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加更三章的目的,是把情节推到一个爽点上面,而加更的第三章正好是第十一章《惊变》,严格说来,这一章是《诛仙》这本小说的第一个爽点,虽然前面又有传功又有噬血珠的,但都趋于模糊,不够明朗,而在这一章之中,噬血珠在机缘巧合之下与摄魂进行了融合,完成了进化升级,虽然没有过多详细的描述,但读者却可以轻而易举的看出,原本可以一眼就被认出的魔教圣物噬血珠已经改头换面,进行了完美的伪装,虽然没有明写,但噬血珠与摄魂融合后定然是威力大增,不出意外,这个烧火棍模样的棍子,将会是伴随张小凡一生的法宝,将来也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而在前面也有提到过,再过段时间,就要举行七脉会武了,这时候得到法宝,难免给人一种期待感。
这一章同样描写也不是很细,只是交待了事情经过,没有给出分析,但正是这样,才显得高明巧妙,沈南知道,这一章抛出去,定会吸引不少读者,现在由于S级签约闹出的风波,《诛仙》已经是名声在外了,没有推荐位一样风头正旺,一时间,《诛仙》名声远扬,不光是在神州文学网,其它网站也都知道了,就连一些帖吧论坛里,也有讨论这件事情的。m.xiumb.com
不知道始做俑者周斌看到现在这情况,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周斌现在的确气得不轻,他实在是没料到这种情况,自己喷了半天。却要为南山小屋做嫁衣,黑没黑到《诛仙》,反而是给做了宣传。
直到第二天上班,周斌的心情还是很不爽,见到沈南也没有好脸色,早上来了径直就钻进办公室了。
沈南今天依旧是和李玲学习工作,偶像帮石刚跑跑腿复印个文件什么的,很轻松,但他也在时刻注意周斌的动静,他虽然看不到周斌的人,但是却能听到办公室里的动静,只要里面响起敲键盘打字的声音,沈南都会看看时间,默默记下。
吃过午饭,沈南坐在电脑前,打开《诛仙》书页,看评论区的评论。
评论区的新书评又多了不少,由于《诛仙》现在人气很旺,书评区显得很热闹,再加上昨天晚上加更迎来了全书第一个爽点,读者的热情也很高涨,压抑好几天的情绪一下子爆了出来。有点久旱逢甘露的意思。
“厉害了我的凡!终于爽了一把!要扮猪吃老老虎了吗?越来越期待了,七脉会武实能一鸣惊人!”
“融合之后感觉一下强了不少,现在开始才感觉真的好看,期待感满满的!”
“我有种预感,田灵儿小师姐不会是小凡的菜,不过相信作者会给小凡一个好归宿的!”
“越来越好看了,渐入佳境呀,作者的写作功力真不是一般的扎实,当得起顶级作者!”
“作者加油!现在喜欢上这本小说了,很细腻的文笔,加油!”
“这本书的情节会怎么样,具体会不会成功不好说,但就目前来看,作者对故事节奏的掌控能力是我看过的网文中最好的,总能在看似平淡的情节中抓住读者的心,高手!”
当然,也有贬低的,但帖子很少,很轻易的就被淹没在如潮的好评中了。
沈南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乐观的情况,他本没指望这么快逆转,看来自己加更这三章威力还是不俗。
不过沈南也没有妄想此事就算结束了,喷子大军一定会卷土重来的,不可能善罢甘休的,今晚他该怎么行动还得怎么行动。
终于,沈南找到了“文武双全无敌帅”今天发的书评,内容依旧是贬低《诛仙》,但在目前文章质量过硬的情况下却显得单薄无力。
“呵呵,不错,这两章的确有点意思,但致命的是主角张小凡性格太模糊,这楼的主角后继无力,依旧不看好。”
没说几句,又挑主角性格的毛病了,沈南忍不住冷笑,张小凡,绝对是网文世界中最有魅力的几个男主之一!
而且现在也确定了,根据发帖时间平判断,就个“文武双全无敌帅”就是自已的顶头上司周斌!
沈南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周斌呀周斌,你干什么不好,非得去干喷卫这个前途无亮的活计,本来还想轻点整你,现在嘛,非弄死你不可!
结束了下午的工作,沈南依旧在对面的乐乐超市囗坐钟素素的顺风车回家。
钟素素的情绪今天不是很好,眉头总是皱在一起,好像有什么心事。
“素素姐,你看起来有心事呀。”沈南笑嘻嘻的问道。
钟素素白了沈南一眼,道:“我奶奶活了112岁,现在依然健康。”
沈南有点莫名其妙:“你奶奶健康还不好?你愁个毛线?”
钟素素瞪了沈南一眼道:“她老人家长寿是因为她从来不管闲事!”
沈南:“……”
有这么拐着弯挖苦人的吗?有气就往我头上撒呀!沈南很是无语却又没办法,只能耸耸肩,将头转向窗外。
这钟素素今天估计是吃了枪葯了吧?
到了家,钟素素也没有要做饭的意思,直接进了房间,沈南一看晚饭没了指望,便也回屋了,等饿了就泡碗面吧……
打开电脑,沈南首先先码字,对他来说,码字就像是作业,每天不码完任务没心思干别的,在八点钟左右的时候,沈南码了四章,关上文档,沈南先上传了两章,然后打开《诛仙》页面,现在《诛仙》的数据已经很好看了,点击已经破七万,推荐票破万,收藏也已经破三千了。
这个世界不比沈南之前的世界,网文发展没几年,阅读流量还没有提升起来,没有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收藏数据,几万收藏已经是S级作品才能达到的数据了,全网最高收藏的一本小说,是优品小说网的《苍穹之剑》,收藏高达十二万!是网文界绝对的神话。
而神州文学网收藏最高的,是由S级作者二宝写的高等武侠小说《追杀令》,其收藏数为八万多,这已经是超神的存在了。
所以《诛仙》现在这几万字的字数就能有五千多收藏,已经是超级成绩了!
再看沈南最关心的书评区,更是火爆得不得了!因为开战了!
以“文武双全无敌帅”的喷子大军对《诛仙》进行了猛烈的攻击,而《诛仙》的一些粉丝则奋起反抗,双方斗得不可开交。
该来的还是会来,这早在沈南的预料之中,不过他不担心,对付找事儿的人,只有一个字,就是干!
不但要干,而且还不能和解,直到把对方赶出自己的书评区为止!
周贱人,既然你主动把脸伸过来了,我要是不打,想想都不好意思!那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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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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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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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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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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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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