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师尊,你尾巴压着我了>第 33 章 金丝雀
  晚间秋儿来报,小红马的身上确实检查出了伤口,马臀上有一个小孔,应该是故意扎出来的。如此证实了重樱的猜想,那青年是故意驱马接近重樱的。

  重樱想着灵女的金手指这件事,辗转到后半夜才睡,翌日一早天色刚亮她就醒了,坐在床畔,冥思苦想。

  春儿几个进来伺候她,她把春儿几个都摸了遍,除了能在春儿身上看到她的过去,其他人并无反应。

  重樱不甘心,决定换其他人来试。她们几个是丫头,人生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能刻入她们骨子里的过去,怕是没多少。

  她要找个有故事的。

  整个国师府里,她认识的,且最有故事的,非宫九莫属了。

  宫九入府前的身份是杀手,十几岁的少年,其他人还在读书,他就已经手握杀人的剑,收割了无数人头,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修罗。

  宫九的故事,值得深挖。

  宫九与宫七住在一块,宫七不待见重樱,重樱是能感觉到的,是以这些日子她与宫九刻意保持着距离,免得讨宫七的嫌。

  她叫四婢在宫九的院子外面守了半天,确认宫七出去后,趁机溜进了宫九的住处。

  方方正正的小庭院,栽满了绿竹,刚踏进院子,重樱就被漫天的竹蜻蜓惊呆了。

  翠绿的竹蜻蜓,在天空上旋转,转了半天,没有落下来的意思。

  重樱纳罕,寻常的竹蜻蜓,手一搓,飞上半空,转个几圈就下来了,宫九的竹蜻蜓像是装上了永动机。

  她差点忘了,宫九有个爱好,就是做手工。做杀手前,他最大的愿望,是能成为街头的手工艺人。他做出来的东西,装上他做的机关,全国上下,独此一份。

  宫九坐在花树下,手里拿着个木头正在雕刻,重樱进来,他头也不抬,嗤笑:“稀奇,小师妹这样的贵客,今天也会主动来我这里。”

  他这是埋怨重樱这些日子不搭理他。

  重樱在桌边坐下:“九师兄那日送来的山鸡我尝了,好吃。”

  宫九别扭地哼了一声。

  重樱又道:“皇上命你重塑的灵女像,我今日出门见着了,塑的真好。”

  宫九终于抬头看她:“等你当了灵女,我也给你塑一个。”

  “那敢情好呀,重樱先谢过九师兄了。”重樱伸手趁机去抓他的手腕,“九师兄,我帮你。”

  “拉拉扯扯,像什么样!”宫九触电一般,飞快地抽回手,俊秀白皙的面庞上,隐约腾起薄红,惊得连手中的刻刀都掉在了地上。

  重樱没注意到他的反应。

  她看到了宫九的过去。

  铺天盖地的冰雪,少年杀手白衣染血,躺在雪地里。

  他快死了。鹅毛大雪簌簌往他眼中落去,是他看到的最后的颜色。

  那是宫九的第二十桩任务刺杀一名已经解甲归田的将军。

  那位将军一生都在战场杀敌,失去了双腿后,回归朝堂,刚正不阿的性子遭文臣们排挤,一怒之下,辞官回归故里。他得罪过的官员,却不肯轻易放过他。

  少年提着剑,潜入将军的府邸。垂暮的老人早已猜到自己的命运,遣散家奴,坐在轮椅上坦然等死。

  那嗜血的修罗杀手,不知怎么生出济世的慈悲之心,弃剑离开,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整个组织的追杀。

  宫九全身被刺了三十六剑,追杀他的七名杀手,尽数毙命于他的剑下。他躺在大雪里,濒临死亡时,遇见了宫七。

  重樱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宫七,确切地来说,这是宫九眼中的宫七。

  宫七素衣墨发,撑着一把青竹伞,踏着重重飞雪而来。宫九以为自己见到了仙女,轻声问她:“你是来渡我的吗?”

  “我来渡你。”医者仁心,宫七顺着他的话,答道。

  宫七确如自己所言,渡了宫九。她给了他一条命,也给了他一个新身份。从此以后,杀手林岚改名宫九,摇身一变,成了宫明月的第九个弟子。

  重樱心中默念着“林岚”这个名字。

  “发什么呆!”宫九拿手在她眼前晃,一张脸凑得非常近。

  重樱惊异道:“你脸好红。”

  “哪有!晒的,肯定是晒的!”

  “我又没说什么,干嘛一脸做贼心虚的表情。”

  “你才做贼,看看你,手里拿着什么。”宫九从重樱手里抽走竹蜻蜓,一副占据道德至高点的气势。

  重樱:“……”

  那竹蜻蜓是她随手抓的,她就是想研究宫九对它做了什么。

  “十姑娘!”春儿小跑着过来,看见宫九,施了一礼,“见过九公子。”

  重樱回神:“何事?”

  “方才小石头来传话,大人让你过去一趟。”春儿气喘吁吁道。

  重樱跟着小石头,往会客厅的方向走去,路上她问小石头,宫明月叫她过去做什么。小石头答道:“府里来了一位贵客,指名道姓要见十姑娘您。”

  重樱可不认识什么贵客。

  整个天都城,她认识的人两只手可以数得过来。Χiυmъ.cοΜ

  重樱踏进会客厅,总算见到了这位贵客的真面目。青年摇着折扇,一身锦衣华服,坐在椅子上,冲重樱微微一笑:“又见面了,樱樱姑娘。”

  重樱昨天才见过他,他就是街头非要将马赠予她的那位年轻公子,昨日她分明没有告诉他名姓,今日他不但找上门来,还直接唤出她的名字,果然是别有用心。

  宫明月坐在主位上,端起茶盏,淡淡道:“樱樱,这位是二皇子。”

  重樱暗暗吃惊,上前福了福身:“见过二皇子殿下。”

  “不必多礼。”那二皇子起身,行至重樱身前,伸手扶她。

  重樱不动声色地往后退了一步,避开了他的手。

  二皇子道:“今日冒昧打扰,不知是否唐突了佳人。昨日樱樱姑娘遗失了一物,正巧被我的手下捡到,特来登门亲自归还给姑娘。”

  重樱满腹狐疑,二皇子扬声说了一句“进来”,一名黄衣侍女捧着托盘走到重樱面前。

  二皇子掀开绸布,露出托盘内的荷包,惊得重樱后背陡然沁出一层冷汗。

  荷包里装着她叫宫九砍断的脚链,一直被她随身藏着,她不会大意将它落下,多半是这二皇子图谋不轨,从她身上顺走的。

  她竟然半点没有察觉。

  二皇子拿起荷包:“物归原主,樱樱姑娘收好,切莫再丢了。”

  重樱伸手去拿荷包,揣进腰间,眼睛却在偷瞄座上的宫明月。宫明月用杯盖轻划水面漂浮的茶叶,神色看不出异样。

  重樱紧张得汗毛都立了起来。

  她不想在这里多待片刻,道完谢就离开了。二皇子笑吟吟的,没说什么话,只是告诉她,他叫萧烈。

  原书里连名字都不曾出现过的路人甲。重樱快速回顾完剧情,下了结论。

  春儿在院子里等她,见她出来,抽出袖中帕子,替她擦着额角的汗:“怎么流这么多汗,是二皇子为难您了吗?”

  “那倒是没有,就是觉得他看我的眼神怪怪的。”重樱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春儿“噗嗤”一笑:“十姑娘真是单纯,二皇子那是看上您了。”

  重樱悚然惊道:“我们才见过两面,他怎么就看上我了?”

  不会是被这该死的小h文的女主光环给闪瞎了眼睛吧!

  “奴婢也是听人说的,这二皇子是贵妃之子,自小聪敏机警,深得皇帝喜爱,皇帝有意在他和大皇子之间挑出一个立储。大皇子娶了丞相家的千金做皇子妃,身后势力可了不得,二皇子要想赢得储位,得找一个更大的靠山才行。”

  所以这是挑中她了嘛!

  在外人眼中,她是宫明月独宠的小徒弟,前途无量,他们两个的年纪,差的可以做父女,宫明月无妻无子,能娶上她,可不就是傍上宫明月这位“岳父”了么!

  可谁能猜得到,宫明月只想吃窝边草,才不会便宜他们这些外人。

  春儿又道:“二皇子身份高贵的确不错,将来做了皇帝,嫁过去便是皇后,可宫里的生活又闷又无聊,十姑娘性子活泼,必是不喜欢的。依着奴婢瞧,未必是良人。马上就是十姑娘的生辰宴,十姑娘不妨多看看其他的青年才俊。”

  重樱伸手去挠她的痒痒肉:“死丫头,成天就想着出嫁,不如先把你嫁了。”

  要是能靠出嫁,逃离宫明月的魔掌,重樱还真愿意嫁了。问题是宫明月不许啊。

  重樱与春儿一路打闹,忽闻前方有哭声传来,二人停了下来,拨开花丛。两名侍女站在树下,对着一个空鸟笼抹眼泪。

  侍女脸庞稚嫩,年岁不大,哭得双眼通红,天塌了似的。

  重樱打发春儿去问发生了什么事,那两名侍女一见是她,都扑了过来,跪在她面前喊救命。

  她为救四婢的性命,挨了宫明月两鞭子的事迹传遍整个国师府,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是那能救命的活菩萨。

  重樱细问她们缘故。

  她们边哭边将事情原委道来。

  原来宫明月得了一只好看的雀儿,养得极为金贵,每天好吃的好喝的供着,还着专人照看。她们两个就是照看那只雀儿的。

  那雀儿平时乖巧无比,打开笼子也不见飞出去,她们今日给雀儿喂食时,未曾注意,哪知雀儿扑着翅膀,头也不回地飞走了。她们两个又没有翅膀,根本追不上,弄丢了国师大人的雀儿,这下子她们必定性命不保,才急得啼哭不止。

  “十姑娘,您心善,求求您,救救奴婢们!”

  “你们先起来,我想想办法。”重樱扶她们起来。她们稀里哗啦哭着,哭得她脑壳疼,都记不起正事了。

  嘤嘤嘤还有这样的效果,下回宫明月原形毕露时,她不如试试能不能把他嘤嘤嘤成个糊涂蛋。

  重樱正想着曹操,那厢曹操就到了。

  “出了何事?”宫明月的声音陡然在重樱身后响起,吓了重樱一大跳。

  “参见国师大人。”其他人赶紧跪下来行礼。

  宫明月抬眸,入目就是空荡荡的鸟笼,顿时神色一沉。

  重樱就怕他大手一挥,叫人把两个女孩子拉出去砍了,连忙蹦到他身前,吸引他的注意力:“师父!”

  宫明月并不买账,沉声喝问:“我的雀儿呢?”

  “飞、飞走了。”侍女垂着脑袋,结结巴巴答道。

  “飞了便飞了,等它累了,会自己飞回来的。”重樱抢在宫明月下令之前,半是祈求,半是劝慰地开口,“就算锁得住它的双脚,也锁不住它的心,那雀儿喜欢自由,师父不若放它自由。”

  宫明月定定与她对视,突然勾唇一笑,扬袖轻挥:“若我偏要锁住它的双脚呢?”

  从他袖中飞出一团黑影,影子化作雄鹰,张开翅膀,冲天而起,长唳一声过后,没入云霄。

  重樱正惊疑不定,抬头望见那消失的黑鹰去而复返,从云头俯冲而下,双爪中扣着一团五彩斑斓的毛球。

  宫明月手掌朝上,黑鹰将毛球扔进他掌中,重樱这才看清,那五彩斑斓的是只雀儿。

  雀儿脑袋垂下,翅膀耷拉着,全无半点声息。

  重樱心尖一凛,震惊道:“它、它死了?”

  宫明月掌中柔光亮起,片刻后,那一动不动的雀儿慢吞吞地抬起头来,停留在他的掌中,茫然四顾。

  “你看,就算给它广阔的天空,它最终还是会回到我的掌中。”

  宫明月话音刚落,雀儿惊得扑着翅膀欲飞离他的掌心,却似有一道无形的力量,将它锁在这方寸之地,任由它如何折腾,始终困在他的掌中。

  重樱:“……”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小爱同学20瓶;lazybones、because、、桃太咸10瓶;彼岸、战哥的大宝贝儿、拾梧壹柒5瓶;皮皮的新月2瓶;吟游诗人妮娜1瓶;

  么么哒!

  重樱:妈呀,话里有话,锤死变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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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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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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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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