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逃走的碎片爱上我了(快穿)>第 134 章 我爱上了他(十)
  这次的宗比决赛在之后被议论了许久,连带着陆子肖在鹿华宗的身价也涨了不少。

  毕竟怀晓仙尊极少夸人,他能那样说,就证明陆子肖是真的天资不错。

  鹿华宗的人本以为陆子肖输给喻长序之后两人会越发的两看生厌,但万万没想到两个人成为了很好的同伴。

  陆子肖本也是大家族出生,入了鹿华宗后并未拜谁为师,而是只作为了鹿华宗的弟子。他本身也是倔,觉得只有慕怀晓配做他的师尊。

  也得益于他的背景,鹿华宗的长老们也不会因此觉得他不识好歹,因为陆子肖并不缺资源,之后学成是要离开鹿华宗继承家业去的。

  喻长序和他之间的关系也不是突然就看对方顺眼的,陆子肖第一次拦住喻长序是真的对怀晓仙尊弟子的不服气,到后来两个人看着对方的努力,就会对对方升起欣赏。xǐυmь.℃òm

  男人之间是不打不相识,成为伙伴可以说是顺理成章。

  本来,陆子肖也是喻长序的助力之一。

  两个人都被选中代表宗门去参加了各大宗门之间的比试,因为这样的比试通常都是由宗主带队,不爱蹚浑水的慕怀晓自然不会参加。

  在喻长序出发之前,慕怀晓给了他一件防身的法器。

  不给多,是因为喻长序还需要经历一些生死的搏斗来提升修为。他怀晓仙尊弟子的身份,虽然会带给他不少来自其他宗门的挑衅,但还真不会有谁敢在明面上要他的性命。

  对喻长序来说,恐怕是那些秘境当中才是真正的凶险。

  所以他出发的时候,慕怀晓也没有多说,给了法器之后就转身继续给园里的花浇水去了。

  现在的叶承易其实有些懒得再伪装了,主要是改变外貌的这件事是需要靠他自己的,总是变来变去的也挺麻烦。

  叶承易实力较强的事就不打算对喻长序隐藏,对方发现不对劲也不会多说,应该是觉得自己的师尊天下无敌,师兄也是个好人。

  而他的“好人”师兄在自己离开这之后就伸手揉了一把慕怀晓的腰线,对他的师尊说:“要不要去外面走走?”

  哪怕是自己的诞生的世界,慕怀晓也没能好好的看过这儿。他去的地方只有无数的凶险之地,其他的时间就只待在这鹿华宗内修炼。

  叶承易所说的出去看看就是去这些世界好看的地方,去见一见人间烟火,也不至于让慕怀晓在恢复了最初的记忆之后始终都是这样淡淡的模样。

  确实相比之下失忆的碎片会越加的鲜活,而叶承易是希望慕怀晓不要再束缚自己,让自己还像以前一样。

  但这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不是一下子就能去除的,之后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叶承易可以一点一点的去改变他。

  坦白算是第一步,总算是将两人之间的隔阂全部推翻了。慕怀晓开始愿意将自己的所想和叶承易分享,叶承易也会多和他说主神空间和任务的事。

  叶承易做过的任务的太多了,空闲的时候说一个,也有很长的时间可以说了。

  慕怀晓是没有产生过向外走走的想法的,这一点和叶承易很像。曾经没有任务的时候,叶承易可以自己待在一个地方很久。

  但有了爱人之后,他突然就喜欢起了游玩的这件事。

  是他的提议,慕怀晓自然是同意的。出发之前和那两个杂役弟子打了招呼让他们不要声张,才一同离开了这山头。

  在修仙的世界,越是美丽的地方反而越是夹带未知的危险,到这个时候叶承易才终于想起了0519。

  许久未被放出来的0519:骂骂咧咧,但还是帮他分析了一下这个世界值得去看一看玩一玩的地方。

  最终分析出来的结果,是凡界。

  凡界灵气薄弱,但对两个人来说都不是问题。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尽量不在凡界动用灵力,以免打扰到凡界人的正常生活。

  这也是这个世界默认的规则了,就算是魔界的人,都很少会打凡界的主意。

  主要是真的没什么好处可得,而且凡人之中有修仙天分的是真的很少。也不是所有修仙者都那么闲得无聊会来凡界找一个有根骨的,喻长序有一个也就够了。

  慕怀晓收敛了身上的气势,让自己不再有有那么强的压迫感,接着换上了白色的外衣,和身穿黑色的叶承易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像是回到了当初他们穿黑白西装的时候,只是这身上的颜色换了一下。

  顺着0519的指引,叶承易带着慕怀晓来到了一座喧闹的城中。正巧赶上的是城内的花灯节,便能瞧见满湖花灯的景象。

  即便是在这个世界中,一些习俗也皆是相通的,比如到了那花灯节的时候,走在湖边街上的男女都会带上面具,看看能不能寻得自己的伴侣,有的人更是约好在这日相见,就看对方能不能认出带着面具的自己。

  两人入城的时候带着幕篱,反而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这个时候外来客也很多,像他们这样藏着容貌的不少,就显得正常了起来。

  客栈不太好找,但有的地方就是专门为有钱的人服务。叶承易准备了不少金子,就顺利的要到了一间上等房。

  断袖在这个世界也不稀奇,那老板聪明的不多说什么,只将该做的事都最好了。等到夜幕降临,两人就离开了客栈,去到了那城中最热闹的地方。

  能放花灯的地方自然是个水乡,那灯将周围都照的宛如白天一般。

  叶承易也给慕怀晓买了一个花灯,是白色昙花的形状,里头一个暖色的烛火照应,正衬他此时穿着的一袭白衣。

  只是他脸上的面具色彩张扬,这神情还是狰狞,如此一搭配反而显得怪异十足。

  两人的容貌实在是太惹眼了,难免会吸引到其他人的目光,多少有些不便。晚上带幕篱又太过不便,所以刚刚路过面具摊的时候两人买了面具,慕怀晓伸手,选的就是这个最狰狞的。

  叶承易往那摊上看了看,最终选了一个大头娃娃的造型,带上之后,整个形象就变的憨了起来。

  并肩走在一块的时候,就是吃人的恶魔和将要被吃的小孩。

  这条街很长,加上人多,他们走了不少的时间才到头。那放灯的地方更是人满为患,他们是连走都走不过去的。

  当然能放灯的地方也不单单只有这,只是其他地方都没有这般的灯火通明,多少带一些坠河的危险。

  即便如此,也有一些私会的男女会悄悄的去那些地方,来一些海誓山盟。

  也得亏两人知道这里人多,所以出来的时间就比较晚。渐渐的周围的人就散去,那放灯的地方也是空了起来。

  叶承易的手里也有一个花灯,和慕怀晓的白色不一样,是个红色的。他领着花灯走到河边,将那花灯取下,放在了河中。

  轻轻磕上眼睛,是正在许愿。

  慕怀晓是没有想要放个花灯的想法的,拿着花灯也不过是因为这是叶承易塞给他的。所以看到叶承易这么做,他只道:“这花灯流到下游,便会被打捞了去丢掉。”

  “我只道,只是觉得,在你的世界许个愿望也不错。”

  像是有所触动,慕怀晓便也将自己手里的河灯放进了河中,学着叶承易的样子闭上了眼,接着睁眼,以指尖渡出一些灵力,送着叶承易和他的河灯一起飘远。

  两人都默契的没有问对方许了什么愿望,并肩回到了那客栈之中。小二送上了热水,让两人洗澡。

  是慕怀晓伸手替叶承易褪去了外衣,解开了腰带。

  他的主动总是做到实处的,不会再藏着自己的依赖感。就会再次蹲下身来,趴在他膝头,亦或者是会埋首,将几世积累下来的经验都用到实处。

  这客栈的浴盆虽然比不上在宗门专用的浴池,但能够容纳下两人的空间也会让他们贴的更紧密。

  水的声音不算太大,只是偶尔会带着几声轻吟。最后伴随着“哗啦——”一声响,是叶承易抱着慕怀晓出了浴池,将人擦干净放到了床上。

  夜已经很深了,合上被子就能感到腰身被环住,叶承易伸手抚上了慕怀晓的后背,将人往自己的怀中带了带。

  此时是静好,往后也会是如此。

  叶承易从不许愿,因为他觉得自己能抓住自己全部想要的东西。即便是在刚刚放花灯的那一刻,心中的所想也是——

  希望他们能,同生同消亡。

  (正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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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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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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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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