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越的古代生活>第 42 章 乡里乡亲
  “什么,搬到县城?!”吃过午饭,林永明把袁逸的意思一说,赵芸娘听完就是一怔,忍不住脱口问道。

  林永明心里已经把这事琢磨过了,觉得可行,便跟她好好解释:“其实搬去也挺好。你看白天咱两都得去城里铺子做事,就剩阿秋阿月在家,等他们月底去了学馆,家里就真没人了。咱家的铺子在城东,他们学馆也在城东,离县衙和云县官学都不远,要是能在那附近买到宅子,出门就都方便了,这样以后遇到雨雪天,也不用担心被困在城里回不来。”

  “我没说不好,我就是觉得太突然了!”赵芸娘应了一句,沉默一会问林永明:“就咱一家搬吗?音姐和晟哥,还有刘希家呢?要是也一起去,房子买在一起,平时还能去他们家串个门说说话,不然这一乍去了,人生地不熟的,非得闷死不可。”

  “那我一会问问去礼哥,尽量劝着他们一起!”林永明笑道,毕竟一个好汉三个帮,打虎亲兄弟,要是多几个堂兄弟一起去县城,再好不过了。

  林越闻言眼睛一亮,“正好南小叔在家,我也去问问他的意思。”

  林永明八个堂兄弟,和林越关系最好的当属林永南,每次出门都会给她带点小礼物回来,便是娶了万珊儿之后也没耽误。最重要的是,无论想法还是能力,林越觉得他都很出众,连同他娶的珊小婶也不错,一直窝在村里多少有点荒废了。

  虽然情感上舍不得林家村和林家村的人,理智上也明白这是利大于弊的事。如果搬家已成既定事实,那能少和几个至亲分离也算安慰了。

  林永南家。

  本以为还要解释劝说一番,没想到林越只提了个开头,林永南就笑了。

  “搬去县城啊?我和你小婶是有这个打算!”

  “真的?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搬?另外买哪块的宅子有想法吗?”林越又惊又喜。

  林永南刚要说话,一旁的万珊儿把糖果盒往林越跟前推推,笑道:“阿月,尝尝我娘家店里新出的果脯怎么样?”

  林越低头一看,果脯是红色的,拈了一片放到嘴里一尝,又甜又酸,“好吃,小婶,这不会是山楂做的吧?”颜色味道形状和后世的果丹皮都很像。当下用山楂做糖葫芦或者整个煮熟后撒上糖或者切成片晒干后泡水熬粥喝,都很常见,打成果泥再制成型卖是挺少见的。

  万珊儿笑:“聪明,就是山楂做的。怎么样,出去卖的话,阿月你说会不会有人买?”

  林越眼睛一转,“小婶,你是想去县城开铺子吧?铺子里打算卖果子蜜饯?”

  “对!阿月你这么伶俐,给小婶我参谋参谋。”万珊儿爽快道。

  林越这几年对县城那些比较有名的铺子挺熟了,想了想建议道:“城里果子铺不少,没有某家独大特别出名的,但也各有顾客。那些店卖的都是寻常果子,倒是没见这样做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小婶你用新果脯招揽顾客说不定可行。不过,只这一样会不会少了点?”

  万珊儿来了兴趣,“阿月,你是吃里的行家,有什么新鲜吃食点子吗?帮我琢磨琢磨!”

  林永南打趣媳妇:“果子蜜饯你从小看你家做,到头来还得问阿月一个小姑娘啊!”转头对阿月说道:“阿月,你想出来先别和她说,等她花钱买方子或者等开了铺子给你分子再说。”

  “哈哈哈!”林越笑的不行,“南小叔,不枉我最喜欢你,大公无私说的就是你吧!我小婶这般人才相貌,你都没忘了你侄女我,厉害啦!你不怕我小婶晚上不让你进房吗!嘿嘿~~”

  “哈哈哈,那,绝对的,咱两什么关系,咱两谁跟谁啊!”林永南故作自然,不敢看媳妇脸色。

  万珊儿一张俏脸都被这对啥话都敢说脸皮超级厚相对“哈哈哈”个没完的叔侄女两臊红了,拧了林永南一把,默默等着他们笑够。

  林越还算有眼色,很快收了声,一脸正经对小婶子卖好:“除了这个,应该还可以用山楂做成山楂片。做法应该差不多,都是打成果泥后制成型,不过山楂片可以晾晒的更干些,储存时间也更久,不像果脯这么容易坏。另外,书上说,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可见每个地方能种的果子不一样,南小叔经常去别的地方,你可以让他帮你留意一下有没有咱们这没有的,或者味道比较好的,捎运回来。人人都爱新鲜,先靠新鲜吃食吸引顾客过去,再慢慢把他们笼络住培养成老顾客,这样你的店还怕开不好吗?”

  说完这些,林越都怀疑前世她爸妈说她没有经商天赋是忽悠她了,看,这开店经验她不是一套一套的,南小叔南小婶脸上的赞叹和认同多么的明显。林越这一刻无敌膨胀!

  和南小叔南小婶约好了改天一起去县城看宅子,三人又说笑了一会,林越就起身告辞。出了门看天色还早,林越便围着村子转了一圈。

  夏天洗澡抓鱼逮虾人满为患的清水河,这会依旧不少人,有小孩子玩水的,还有不少村妇在河边洗衣服,看到林越经过都亲亲热热的和她打招呼。村西虎山山脚茅草一片片略微有些发黄了,同样还有树上的叶子。再过一个月,这些叶子就会落满一地,人经过时踩在上面会发出一阵阵声响。不过这些都是引火的好材料,到时候会有村里的孩子来这把落叶扫成堆,用篮筐或者破麻布提背回去。都说靠山吃山,虎山虽然没有云山名气大,但山里的野果野兔以及春天的谷笛秋天的板栗雨后的蘑菇各种野花野菜,也给林家村人吃食上增添了不少。

  进了村走在平整的青石板路上,想着这样的路满云县只有林家村有,从林家村到县城这样长的路是林家村人出人出力铺成,想着云县县志上的那一笔,林越觉得满足又自豪,毕竟这里面她功劳可不小呀!

  “阿月,这是要回家?”

  “去哪玩了阿月?怎么一个人?”

  “听说要去县里上学了,是吗?阿月!”

  “阿月,我家蒸了红糖包,一会给你送两个过去!”

  一张张淳朴的笑脸,一句句热情的招呼,都让林越心里暖烘烘的。

  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林越自己是认可后者的,人性本恶或者人性本无。有人可能会觉得持这种观点的人比较阴暗,但是在林越这好像恰恰相反。后世有个半瓶水的寓言,大意是荒漠中的两人都各只剩半瓶水,悲观的人说“唉,只有半瓶水了!”乐观的人则惊喜道“啊,还有半瓶水!”

  林越的心态就很像那个乐观的人。从小接受“人性本善”理念的人,在面对各种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时,可能会失望失落受打击变得喜怒无常甚至报社。而林越这种,对人性期待不高的,出门踏上社会反而会觉得“啊,到处都是好人呀!”每天都喜滋滋乐呵呵过得很快乐,是会把路上陌生人的一点善意援手记上多年的乐天派。

  不管是因为林越太爷爷曾任林家族长也好,或者是二太爷爷是现任族长,或者林家堂兄弟们比较团结友善,或者林永明赵芸娘会做人,总之这八年多,除了客观条件确实没法和后世比外,林越在林家村的日子过得很舒心,乡里乡亲在她这都是有感情的,所以想到要离开这里才会心酸不舍。

  唉,这可能就是成长的烦恼吧!

  又去地里看了看出苗的小麦,林越这才往家走。经过村南空地时,见不少大人孩子在板报前围着,还不时交头接耳说些什么,林越有些奇怪就过去瞧了瞧。板报内容现在还是刘希负责,这新一期出的什么,林越之前也没怎么过问,结果凑近一看,忍不住就乐了。

  板报上是两首诗,一首《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说的是农人顶着日头除草非常辛苦,让人们珍惜粮食。也不知道刘希是促狭使坏故意的还是怎么,偏偏另一首是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的上半部分: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单独看后者可说是一曲野草颂,是生命的颂歌,但和《悯农》放一起,再让村民们解读就有些变味了。Χiυmъ.cοΜ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诗好懂,说的不就是咱农人吗?热天里去除草,吃的每一粒粮食都不易来。”围观一村民说道。

  “后面这首也不难,说的就是地里那些杂草吧,每年都锄,到了第二年春天再长出来,烦人的不行!锄禾日当午,锄的不就是后面这首里的草吗?”另一人也不甘示弱的发表高见。

  其他人:“说的有理!”

  林越:o(╯□╰)o果然万事万物都可联系,哲学诚不欺我。

  村里学识比较好又有空闲的,除了林越,就是林旭刘希林音林晟等人,林云林彩现在白天不在村里,大石头小石头智力一般,林煜又太小,其他人识字不少,但要解读诗句也不可能。像这种把赞颂草的诗句,当成是批评贬低草的,在村里说说没事,要是万一哪天谁出门见了外人,也这样解释,可就要贻笑大方了。

  所谓一瓶不响,半瓶晃荡。意思是充实的人谦虚寡言,而浅薄的人偏偏爱显示夸耀自己。林越自己是最烦也最怕半瓶晃荡的人,自然不想林家村出这样的人。

  说起来,林家村这几年在云县也算有些名气了,陆陆续续出了不少小玩意,其他村子的人提到都会羡慕,尤其羡慕青石板路。但在林越看来,变化并没有特别大,富起来的基本都是林永明几个堂兄弟家,其他家充其量沾了点光,像是免费学了生豆芽做茶蛋做豆腐制牙膏牙刷等,之后除了三五家做了豆腐挑着出去卖外,其他基本就是家里自己吃用。铺了青石路出入方便了,但也就是去镇上县城卖个菜啊鸡蛋鸡鸭之类,收入有限。像林云林彩家准备分家盖房子,用的还是姐妹两这近一年攒的钱,要是没她们,估计还得再等几年。

  林越一直希望村里人都能过的好一点,无论物质方面还是文化方面,这会见到板报前大家胡乱解读诗句,心里一动有了主意。

  第二天,林越让林永明把她送到了袁逸的书馆。

  袁逸当时正在书房读书,听到昨天刚收的目前唯一的女学生,今天又来了,觉得有些意外,心里就猜测会是什么事,暗道,不会是后悔了,来退馆的吧!

  等到客厅见了人,还没开口,就听女学生说道:“子曰:有事,弟子服其劳。那学生要有事,老师能帮忙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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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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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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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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