞爪,一化三千,直接将每一滴精血都死死拘住,没有放跑一个。
三千飞爪聚在一起,将阿里木加的精血一滴不漏的收进空间戒指,至于剩下的躯壳根本就没有任何威胁,被雷电一击,瞬间化为齑粉,飘荡在宇宙中。
康氓昂不等周围的阿斯拉卡妖兽有反应,身形瞬间冲进兽群,三件重宝一件不落的全都施展开来,配合三个元素之精,康氓昂自身手持两柄战刀,左突右冲,犹如无人之境,所过之处干掉的妖兽尸体全都收进空间戒指中,至于精血,逸散的就逸散了,没有逸散的全都被他收了。
等到阿斯拉卡妖兽群反应过来,康氓昂已经收割了大量的妖兽尸体,然后扬长而去。
“这个人类,我们一定不可以放过他!”一头阿斯拉卡妖兽愤怒地说道。
旁边的妖兽们也附和着。
“不过当务之急我们要选出新的王!否则一盘散沙,怎么为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一头身负重伤的成年妖兽过来道:“蒙巴沙,你说现在谁可为王?”
“萨利亚!”被叫蒙巴沙的阿斯拉卡妖兽道,“萨利亚是阿里木加的儿子,实力也很强大,我们找到萨利亚,立他为王!”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还没有找打萨利亚,而且据萨利亚传回来的消息,我们要赶到那个地方,恐怕还要费上十年八年啊。那这段时间,咱们以谁为首?”有妖兽提出来。
一头粗狂的阿斯拉卡妖兽站出来道:“这段时间不如就让蒙巴沙为王,我看蒙巴沙要比萨利亚合适的多!”
“放肆!”蒙巴沙怒喝道。
之前开口的阿斯拉卡妖兽道:“目前以种族为重,不要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这段时间就让蒙巴沙为首领,等找到萨利亚后,再请他为王!”
“嘿嘿,要是找不到萨利亚,岂不是要让蒙巴沙一直做领袖了?那还不如就让他做了呢!”
“这件事情容后再说,目前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我的敌人,辨识清楚他的身份,否则将来也不好报仇。这次他杀了我们太多的族人,这个仇一定不能算!”
**********就在这个些阿斯拉卡妖兽商议着报仇的时候,康氓昂早已出现在另外的一片星域,藏身在一颗荒凉的星球上,将空间戒指化为一粒沙尘,自己则钻了进去。
一团团阿斯拉卡妖兽的精血飘散在空中,看的康氓昂一阵心花怒放,这些可都是钱!加上收割的妖兽尸体,就算是低价销售,这次的收获也足以让他安安稳稳的修炼一段时间,不再为银钱所担心。
现在的各方势力太乱套了,要是一般的人物出现还没有这么坎坷的命运,也就是康氓昂背后没什么势力支撑着,否则谁敢随便抢夺他的东西?
不过此时的康氓昂根本就没有心情想这些,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多收录一些极品妖兽,然后换取更多的宇宙精币,也好买更多的聚灵丹。
这些精血康氓昂使用些简单的手法将它们封印,然后将一个界主级别的奴仆释放出来,让其恢复一些力量,综合他千百纪元的经验,考量着这些东西如何销售才能获取最大的利润。
这个奴仆是康氓昂专门为了防备木遁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搞出来的,木遁怎么说都是虫族的巅峰级别的强者,当年在人族闹出了不少的事情,倘若不是被人族一位大贤者封印,恐怕他还要搞出更多的事情来。
康氓昂当初收了他也是使用些卑鄙的招数,木遁对他本就不是心悦诚服,虽然受限制与契约的约束,可一旦他的实力达到界主级别,那么他要想突破康氓昂的主仆契约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那时候康氓昂要想利用契约的力量制住他,搞不好就要被其反噬。
这样的情况是康氓昂不想遇见的,他和木遁一起经历了不少的事情,两人也算是共患难,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对木遁下手。非要是走到了那一步,他也可以利用手中的力量将其控制,然后封印他的力量,这样就避免了情况的恶化。
康氓昂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他的容忍,才让后来的事情变得更加麻烦,也让他差点死在木遁的手中!当然,这是后话。
这个被康氓昂叫出来的界主叫瑟都,本尊是兽族的狐族王者——银狐。至于他是如何被困在人族的预备役幻境中的,康氓昂还没有摸索出来。不过想想也该知道,这个狐狸肯定是变幻人形,不想会被破掉幻象,困在幻境之中,最后便宜了康氓昂。
每一个种族都有这种试炼幻境,为了防止其他种族的强者伪装成本族强者进行试炼,所以每一个种族设定的程序都不一样,只要发现异族强者进去,对于其的干扰绝对要比本尊强者要强烈的多。这个狐狸的实力在康氓昂手下的奴仆中实力是最强的,而且狐族在兽族中也不是很适合修炼,他们多为智慧种族,搞研究、参谋方面多是他们的天地,要想修炼,对他们来说难度就大的多了。
不过身为狐族的王族,银狐在修炼方面的天赋就算是兽神一族都要望而色变,他们的天赋可以说是逆天的,而且从出生开始,一直到神主巅峰都不会有瓶颈,只不过在突破巅峰神主的时候会受到个人力量的限制。
当然,银狐也不是没有天敌,在他们突破到神主的时候,每提升一个境界,都要遭受一个天雷炼体。承受住了身体强度提升两倍,要是承受不住的话,那就一命呜呼了。等到突破神主巅峰的时候,将要面对的就是九重天罚,承受住了,那么他的身体强度绝对能够媲美界主级别的重宝。
不过更多的银狐都死在九重天罚之下。在兽族中一直流传着这样的传说,说银狐是兽神的代言人,所以才会有如此逆天的天赋。不过兽神为了制约银狐的力量,也给了他种种考验,倘若哪只银狐能够承受界主以上的天罚,那么他就能够成为新的兽神!
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就算是在整个狐族中,前前后后也不过出了一百来位银狐,论及稀有程度,绝对和兽神血脉有得一拼。
七大血脉和九大兽神之体自打兽族自成一体后,也出了三百位,也就几个稀有的血脉出现的频率低一点,想一些低等的血脉在兽族中还没有出现过断代的情况。不过银狐的出现频率就低了,就算是银狐之子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后代就一定会有银狐。不过越是隔代遗传的种族天赋就越强大,这究竟是为何,目前还没有谁能解释得清楚。
和很多不清不楚的事情一样,银狐的这个情况,自然要归功在兽神的身上,这也坐实了他兽神代言人的身份。
在瑟都之前白狐一族就有数十代没有出现过银狐了,而瑟都降生的时候也是稀松平常,没有什么异象出现。
一对平凡的白狐夫妇,在诞下他们第十个孩子后,因为家庭贫困,想要将第一个孩子丢掉的时候遇上了一个游侠,这个游侠告诉他们这个孩子将来肯定会有大出息,所以这对贫贱的白狐才决定要将他们的十一郎生下。
游侠离开的时候在白狐夫妇的恳求下给他们未出生的孩子取名为“瑟都”,小名“十一郎”。
十一郎出生后和普通的白狐没有什么区别,只有一条夹杂这几根银色短毛尾巴。这在白狐族中是最低等的族人。
白狐一族地位极高,但是一尾白狐和十三尾白狐相比,就是乞丐和国王的差距。普通的一尾白狐地位在狐族中属于中下,倘若是智力极高,将来也能谋个出身。白狐夫妇如此安慰自己,也耐着性子抚养十一郎。
只是十一郎在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表现的异于常人,甚至在智力的发展上比自己的哥哥姐姐们还要缓慢,最后失去耐性的白狐夫妇也就放弃了对这个儿子的耐性,让他自生自灭。
二十岁的十一郎拿着父亲给他的全部家当离开了故乡,踏上了一条成为游侠的艰辛道路。在他的历练中,先后遇上了熊人塞郎夫、玉照玲珑狮阿法西和亚细亚紫金比蒙天一。
十一郎先是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了塞郎夫当自己的保镖,然后又用计让阿法西和塞郎夫比试,最后和阿法西签订了三百年的合作契约,但不限制阿法西的自由。日子久了,阿法西也适应了这两个伙伴。
至于紫金比蒙都是心高气傲的上位强者,在兽族中,比蒙巨兽那是天生的战士。就算是最低等的比蒙进入军队都是千夫长,以紫金比蒙的地位和实力,别说是加入军队,就算是什么事情都不做,他们也都是大爷,属于走哪吃哪那种类型的。
不过对于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十一郎只不说是对他说了一句话就让这个拥有一头紫发的比蒙彻底跟了他,而且是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十一郎当时对天一说的是——“走,哥哥带你吃烤肉去!”
也活该他走运,当时的天一不过是也出生不久的比蒙,对吃的东西一点抵抗力都没有,被十一郎这个*贱的家伙喂了两顿烤肉后就赖着他不走了。而“天一”这个名字也是十一郎给他取的。至于天一的父母,后来十一郎才知道,他们被人追杀,无奈之下才将天一分开,以保他一条性命。
在兽族中敢动紫金比蒙的,十一郎实在想不通究竟会是谁,可等他遇上了天狐鲁姆依林的时候,这些事情才解开。
鲁姆依林是有着“天狐”之称的十三尾白狐,是狐族中除了银狐之外地位最高的狐族,鲁姆依林的身份相当于整个兽族的公主,尊贵之处不言而喻。
十一郎在成为兽族驸马后也知道了天一的身世。至于他为什么会成为兽族驸马,除了他本人最誉为最帅的狐狸之外,还有赖于他的两个兄弟和领着的天一。从这点上,十一郎和蜀国的某位君王有得一拼,不过他的血统实在可怜。这也就导致了他的婚姻只是一个圈套,目的就是为了干掉紫金比蒙天一!
当时的天一只有三岁,除了十一郎之外谁都不要,十一郎没办法,连洞房都要这个小畜生陪着,搞得另外两个兄弟一阵眼馋,最后还被十一郎给踢了出去。
也是在这个洞房花烛的夜晚,天狐鲁姆依林为十一郎惨死在自己父亲的强弩之下!受到刺激的十一郎身体暴增两倍,雪白的尾巴中那几根银色的狐狸毛也迸发出耀眼的银辉,只在转瞬间,一头身披银毛,足有三丈大小,从火光中一跃而起,瞬间秒杀周围所有的兽人,包括天火提提巴,也就是鲁姆依林的父亲,当代狐族族长!
等熊人塞郎夫和玉照玲珑狮阿法西赶来的时候,就看见满头银发的十一郎抱着鲁姆依林的尸体,像是傻子一般,双目空洞,直勾勾地看着鲁姆依林,天一偎在十一郎的身旁,像只受伤的小兽。
满地的尸体,死法出奇的一致,全都是眉心中了一根银色的狐狸毛。上到提提巴,下到侍女,强如提提巴重金请来的修行兽族,弱到普通的扈从,无一幸免。
大火烧了一天一夜,但没有触及十一郎一毫!
大火过后十一郎就带着天一离开了王城,第二天在城郊出现一座陵墓,是鲁姆依林的。
三十年后,当所有人对十一郎的记忆消退的差不多的时候,十一郎带着一个两丈高的紫金比蒙重新回到了王城,至于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复活鲁姆依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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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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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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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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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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