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越的古代生活>第 34 章 君子淑女
  林越觉得有些饿,突然发现眼前桌子上正摆放着一个小巧精致的草莓奶油蛋糕,雪白的奶油上面,一圈带着清新绿叶的新鲜大草莓,娇艳欲滴,惹人垂涎。忍不住咽了下口水,林越三步并做两步走上前,用蛋糕刀切了一块,放在纸碟里,端起来用小叉子叉了一块放入口中,想品尝一下有多细腻柔滑香甜。

  结果,竟然是什么味道都木有!Why???是我舌头不管用了?还是,我在做梦?呃,好像是在做梦……

  然后林越就醒了。

  外面天已经半亮,看着朦朦胧胧的木质房顶,林越心血来潮,大喊一声:“啊~~~!我想吃草莓奶油蛋糕!”喊完自己都笑了,想着进了十一月,天是挺冷的,身体可能缺点甜的储备热量,不然好端端的做梦吃蛋糕呢,搞得这会真馋了。

  “阿月,你想吃啥?”外面传来林小旭的声音。没办法,林家就这么大,房子也不怎么隔音,虽然一个在东厢房一个在西厢房,但以刚刚林越的音量,林旭不可能听不到。ωωω.χΙυΜЬ.Cǒm

  “说了你也不知道!”因为现在大安境内根本没有奶牛,更不用说草莓了。奶牛北边戎部说不定还能有,草莓估计得直接去美洲找。

  “你说了我不一定知道,你不说我肯定不知道!”林旭回喊道,说起来这句还是跟林越学的。

  林越:“……”果然天道好轮回,搬石头砸自己脚了。

  北屋正房里,林永明赵芸娘这时候也醒了,听到一对儿女喊话,笑的不行。

  “你看你闺女,一大早还没起就琢磨着吃,可真够馋的!”赵芸娘笑道。

  林永明不以为意:“馋点咋了?要不是阿月喜欢琢磨吃的,能弄出来豆芽豆腐茶叶蛋这些?咱家能起这样的房子?”

  世人皆慕强,男人又比女人更慕强。说白了,就是越强的人越慕强,因为他们知道强能得到哪些好处,而不强的人得不到。靠科举上位的人更重视下一辈的教育,靠武力征服别人的人,最怕年老力衰。

  林永明为什么这么维护阿月,一来阿月是他的女儿自然维护,二来,他太知道和清楚,阿月给他和这个家带来了多少好处。以前在林家村,提到他众人至多夸踏实能干老实人,现在提到他,谁不得竖竖大拇指。能和县令搭上话,能让县令来自己家,几年前连想都不敢想。

  赵芸娘捶他一拳,“我就这么一说,咋?现在你闺女是谁也不能说一点不是了?你咋不把她供起来?”

  林永明顺势服软:“能说,她是你生的,你想咋说咋说。我这不是想着,你最近总眼热你妹子的活计,阿月要再琢磨出点东西,说不得你也有差事了呢!”

  赵芸娘闻言眼睛一亮:“那我一会问问她。”

  等林越林旭晨跑完回来,一家人围一桌吃早饭,赵芸娘就殷勤问道:“阿月,你早晨说想吃啥?要不要我给你做?”

  林越咽下小米粥回道:“算了吧,没材料!”县城镇上倒是有卖羊奶的,可惜就是没有卖牛奶的。

  赵芸娘有些失落:“那有材料了你和我说。别的不行,做吃的你娘我还算拿手!”

  林越就咯咯笑:“娘,你是眼热我小姨能管理铺子了吧?”

  被拆穿的赵芸娘承认的干脆:“没错!你要有什么活计,给我也安排一个,我这天天在家除了伺候你们吃喝也没个正经事!”

  林越:“那之前让你和小姨一起描图样和字样你不愿意?”

  赵芸娘:“描图描字我不如你小姨。再说你让她管你那箱盒橱柜铺子,不就想给她找点活计做赚些钱显得她有能耐,好堵她婆婆嘴吗!那我还去干啥?”

  之前林越想到前世宿舍人手一个的化妆品收纳盒,就去找村里木匠水叔了解情况。本来只想做精致小巧点看能不能卖给富户士绅家的姑娘小姐,结果水叔听了她的主意后,又给了一些建议。

  比如,并不是每家都有厚实的箱柜,有些人家暂时用不着穿不着的衣裳被褥只能找块布包起来,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用薄木板和布做简易衣橱。再比如,一家人衣服经常混在一起,外衣里衣裤袜等需要穿时找起来很费劲,针对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做些轻便小箱子每人一个。

  受此启发,林越也想起来一些东西。比如简易衣橱不用木板,而是用几十根短木棍和布围架起来,木棍之间用些零件连接,可以分成大小多个区域,放置衣物被褥等不同物品。再比如,多格收纳箱和收纳盒,多格收纳箱可以分别放些大的衣服物品,多格收纳盒就类前世的化妆品收纳盒,放些小点的东西,珠宝首饰,或者裤袜等。

  除此之外,林越又专门跑到县城汇文轩找周竹打听了县学学子房内摆设情况,设计了一款简易书柜。虽然县学总共也就百十多人,但要是他们用的好的话,开了铺子,既可以在普通读书人打口碑,又能借用他们的影响力,提高一下铺子的知名度。说简单,用县学学子抬咖。连县学学子都说好的东西,大户士绅家的姑娘小姐们不来看看吗?普通百姓不来瞧个新鲜吗?

  因为面向的是稍微有点层次舍得出些闲钱的顾客,所以在箱盒柜橱表面该上漆的上漆,能描纹的描纹。上漆交给水叔负责,描纹找了赵兰娘,至于林越自己,负责整体样式设计,简言之出点子。

  又恰好县城有铺子转卖,林越就让林永明帮着买了下来,然后找人修葺成两间,一间“君子屋”接待文人学子等男性顾客,一间“淑女坊”接待大户士绅家的姑娘小姐等女性顾问。

  “君子屋”交给刘希打理,“淑女坊”则由赵兰娘管着,两人都经过了林越的简单培训。“君子屋”和“淑女坊”装修风格也不同,前者墙上画的是梅兰竹菊等君子花卉,后者则是芍药牡丹斗雪红徘徊花合欢花海棠紫薇花之类,大体和箱盒橱柜上的图案类似。

  顺便一提,所谓的徘徊花就是玫瑰。林越之前一直以为玫瑰是舶来物,没想到原来中国古代早就有了,只是名字不一样罢了。至于为什么一直没什么名气,林越猜着,应该是既没有梅兰竹菊自古便被赋予的含蕴,又颜色太过鲜艳在主流文人看来不如一些花淡雅脱俗。再者同类竞品太多,光一个月季,估计很多人都分不清和玫瑰谁是谁。总之,好看归好看,但是好看的花太多了,又没啥内涵,就很难出头。

  但其实玫瑰实际用处还是很多的,林越知道的比较有名的平阴玫瑰,就能制成玫瑰花茶玫瑰酱玫瑰精油玫瑰雪花膏等,当年家里貌似还收到过这几样装成的礼盒。包括林越前世比较喜欢的一款植物护肤品,最爱的也是它家的玫瑰乳和玫瑰霜,味道超级好闻。发现玫瑰的存在后,林越就开始打算用他做点什么了。

  言归正传,“君子屋”和“淑女坊”自从开业后,因为有周竹找的熟识的县学学子帮着宣传,口碑很快传了出来,加上东西确实实用,且外观或大气、或精致,总之“颜值”不错,一般有钱的读书人和那些大户士绅家的小姐,光顾的不少。

  这铺子虽然是用林永明名义买的,但之前早就说了,林越来管,赚了钱也是她来分配,所以林越就挺上心。

  实际上,水叔赵兰娘和刘希也各占了两成股,林越自己三成,还分给了小伙伴林小旭一成,美其名曰让他买糖吃。林旭不在意买啥,反正林越给他,他就乐呵呵的接了,总归啥都不用管,富贵闲人一个。林永明赵芸娘的话说,阿秋才是有福之人啊!

  林越吃完早饭,看着天好,就打算去县城铺子里看看情况。古代没有什么专利权,东西好卖赚钱,很快模仿的也就出来了,上次林越去县城,已经发现有竞品出现,只不过是在街上摊位散卖,就不知道这几天过去,会不会铺子都有了。

  为了生意好,林越是打算时不时就推出些新款式的,比如由单层箱盒增加成双层三层等,样式也会改变一些。去铺子里看看哪些卖的好,可以更有针对性。

  林越这年纪,自己肯定是去不了的,只能找她爹帮忙。

  “行啊,反正我也要去铺路,就先把你送到县城铺子里再去,然后到半下午再去接你回来。”林永明应的爽快。

  林小旭也凑热闹:“爹,我也要去县城!你把我送到周叔铺子里吧,上次他问我阿月讲的故事的事了,说是要写成话本卖,我去看看写好了没有!”

  “行,那就一起去!”林永明道。

  一家三口到了县城,林永明把一对儿女送到地方,自己就往回走和林家村的铺路队伍会合去了。

  “君子屋”和“淑女坊”都在营业,林越找刘希和赵兰娘交流了下意见,等说完事,就让赵兰娘把铺子交给雇来的小姑娘,打算让她陪着逛逛街。结果刚出门不久,就遇到了同样上街闲逛的沈枫。

  “这位姐姐好生面善,倒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沈枫对赵兰娘如是说道,“相逢就是缘分,不如中午我请姐姐去天福楼用膳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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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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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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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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