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了前九次的经验,这一回麦克风给林克选的是刚满月的一个婴儿。
父亲是六品京官,母亲是一家商户的女儿,虽然不是正妻,但因为家里颇有些资产,也不至于被嫡系欺压,可以说是很符合林克的要求了。
“洛瑶碧……这好像是个女人名字吧?可我明明感觉得到自己的那个器官啊?”
“咳……”
麦克风沉默片刻,最终还是把这里面的原因给他大概解释了一下。
……毕竟这也是人将来要用至少十几年的身体,哪怕他现在不说,再长大点肯定也就自己猜出来了。
“那什么,这不是你要求目标男生女相吗?小孩子的时候也就罢了,如果长大了还这样,好像是会被普通人视作为是妖邪转世的。”影响不好。
“妖邪还行,你不是说这家男主人是六品官吗?圣贤书读的就这水平?还信妖邪的?他怎么不说这世上有神仙呢?”
“……咳咳咳!”
见麦克风态度不对,林克瞪大了眼睛,小手紧紧抓住了摇篮边上,硬是凭着强大的意志力把自己给拉起来了一点。琇書蛧
“怎么回事!你给我说清楚了!”
“就……就你不是说要家庭背景复杂,还要有组织什么的嘛。所以……”
洛齐修,时任户部主事,三十一岁,元启三十年进士,宁州人,妻子为通政司左参议之女。他家中除父母外,尚有兄长二人,不过都在数千里之外的宁州老家蹲着,平日里只有书信往来,极少见面。
但这些都只是他明面上的“数据”。
洛齐修的真实身份,乃是前朝丞相鲁思诚第三子。他从小就被寄养在乳母家中,只为能混过启国探子的耳目,好像现在这般成功混入启国高层,为他们家族“日后起事”的活动暗中助力,打探消息。
虽然他的妻子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但是为了方便他在家中行动,他父亲老丞相同志还为自己的小儿子安排了一个“帮手”,或者也可以说是“督军”。
这人就是洛瑶碧的生母,潘秋娘。
而这位潘秋娘,好巧不巧也有着另外一重身份,是洛齐修他们这个“反启复雍组织”的盟友“罗天道”教下的一名圣女。
不过这些封建迷信方面的因素要在洛瑶碧长大之后才会发挥作用,真正让这对父母决定给自己的二儿子“男扮女装”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双方背后的势力博弈,以及他们二人对左参议之女的戒备上。
“……其实这个事情也可以这么理解,封建时期的未成年女性一般都只待在家里,很符合你想要安安静静打基础的需求。”
“然后呢?打好基础好出门挨打?”
我要的背景复杂是指过去式!不是将来式!
更不是现在进行式!
但无论如何,买定离手,除非林克打算浪费这次机会,并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否则他是绝没可能重头再来的了。
“……我就不该相信你!”
“但你现在也只能相信我了。”
“……”
有富家背景的潘秋娘嫁妆不少,但其中大部分都被拿去消耗在正经的情报工作上了,因此洛瑶碧并没有单独的院子住,而是始终要和她亲娘待在一起。
“她会武吗?”
“一点点,但仅限于女子防狼术的水平。”在这种具备“内力”甚至“天地元气”的世界里,这点提升基本上也就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了。
“那我就放心了。”
林克为他自己准备的这套内功名为《四十二神功》,是他从过去九世里的已知经验中摸索出来的规律,结合他还身为路由器时所掌握的海量知识——这都得感谢那一道天雷中蕴含的灵气,它在赋予林克自我意识的同时,顺便也帮他截取复制了一份当前网络上的各种信息。
……毕竟路由器好歹也算是个电器来的。
虽然这些知识的来源主要还是以那台电脑的浏览记录为主,不过硬盘里的几十T游戏也同样被算在了“访问”对象当中,其中就有什么某某群侠传啊,某某剑侠传啦之类的“参考文献”可以供他尽情使用。
“……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难道是为了向《鹿鼎记》致敬?
“因为它是关于生命、宇宙、以及世间万物的终极答案。”
……原来是这个42。
“那么,它到底有什么功能呢?或者说,它主要是会强化你的哪方面属性呢?”
小婴儿林克一拍巴掌。
“问得好!”
这是一种非常适合“代练者”修炼的高深武学,虽然练成之后便有鬼神莫测之机,惊天动地之能。但是在练成之前,其他人根本就不可能猜到他练得是什么功夫,甚至根本就不可能猜到这个人居然修炼有如此高深的神级武学。
它是如此得有隐蔽性,除了可以完美地隐藏他本人的身份之外,还可以顺便拿来作为可选的增值业务,为购买者提供人性化的砍价空间,或者炫富的价值。
“想一想看,在所有人都把你当成是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时,你突然爆出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威压四方,震惊四座,彻底把逼装到一种极致。然而下一次,他们还是猜不到你到底有没有武功,因为单从真气啊内力啊甚至体力和爆发力啊之类的参数上来分析的话,都是完全无法分辨你到底是猛男,还是懦夫的。”总不能因此怀疑每一个路边的普通人吧?
“……也就是说,它什么属性都不加呗。”
“不!你不懂!我是舍弃了会随年龄变化的外在属性,转而强化与年龄无关的真正‘力量’,是无视衰老、中毒、疾病、失血、断肢等各种负面状态的,真真正正的最强之力!”
“最强之力?是什么?”
“这个……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能不能在我换号之前把它刷到毕业级水平。所以你先不要着急,等我做完第一轮测试,打打补丁,修修BUG,优化一下模组,然后再抽时间给你显摆显摆。”
这一等,就过去了十年。
十年时间对大启国的京城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换了皇帝,然后是换了一批受重用的大臣,以及更多的亲戚朋友,更多的裙带关系,更多的恩恩怨怨,更多的新奇玩意。
比如说……流仙坊的新裙子。
“兰姐姐的这条新裙子当真漂亮,当时我求了娘好久,她也不肯给我买呢。”
“那是,光这匹从织造局里流出来的翠纹织锦,就是外面几百两也买不到的好料子呢!”
“再美的裙子,也得要人撑得起来才行,你们几个还没长大的小丫头就别想了,还是好好跟着嬷嬷学女红,争取以后也能给自己绣衣裳吧!”
“就是就是!”
十岁的林克从小就被迫跟一群同龄的女孩子混在一起,虽然他心无杂念,但到底也还需要注意着些,免得不小心被人识破了身份,因此只能一边假装合群,一边尽量让自己显得没那么突出。
“你就是个什么啊!我们在跟清姐姐和兰姐姐说话,轮得到你来插嘴吗?”
“是是是,这位姐姐说得对,那我不说话了。”
“哼!我们别站在这了,还是到亭子那边去乘凉吧。你就别跟过来了!”
“好好好,你说得对,你说的都对。”
“……哼!”
像这种三四十人的集会,参与的人不太可能都来自于同一个家族,多半是些父辈交好,且家世接近的小辈聚在一起。
正所谓孩子是父母的缩影,小孩子的圈子也同样会模仿成年人的交际圈,按照各种他们自订的规矩,分出一个三六九等来。
区区六品京官的庶女,既无才名,也无样貌,更没有家主和嫡母的宠爱,凭什么能跟这群世家嫡女待在一起?
“唉,其实我是真的不想来。要不是为了混一顿饭,谁稀罕跟一群小孩子玩呢?”哪怕是看直播间的水友吹逼,也比站着干听小女孩们炫耀衣服首饰强啊!
“说得好像洛家没给你供饭似的。”
左右周围也没什么人,麦克风干脆也就直接跟林克搭起了话。
“有,那肯定是有的,但是他少啊!”小女孩跟小男孩的饭量能一样吗?
林克严重怀疑自己至今都没有露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天天都被迫饿肚子,无法摄取到足够的成长所需营养,这才能保证在体型上与周围的“姐妹们”保持一致。
“若不是我当时预感到有危险,一下就选定了这门《四十二神功》,啊,否则别说是蹲马步了,只怕姿势都还没摆起来,人就已经要饿到昏迷了。”
“……哪有这么夸张。”
“总之,谁也不能阻止我今天大吃一场,无论是谁!无论他是什么身份!”
决不!
抱着这样的决心,林克苦熬了一个上午,一边练功一边分心观察亭子那边的情况,总算是等到了开饭的时间。
“怎么又是份饭套餐啊!这,好歹也是堂堂三品大官,户部的二把手,就穷成这个样子?给小朋友都没有加餐的吗?怎么当爹的啊!”
最后一句是因为林克看到了距离他足有八个桌位的户部侍郎之女,那边虽然坐的更靠上,但也是跟他这桌看起来差不多的菜色。或许在质量上有所提升,但至少在数量方面和他是属于同一量级的。
“也许这就是古代很少有人是肥仔的原因吧。”麦克风见状也感叹道。
吃完了这份只能勉强给他垫个肚子的“前餐”之后,接下来就是午休的时间。
其实林克也不是没有想过,可以暂时放下对小朋友们的偏见,用友好而亲切的态度,向他们寻求一些剩饭。
然而不知是户部侍郎家的厨子手艺实在高超,又或者是那些人其实也有跟他一样的烦恼,总而言之,他附近的人基本上都把饭吃干净了,一点都没给他剩下。
林克并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
“该主动出击了。”
十年时间过去,他的“神功”还只是练成了一半多点,离完全体形态还差得很远。但是就算这样,他也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层次,在不遇到什么扫地僧老爷爷之类的存在的情况下,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可以做得到的。
“你打算怎么做?”
虽然麦克风拥有系统自带的权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读取到林克的“心声”,但是他们毕竟也是多年的老交情,除非情况特殊,否则他还是要尊重一下老友的个人隐私的。
“大厨房肯定不能去,因为人多,而且保不齐就有认识我的人。”
小厨房那边人虽然更少一些,但是因为今天府里宴客,除了那几个专门给夫人和老夫人准备食物的厨子之外,其他诸如小姐和受宠的姨太太之类的人,应该都是没有开伙的。
“理论上来说,在一些需要招待客人的地方,应该是会有专门备着一些点心或果脯之类的零食的。”
但是那些地方并不好进,万一被人发现,反倒还比去厨房找吃的更难解释。
“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混在下人里溜出去!”
到外面去!到更加广阔的新世界去!
潘秋娘在教育儿子的方面十分特别,既没给他准备什么首饰香囊,也没教过他什么女红手艺。除了让他学会如何穿女装化女妆之外,也就是在女性的行为举止方面大概教了他一些注意事项,连考试和检查都没有。
不过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像现在这般轻而易举地混入丫鬟群中,随便嘴甜了几句,就跟在一位新认的“姐姐”后面上了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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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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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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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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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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