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寻龙笔记>第191章 悲极生乐
  有了手电,我就可以好好地看看这里,棺内壁有绘画,由于时间的关系,已经腐的一片模糊,根本看不清楚之前是画着什么。

  很快,我发现这属于古代大家族常用的封棺锁,名字叫“八宝锁”,从外面以我的手段不难打开,而从里边就有些棘手。

  不过,转念一想,既然我被放到了里边,说明这锁肯定被打开过。

  我就试着去推那棺盖,发现确实有些松动的痕迹,但以我的力量是不足以打开的。

  看了看背包里,我从中拿出了撬棍,就对着缝隙去撬。

  在我不懈努力之下,棺盖还是被我推开了,那是一条手臂粗的缝隙。

  缝隙有光直接照了进来,我愣了一下,便是探出了头,感觉自己就像是从棺椁里爬出来的粽子一样,要是外面有个人,估计能被我吓疯,有一种说不出的滑稽在心中荡漾着。

  等我出了棺椁,把背包背好之后,便发现这是一个墓室,我刚才所处的棺椁正在墓室中央的棺床上。

  四周有三盏灯奴亮着,里边的万年油正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搞得我浑身不舒服。

  我环顾了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奇特的,和普通的墓室一样。

  唯独是两扇墓门,其中一扇是朝外开着的,而且上面还有字。

  我想这里应该我被卡住时候看到的那个墓室,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我倒是对墓门上的字颇为感兴趣。

  走上前一看,顿时就知道或许叫做墓门碑更为贴切,因为上面是关于墓室中所葬二人的生平,由于都是小篆,我自然认识。

  左侧是棺椁中男主人的,上面篆刻着:廉颇,赢姓,信平君,曾率兵伐齐,得以大胜,而夺得信阳。长平之战,击退燕国,立下不朽功绩。葬于此陵,作为陪葬武将。

  右侧则就是女主人的:叫嬴氏,战国十大美女之一,廉颇之妻。并未有再多的描述。

  这也在合葬棺中属于正常,除非这个女人有什么值得流芳千古的事迹,否则都是一语带过,像这个嬴氏已经算是不简单了。

  这让我意识到历史上所记载都是真的,廉颇并非是传说中的那么神勇无敌,就拿他最后离开赵国来说就足以证明,他先后投奔到魏国大梁和楚国为将,由此看来,他死于楚,葬于寿春的说法是不真实的。

  这让我想起在《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记载了廉颇、赵奢、李牧、蔺相如四人。

  上面说,以攻战取胜而论,其他三人都在廉颇至上,虽说司马迁以他记叙为首,并非是因为他功绩卓越,而是因为他在赵国为官最久。

  由此我可以推断,这个墓主人看来正是我之前所想的赵武灵王,之前就推测是他,但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我之前之所以想到他,那是因为他从今天的河北张家口到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五原县修筑“赵长城”,我才觉得有可能是他。

  这个赵孝成王是赵国的第十代君主,属于幼年执政。

  在韩国献上党郡与赵国,赵王贪恋土地,于是秦军进犯长平,赵军四十五万精锐部队惨遭俘虏坑杀。

  但是,之后在邯郸之战中联合其他诸侯国,进行战略动员,打败了秦军他在晚年重用廉颇,多次战胜燕国,守卫赵国北方。

  在赵孝成王驾崩之后,其子悼襄王接位,派乐乘接替廉颇,廉颇这才投奔魏国的大梁,可廉颇在大梁也没有得到魏国的重要,再后来由于秦军略次包围赵国。

  悼襄王想要重新启用廉颇,而廉颇也希望回到赵国,但由于奸佞小人从中挑拨,最终认为廉颇以老,悼襄王便没有再将其召回。

  楚国听说廉颇在魏国遭遇,便暗中派人去迎接他。

  事后,廉颇虽做了楚国的将军,并没有战功,他道:“老夫想指挥是我赵国的士兵。”

  我现在断定,廉颇是被后来塞进这个墓中的,赵武灵王对其信任有加,而悼襄王后来也知道廉颇的才能,只可惜为时已晚,所以他没有把廉颇的活的时候召回赵国,。

  在廉颇死了之后,做了他父亲的陪葬武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廉颇如此视为不忠,但从另一方面是它不遇明主才另投他国的,这样廉颇算得上精明。

  但从最后在楚国时候的表现,廉颇心中还是只有赵国的。

  这就好像一些常见的桥段一样,悼襄王担心廉颇功高盖主,廉颇担心悼襄王暗下杀手,君臣皆为有过。

  所以想到这里,我便不再往下想,因为这些事情和倒斗没有关系,更和现在是鬼魂的我没什么联系,只不过现在知道了是赵武灵王的陵墓,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是落下了。

  我自嘲自己,都死了还想怎么多干什么,还是多去参观一下这里,说不定以后这里就是我活动的地方。

  无奈地叹了口气,我环顾了墓室情形,虽说这里离家不远,但是就这样死了,我还真的有些不甘心。

  难道我就是因为不甘心而阴魂不散的?要是碰到张莉,她会不会一道符拍死我?

  我脑中又开始有了杂七杂八的想法,甩了甩脑袋,就走出了这个墓室。

  如同我想的一样,这正是我之前卡住脑袋看到的那个墓门朝外开的墓室。

  我朝着自己被卡的十字条石去看,那里已经被破坏了,而且看痕迹是从上往下破掉的,可能是胖虎在给我报仇。

  我又回到了那个墓室,希望看看那雾气是怎么回事,不过显然我是白跑一趟,因为里边毫无这方面的线索,只能作罢。

  一个人,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墓道中,之前所有的害怕也都没有,仿佛走在自家的后院中,有那么一瞬间,我会觉得死了也有死了的好处,看样子我已经开始苦中作乐了。

  顺着墓道走了差不多十多分钟,我便发现了一个非常空旷的祭祀坛,差不多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并且我还看到了几个手电光的在前面闪烁。

  我愣了一下,心想:“难道是胖虎他们?这么巧吗?”

  等我走近的时候,就发现并不是胖虎等人,而是之前的络腮胡子四个人。

  我顿时就有了报复心理,要不然他们我也不可能死,虽说我并没有打算掐死他们,但也要给他们长长记性。

  我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想着他们肯定看不见我的,我要搞个鬼打墙什么的,让他们就在这里转上几天,看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害人了。

  我选中了络腮胡子,然后猛地一跳在了他的背上,因为我理解的鬼打墙都是这样,然后我几开始幻想一个让他们出不去的空间,也许这就是鬼打墙。

  可是,在我刚一跳上去,就被络腮胡子一个过肩摔狠狠地摔在了地上,疼的我一阵的龇牙咧嘴。

  络腮胡子冷笑道:“胆子还不小嘛,居然一个人搞背后袭击,其他人呢?”

  我顿时就有些懵了,难道他们能够看到我?

  接着,我忽然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极度白痴的错误,发生这样的可能,那就是老子压根就没有死,我还活着。

  “你踢我一脚!”我对着络腮胡子说,他立马就愣了,然后我叫道:“老子,让你踢一脚,你耳朵聋了?”

  络腮胡子四个人都跟傻了似的,我抓住其中一个人的腿就是大大地咬了一口,松开嘴就兴奋地叫道:“老子让你们踢一脚,要不然老子变成鬼就先咬死你们。”

  旋即,我看到一只脚朝着我的脑袋,踢了过来,接着我就晕了,但这一次我是幸福的,因为这证明我确实还活着。

  这个世界最二的人用一句成语来形容,那就是一叶障目。

  我几乎就和这四个字差不多,当时要证明自己活着的方法有很多种,而我偏偏选择让别人踹自己一脚,那应该是在兴奋之余忘了这些人的毒辣。

  等我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反绑着,那四个人不知道在不远处围成一圈研究什么。

  大概是听到了我的动静,便是都转过头来。

  那络腮胡子对着我呵呵一笑说:“醒了?还让我们再给你一脚吗?”

  我此刻非常的尴尬,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反驳他。

  想了想,我就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身为搬山道人连这是个祭坛都看不出吗?”其中一人讥讽我。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把目光转向了络腮胡子,而络腮胡子耸了耸肩,问我到底想说什么就说,他们知道的一定会告诉我。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问:“你们也没有见我的同伴吗?”

  络腮胡子说:“如果见了,我们还有必要问你吗?”

  “那你们和我们分开之后,你们是怎么从河道到了这里的?”我问道。

  说心里话,我和这些人不敢有所隐瞒,从他们的做事的手段来看,和他们玩躲猫猫,结果只会让我多吃一些亏。

  其实,我说的那些东西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虽说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也是个盗墓贼,这种事情都不光彩,互相知道了也没有什么,难不成他们还能去举报我?

  听完我说的,络腮胡子微微点头说:“你是个聪明人,那我们就以聪明人的方式解决眼前的问题,既然你说你是盗墓贼,那你在盗墓这方面一定非常精通了?”

  我说:“我在这行没多久,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络腮胡子勾了勾手,立马有一个人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件东西,放在我眼前。

  他说道:“既然要合作,你要露一手,帮我们鉴定一下这件东西。”

  那是一个通体白色的瓶子,高二十公分,双耳为貔貅,在瓶口有寿纹,瓶身有雕刻。

  我凑近看了看,雕刻着好像是一个水潭的风景图,美中不足是水潭的中心有一个凹坑,就好像这瓶子被磕下去了一块。

  我已经可以断定这是一个羊脂玉的瓶子,从雕刻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战国时期的。

  不过,这些表面的东西,稍微有些底子的人就能看得出。我说:“给我松绑,我需要亲手摸一摸。”

  络腮胡子等人也不怕我跑,就有个人给我解了绳子。

  我拿起那个羊脂白玉瓶,马上就去摸那个凹坑,摸了一下发现是有过打磨的痕迹,看样子并非受到过磕碰,而是故意雕刻成这样的。

  再看了一会儿,我便是笑了起来,并且笑的十分的自信,因为我心里已经有底了。wWW.ΧìǔΜЬ.CǒΜ

  络腮胡子皱着眉头,伸出手示意我可以说说了。

  我便说道:“战国时期的羊脂白玉瓶。”

  其中一人问:“你怎么看出的?不会是因为这是在战国墓里边,你就随口说的吧?”

  我说道:“打架我没有你们厉害,但是说到这古董,你们都是弟弟,这个羊脂白玉瓶玉质地细密、温润、光泽,就如同脂肪又像是羊毛一般,而且这是一个由籽玉雕刻而成的,玉质地内含有‘饭渗’,呈现未化的白饭状,典型水产白玉肌理。”

  见他们脸上已经从怀疑变成恍然大悟的表情,我继续说:“而且从这玉的层皮来看,是由于长期浸泡在水沙之中形成的,这种籽玉是从昆仑山下玉河中捞出的,极为的罕见。”

  络腮胡子看着我问:“还有别的吗?”

  我故作深奥地一笑,说:“把另一个也拿出来吧,我怎么会看不出这应该是一对羊脂白玉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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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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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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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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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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