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卫家女>第 117 章 为官
  麟州城外这一处山地是定远军是固定的训兵场,之前龙渊部的重骑兵也是现在这里整装完毕才移防府州,后来又向东转调去了新州。

  去年春夏在这里受训的是承影部,到了秋末就成了泰阿部,除去往各处行使护卫之责的部分人,泰阿部的大部都在此处。

  北疆苦寒,房子内面是和了草根的泥,房子里墙壁上是一层灰白色的泥,地上铺了厚厚的羊皮,赵启悠进来后第一眼看过去,只觉得大。

  是真的大。

  像是一个宽阔的大殿,只是房顶没有明堂那般高,房顶到地上越有一丈多高,也没什么繁复装饰,只是一根又一根外面裹了灰白泥的柱子,柱子上也裹了羊皮,看着倒是很暖和。

  将士们席地而坐,都穿着青色的布衣,十个人为一桌,密密地坐着。

  卫蔷被人迎着从让开的道上往前走,低头看见了一个人,笑着说:“孙去风,听说你这次考试当大队长又没考上?”

  一个精壮的汉子羞愧地用手臂捂着脸:“元帅您今日可饶了我罢!”

  卫蔷拍了下他的肩膀,笑着说:“年年听你对宋微云不服气,你倒是考上去与他平起平坐呀?”

  “没有!元帅!我们大队长好着呢!咱没有不服气了!”

  另一边一个面色微黑的姑娘站起来着说:“元帅,您可别欺负我手里的队长。”

  卫蔷抬头一看,假作生气的样子:“好啊,宋微云你将人收服了,就不许我欺负了?好,不欺负了,孙去风,赶紧从宋微云手下出来,不然她护着你,我想找你练两下都不行了。”

  那汉子的脸一下苦了起来:“元帅啊,您这是催咱上进还是吓咱?”

  附近一群人都笑了起来。

  卫蔷招手让宋微云过来,笑着说:“我看这泰阿部的队长孙去风有几分怯战之意,你这领兵之人可要管好了。”

  “是,元帅放心。”

  赵启悠最初只觉得那二十多岁的娘子看着有些黑,此时才发现她双眸明亮,一笑起来有昂然之意。

  不止她一人如此。

  看看左右,赵启悠轻轻深吸了一口气。

  这般一个护卫也不带就走在兵士之中,着实令人胆战心惊。

  穿着一身琥珀色新衣的女子显然毫无这等忧惧,松开了宋微云的手,她又一把抓在了一个十七八岁少年的肩膀上。

  “小鱼,你与你阿姊写信了吗?”

  “写了!”年轻人慌慌张张站了起来,“多谢元帅帮我找到了我阿姊,她不识字,是鱼肠部的同袍代写的信,阿姊嫁了人,生了一儿一女,我、我同阿姊说让她来北疆,我在定远军,她能进织造坊,比给人当佃户好多了。”

  卫蔷眉梢眼角都是笑:“哎哟,你阿姊会织布?”

  少年大声说:“我阿姊会纺纱!”

  “那是挺好!开春你再写封信过去,跟你阿姊说,咱们麟州还要再开两个大织造坊,她要是来了,三五日一顿我保她饱吃猪羊肉。”

  “是!”

  少年有些羞赧,又有万分的激动,整张脸仿佛被涂了层朱砂。

  又艰难地往前走了一段儿,卫蔷一屁股在一个女兵身旁坐下了,两只手搬了搬自己的腿,她说:“等吃肉的时候我再去主座,还能多分两口,现在先在这儿跟你们聊天,可好?”

  一众兵士哪有不愿意的?都大声说“好”,一阵声浪震得屋子似乎晃了晃。

  卫蔷身边的女兵只有十六七岁模样,看着自家元帅,耳朵涨的通红。

  “元、元帅!”

  “新兵?”

  “是,去年秋天进了泰阿部。”

  卫莺歌看着这突然赖皮起来的卫蔷,一点办法也没,看向一旁的临江郡王,她说:“郡王,我先带您去主座。”

  “不必!我也坐在这就好!”

  赵启悠学着卫蔷的样子一屁股坐下,一双眼睛看向四周。

  所有人都在看着定远公。

  若此处不是从屋顶悬下了灯,光是这些眸光都能把定远公照亮吧。

  这便是定远公,这便是定远军……

  卫蔷还在问那小姑娘为何当兵,那小姑娘看着害羞,语气却硬的狠,一边红着耳朵一边说:“我想杀蛮人,我便来了。”

  “杀了蛮人之后呢?”

  小姑娘说:“建功立业,当将军。”

  “好!”卫蔷一下高兴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阿花。”

  “好,我记住了。”卫蔷想了想,从袖子中掏了掏,掏出了一只木雕的小兔子,这是她今日想拿来哄街上笑孩子的,没想到一直没送出去,“这个小兔子给你,等你受封将军的时候,你用这个从我手里换将印。”

  “是!”李阿花接过小兔子的手都在抖,大片的红从耳朵扩散到了脸颊。

  见她这样,卫蔷笑着说:“定远军的将军可不好做,要吃苦,要流血,等你当了将军的那日,可就是得在我手里受罪的时候,要是怕了,现在就把小兔子还我。”

  “不怕。”

  李阿花抬起头大声说:“元帅,我不怕当将军,我一定要当将军!”

  卫莺歌默默叹了口气,一边说着当将军,一边害羞得人都在抖,这样的小姑娘,元帅可最喜欢玩儿了。

  卫蔷果然玩儿得很开心,烤好的羊肉与白胖的蒸饼一起送进来要开宴的时候,她站起来还恋恋不舍问李阿花:“你要不要上去坐一下,先试试当将军什么滋味儿?”

  卫莺歌实在看不下去,拖着卫蔷的手往前走,卫蔷也由着她拉着,还整个人扑在她身上。

  “莺歌,等着李阿花她们这一批也出了将军,是不是又要过去十多年了?到时候咱们过上元节不仅要吃烤羊,还要吃鱼,吃稻米,好不好?”

  卫莺歌生得矮,卫蔷靠在她肩上,腰都弯了一截。

  卫莺歌一贯是个端方的,此时被这般赖着也只能点头说:“好!”

  赵启悠跟在后面,心中不禁想起了自己曾见过的那些大梁将领,他们大多行止有度,出入带了大批的护卫,就连以爱兵如子而著称的大将军,也绝不会在部下面前做出这般情态。

  “定远公可真不像个元帅啊。”

  不小心将心中所想说出口,赵启悠听见身旁有人说:“郡王大概说错了,家主什么样,定远公就什么样,定远军的元帅就是什么样。”

  他转头,看见了跟着他和卫蔷一并出城来的一个丫头。

  好像是叫卫雨歌。

  赵启悠低下了头,再抬起来又是笑的样子。

  “没错,若非如此,定远公也不会将定远军做到如此局面。”

  羊肉的香气熏得人泪水要从口里流出来了,卫蔷终于站在了主座上看着其他人。

  有人大声说道:“元帅,您与我们大伙儿说两句吧!”

  “说什么?”卫蔷抬头看过去,同样大声道,“论功行赏也做了,泰阿部今年诸多护送之事都做得极好,不是白纸黑字写给你们了吗?烤羊在前还有什么可说的,吃肉了!”

  所有人都为“吃肉了”几个字而欢腾起来,卫蔷笑着坐下,先啃了一口胡饼,又吃了两口葱拌豆腐,烤羊的羊脸处最是细嫩,卫蔷将自己面前的一份让给了几位五十多岁的老队长,看着其他人都吃得香甜,自己才拿起一根羊肋骨啃了起来。

  ……

  欢宴过后,卫蔷没有留在军营,而是决定回城。

  卫莺歌骑马送她。

  麟州城外有一高坡,百姓称之为骆驼丘,站在坡上能看见麟州城内的灯火如海。

  今日是上元节,家家户户都挂灯赏灯。

  卫蔷在山坡上停下,看向麟州城里,今天挂了一日一夜的笑渐渐淡了下去。

  从小,阿娘说她性子独,不好热闹。

  她确实是爱看热闹,却不喜自己身在热闹之中的。wWW.ΧìǔΜЬ.CǒΜ

  曾经云中城里的宴饮,长安城里花宴,她总是躲在一旁,要么上树,要么上墙。

  若非是这般的性子,她也不会从小就想当一个游侠儿。

  唉,也不知什么时候就变了。

  “雨歌,我觉得麟州城外这条河可以多养点鸭和鹅,明日我要是去麟州府衙你记得跟我说这事儿。”

  卫雨歌的鼻子尖儿被冷风吹得通红,吸了下鼻子,她说:“元帅,明日你得去军械所,还得去府学。”

  “抽个空也能去趟麟州府衙。”

  卫雨歌不说话了,抽个空就是吃饭睡觉的时间没了,她才不听这些呢。

  “说起来,我还有事要给叶刺史说,雨歌,我明天早上写两封信,你送去给州学和崔教授。”

  “是。”

  夜风吹动裘衣,卫蔷一夹马肚,带着人回了麟州城里。

  同一夜里,明月当空,一辆马车缓缓驶进蔚州最南边的灵丘县城下。

  今日佳节,并无宵禁,城门处几个卫兵穿着铁甲看着坐在马车上的女人。

  自从叛军打到了洛阳附近,往北疆投亲的人也多了起来,像这般一个女子驾车的也并非没有。

  “这位娘子,你们一行几人?是要投亲,还是访友?”

  驾车的女人穿了一身黑衣,约在三十岁上下,她低声道:

  “只有我一个人,只能投亲,或者访友吗?”

  守门的卫兵笑着说:“你要是想投奔北疆自然也可以,可是得找人作保。想来您要来北疆,自然是有亲朋在此的,不然又哪里知道我们北疆的好处?不如您记下一个访友,待那人为您作保,您再在北疆住下?”

  女人摇了摇头,面对穿甲执枪的甲兵,她既不笑,也不怕,只面无表情地说:

  “我没有亲朋在北疆。”

  没有亲朋,一个女人怎么会独自驾车来北疆?

  几个兵士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人又说道:“娘子,若是无人作保,又无亲朋,您为何来北疆啊?”

  女子抬头看看他们,反问道:“你们北疆,不是女子可以为官?”

  转身掀开自己的车帘,露出了里面整整齐齐摆列的书籍。

  “我名为元妇德,齐州人士,我是来出仕为官的。”

  她是这般说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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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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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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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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