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吃食不错加锻炼身体,相比同龄孩童,林越林旭要稍高一些。沈游见到他们,心中猜测两人应该有八岁年纪,结果一问才知道,竟只是垂髫之年,都还要一个月才满七岁。
不过既然来了,肯定是要说上几句的,想到影壁和莲花池边的诗词,沈游便有心考查一下两人学识。
沈游先问林旭:“如今识多少字了?都读的什么书?”
林旭恭敬回道:“三百经背完了,正打算背《大学》。”
“哦?首孝悌,次见闻。后面一句是什么?”沈游提问。
“是“知某数,识某文。””林旭心中默想了一下答道。
“唐刘晏,方七岁。后面?”沈游继续问道。
“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晏虽幼,身已仕。有为者,亦若是。”林旭答道。
“恬笔伦纸,钧巧任钓。后面?”沈游突然从《三字经》跳到《千字文》。
《千字文》用字深奥晦涩,后半部分尤甚,一般七岁孩童,别说背了,能把字认全就很不错了。当初林旭背《千字文》,也是费了老劲,最后还是林越先把全文根据大意分出十几个小段,又把每句意思讲给他听之后,他才一段一段背诵下来。四字一句,共二百五十句,足足用了小半年时间,才做到一字不错。www.xiumb.com
所以虽是三百经里最难的一本,却也是林旭背的最得心应手的,听到提问很快便将后面背出。“恬笔伦纸,钧巧任钓。释纷利俗,并皆佳妙。”
沈游见他答得熟练,不由问道:“可理解其中意思?”
林旭:“意思是:蒙恬制造了毛笔,蔡伦发明了造纸,马钧发明了水车,任公子善于钓鱼。他们或者善于为人解决纠纷,或者善于发明创造有利于社会,这些都非常巧妙。”
“不错不错,”沈游点点头,“一般孩童八岁年纪才会进学,你刚七岁已能熟记三百千,还能解其中意思,可见是个聪慧的。刘晏七岁时做正字官,后来更是官拜礼部尚书,假以时日,你未必不能是第二个唐刘晏!”
这个评价相当高了。林越看看面带懵懂的小伙伴,心中不由替他捏了一把汗。不知道这样教他读书算不算拔苗助长,会不会害了他?也不知道现在被当成“神童”称赞,再大几岁发现并不比众人好多少,甚至泯然众人,他能不能接受得了?实在不行,林越恶狠狠的想,只能笨鸟先飞以勤补拙了,希望林小旭不要逆反才好。
问完林旭,轮到林越。沈游看着眼前长相灵秀神情坦然的小姑娘,略迟疑了下,才开口问道:“你父亲说影壁上的诗句是你让人题的,莲花池边的《爱莲说》也是出自你手,可有此事?”
林越:“有此事,都是我从书上偶然看到,觉得好,特意记下来的。春有百花秋有月一诗是一位禅师所做,名为《颂平常心是道》。《爱莲说》是一位濂溪先生所做,夸赞莲之高洁,是君子之花,我很喜欢。”
“嗯,没想到你一个小姑娘,不仅识字,小小年纪,看的书更是不少。”沈游夸赞一句,又突然问她:“你为何读书?据我所知,不仅云县县城富户士绅人家极少女子识字读书,便是京城世家,也多有女子只学针线女红,不通文字。你这般年纪,不想着玩耍,或者和其他女子一般学些女工,反而花费力气用在对你助益不大的地方,这是为何?”
“自然是因为读书识字有大用处!”林越巧妙反驳:“富户士绅和京城世家里的女子虽然可能读书识字的少,但她们的父亲兄弟,大多却都会识字读书。如果没有好处,为何他们要花费精力去学?”
“他们学了可以科举为官,但你不能。你说读书有大用处,那你说说都有哪些用处?”沈游没想到眼前的小姑娘还会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对他提出问题,倒是有些意思。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演算使人周密,道学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这是培根《论学问》里的话,着重强调学习对人性情品格方面的影响。
沈游说林越读书不能科举当官无大助益,指的是没有实际看得见的好处。事实也确实如此,林越无法反驳,便使出老手段,你和我谈理想,我就和你讲现实;你和我讲现实,我就和你谈逻辑,保证能小小压你一头。
沈游听完,果然有点被镇到,一时竟想不出该说什么。
林越再接再厉,以情理动人:“读书识字只是为了科举当官吗?但是世上读书人那么多,能当官的又有几个,难道他们会因为最后当不成官就觉得读书无用吗?县城汇文轩的周掌柜,也曾从文就学,虽然未能科举做官,但自己开了书肆,平时还会编故事写话本。如果他不识字读书,肯定办不到这些。还有县令大人您,来到云县,又是查办陈年旧案,又是推广粮食作物,大家都说您是为民办事的好官。说别人读书是为了当官发财,我可能信。说您,我不信!”
皱皱小鼻子,林越做出一副有些着脑模样,顺便不着痕迹的捧了下沈游。
沈游出身世家见多识广,这些年当官更是经历颇多,自觉已经极少能被人影响情绪,谁知道今天竟然因为一个七岁小姑娘破了例。明知道她可能只是抬高拍马,但因为对方夸到点上了,所以不但不反感,还被拍的很舒服。他来云县当县令四年,查办积年旧案和推广棉花让百姓穿上棉布衣服,可说是他两大功绩,如果不是有京城纠葛,他早可以凭此升迁了。
小姑娘不一般,有点辩才!沈游再对林越说话时脸上便带了笑意:“倒不是反对你读书,只是孔夫子门徒三千、七十二贤者,里面都无一个女子,可见女子读书并无一定必要。”
林越这些年去县城次数不少,又和汇文轩周竹熟识,从他那知道了不少事情,其中便有沈游的出身来历。
京都沈家是百年世家,早年沈家儿郎或习文或从武,个个出色,前朝时连续几代人做到一二品文武高官。非但如此,便是家中女儿也是读书识字能诗会画颇有贤德才名,屡屡被前朝皇家聘为儿妇。
然而当了皇家外戚,是非也多,总之到前朝末年也就是十几年前,沈家儿郎凋零,只剩沈游一棵独苗。沈家女儿倒是不少,其中最出色的一位,沈游的姑姑还被选中当了当时太子的正妃。本来如无意外,应是一代国母皇后,可惜遇到天灾,皇帝朝廷又无作为,前朝被灭,她也就跟着去了。
新朝大安建立,沈家也惶惶了一阵。沈游的父亲沈临川本是前朝礼部侍郎,又因为妹妹当了太子妃,被加封了安阳侯。沈临川为人谨慎,虽自认和新帝也就是原镇北大将军叶绍并无恩怨,但也担心被连带不喜欲加之罪,便辞官在家闭门谢客以求自保。
后来京城安稳了,新帝又忙着派人对付北边戎人,看着也不像有空搭理他们这些还算识相的前朝旧臣的,沈临川这才让人开了大门重新和亲戚友人走动起来。没多久,沈临川的大女儿沈游的姐姐沈筠因为有些贤名又被新帝二子聘为王妃,沈家再度显贵起来。
但是经过这些事,沈临川心境变了,实在不想独子沈游掺和进皇子夺嫡中,便在他殿试被取中进士后找了吏部老友帮忙,将他外派到了云县,做了这云县县令。
以上便是林越收集的关于这位沈游沈县令的个人信息,至于这新朝大安,林越前世历史并不曾有。这几年林越也找了不少史书读,又问过周竹一些情况,知道这世历史在唐末拐了弯,黄巢起义后,唐灭于唐僖宗一代,又经过一番乱战,有了前朝。前朝不过百年,便政局混乱,又遇天灾人祸,这才为大安所灭。
算算年份,林越所处应该是前世历史中北宋初期宋太宗儿子真宗当权那段。林越一直挺喜欢宋□□,对宋太宗就没什么好感,和很多人一样,觉得“斧声烛影”是真的,太宗害死了□□,窃取了皇位,还逼死了□□的儿子,虽然他也有功绩,就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这次没了皇位之争,不知道赵匡胤赵光义这对兄弟能不能兄友弟恭?□□赵匡胤能不能平安一世?
林越在心里给□□祈福,又有些遗憾宋朝缺失历史。虽然宋被称为弱宋,但主要是军事上弱,有“杯酒释兵权”的影响,毕竟开国皇帝是黄袍加身登的帝位,怕重蹈覆辙被人模仿所以防备武将也合情理。但宋经济是非常繁荣的,可算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教育最繁荣的时代,达到了封建社会的巅峰。宋朝百姓生活水平也不错,整体比明清都强的多。
纵观历史,每次朝代更替,都会经历一次人口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的大倒退。唐末混战建立前朝,前朝不到百年没有得到足够的休养生息,便又混战,后大安建国,到现在也不过十年多。
林越亲身感受,衣食住行教育娱乐各方面确实很一般,远没有史书上宋朝经济“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的繁荣。尤其想到很多优秀的诗词文化不能现世,林越心里难免有些可惜和失落。
同时又有些庆幸,至少没有了程朱理学,女子不用裹小脚了。而且无论前朝还是新朝,都很推崇唐朝,尤其是唐朝太宗皇帝,认为他是一代圣明之主,相应也认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治国理念,对百姓思想和言论的约束并不十分严苛。
所以听到沈游提到孔子,又见他面色和善,林越也就大胆了一回:“孔夫子做事就一定对吗?人无完人,我觉得他也有错和不足的时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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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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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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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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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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