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土娃的崛起人生>第十七章 李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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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无尘回到家里都十一点多了,擦洗完后拿起一本“狼图腾”刚翻了两页。门突然被推开,李二提着两瓶“国宴茅台”和一大袋下酒菜,桌子上一搁,向萧无尘道:“土哥,在楼上睡不着想和您喝会酒!”

  萧无尘放下书,道:“也好,我也睡不着!”

  李二立刻将下酒菜取出,打开酒瓶,将萧无尘找来的两个杯子倒满,李二举起杯子向萧无尘道:“土哥,小弟敬你一杯!”萧无尘举起杯子,平静的道:“你都看到了!”说着和李二碰了一下,两个人都不打含糊,直接干了!“李二立刻将酒满上,敬仰道:“土哥的拳法真的很犀利,我都看得出您其实都没下全手!”

  萧无尘笑道:“你看可以,别乱说就行!”

  “不会的,我李二也懂得树大招风!”李二悻悻道。

  萧无尘道:“其实也没什么,穷人练点苦本领也是为了能好好的生活!”

  李二道:“是,是啊!我以前不懂得,后来遇到吴尊才了解点你们乡村的一些事!”说着两人又干了一杯。第二杯过后,李二的眼睛突然有点红,他将半个烧鸡撕下递给萧无尘,萧无尘接住半个撕烂的鸡,咬了一口,道:“我们不像你们,不管发展大小都得自己去拼!”说着似在回味一般。

  李二看着萧无尘那张变的异常坚毅的脸,感觉这个看去一身平凡的人身上竟然有着无形的傲骨气息。他道:“土哥,说真的之前我很看不起你们乡下人,不是嫌弃乡下人穷,而是感觉乡下人意识落后,又不懂得学习和利用智慧。可是我现在转变了那种错误的意识,我觉得乡下人那种长年累月的劳苦也是一种智慧的结晶。”

  萧无尘摇头道:“了解乡下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环境造就一个人!”

  李二吃着另一半鸡,倒上酒道:“也许是吧,但小弟我第一次见到您时并没有感觉到您的特殊,甚至吴尊给我讲起您之前破获传销团伙的时候,小弟我还以为您会去拿自己的优势在大上海显摆,没想到您能忍受得了那些小人的欺凌,而不动声色,这个境界至少上海大半人都做不到!”

  萧无尘会意道:“我只不过想做个低调的骄傲人罢了!”

  两人又喝了两杯,李二明显喝多,脸上、脖子上红了一片,他道:“土哥,在大上海“小弟”的家庭只不过是个连中产阶级都够不上的普通家庭,但在你们乡下人眼里就算是最有钱不过了,其实小弟我屁都不是一个!在您和吴尊跟前显得阔气,但在比小弟稍高半个层次的公子哥面前就只有做趴下熊的份!”

  萧无尘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光,盯着李二道:“我们喝过几次酒,你从来不给我说这些的!”

  李二脸上立刻出现不好意思的神情,道:“其实我是想跟您学点拳脚,要求可能过份了一点,我一点也不怕吃苦!”

  萧无尘的表情充满着难以琢磨的深意,他看着李二那一本正经的神情道:“功夫锻炼的不单单是体力,更是心智!”

  李二道:’这个我知道,我只是不想跟着一帮狐朋狗友到处荒废下去,小弟我感觉得到您将来真的能有一番大成就!”

  萧无尘脸上立刻出现招牌式的憨笑,摇着头道:“我们可以做个朋友!”

  听到萧无尘的话,李二脸上立刻出现失落的样子,一小阵后他似乎明白了过来,脸上露出坦诚的笑意。“那好吧,能有土哥这样的朋友,我很荣幸!”李二激动的说道。

  要知道李二这几年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算不上出尽风头,但也是公司几位佼佼者之一,在每一次大规模的活动中都做出了大大小小的贡献。他这个人有着上海本地人的市井,也有着朋友的慷慨,所在的圈子一直是高不成低不就,好在两种不同的圈子里都有朋友。在这些年来,他一直希望有个能领导他、值得他信服的哥们让他摆脱这样圈子边缘的尴尬。当他在回家的路上无意间看到萧无尘和一个女孩从电影院出来就一直跟踪着萧无尘,当看到发生在萧无尘身上的打架事件后,他大致也从听到的话语中猜出萧无尘与其他同事的工作矛盾,让他大大的惊讶了一把。他怎么也想不到萧无尘这个土冒子真如吴尊说的那样彪悍,并且隐忍、低调的本领完全超越他想象中的范畴。能处处占上风的人不多见,能处处吃亏占下风装傻的人更不多见。这的确让李二在萧无尘跟前借助上海本地家庭优势的那点自尊彻底毁灭。

  萧无尘并没有想过李二对他有着怎样的想法,也没指望着依靠一个比他有钱的人做他的台阶。他深深的体会着胶泥老汉的话语,特别是他经历了饭店这场忍辱后的风波更加真切的了解到这个大上海勾心斗角的人海了去,更别指望谁能淳朴到像他父亲那样不愿意占任何人一丝便宜的程度。

  他对李二的了解依然很浅薄,所以他也没必要假惺惺的与李二来个师徒兄弟之谊,做个朋友倒是最好不过了,没有谁高、谁低,没有门户之见,那才是他想要的。

  两人喝到两点,李二喝得趴在桌上起不来,萧无尘将他扶到床上,两个人拥挤的睡了一顿醉觉,直接导致李二第二天上班迟到。

  失去工作的萧无尘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的失落,转瞬的风波反而激起了他多年来难以苏醒的跋扈气息。人心无止境,他深深的体会着这一个多月自己把自己逼到他所预料的保留底线,这也许将是他在大上海初端的第一笔财富。一个小厨房如此勾心斗角,那整个上海又以何堪!

  此刻的萧无尘在伪装的憨厚表情里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做个不再吃亏的“老实”聪明人。

  十三年前,在人口凋零的萧家咀只有一条单腿的萧乾坤用一条麻绳子和一条老牛皮鞭亲自将与自己相依为命的跋扈儿子挂在树上,残忍的抽打。并带着万分怒气的吼道:“以后再敢打一次架,俺就不要你这个儿!”

  为了不让相依为命的父亲难过,为了能维持这个贫穷到几乎接近潦倒的家,十二岁的萧无尘果断的离开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死党,毅然的担当了家里常人孩子根本难以担当的家务,开始变得木讷、傻痴起来。在他以后的上学期间,由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倒没少受外村孩子的欺负,更没少受到村子里部分爱嚼舌根家伙们的热潮冷风,甚至有人扬言这个木讷到极点的孩子注定与傻张憨一个货色的娶不上媳妇,但不论多少人在背后挑脊梁骨,萧无尘这个注定拥有大毅力、大坚强的青年一挺就是十三年,没有怨言的且带着窝囊的十三年。

  但当萧无尘此刻站在上海的某个角落时,他心潮澎湃,十三年的压抑让他不禁一次次想挣脱开。人可平庸一时,不可平庸一世。他既然能忍辱负重的窝囊十三年,自然也能嚣张跋扈且不失-精细的拼搏个十三年。

  当与秦万全的摊牌达到白热化的程度时,萧无尘已经深切的明白自己要与那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告别。但他丝毫没有留恋,反而觉得自己该到拼搏的时候了。也正如他之前与他父亲说的那句话:“土娃不笨,土娃不怕跑闹不下水灵的媳妇来,更不怕跑闹不下一世荣华。”Χiυmъ.cοΜ

  在繁华的大上海,不仅是那些金融财富的凝聚地,更是新一代文化的重产地,同样也是出政治家、工程师、最多的城市。上海的大、小学府更如芝麻繁多。

  但在上海大学府中,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复旦大学”,这个虽比不上“清华”的历史悠久和技术名望、也比不上“北大”的风华底蕴和文化渊博。但这个据说门口没有人行道宽的高高学府却大得可容纳十几辆公交车来回运作的大猛学府。

  在这个学府深造的李青春不仅抛掉了萧家咀、甚至合阳县女状元的光环,还抛掉了复旦金融系以来一连三年考试夺冠的荣耀,也许她下一年再考个第一,那就是复旦以来第二个考神。但这一切并没有让身在光环中的李青春感觉到荣耀,甚至将她评为复旦排在前十的校花,也没让这位萧家咀的天之娇女值得去炫耀。

  这个在萧家咀充满传奇色彩的奇葩如同其他学子们一样,每天拿着书本在学校里打游击般的换着教室学习、然后在学校食堂挤在人堆中买着最廉价的饭菜,大大方方的夹杂在一帮金钱等级无法媲美的闺蜜里享受着她们的快乐。

  李青春的成长是没有丝毫的矫情可言的,除了一身的慧根和聪明似乎在她身上找不出一丝与平常女孩不一样的地方。尽管早已摆脱小女孩时的丑小鸭形象成为一只能飞过沧海的天鹅,他还是依然穿着朴素,扎马尾辫、神情自信、没有自卑、充当学者般游走在学校的每一个角落。

  也许她那贫穷的身世和那萧家咀那局限的环境给她带来不小的影响,可是竟然没有一个人能看得出她那在山沟熏陶下的土俗气息”。

  甚至有些贵公子哥们背后地给她起了个外号“清纯女侠”

  说她清纯一半是她那一身朴素整洁的打扮,另一半是她在复旦的三年里竟然没有找过男朋友,只有关系较好的男同学。说她是女侠因为她不少教训过经常欺负女同学的男生,甚至有一次宿舍一名女同学受到学校一个很有势力而且还很能打的公子哥纠缠,并且说了许多“贱比”之类的话语,李青春看不惯那小子的嚣张气焰,直接将那小子带到校园的湖畔,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个“过肩摔”将那个据说在学校从未败绩的公子哥摔到了湖里。后来她又参加了学校“散打队”,并很自然的夺冠,让卧虎藏龙的复旦校园大大惊讶了一把。

  也正因为她的女侠身手,让原本许多对她图谋不轨的公子哥们望而止步。使得越来越漂亮的她,如清纯的百合花一样绽放着,但就是没有哪个自认不是孬种的孬种敢开采她这片美丽的花蕊。

  不可理喻的是复旦几个势力较强的公子哥们一直期待哪位虎人能让李青春投怀送抱。他们也放言,若真有哪个虎人吃下李青春这个“清纯女侠”,他们愿意为那个人马首是瞻。

  其实在李青春的生活中并没有其他九名校花来得五彩缤纷,更没有许多纠缠的求爱信封,反而异常的清静,清静的让人不可置信。在同学学习中她很乐意帮助任何的同学,不论美丑还是学习好坏的同学她都给予公平的对待!在生活中她一般都是跟一帮闺蜜在一起,没有太多的大起大落和无痛纠缠,显得平淡而真实。更加少了本应该有的男生纠缠和许多所本该有的浪漫求爱气息。

  这日,李青春刚上完一节“金融贸易体系微观学说”,穿着打扮的她虽然没有多么耀眼之处,但那修长的身材和那单以个头就鹤立鸡群的样子就足以吸引众多人的眼球。

  她很寻常的穿着白色衬衫、蓝色领结、蓝色裙裤和一双简单的红色休闲鞋和扎着很有招牌性的马尾辫。没有其他女同学的打扮鲜艳和花枝招展,也没有一些同学的浓妆艳抹和脂粉一身,显得无比的自然和舒畅,加上她那神情间的美丽微笑,清纯到让许多远窥的公子哥在夜生活中将自己的女友浮想联翩成她那清纯的模样,让这帮异性牲口大有喷血的酣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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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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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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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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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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