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越的古代生活>第 15 章 初进县城
  入了冬,地里也就没什么活了,林家村的老老少少辛苦了大半年,终于清闲下来准备猫冬。

  林永明也是如此。这段日子,除了偶尔给村里的木匠水哥打打下手赚点小钱,大多时候都是在家里窝着,间或带着小胖子和林越去地里看看,围着村转转。

  今天有点刮东北风,吹得脸疼,林越到她爹娘里屋的时候,一家人都在。

  林永明躺在床上边和小胖子玩闹,边和赵芸娘说话,赵芸娘坐在马扎上给两个孩子做鞋。

  “昨天遇到永亮了,听他的意思,这几天打算和永光去县城找点活干,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想着冬里没事,阿秋阿月也大了,不行我就和他们一起去碰碰运气。”林永明道。

  赵芸娘:“行啊,这两年世道也安稳了,你想去就去,也不用担心我和孩子,村里那么多人呢!”

  林永明:“阿秋阿月一转眼都四岁了,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在村里种地,吃穿是不愁了,要想给他们攒点东西就难了。水哥那边也不是经常有活,我想着,还是得出去看看,跟着永亮永光他们一起,还有个照应。”

  赵芸娘:“行,那我这两天先把你的冬□□服收拾出来,来回路上穿厚点别冻着。”

  林越就在这时候推门进来了,“爹,娘,看看我生的豆芽菜!”

  “啥豆芽菜啊?”赵芸娘随口问道,然后一抬头就看到了林越手里的小菜盆,“哎,这不是我找了好几天的洗菜盆吗?原来是阿月你拿去玩了!你这孩子,看我找,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啊?”

  “嘿嘿,”林越有点理亏,吐吐舌头,狡辩道:“娘,我不是拿菜盆玩,我是看咱家里没菜吃,想种菜给你和爹和阿秋吃。你看,这就是我生的豆芽菜,厉不厉害?”

  赵芸娘接过菜盆看了看,疑惑道:“这是黄豆长芽了吧?也没有土,也能长?能吃吗?”转头喊林永明:“明哥,你来看看阿月生的菜!”

  林永明起身下床,走到媳妇跟前,从盆里抓起一把豆芽菜看了看,又闻了闻,没什么不好的味道,说道:“芸娘,这说不定真能吃!”惊奇的看了眼小女儿,“阿月,你说这叫豆芽菜,那你是咋让它长出来的?跟爹娘说说!”

  林越就把法子说了一遍,然后跟她爹建议,“让娘晌午做豆芽炒肉吧!”已经好几天没吃肉了,上次从陈稳婆她妹家里称的肉,还有一点放在地窖里,林越这两天一直惦记着,就怕她爹娘舍不得吃生生放坏了。

  赵芸娘笑话她:“就你馋,那么点肉也忘不了!”

  林越右手食指摸摸眉毛,小大人道:“我那是怕娘你忘了,万一放坏了,你不得心疼啊!”

  赵芸娘指指她:“你是总有道理!行,晌午就给你做豆芽炒肉,要是这豆芽菜不能吃,把肉糟蹋了,一个月家里不买肉了,馋死你!”

  林越不当回事。林家虽然日子过的一般,但因为有两个孩子需要养,每月都会买几次肉,给他们解解馋,两三年来一直如此,赵芸娘说不买肉,林永明和小胖子也不会同意的。

  豆芽炒肉做起来简单,林越让赵芸娘把那些有点烂根发黑发紫的豆芽菜挑出来,又洗了两遍,等肉炒香后倒了大半进去,翻几下就可以出锅了。

  饭桌上,一家人吃的都挺香。要说多好吃,林越也不觉得,无非就是一个新鲜,外加有肉,这年头但凡有肉的菜,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没有不香的。

  吃干抹净后,赵芸娘问林越:“还剩一小半,再怎么做?这下可没肉了!”

  林越想了想,“清炒也行。要不然就酸辣,把花椒爆香一下,再倒豆芽菜,放点醋,应该也好吃。”可惜没有辣椒,不然又酸又辣才够味,想想口水都出来了。花椒有麻味,但是辣度不太行,只能将就着吧!

  让林越意外的是,家里其他人竟然对酸辣豆芽非常喜欢,觉得嚼起来酸酸辣辣脆脆爽爽的,让人很有胃口。

  花了六七天生出来的大半盆豆芽菜,两顿吃完了,身体也没什么不好的感觉,林永明就和赵芸娘商量,准备多生些自己吃,或者送给亲戚邻里。

  冬天家家都缺菜,黄豆也不是金贵东西,要是大家吃了觉得好,自己生也行。

  林越对她爹的老实实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豆芽菜虽然不金贵,好歹也是个新鲜菜吧;生豆芽虽然不需要花费什么,但多少还是有点技术的吧,要每隔段时间加水,还不能积水、见光。

  要是不把法子说给人听,别人即便知道用的是黄豆,但想生出来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为啥不趁着这段时间去镇上县城试试,看能不能卖出去赚点钱呢?

  “爹,礼婶娘的娘家兄弟不是来咱村里卖过黄瓜吗?那我们能不能去他村里卖豆芽菜啊?卖了钱给我和阿秋买糖和肉吃!”林越提醒她爹,又转头问小胖子,“阿秋,你想吃糖吗?”

  小胖子重重点头,非常给力附和道:“想吃糖,也想吃肉!”

  “这,”林永明沉吟道,“豆芽菜是用黄豆生的,村里人一看就知道,卖不上价。要想卖上价,得去镇上县城的食肆酒楼问问。我和你娘对镇上县城都不熟,怕是找不到门路啊!”wWW.ΧìǔΜЬ.CǒΜ

  林越:“那能去问问礼婶子的娘家兄弟吗?他不是也会去镇上县城卖菜吗?”

  林永明想了想,决定道:“先不用问,等把豆芽菜生出来,我和你亮叔光叔去县城时带上,找几家酒楼试试,要是不行再说!”

  林越意外道:“爹,你要去县城啦?什么时候,能不能带上我,我长这么大,还不知道县城什么样呢?”

  这三年多,林越印象里,林永明就去过县城四次,两次跟着村里保长去县衙交粮食,两次跟着水叔去给人做家具,最后一次还是年初的时候。

  林家村是真有点人远地偏,林永明至少还去过县城,赵芸娘除了回娘家,连镇上都没去几次。

  去的那几次,还是去赶集买东西,镇上五天一集,附近很多百姓去卖些家里粮食菜或者鸡鸭之类。赵芸娘因为要带两个小孩子,出门不太方便,所以就很少去,大多时候让别人给稍些油盐酱醋回来,或者林永明有空时去买回来。

  赵芸娘都如此,更何况林越了,镇子多大不知道,县城门口朝哪也不知道,对这个世道的了解,和小胖子也不差多少。

  林越是真想出去看看,所以听到林永明要去县城,便迫不及待的开口要求了。

  “还长这么大没见过县城,你才多大啊?你爹是去找活干,你一个小孩子跟着做啥?老实在家呆着吧,别耽误事!”赵芸娘出声反对。

  林越坚持,“耽误也就耽误一天,我又不是天天跟着。而且,带着豆芽菜,要去食肆酒楼问,也不一定立马就找到合适的,既然如此,带着我也没啥问题啊!再说,要是真能卖钱的话,我还能帮着算账呢!哦,爹!”

  林永明看小女儿祈求的小眼神,就心软答应了,“行,到时候带着你!”

  几天后,两桶豆芽被林永明两口子生了出来,因为整治的精细,比林越那次要好,基本没有烂根发黑发紫的。第二天一早,林永明挑着菜,带着林越,跟约好的林永亮林永光一起踏上了去县城的路。

  林越本来想自己走的,但实在人小腿短,怕耽误时间,就同意让林永亮背着。

  林家村离县城不近,出门时天刚蒙蒙亮,到县城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林越估摸了下,大概半个多时辰不到一个时辰,他们走的快,那差不多就得三十里地。

  县城门口已经开了,有不少老百姓进进出出。门口左右站着两个官兵模样的人,对进出的人会打量一番,倒是没有收什么费用。

  林永明三兄弟都是村民打扮,很容易就进了城,然后就分开了。林永亮和林永光去找散工干,林永明带着林越去食肆酒楼问收不收豆芽菜。

  县城人来人往,林越小小一人,很自觉的抓紧了林永明的裤腿。

  林永明面上还算镇定,其实心里也懵懵的,他还是第一次一个人在城里走动,虽然还有个林越,但三岁多的小人,再聪明,也是个孩子。

  看她爹无头苍蝇一样闷头走,林越只能扯扯他衣服,示意他停下来。

  “爹,要不然找个城里人问问吧,食肆酒楼都在哪一块,我看这条路都是住户啊!”

  林越历史还不错,历代朝代表背的滚瓜烂熟,但是具体对一个县城,却也不了解。只知道比较繁荣的古代城市或者京城,会分的比较细,东市西市南市北市的,不知道云县县城是不是也这样。

  林永明想想有道理,左右看看,就喊住了一个面善的大婶,问县城食肆酒楼怎么走。

  大婶人如其面,很热心的了解了父女两的情况,接着就给指了路。

  “你们沿着这条路往东走,大约一刻钟,就到昌隆街了。昌隆街上都是铺子,最好的食肆酒楼都在那,有钱人吃饭办酒席,也都会选那里。”又有点好奇的看看林永明挑的水桶,“这冬天里除了白菜菠菜韭菜,还有什么菜吗?看你桶里不像是这几样啊!”

  林永明也不好多说,只道自家整的一点东西,不值钱,就还算新鲜,去酒楼碰碰运气赚点花销。然后很客气的道了谢,朝东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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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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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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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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