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怪话之王>第 14 章 朋友也是一时的
  震惊的林克又盯着那人多看了一会,这才在麦克风的提醒下收回视线,免得引起对方的注意。

  “原来我、哦不对,裴星洲长大了之后是这么个样子。”

  不至于说帅的惊天动地,但玉树临风,引人瞩目的水平还是有的。

  这个曾用名未知,但现用名是裴星洲的人,很显然就是在他之后继续使用这个身体,或者说“身份”的穿越者了。

  这还是林克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同行”,或者说是“同类”。

  “一般情况下来说,穿越者,除非是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身边还有其他穿越者的那种情况,大多数时候,他们都会想当然地把自己当成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吧?”

  “差不多吧。”

  麦克风这边虽然连着时空管理局的论坛,但说到底论坛也不是什么提供大数据查询的专业服务器,所以他也拿不准林克的猜测是否属实。

  “裴星洲是第一个,但我现在有理由怀疑,他并不一定就会是最后一个。大启这么大一个国家,要想在不同行业,不同地点里塞上九个不搭边的人,绝对不会是什么难事。”

  更可靠的做法是直接将他们放在不同的时间节点上,彼此之间差个五十年以上,那基本上就很难有机会再见面了。

  “……你想对他做点什么吗?”

  “试试呗。反正咱们上一轮的交易都已经结算过了,哪怕我现在一剑戳死他,他也不能找售后要求退货了吧?”

  想到就做,林克当场就从小桌后面站了起来,抬腿朝那位率先被他认出来了的“王公子”走去。

  “阿炜哥!”

  齐永炜这个名字本身并没有什么隐藏含义,但是因为林克当年在网上看了太多跟“阿伟”和“伟哥”有关的梗图与梗视频,每次他想要用这个称呼去叫人时,都会忍不住笑出来,然后导致自己的声音变形,听上去仿佛还带有种莫名的嘲讽之意。

  非常与众不同。

  “谁?”

  齐永炜没有选择回头,而是直接转了个身,目光直直地看向林克这边。

  “……你是何人?”为何要这般叫我?

  “原来是恭王殿下,十分抱歉,是小女刚才认错人了。”

  恭王齐永炜在皇子中排行第三,论年纪比九皇子齐永焯大了足足十岁。两人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在容貌方面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特征。相比起来,齐永炜无论是身材还是五官,都比齐永焯更接近启景帝一点。Χiυmъ.cοΜ

  “嗯。”

  齐永炜身材高大,肩膀极宽,单看他的外表很容易会以为这是一位有勇无谋之辈。然而他当年未及冠时便被启景帝送往北方边塞,在那里一待就是五年,最后凭着在对昆夷的战斗中所立下的功劳,不但加封恭王,甚至还在回来之后领了禁军五卫其中一支的指挥权,在大启军中威望很高,支持率也不小。

  虽然林克只跟少年时期的齐永炜在一起相处过不到四年的时间,但是凭他对此人的了解,这家伙看着好像没放在心上,回头肯定会叫人仔细调查,非得把事情全搞清楚了不可。

  “坏啊,真的坏。你这已经不能说是打草惊蛇了,简直就是引火烧身啊。”

  “烧么,反正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着。”轮不到他这个一米四不到的人操心。

  他们这边的短暂问答虽然没持续多长时间,但是却也因为离得太近,依然是吸引到了“裴星洲”的注意力。

  “刚才过来时我多看了一眼,这位不知是上京城哪一家的小姐,好像是坐在了宁王殿下那一桌上的?”

  成年后的裴星洲声线比小时候略低一些,多了几分成熟的感觉,再加上他始终不紧不慢的语调,单凭这副做派便能令人生出好感,然后联想到谦谦君子一类的褒奖之词上去。

  “是老九的人?我知道了。”

  林克玩完刚才那一下之后就自觉坐了回去,毕竟他也不想这么早就在人前掉马。考虑到对方那一条大腿明显比自己这边要粗得多,真掉马了结果很可能不止是一死,还得牵连到宁王身边的很多无辜之人。

  “齐永焯挨打就挨打了,但对顾姐姐下手就不行!还有临碧轩的厨子也不行!”

  临碧轩有一个单独的小厨房,里面的厨娘做菜非常合林克的口味,除非是实在没办法的情况,否则他一天四顿都会想办法到那里去蹭饭吃。

  “……这么双标的吗?”

  原因麦克风倒也猜得出来,只是他一开始根本没想到林克能玩的这么“认真”,不但投入了真感情,甚至看起来好像还打算放弃“洛瑶碧”的人设,直接本色出演,亲身上阵了。

  “对了,你那里有裴星洲这个身份的剧本信息吗?我记得当初接活的时候好像看过这么一句,这家伙未来是要当丞相的,而且还会是皇帝最信任的人。”

  姓裴的和齐永焯应该没什么交情,那么从这一条倒推回去的话,启景帝死后的下一任大启国君,看样子就该是齐家老三了。

  虽然林克可以完全确定,在当前这个时间节点,哪怕是这两位未来的“主角”自己,都应该对这种“内定”的情况一无所知。

  但他还是觉得有点不爽。

  “……因为他们在定的时候没有提前征询你的意见?”麦克风随口猜道。

  “不,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刚好赶在这货还没上位,就急急忙忙地入场了。”

  林克抬起头,迅速而高效地用目光扫过全场,找到除了恭王和宁王之外的三个穿着青色公服的人,再将他们的容貌气质和资料中的描述一一对应起来,确定了他们的具体身份。

  二皇子定王齐永熠,年岁最长,行事最稳,长相方面差不多也是走的这个路线。如果不是大皇子死前还留了个资质不错的儿子的话,他很可能就是当朝太子的第一人选了。

  五皇子惠王齐永煃、六皇子肃王齐永熠,这两个家伙出生的稍晚一些,在启景帝心中的地位也就比老二老三低了许多。除了封号和王府之外,也就只得一个不大不小的闲职,算是略微强过齐永焯一点点。

  不过他们两人虽然在朝政方面天天混日子,但是在艺术和体育方面却有不错的成就,一个擅长写字画画,另一个则偏好骑马打猎,反正亲王俸禄也不少,完全可以供养得起他们这些业余爱好。

  “五个皇子一个皇孙,明面上有资格参与上位争夺战的,也就是这么六个人了。”再往后的都差着些岁数,就算他们能等,启景帝也等不起了。

  至于更远的适龄宗室成员,除非是赶上这六个人整整齐齐地死在同一天,否则应该是没什么他们参与的空间了。

  等到距离规定的开宴时间还有不到一刻钟时,顾氏和宁王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准备迎接皇帝驾临了。

  仪式很长,动作很多,而且监督的人从上到下遍地都是。

  好在这种场合大家的动作都不算快,哪怕真有没记住或记不清的,也可以模仿周围的人去做,最多就是会显得好像慢半拍罢了。

  而且以他的身高,不是趴到最低点的姿势,从皇帝那位置望下来,估计都发现不了这里还有个人。

  这个时代的当权者还没有后世开会讲话先放一轮屁的那套玩意,因此皇帝受完一轮礼之后很快就宣布开宴,而林克也可以趁着有歌舞乐队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好好观察一下这位没几年可活了的老皇帝。

  启景帝今年应该有五十岁了。作为一名曾经参与过立国之战的老人而言,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他是大启国的第三代皇帝,因为他接的并不是他父亲的班,而是他大哥的班。

  他在自己的任上兢兢业业地干了接近二十年,现在,终于该到他交过这一重担给下一人的时候了。

  “这家伙是怎么死的来着?”

  “不知道。一般来说,封建时期的皇帝活到五十岁以上,最后不是病死的就是吃药吃死的。”后者的药可不是指治病的药,而是道士们炼出来的丹药。

  林克觉得启景帝应该会死得很突然,至少直到他咽气前的那一刻,他都不会或者说无法拿出一份有效且能被立刻执行的继承人指定方案。

  ……要是被他轻轻松松地就立好了太子,那还要裴星洲过来干什么?

  或许是因为有马车上的点心打底,这一回林克表现得还算靠谱,不仅全程进食速度和姿势都比照着顾氏来,也没有在途中因为无聊而发呆或打瞌睡。让齐永焯感到非常满意。

  这场宴会的持续时间并不短,但因为晚上皇帝还有别的事情,再加上明天又是新年大朝会的日子,因此结束的也比较早,天刚黑下来没多久就散场了。

  “明天我就不用来了是吗?”

  “对。”

  “挺好,那我就可以想吃什么吃什么了。”爽到。

  虽说过年了家里的仆人们也要放假,但再放假也没有说连厨子都全放走的,那让剩下的人吃什么?

  “宫宴上那些山珍海味还不够你吃的?”

  坐进马车之后,齐永焯脸上便缓缓露出了一个稍显懈怠的笑容,至于顾氏那边,这会表情也跟他差不多,只是看上去更柔和了一些。

  虽然因为同桌吃了一顿饭,三人之间的关系略微有所进步,但他们会这么做的原因却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之前提心吊胆的时间太长,一口气撑了几个小时,到这会终于是有点顶不住了,所以才不得不给自己松快松快。

  “这不是忙着维护形象么,结果装完一低头,发现菜全放冷了,白瞎了那么多材料和手艺。”不仅是他,其他桌也基本如此,顶多就是小朋友那边和最上面一排略微好一点。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正月初一可是在大冬天,建极殿里保温效果又不好,没几分钟饭就凉了,汤碗里更是直接糊着一层凝固的油脂,喝都没法喝。

  “听说明天从一大早就要开始折腾,一直折腾到晚上,全程不休息不给饭,是不是这样的?”

  “差不多吧……你想说什么?”

  “王爷小时候年年折腾,这么多年下来肯定早就已经习惯了吧。但是顾姐姐这还是头一回,为免过程中遭遇到什么问题,是不是需要多配上几个婢女仆从之类的过去帮忙呢?”

  “你想去?为什么?”刚才不是还说要一个人留在府中大吃大喝?

  “有件事情想再确认一下。”

  林克没有选择说谎,而是半遮半掩地道出了实情。

  “和三皇兄有关?”

  “嗯。”

  齐永焯点了点头,也不继续追问,只是缓缓闭上眼睛,靠在车厢上小憩。

  晚上还是跟以前一样过的。

  但是到了第二天大约凌晨四五点的时候,天都还没有一点亮的意思,林克就已经被人给弄醒了。接下来就是一阵让人眼花缭乱的专业摆弄。

  在换完这一身比昨天还要正式得多的新衣服之后,他就被打包塞进了宁王妃专用的马车里,跟着顾氏一起被送往皇城内的后宫区域,去给皇后和其他有身份的女性长辈们请安。

  “……糟了!我的包没带!”而且早饭还没吃呢!

  “怎么了?”

  林克眯着眼睛思考了一会当场跳车的可行性,但又顾虑着可能会耽误到顾氏进宫,最后只得先暂时放下这个计划。

  “顾姐姐。”

  “嗯?”

  “你带吃的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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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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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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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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