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师尊,你尾巴压着我了>第 110 章 世为敌
  萧锦惜被砸得头晕眼花,抬眸间望见沈霁握着一把剑,神色阴郁地逼近她的父皇。

  萧锦惜挣扎着爬起,挡在皇帝的身前,美目中含着凄然的眼泪,唤道:“沈大哥!”

  “沈大哥?”沈霁低声重复着她的话,冷冷一笑,“你不是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吗?”

  萧锦惜一下子明白了什么,张了张口,喉头干涩,惊异道:“那枚玉印是你故意留下的?”

  沈霁垂着眼睑,默认了。

  沈霁,昭仁太子唯一的小皇子。

  那年,小皇子被老太监送出宫后,被一姓沈的人家收养,皇帝不肯放过他,派出无数杀手,要将他斩草除根。

  沈家因这桩祸事满门被灭,沈素死的那年,才只有六岁,她满身是血,伏在沈霁的怀里,哭着对他说,不要将她埋在地下,她怕黑,怕虫子,怕再也没有人陪她说话。

  沈霁合上她的双眼,用草药保存她的身体,将她制成了人偶,一直带在身边,就像他的素素从来没有离开过。

  就是面前这个狗皇帝,让他两次失去了自己的亲人。沈霁目中露出狠色,抬剑朝着皇帝刺下。

  萧锦惜脸色一变,用自己的身体作挡。

  沈霁手腕一抖,剑刃微偏,刺进了萧锦惜的肩头。

  萧锦惜喉中溢出一声闷哼,面颊骤然白了三分,眼角泪珠簌簌滚落,双唇翕动,低声说了句“好疼”。

  “你疼?素素死的时候,比你更疼。”沈霁收了眼底一闪而逝的柔软,抽回了剑刃。

  萧锦惜捂着伤口,指缝间鲜血淋漓。

  在沈霁和父皇之间,她的确选择了父皇,但她苦苦哀求过皇帝,这场宴会结束后,留下沈霁的性命。

  可惜,沈霁是不会想听到这些话了。

  “沈霁,勿要感情用事。”宫明月提醒一句。

  沈霁一掌挥开萧锦惜,抬剑又要杀皇帝,皇帝连声求饶,说:“别杀我,此事都是丞相教唆,我是受其蒙骗,你们杀了我,就是上了他的当,要背上弑君的名声,即使坐上这个皇位,也是名不正言不顺,我可以把皇位让给你们,只要你们留下我一命。”

  沈霁正要落剑时,宫明月不明意味地低笑一声:“呵,弑君的罪名。”

  沈霁的剑停在皇帝咽喉的一寸处,皇帝趁机道:“是丞相,丞相他企图谋逆弑君,被国师当场识破奸计,实在是罪大恶极,我现在就拟旨,将师家满门抄斩。”

  皇帝见宫明月没有反对,爬了过去,两股打颤,抓起空白的绫锦,用蘸饱了墨汁的紫毫,快速写下几行字。

  丞相听了皇帝的话,气得又是接连吐出几口血,脸色发青地骂道:“狗皇帝,你、你不得好死!”

  宫明月缓步行到桌前。

  他的红衣沾了血色,颜色愈发夺目,浓烈得像是会流淌一般。他垂着眸子,乌黑的发丝从肩头垂下,与殷红的色泽交缠在一起,落在皇帝的眼底,叫他眼角狂跳。

  “此事交给镇妖司去办。”宫明月道。

  皇帝笔尖一抖,墨汁晕开。

  “师家的二公子,可是大名鼎鼎的妖皇。”宫明月的话险些叫皇帝晕厥过去。

  丞相大怒道:“你胡说,休要血口喷人!我儿怎么会是妖!”

  他连受刺激,口角鲜血狂涌,眼皮向上翻,露出眼白,脸色僵硬地向后栽倒下去,没了气息。

  皇帝战战兢兢地将圣旨递过去,低眉垂首道:“写好了。”

  宫明月卷起圣旨,打开殿门。

  站在门外的来喜公公垂着脑袋,目不斜视地走到他跟前。

  宫明月递出圣旨:“去传旨吧。”

  沈霁不解问:“此事为何非要镇妖司去办,我听说师家二公子与小师妹关系匪浅,两人曾是知己好友……”

  “她不需要和妖交朋友。”宫明月淡淡地打断了他的话。

  灵女,从来就不是妖的朋友。

  师千羽介绍的张神医,果真有几分真本事,春儿被他扎了几针后,脸色有所好转。

  他留下药方,嘱咐着照着方子抓药、煎煮,言道:“不出半个月,春儿姑娘的病就能痊愈。但春儿姑娘此番病重是因元气大伤,身体的底子坏了,稍不留神,就会有个小病小灾,要想彻底恢复,或许要花上数年的时间调养,又或许终身便是这样了。”

  重樱将张神医送出国师府,折返时,经过一汪碧湖,脑海中突兀地冒出“渎神者”三个字,声音冷漠空灵,令人想起了苍冷剑刃上蜿蜒的一截青白月光。

  被药物强行抹去的记忆,尽数涌回脑海,重樱面色微变,扶住了湖边的一棵树。

  夕阳隐没在檐后,暮色罩着湖泊,寒风掠过水面,掀起一层层皱褶。湖面上有对小鸳鸯,并肩游着,无忧无虑。

  重樱抱着双膝,在湖边坐了很久,久得她的四肢都变得僵冷。

  宫明月带着人找过来时,一眼就望见了重樱的背影。天边挂着一弯残月,零星的月色点缀着湖面,那对小鸳鸯早已归了巢,只有重樱孤零零的。

  那一瞬间,他的眼睛好像被沙子狠狠磨了一下。

  “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宫明月上前将重樱抱起,惊觉她冻得面色青白。与他一同来的白露、谷雨,赶紧展开带来的毯子,将重樱裹起。

  重樱双目发直地盯着宫明月,而后,缓缓地阖起眼睛,将脑袋埋进他的胸膛,虚弱地昏了过去。

  宫明月的心脏险些漏跳一拍。

  “属下这就去请大夫。”白露适时道。

  重樱这一病,病了好几日,等她病好时,才知道天都城发生了一桩大事,丞相师权谋反弑君,豢养妖孽,除大皇子妃师千漪,师家满门斩首的斩首,流放的流放。

  师家豢养的那只妖孽,就是二公子师千羽,因此这件案子由镇妖司接手了。

  据说师家被抄家的那日,无数百姓亲眼所见,那二公子师千羽化出一对大翅膀,浑身染血地抱着丞相夫人,从乱箭中飞出丞相府,强行用自己的身体撞破天都城上空的结界逃走了。

  这两日宫明月和卫无欢一直在忙着修补结界。

  宫明月修补完结界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看重樱。重樱裹着被子,靠在床头,双肩肉眼可见地单薄了许多。m.χIùmЬ.CǒM

  宫明月坐在床畔,温声问:“今日的药喝了?难不难受?”

  重樱很乖巧地点了下脑袋,说了句“不难受”,凑上前,轻轻嗅着他身上的气息。

  宫明月失笑:“嗅什么?”

  “盐水鸭的味道。”

  宫明月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尖:“回来路过芙蓉楼,就给你带了一份。”

  重樱听说有她最爱吃的盐水鸭,立即振奋精神,摩拳擦掌:“快将我衣服拿来,我要下床吃饭。”

  宫明月却按住她的肩膀,双眸黑黢黢地盯着她:“吃饭前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重樱仰起头来,静静等待他的下文。

  “那日为何一个人坐在湖边发呆?”

  重樱眼皮跳了下,不敢露出丝毫端倪,低声道:“我在湖边丢了枚耳珰,回去寻找时,恰巧看到一对野鸭子在湖中嬉戏,便看呆了。”

  宫明月愣了一瞬,忽而反应过来,重樱口中的“野鸭子”指的是那对小鸳鸯。

  自在师千羽那只鸟身上喝了几壶醋后,宫明月愈发看那些长毛的蠢鸟不顺眼,对着自己养的那只金丝雀,也时常生出将它的毛都拔光的冲动。不过幸好都忍住了。

  冬日万物萧瑟,碧湖上连片叶子都没剩下,冷冷清清的,宫明月想起重樱爱热闹,就叫人捉了对小鸳鸯放在湖上养着。

  碍眼是碍眼,重樱欢喜就好。

  宫明月顺着她的话说:“那对野鸭子有什么好,叫你看呆了?”

  “我想到连它们都能旁若无人的恩爱,我和师父明明两情相悦,却连一个眼神的交流都要偷偷摸摸的,就想得入神了。”重樱握住宫明月的手,十指相扣,举到二人的眼前,“若有朝一日,我能光明正大地牵着师父的手,不被人指指点点,该有多好啊。”

  “如若你我相恋,真的为世所不容,你当如何?”宫明月问。

  重樱眼底覆上倔强,坚定说道:“如若真的有那一天,便是与世为敌,那又如何。”

  她天生反骨,不许她做的,她偏要做。

  “樱樱不需要与世为敌。”宫明月轻声笑了,揉了揉重樱的脑袋,“那些事情,为师来做就好。”

  两日后,传来师千羽现身璧山的消息。

  璧山坐落南境,以盛产美玉闻名,距离天都城少说有万里之远,离璧山最近的镇妖司分部出动所有猎妖师,都莫名失踪,杳无音讯,卫无欢权衡之下,决定亲自带人去围剿。

  重樱身为灵女,也在参与围剿之列。

  这是她自入镇妖司以来第一回出任务。

  到达璧山时,天色已黑沉,山下有个小村庄,名为璧山村。一行人整理好行囊,牵着马匹往村口走去。

  整个村子静悄悄的,家家户户门前都悬着红灯笼,系着红绸,门前还贴着大红囍字,村庄的上空浮着一层阴霾,连月光都穿不透,那些飘扬在风里的红绸,显得阴森诡异。

  “整个村子都在办喜事,这也太奇怪了吧。”丁思雨率先开口道。

  萧晔手中托着的妖司南疯狂转动,他皱着眉头道:“妖司南好像坏了。”

  重樱道:“我们先找一户人家借宿,顺便打听一下消息。”

  萧晔和冯楚楚师兄妹二人前去敲门。

  他们是新进入镇妖司的,比较有眼力劲,每次出门都抢着做些零碎的活。他们心中清楚,纵使他们师出萧原门下,却毫无猎妖经验,应当从各种小事中磨练,因此其他猎妖师出任务时也乐意带着他们二人。

  一连敲了好几户人家,都吃了闭门羹。直到敲第九户人家时,开门的是个年逾古稀的老头,他眯着浑浊的眼睛,扫了一眼门外众人,道:“几位都是猎妖师吧?前些日子老朽在山下见过猎妖师,他们腰间也挂了这个。”

  老头指了指萧晔等人腰间的玉牌。那是由镇妖司统一颁发,证明猎妖师身份的铭牌。

  重樱道:“我们的确是镇妖司的猎妖师,村子里头妖气颇重,可是附近来了什么大妖?”

  老头将门打开了些:“各位进来再说吧。”

  屋子里的灯烛有些昏暗,重樱从行囊中取出一颗夜明珠,珠子的光芒瞬间将整间屋子照得亮亮堂堂。

  一名身穿麻衣、长相清秀的少女捂着嘴道:“好漂亮的明月珠。”

  “各位见笑了,这是老朽的孙女,琴琴。”老头扯了扯少女,“琴琴,还不快去给几位贵宾倒杯水。”

  卫无欢道:“不必麻烦。”

  丁思雨道:“方才我们一路行来,见家家户户都在办喜事,冒昧问一句,这喜事是替谁操办的?”

  那老头双膝一弯,便要跪下去,萧晔和冯楚楚二人赶紧过去将他扶起。

  老头擦着眼角,哽咽道:“几位一来,琴琴有救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我爱藕片、尝鹅仙子、46890401、lynn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亭亭20瓶;为何普男且自信10瓶;旺旺5瓶;杀人4瓶;北月南辰与晴空3瓶;沐玖笙、瓜瓜、非墨妍希、叶、把酒言欢愁更愁1瓶;

   ̄3e ̄

  师父的愿望其实很简单:一愿师徒相恋为世所容,二愿樱樱能长生无忧。

  樱樱所求也很简单:力量和自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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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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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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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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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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