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轻咳一声说知道了,先生先回屋休息吧,那边木环班介就是跟乖觉的把老先生给请回了屋。
裴喻咬了咬唇,听到老先生走远的脚步声,小声问我这样会不会不好,别人会在背后议论我的。
“害,我怕这个?她们说我的还少了?快点快点,咱俩偷摸从小门走,不让先生知道。”
裴喻雀跃的笑起来,“那,我就不戴了?”
“别戴了。外面空气可清新了,你总在屋呆着都呼吸不到!”
我们俩就偷偷摸摸去选了马,出了城。
城外有一处青青草地,因位置偏僻鲜少会有人去,我还是在偷偷练习骑马的时候发现的,之后就成了我自己的秘密基地,现在又多了一个裴喻。琇書網
城中人多骑马放不开,到了城外便能四处撒欢儿,我不敢骑太快,就慢慢跟在后面,看裴喻从生疏到熟练,跑了一圈又一圈,嘴角一直挂着灿烂的笑,眼睛亮晶晶的像颗小太阳,心里就十分满足,又特别有成就感。
他跑着跑着看,我慢悠悠跟在后面,忽然调转马头朝我奔来。
《男训》《男戒》中要求男子笑不露齿,裴喻偷偷和我说过他讨厌那些老旧规矩,但家里人虽然宠他,却也并不允许太过出格,只有嫁过来后他才露齿笑过,但我也很少能看见他笑得这么爽朗欢快,他的喜悦清楚的传递给了我,
——直到我被他拔萝卜一样,从马背上拔下来。
“哎哎哎?妈呀呀呀——”
裴喻稳稳骑在马上,探过身,双手掐着我的腋下,把我举了起来。
我被吓得吱哇乱叫的同时还不忘手忙脚乱护着风筝,又伸长了胳膊死命勒住他的脖子。
“风筝,风筝,要掉了。”
看我像只被抓住的螃蟹一样张牙舞爪乱七八糟,裴喻不客气地笑出了声,捞起要掉下去的风筝,放到我那匹马的马背上,把我按在他身前,一声招呼都不打的,一夹马腹窜了出去。
措手不及被灌了满嘴风的我:(表情狰狞)“嗷嗷嗷嗷嗷嗷嗷——救命!”
搂着我腰的裴喻:“哈哈哈哈哈哈哈!妻主真好玩!”
我:shift!
—————————
等裴喻终于疯够了,我也瘫了,一脸呆滞的被他从马上又举了下来。
“傻了?”
裴喻拍拍我的脑袋,给我整理乱糟糟的头发,抱着我晃悠了两下,还好意思问:“好玩吗?”
我吸吸鼻子:“好玩。”
虽然和我来之前想象的“红尘作伴,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我满了,你满了我就漫出来了”都不一样,但云霄飞马也挺刺激的。
幸好我骑的那匹马性情温顺听话,所以当我们找回去的时候马没丢,风筝也没丢,我们俩还能在草地上放风筝。
就是,我四肢不发达也是真的。
因为只顾着放风筝,就被石头给绊倒了,一头栽进草地里。
看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裴喻小跑过来紧张兮兮的把我脑袋抬起来,然而我一抬脸,他扑哧一声就笑了。
我:_
你看我这是什么表情?
裴喻一边咬着唇忍笑,一边把我从地里抠出来,体贴的把脑袋上的草拔掉,还拍了拍我身上的灰。
我心想没事没事,这里就我们俩人,在裴喻面前丢脸也就丢了,反正我大概早就没有什么面子可言了……
呜呜。
总感觉笨手笨脚这四个字是刻到我脑门上了。
唯一庆幸的是虽然脸着地,但没有摔毁容。本来就生的一般,这要是再毁容了,旁人就更要说我和裴喻是鲜花插牛粪上了。
至于谁是鲜花谁是牛粪,就不用我细说了吧?
“呀!妻主!”
正在弯腰给我整理衣摆的裴喻忽然尖叫一声抱住了我,声音都有些哆嗦:“妻、妻主,这是什么东西!”
看他小脸煞白面露惊恐,我心想什么啊?低头一瞧,
嘿,我当是什么呢?原来是一只毛毛虫!
裴小公子从小娇生惯养,生命里头一回出现这种浑身都是腿和毛,长相奇怪,还一拱一拱往他裤子上爬的生物,吓得花容失色,死命往我怀里钻。
我勉强搂住他颤抖的小身板,感觉自己此时十分高大,“没事,就是一只小虫子,我给你弄下去!”
我拍拍他的手臂安慰,这个时候用无比明确的认识到,这是生在了女尊国的男子。
我折了树枝把那条毛毛虫给挑下去,裴喻把脸埋在我的脖子里,全程没敢抬头。我说好了没有了,他才小心翼翼的睁开眼睛瞟向自己的裤子,大大松了口气,又抱着我甜言蜜语:
“妻主真好!”
————
在现代时我就是个宅女,不善言谈不善交际,大多时候更愿意呆在家里,但和裴喻在一起后,我出去的次数就增多了。
别怀疑,我没出轨,这完全是因为我要带他一起出去玩。
虽然时间足够磨平我的一些棱角,但我从骨子里还是厌恶着一些封建制度,所以我不会限制裴喻出门,相反,我喜欢带他出去,带他去看看他所居住的这个地方。
虽然能走的地方不多,但也好过一生都被关在朱红大门里。
只是这里对男子的要求十分苛刻,即使是成了婚的男子,也不会轻易上街。于是机智的我出了个主意——
让裴喻穿上我的衣服,又往他胸口里塞了俩馒头。
裴喻十动然拒,担心他这样抛头露面对我的名声不好。
但我根本不在意这些,因为我真的没有什么名声可言。
套好衣裳,又固定住馒头确定它不会掉后,我推着咬着唇磨磨蹭蹭的裴喻让他去照镜子。
“妻主……这样真的可以吗?”
他揪着衣摆眼神不安,水光粼粼。嘴唇被他自己咬的红红的,配上鼓鼓的胸脯,漂亮得雌雄莫辨。
我被美色所惑,凑到他唇边啄了一下,他抿唇露出小小的笑意,习惯性往我身上腻过来,然而胸前的两个东西挡住了他的动作。
裴喻一顿,缓缓低下头去,凝视胸前的鼓起。半晌有点呆滞,又好奇的戳了几下。
我离得近,听见他小声嘀咕:“没有妻主的软……”
咳咳!
“来,我给你化个妆涂黑点。”
这个世界只有男子才会妆扮,但裴喻并不需要这些,除了新婚那天他被喜郎上了妆外,其他时间都是清清爽爽的。
他看我的动作还很不理解,但也闭着眼任由我在他脸上画来画去。
我不是专业化妆师,但给他肤色涂黑一些,故意化丑一些,还是能做得到的。
裴喻睁开眼看到镜中的模样时还有些嫌弃,用袖子遮着脸,让我不要看他。说太丑了,无颜见我。
我哄了半天他才肯转过来,只是仍十分担忧,一个劲儿的问我是不是很丑?
其实并不丑,只是比起之前美色天成的样子,确实暗淡了许多。但我是不会这么说的。
等我们这副装扮打开门,在门口守着的班介和木环都惊呆了,裴喻姿态从容的从中间走过,转头就和我从小门溜了出去,没再让其他侍从照面。
说起侍从,忽然想起上次洒我一身水的那个,之后我好像没再见到过他。
不过府里那么多人,我也记不住谁长什么模样。现在回忆,也根本记不起对方的脸。
惭愧惭愧!
——————
不知道裴喻第一公子的名声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但好在百姓都不认得他。我们俩大摇大摆在街上走过,除了有人在我背后说“看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抠门九皇女”外,一切安好。
怕人听见他声音不对,裴喻一路都没敢开口,闻言挑眉一笑,斜睨我一眼,端的是眼波流转。
脸虽是画丑了,不过身材气质仍在,我忽然想亲亲他蕴满笑意的眼睛。
嗯,等回家洗干净就亲。
裴喻起初还有些放不开,后来发现根本没人注意他后就彻底放飞自我了,哪都想进去看看,我一眼没看见,他就在香香楼门口探头探脑。
我问他想不想进去看看,他却一把熊抱住我,颇有几分蛮不讲理,“我才不去!妻主也不许去!”
我:“好好好你快松手,有人在看咱俩。”
看着那些眼神闪烁的围观群众,我都能猜到之后又会传出什么流言:抠门九皇女弃第一美人于不顾,当街与陌生女子搂搂抱抱,疑似磨镜!
……唉!
这样顶着馒头一连往外跑了几天,直到有一日,我们俩终于翻车了。
“……阿喻?!”
彼时我和裴喻正头碰头蹲在书肆里挑选话本子,这一声夹杂着迟疑震惊的声音不大却清晰,整个书肆的人都看了过来,我拉着遮着脸的裴喻赶紧跑出去,慌不择路被一群侍从堵进了小巷子里。
“……”
“……”
“……”
沉默。
从轿子里走下来的裴三姐表情太深沉,我看不懂。
“阿喻。”
“不是不是你认错人了。”我慌忙否认,裴喻却干脆放下了袖子,很有义气的站出来挡在我面前,说是他自己要这么做的,不关殿下的事。
把我感动得泪眼汪汪,我抱住他的胳膊,他又用另一只手抱住我,我们俩挤成一团。
“是我出的主意!馒头也是我塞的!我,我是他妻主,我说了算!”
没错,我就是这么硬气!
“不,是我。是我要求妻主带我出来的。”
“是我!”我拼命挤眼睛示意。
“是我。”裴喻倔强的别开脑袋不看我,挺直脊背面对他三姐,以及一众沉默无言的侍从。
裴三姐看着我们俩,许久,长长、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是你们的家事,不该由我来管,我只是来告诉你们一声,过几日抽空回家一趟。阿喻,父亲想你了。”
原来是自作多情。
我讪讪道:“好的,明天就带喻喻……阿喻回去。”
裴三姐背负着手,一言不发地坐进轿子里走了。
她自小聪慧,名冠京城的弟弟,终究还是被带上了一条不归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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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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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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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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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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