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卫家女>第 28 章 燕歌
  洛阳城北有一门唤做安喜门,此地靠近省部衙门,临近坊中多有外地返东都的外官赁房而居,虽不如南城诸门处那般人声鼎沸,却是衣冠往来、达官云集之地,在此处,坊市边界已淡,贴着城门的修义坊就有一二层的酒肆,专供往来之人喝酒歇脚,多有等人的官员显贵在此地为了好友至交接风洗尘。

  这一日天光正好,酒肆生意兴隆,穿着月白长衫的大理寺少卿杜明辛一个人向北而坐,面前放了两个酒盅。

  亲手在两个酒盅里都斟满了酒,他倚在栏杆上,恰好看着一队人骑马自北而来。

  拿起一个酒盅,他伺机往下一扔,正被当先穿着黑甲的骑士接了个正着。

  一手勒马一手端酒,那人仰头,正见杜明辛用手臂垫着脑袋,歪头看着自己。

  “我家少将军好容易才回来啊。”

  端着酒的人高鼻深目,俊美非凡,一双蓝色的眼睛甚是奇异,一看就有外邦血统。

  他端坐马上,静静看着杜明辛说话。

  “我家少将军是想先入内城,还是想先来跟你这抛弃了许久的同窗挚友区区在下我来喝一杯呢?”

  油嘴滑舌,杜明辛这不正经的腔调遇到了马上之人,似乎又不正经了十分。

  那人说:“你如何知道我今日回来?”

  “你家那女国公在朝中动作如此之大,就算她不召你,你也不能如往常一般半年一来回,我不过是每日这等上几个时辰,恰好等到了我家少将军,还不来与我同饮几杯,慰劳我这虚耗久等之苦。”

  说话时,杜明辛遥遥一指,指向了定远公府所在之处,言语间还颇有几分委屈之意。

  那人仍端坐马上,带着一身风尘到:“我有军令在身,明日我在水秀轩请你。”

  杜明辛懒洋洋地说:“明日酒是明日事,你先把我给你的洗尘酒喝了。”

  马上的人似乎是端肃惯了的,脸上还带着些北疆的煞气,闻此言,终于一笑。

  他长相奇美,一双蓝眸笑起来竟有几分明月破云照江海的姿态。

  隔着一层楼,楼上凭栏人,楼下驭马者,举杯同饮酒。

  四目相对,杜明辛“噗呲”一笑:

  “少将军,说好了明日。”

  “嗯,说定了。”

  定远军有两位未及弱冠便得朝廷官职的,一人是颇得当今圣人倚重的归德郎将卫行歌,十八岁随定远公南下平叛,亲手射死两位叛将,另一人更要传奇几分,他是外族混血,十五岁时先帝被困蓟州无终县,他假扮蛮族奴隶探知了圣人所在,引着定远公救驾,后得封四品承影将军,虽然是杂号,却是先帝御赐。

  这两人,在洛阳都常被人称作定远军的少将军。

  可全东都的人都知道,能被杜明辛称一声“我家少将军”的,只有承影将军卫燕歌。

  看着卫燕歌带比从前更多的人马骑马直入东都,杜明辛端起酒杯。

  一杯

  两杯

  三杯

  三杯酒下肚,他站了起来,让身后的随从付了酒钱。

  大袖一晃,他便一步步地下了楼。

  卫行歌这两日在定远公府里呆得时间是越来越短了。

  他为自己找了颇多因由。

  家主能在东都调派的人手实在不多,他每日确实都有不少差事。

  再说,陈重远的枪法已有了几分样子,余下全靠苦功,秦绪那一脑子春浪滔滔他避之唯恐不及,就算有家主替他将那人抓去干活,他也不敢在府中久待。

  宋岳见他天天早出晚归整日不见人影,还以为元帅给他派了个拆东都、迁洛阳的大事。

  唯有小清歌抱着剑对他笑嘻嘻地说:“兔子觉得狼要来了,也是想躲开的。”

  午时与家主说了几句,卫行歌牵着马又从定远公府侧门走了出来,正在他要上马的时候,就听一阵蹄音从身后传来。

  这阵蹄音停在了他身后。

  刹那间,卫行歌恍惚嗅到了一路风尘之气,莫名带着北疆的气息。

  他猛地转身,便见一群人翻身下马。

  带头那人穿着黑甲,有一双蓝色眼睛。

  “家主可在?”

  少年老成、成熟稳重、特别会演、能把满东都同龄人都比下去的卫行歌只觉得心头一紧,道:

  “家主,正在府中。”

  “陪我进去。”

  “是。”

  卫行歌牵着马乖乖跟在那人身后进了府,身后还跟着穿盔带甲的二十余人,与卫行歌手下进了定远公府便如回了家的兵卒不同,他们个个面容冷肃,举止带着一股萧杀之气。

  卫燕歌没有先去见卫蔷,而是先将马送去马厩,亲手喂了几把草料,听卫行歌说在定远公府马每两天都能吃顿豆粕,一张端肃的脸上竟微微显出了几分喜意。

  早几年,定远军的每一匹马都是用血和命从蛮族手中夺来的,活着的人如何不惜马、爱马如命?

  卫燕歌常年领命往返于东都和北疆之间,每次到了一处都要先照顾好自己的马,不管军情如何紧急,这点照顾同袍的功夫总要有的。

  “家主刚来东都,你就给她添了麻烦。”

  喂完了马一拍手,卫燕歌看向了卫行歌。

  在那双蓝眸的注视下,卫行歌险些抬脚后退。

  卫燕歌是外族混血,身高只比卫行歌稍矮,气势却要强上几分。

  “从今日起十天内不许骑马,既然觉得自己一双腿不需善待,那就用腿跑起来,做些正事总好过跪在雨地里。”

  卫行歌面对卫蔷偶尔敢撒娇痴缠,做出孩子情态,在卫燕歌的面前只能直直站着,卫燕歌只比他大三岁,可卫行歌被卫蔷从死人堆里捡出来之后,就是还不到十五岁的卫燕歌领着他们吃饭穿衣,那一年卫燕歌自告奋勇以混血奴隶之身去探查先帝被困之地,他不过是个身上冻疮疤还没落尽的野孩子,元帅虽然统御军马,对他们这些孩子颇有些抓大放小的随性,他们身上的规矩都是卫燕歌立下来的。

  对于他们来说,偶尔来看他们的家主是天是地是神明,卫燕歌更像是近在咫尺的师长榜样,众多孩子一意从军,也多是崇敬卫燕歌那份年少亦敢夺蛮族头颅的悍勇坚毅。

  所以,此时听见卫燕歌惩戒自己,卫行歌只是低声说:

  “是。”

  听说卫燕歌已经到了,卫清歌抱着剑哒哒哒跑到了马厩,眼见卫燕歌罚了卫行歌,她转身又想跑,被卫燕歌一个眼神钉死在原地。

  “家主每日吃药么?”

  “每日都吃的,一夜能睡三四个时辰。”

  “可有饮酒?”

  “偶尔。”

  “边市通商一事进展比预想快上许多,家主可有劳神过度,再出眩晕症候?”

  “没有。”

  东都午时的光洒下来,照在冷冷的铁甲上,卫燕歌一侧是卫清歌,另一侧是卫行歌。

  若说卫清歌还是狼崽,卫行歌是初长成的成狼,那身后以皮带横背两把短刀,神色比自己铠甲还冷的卫燕歌大概就是狼王,一群小狼跟在后面只敢“嗷呜嗷呜”,连一口大气也不敢喘。

  如此,一行人疾步到了书房。

  卫燕歌看见了穿着一身青色衣袍卫蔷正站在书房门口对自己笑,连忙跑了几步到了她面前。

  “元帅!承影部卫燕歌率承影部百人,鱼肠部一百五十人如期抵达,承影部九十人住在城外兵营,鱼肠部一百四十人已全数散入至东都,随时等候调派。”

  铁甲落地,是刚刚那只狼王俯首跪了下去。

  二十卫甲兵跪地行礼,在院子里跪成了一片,卫蔷眯了一下眼睛,腰背也笔直如刀锋。

  卫燕歌又大声道:“另有鱼肠部总管越霓裳等人命卑职送来书信,红封三封,蓝封七封。”

  卫蔷亲手接过那些信,点了点头:“来了就好,你们一路辛苦,先下去洗漱休息,城外的士兵可安排妥当了?我最近在东都刮了些钱,总算能请你们吃顿好的,让人准备了二十口肥羊,明日送到城外,你们一起烤羊,就当是我给你们接风了,至于鱼肠部的,先给他们记在账上,回了北疆再请。”

  “谢元帅!”

  若是卫行歌手下宋岳那群人,此刻已然露了欢喜之色,偏偏卫燕歌带的兵也如其人一样,有肉可吃的好事也换不来他们一展笑颜。

  带着长疤的手扶在黑色铁甲上,卫燕歌立刻站了起来。

  “你们也都起来。”

  “谢元帅!

  “兵部去过了么?”

  “去过了,兵部特意问了蛮族迭剌部动向,我皆据实说了。”

  卫清歌带着那些定远军去洗漱休息,卫蔷站在窗前看着他们的背影,笑着说:“他们还记得蛮族内讧之事,可见也不算是尸位素餐至极,蛮族最近有何动向?”

  穿着黑甲的卫燕歌站在案旁,道:“今春暖得晚,进了四月牧草也未丰,蛮族数个小部落迁徙靠近了檀州外长城一线,檀州蓟州幽州百姓略有骚动,徐将军与晏刺史想将之驱赶,越管事一是思及迭剌部若要夺位必要吞下这些小部族,他们近一些我们可以观察蛮族动向,亦想到元帅故意将南下之事传入草原,就是为了让蛮族诸部不再顾及北疆,最终未调兵东去,只令湛卢部略作驱赶,有两个部落已被打怕,见了定远军旗便奉上了羊马,我们只是命其从滦河上游一带西迁二百里,他们不仅照做,还用羊皮换了些陈仓粟米。”www.xiumb.com

  卫蔷认真听完,点了点头,看着洛阳的天,又问:

  “棉花种的如何?”

  “今年棉种供应充足,全军比武之时东部军屯棉田整地平地松地皆提前完成,趁着偶尔天暖,便提前四日完成了种棉,西边粮食种的更多些,有些地方今年新种棉花,不甚熟练,好在有调熟手相助,虽略慢,也提前一日完成,唯有湛卢一所校尉只知种粮,于种棉一事懈怠,言语责备无效,已将之免除职务,另有涉嫌徇私之事若干,多是论功不均,胜邪部正一一查处,有两件牵扯八部官吏,也已知会监察司同查。”

  卫燕歌知道卫蔷无论军政最看重的就是官吏能与廉,便详细讲了些今年军屯时的不谐之事,也将应对讲了个清楚。

  “好!”

  卫蔷听得很满意,十几年来,她从不怕出错,只要愿揭错,敢担错,能改错……便无可畏惧。

  “燕歌,把十三州军屯之事交给你,我很放心。”

  卫燕歌摘了头盔,一头长卷发束成发辫,如汗血宝马的马尾。

  一只手在那马尾上摩挲了两下。

  是卫蔷的手。

  于是卫燕歌笑了,有些赧然,蓝色的眼睛顿时澄澈起来。

  再不像什么狼王,更像一个回了家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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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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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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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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