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越的古代生活>第 26 章 一晃三年
  第二天清晨,林永明家,一家四口和平时一样吃着早饭。

  饭桌上,小米粥,茶叶蛋,一笼蒸包,一碟萝卜咸菜,比起以前的面糊糊片汤儿,如今的吃食显然丰盛了很多,可见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昨天林永南成亲,今天肯定会带着新媳妇过来走一趟,赵芸娘就和林永明商量见面礼的事。

  “当初永东哥的时候,我还没和你成亲,家里就我自己。永东哥和嫂子过来,认了认门就走了,可省事。”林永明回忆叹道。

  “现在能和那时候一样吗?”赵芸娘白他一眼,“不说你已经成家了,林永南比你小,他和他媳妇算是晚辈。就凭这几年你和他一起做事、咱两家的关系,不表示一下也说不过去。”还和几年前永东哥时候比,这不净整没用的嘛!

  林永明也不在意媳妇拆台,这么多年习惯了,反而顺着她的话继续感叹:“是啊!日子过得可真快,一转眼咱两成亲都八年了,阿秋阿月也都快八岁了。哎,芸娘,我记得当年咱成亲也是十月来吧,和永南差不多日子,然后你十一月就怀了。”

  赵芸娘不想搭理他,有这些话啥时候不能说,非得大清早当着孩子们的面。而且一会永南两口子还要过来,万一他们出门早,这边还没收拾完多不好看。

  “唉,爹老了!”名义上已经八岁、实际七岁两个月的林越喝下碗里最后一口小米粥,拿小手帕擦擦嘴,然后用感伤的表情对赵芸娘如是说道。又转头勉励吃着小笼蒸包喝着粥的小伙伴:“正所谓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阿秋,以后你得更努力才行啊!”

  老气横秋的语气,听得小小少年差点一口粥喷出来。林旭抬头看看旁边身强体壮的亲爹,不明白他怎么就老了。“阿月,我算着爹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吧。书上说三十而立,爹最多也就而立之年,你为什么说他老了?”

  “对啊,阿月,爹现在头发没白,腰也没弯,浑身上下都是劲,怎么就老了?”莫名其妙被说老,林永明有点不服气。

  林越理直气壮:“某子曰:年轻的人最爱往前看,老了的人最爱回忆过去。爹,你大清早的,一直回忆过去,不是老了是什么?”www.xiumb.com

  林永明一听什么子曰,便信以为真,有点心虚的试图挽回:“我也没总回忆过去,就这一次,一次说明不了啥吧!”心里暗想,难道我真的老了?

  林旭在一边追根问底:“阿月,某子是谁?这句话出自哪里?我怎么没印象?”

  “没印象说明你读的书还是太少,所以才叫你多读书!”林越不回答他。

  “好吧!”没问到答案的林小旭也不恼,反而兴致勃勃的向他娘打听起另一件事,“娘,新小婶长的好看吗?你昨晚见到她长什么样子了吗?”

  赵芸娘哭笑不得:“你问这干啥?没见到,昨晚一直蒙着头盖呢!后来掀头盖那会,人太多了,没看到脸。”

  林小旭面带向往:“我听人说,新小婶应该长的很好看,因为南小叔长的好,现在还很有钱,他看上的姑娘一定差不了。我就想知道有多好看,会不会比阿月还好看?”对美丑已经有了基本判断的林小旭,觉得身边最好看的是阿月,所以听人夸新小婶,心里就存了好奇。

  被拿来和别人比长相,林越自己是无所谓的。一来没有可比性,隔着辈差着十几岁呢;二来反正一般也不会输,即便长相输了,其他方面也输不了。

  没错,林越同学就是这么自信!

  林越无所谓,林永明却不行,阿秋这话说的,让人感觉林永南重色似的,不太中听,便开口教导他:“娶妻娶贤,妻贤夫祸少。好不好看不重要,能照顾好老人男人,打理好一个家,才是最重要的!阿秋,这点你记住了,看人不能只看长相。”

  “嗯,知道了!”被训了的林小旭,低头继续吃饭。

  赵芸娘在一边含笑看着,没吱声。

  林越心说,食色性也,连孔子都不否认呢!“吾未见有好德如好色者也!”什么意思?按林越的理解,如果用游戏术语解释,好色是主动技能,好德就是被动技能。再通俗点,男人看到美女,女人看到帅哥,第一反应是喜欢和占有“她好美他好帅,我想认识她/他,想和她/他在一起!”然后具体执行的时候,就会考虑现实具体情况,“不行,我有老公/老婆/男朋友/女朋友了,我不能出轨劈腿这是不道德的!”

  前者“好色”是人的动物本能,后者“好德”体现的是公序良俗对人的约束力,是人的自制能力。动物本能人人都有,自制能力却有强有弱。一个人自制能力压过动物本能,基本就不会在男女问题上犯错误;一个人如果兽性大发,那就完了。

  言归正传,南小叔这三年多,风头挺盛。他早到了说亲的年纪,二太爷爷他们一直想帮他相看人家,他都没同意,以生意忙挡着。去年去了一趟万镇,回来就说看上人了,让家里帮着去提亲。二太爷爷和他爹娘最初有点措手不及,后来他娘和嫂子亲自去了一趟万镇,见了那家人和姑娘,觉得确实不错,才最终定下来。

  因为自家和他家现在关系走的近,他娘和嫂子也有过来和赵芸娘说一些情况,林越大体听了两耳朵,貌似是个不错的姑娘,名字也好听,万珊儿,不知道是不是长相也和珊瑚一样美丽!

  林永南万珊儿两个人是巳时后过来的。林小旭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新小婶,而万珊儿也见到了众人交口称赞、连丈夫都很看重的“阿月”。

  昨晚就很好奇“阿月”是谁,只是还没找到机会问。结果早上起来洗漱的时候,反而林永南先提起来了。

  “珊儿,用这个刷牙,刷的干净!”林永南在媳妇拿出杨柳枝擦牙的时候,递给她一样东西。

  “这是什么?”万珊儿有些不解,一根长木条,一头不知道用什么固定着一簇毛。

  “这叫牙刷!”林永南就跟她介绍了下牙刷的用法,然后亲自示范,用牙刷蘸了一抹一旁木盒里膏状物,开始刷牙,很快嘴里就起了很多白色泡沫。

  片刻后,又用清水漱了口,张嘴呲牙给万珊儿看。“是不是干净多了?你也试试!蘸上牙膏,但注意刷的时候别把泡沫咽下去,那里面有草木灰。”

  万珊儿也是聪明人,林永南稍一指导,便明白了用法,试完发现,不只刷的更干净,而且口里还有一股清新茶香。

  “南哥,这个牙刷也太好用了,比杨柳枝可好用多了,你怎么想出来的?”万珊儿惊喜道。

  林永南笑:“我可想不出来,这还是明哥家的阿月制出来的。对了,不叫制,叫“发明”,说是从什么书上看的,咱也不知道。反正现在我们林家村人很多人都用这个,找跟木条,然后谁家养猪,剪一簇猪背上的毛,洗干净后,用线绑成几小簇,在木条上凿几个小孔,把线穿过去固定住,就能用了。不难,只要不是手太拙的,都能做出来。”

  万珊儿听了,忍不住问道:“这个阿月到底是谁啊?为什么我之前都没听你提起过!”

  林永南就跟她解释:“阿月是明哥的女儿,是一个非常聪慧的小姑娘。现在家家吃的豆芽,就是她三岁多的时候捣鼓出来的。还有豆腐也是,听说是从什么书上看的法子,想试试行不行,结果就让明哥试出了豆腐。我现在做的茶叶蛋买卖,当初给我吃茶叶蛋的也是她。虽然她说茶叶蛋是明嫂子做出来的,但我一直觉得,想出法子的应该也是她。”

  “那你以前怎么从没和我提起过她?我昨晚听她们一直说阿月,就好奇的很!”万珊儿奇怪问道。

  林永南笑笑:“有些事在外面说太多不好!”一个聪慧的小姑娘,一个能整出豆芽豆腐茶叶蛋和许多稀奇东西的小姑娘,万一外面人听了起坏心怎么办?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林永南这几年在外面跑,也不是没吃过亏。他不是林永明,一直没怎么出过云县,因为茶叶蛋买卖,他附近几个县,甚至更远的地方也去过不少了。

  看万珊儿好似懂了,便打趣道:“说起来,她还算是咱两的媒人呢!”

  万珊儿疑惑:“怎么说?”她之前可是连面都没见过这个阿月一次,名字都是刚知道不久。

  林永南道:“去年我路过万镇,听说你家果子店的果子蜜饯不错,就去买,然后才见到了你。其实那果子蜜饯就是给阿月买的!”如果没有阿月给他的那两个茶叶蛋,也就不会有现在的他,所以林永南心里一直记着她的好,但凡出门,都会捎些外地的特产糖果回来送她。

  “原来是这样!”万珊儿恍悟道。

  “这话我就在家里跟你说,别外传。我现在能整下这些家业,能有这五间青砖瓦房的宅院,能管着这茶叶蛋买卖,能和明哥一起出钱,把林家村周围的土道铺成青石路,阿月功劳最大。所以,你见了她,别把她当一般孩子对待,她从小就和别的孩子不太一样,特别聪慧!”

  “这青石路也是她的主意?”昨天虽然坐在轿子里,但透过布缝也能看到外面的样子,自然也看到了林家村不同于其他村子土道的青石路。她不是没见识的人,一看这青石路,就知道花费不少,心里还暗叹南哥和他那堂哥好舍得,竟没想到这是一个小姑娘的主意。

  林永南点头:“不错,最开始是她提起的!”

  “这个阿月现在多大了?”万珊儿惊奇急了,一个小姑娘竟能干出这许多事,不得不让人意外非常。

  “不到八岁!”林永南叹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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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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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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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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