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焱看着苏墨,心中有些忐忑不安之际,苏墨却是在对胡列娜打完了招呼后,将眼神先是掠过了邪月,最终看向了焱,微笑着道。
“圣子殿下……”
发现苏墨竟然在对自己说话,焱一时间不禁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本来他以为在三人中,他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毕竟胡列娜是先天满魂力,邪月虽然和自己一样只是先天九级魂力,可对方是擅长战斗的强攻系魂师,自己却是擅长防御的防御系魂师。
两者的受关注度根本无法相比!
所以当发现苏墨竟然没有忽略自己,焱不禁有些激动。
难道圣子殿下一直在关注着我?
可是他为什么会关注我呢?
我跟他可是素不相识,而且有娜娜和邪月大哥在,我的天赋也武魂殿也不算最强。
反正应该是传不到这位武魂殿有史以来最优秀的圣子殿下的耳朵里。
难道……难道圣子殿下是把我列为了娜娜的候选伴侣之一吗?
因为实在是想不到苏墨为何会关注自己,焱竟然脑洞大开,觉得苏墨是将他列为了胡列娜的候选伴侣。
毕竟在武魂殿中,虽然他不是最出色的,但也是这一代最为强大的三杰之一。
三杰中,战斗力最强的无疑是邪月,而天赋最高的是胡列娜。
其中,邪月是胡列娜的亲哥哥,肯定是不能成为胡列娜的伴侣的。
那么整个武魂殿里,剩下的最有资格成为胡列娜伴侣的,肯定就只剩下他焱了!
想到这里,焱不禁都激动到说不出话来了。
虽然自从跟胡列娜认识以来,他就一直在对胡列娜表示爱意。
但胡列娜却根本不接受,反而对他厌恶至极。
可是胡列娜不喜欢他,他可以先攻略胡列娜身边的亲人啊!
比如胡列娜的亲哥哥邪月,眼前这位胡列娜的干哥哥,武魂殿圣子苏墨,还有现今的武魂殿教皇冕下!
不过可惜,焱却是想太多了。
苏墨之所以会跟他说话。
只是因为他前世胡列娜舔狗的名声实在是太过出名!
而焱想要攻略胡列娜,却是根本不可能!
因为虽然焱长得也很帅,但其性格太过舔狗,而且面对胡列娜的强势,其一向都是各种讨好和退步。
然而胡列娜喜欢的却是比她更加强势的人,当然其实力还要比她强,并且颜值要足够帅气才行!
因此,原著中胡列娜才会对蓝银皇血脉没有觉醒前的唐三不屑一顾,却对蓝银皇血脉觉醒后的唐三一见倾心。
当然,因为苏墨的出现,胡列娜这辈子应该是不可能会喜欢上唐三了。
这其中,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阿银已经被苏墨给撬走了。
这一世,唐三的蓝银皇血脉注定不可能觉醒。
另一方面则是在跟胡列娜的相处过程中,胡列娜早已经喜欢上了苏墨。
至于胡列娜为何会喜欢上苏墨。
对此,苏墨还真丝毫没有用系统或者十二翼堕落天使武魂的能力对其施加过影响。
主要是小时候,胡列娜想要跟千仞雪争宠,从而意外自我攻略。
除此之外,还有就是苏墨实力很强,性格也是能够管得住她和千仞雪的强势大哥哥类型,再加上苏墨今生的相貌,那也叫一个帅气逼人。
因此,苏墨却是很早就通过十二翼堕落天使武魂的情绪感应能力,感应到了胡列娜对他的强烈爱意。
不得不说,斗罗世界的人就是成熟得快,都快比得上火影世界了!
而正是因为如此,这让苏墨其实内心对于舔狗焱有些怜悯。
不过可惜,焱却是没有理解到苏墨的意思。
另一边,在见到了胡列娜三人后。
苏墨自然是表示了他今天才回来,而且刚回来就接收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需要离开武魂城很长时间。
估计以后也没有什么机会再回来了。
这让胡列娜很是不舍。
因为可能许久见不到苏墨了,胡列娜自然是表示今天就不进行斗魂了,想要陪苏墨在武魂城好好逛逛。
而由于还想要继续保持跟胡列娜的干兄妹关系,并没有想过现在就让胡列娜和自己的亲情变质。
所以苏墨并没有选择只带胡列娜一起去武魂城闲逛,而是将邪月和焱也带上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之后,一行人便离开了武魂城大斗魂场,在武魂城里闲逛了起来。
期间,苏墨询问了许多关于三人修炼方面的事情,指点了一下三人的修炼。
第二天,苏墨便在胡列娜不舍的目光中御空而起,瞬间化为一道流光离开了武魂城,消失在了天边。
……
在回到了诺丁学院后。
苏墨解除了真实分身,继续开始了在诺丁学院中作为一名老师的生活。
而从之前发动死神镰刀武魂的第五魂技:真实分身,让真实分身代替自己留在诺丁学院,自己则返回武魂城,到现在回归,时间差不多过去了两天。
经过这两天的时间,玉小刚和唐三也已经回到了诺丁学院。
不过跟原著中不同。
因为苏墨的影响,小舞已经是萧尘宇惹不起的大姐头了。
萧尘宇肯定是不可能再像原著中一样,因为小舞去找工读生的麻烦。
而由于在跟苏墨回来后,王圣也突破到了魂师级别,并且第一魂环还是百年魂环。
在魂环不如王圣,而且战虎武魂也要比萧尘宇的白狼武魂更加强大。
再加上知道了王圣是跟苏墨一起去猎魂森林,才获取到了百年魂环。
因为顾忌王圣可能跟苏墨的关系,萧尘宇自然是不敢再去招惹工读生。
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唐三却是失去了像原著中一样在七舍装逼的机会。
这让唐三在七舍中的地位顿时大不如前。
不过这也正常。
虽然之前唐三是击败了王圣,夺得了七舍老大的宝座。
可是现在王圣已经成为了魂师,第一魂环还是百年魂环,以此成功震慑住了以萧尘宇为首的贵族学员。
七舍之所以要认老大,是希望老大能够保护他们不受贵族学员的欺负。
只有做到这一点的,才算是七舍真正意义上的老大。
而虽然唐三以前夺得了老大之位。
但现在保护七舍工读生不受贵族学员欺负的却是王圣。
于是在所有孩子的默认中,王圣就这样重新回到了七舍老大的宝座。
对此,本来唐三是不怎么在意的。
因为当七舍老大这件事在他看来,不但没好处,还特别麻烦,不当更好!
但由于王圣跟苏墨一起去了猎魂森林,而苏墨故意杀死了本来无比适合他的曼陀罗蛇,导致他吸收了错误的壁虎臭屁蛇魂环。
因此,唐三在仇恨苏墨的同时,也顺带捎上了王圣。
于是,七舍就这样分裂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以唐三为首的工读生,一部分是以王圣为首的工读生。
不过当然,因为王圣本来在七舍就比唐三的资历高。
再加上现在在七舍的人看来,王圣也比唐三的实力强,是王圣庇护他们不被贵族学员欺负。
所以整个七舍,其实分裂的两部分人中,一部分是唐三,另一部分是除了唐三外,以王圣为首的其他工读生。
可以说,在现在的七舍中,唐三已经变得了孤家寡人!
而也就是在唐三和玉小刚回来没几天。
苏墨安插在诺丁学院各处,用死神镰刀武魂的支配灵魂魂技操控着,以此作为眼线的众多鸟雀、虫子和猫狗之类的小动物。
却是意外发现了一个身穿黑袍的人影出现在了诺丁学院里。
这个人影不是其他,正是苏墨的老熟人——唐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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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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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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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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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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