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忙坐起身,有些懵,盯着梁煜躺过的地方发呆,甚至开始怀疑昨晚发生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云冬,”沈星月冲着门外喊,“王爷昨晚是不是回来过?”
“是回来过,”云冬已经候在门外,听见喊声推门进来,戏谑道:“王妃睡得可真沉,连王爷回来都不知道。”
“那他人呢?”沈星月掀开被子下床,“在院子里练剑?还是在书房?”
“都不在,王爷天没亮就走了。”
沈星月蹙了蹙眉。
“走时还轻手轻脚的,生怕吵醒了王妃。”见沈星月神色不对,云冬又补充了几句,“王爷是怕吵着王妃睡觉,其实王爷对王妃很是心细。”
可这样的细心却让沈星月不开心。
她不是要追着他去战场,也不是哭闹着不让他去,她只是想送一送他。
虽说这样的送别没有太大的意义,甚至无端搅乱情绪增添离别的伤感,可是,他对她而言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她希望他平平安安。
沈星月叹了口气,坐在床头,光着脚,头靠在床柱上。
“这个时候,大军早就出城了吧。”沈星月幽幽的说。
云冬知道今日是大军出发攻打西戎的日子,之所以没有叫醒沈星月,是因为梁煜吩咐过。
他确信自己能平安归来,所以没有送别的必要。
他也怕自己心软,沈星月落几滴泪,他就没了去前线的心思。
“王妃别想那么多了,王爷会平安回来的,”云冬规劝道,“奴婢服侍您穿衣洗漱用早膳吧,天气凉,冻着了可就不好了。”
沈星月失魂落魄的任由云冬摆弄,满心记挂梁煜的安危,提不起一点精神。
不过,沈星月愁眉苦脸的日子持续了没多久就被忙碌分散。
明月阁开张之后确实如预期那般宾客爆满生意红火,就算边疆动荡不安,临安城的百姓照样吃喝玩乐。毕竟西戎与临安隔着十万八千里,打仗也打不到这儿来,所以该吃吃该喝喝该赌钱赌钱该泡妞泡妞。
沈星月本不属于这个时代,所见所闻更是跨越千年,经她指导的工匠打造的钗环首饰,乐师编排的歌舞乐曲一时间风靡临安城。
像明月阁这样集吃喝玩于于一体又男女老少皆宜的娱乐场所,放眼整个梁国,算是开国以来头一家,所以不管是图个新鲜也好真心享乐也罢,自打从开门做生意那天起,客人们络绎不绝,生意一天好过一天,再加上明月阁通宵达旦的开门营业,这银子也源源不断的进账。
沈星月再也不缺钱了,也在这个时代找到了存在感。
一提到明月阁,哪一个不竖着大拇指夸一句是煜王妃的杰作,甚至从来不同她来往的官家夫人和小姐们,都赶着上门来给她送礼。
可在夜深人静,明月阁嘈杂喧嚣的人声中,沈星月总是独自望着天空,看那轮忽明忽暗的明月。
梁煜在苦寒的西南边境还好吗?有没有跟西戎对上?此时此刻的他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想念她的时候抬头望一望与她同一片天空中的月亮。
梁煜时不时也会同沈星月写信。
有时候字迹工整,长篇大论讲述着西南边境的人文风情:西南下了整整一夜的雪,大雪遮不住贫瘠土地上的黄沙;夜晚的篝火照亮了长空,将士们用方言唱起了家长的歌曲;边境的吃食比不上临安城的精美,却别有一番风味……诸如此类。不过,他也算稍稍有点良心,每封信都会在末尾特地加上一句“勿念,等我回来”。
有时候字迹潦草,难以直视,约莫是匆忙之际草草留下几个字,比如几月不见卿卿,思之如狂,又比如西南落日美不胜收,却不及你万分之一……沈星月一面感叹他惜字如金,一面又忍不住脸红心跳。
然,梁国大军到达边疆已有几月,和西戎的军队还没有正式对上,小打小闹过几场,西戎兵强马壮,但大梁军队在梁煜的带领下,几场试探性的突袭轻松应对。西戎将领渡桑威名在外,也不得不悔恨轻敌,没想到梁国皇帝最宠爱的小儿子,没打过仗的绣花枕头一个,却还有这般过人的谋略和胆识。m.χIùmЬ.CǒM
沈星月在明月阁的最顶层给自己辟了间屋子,面朝临安城最热闹的皇城大街。
彼时她正倚着围栏喝酒,冬日的夜有微微的凉意,她裹了裹身上的狐裘披风,温热的桂花酒下肚,却也不觉得冷,只是脑袋些许昏沉,不知是不是醉了。
门被轻轻扣响,不多时便有推门声传来,脚步走近,停在她的身侧。
“怎么不进屋去?外面这般冷。”梁清屿温润的声音响起。
沈星月摇了摇头,仰头喝了口酒,“不冷。”
话刚落,酒壶被梁清屿夺过,他温声细语,“再喝就要醉了。”
沈星月失笑,“下次喝酒得躲着你才行,每次被你逮着都没好事。”
梁清屿微怔,又将酒壶递给她,语气里有几分溺宠,“喝吧,就准你再喝一些,如果醉了,我在。”
沈星月看了瓷白的酒壶一眼,没有接,揉了揉太阳穴,道:“不喝了,醉了头疼。”
梁清屿没说话,垂着眼,眼睫在皮肤上留下浅浅的阴影,手也没有收回。
梁煜不在的这些日子,他日日与沈星月相处,时间一长,便不由自主的朝他与她那条无形的界线挪近。可是,他每次靠近,沈星月都会再次清晰的把那条界限划出来,一次又一次,她不经意的疏离,仿佛在他心上一道一道划出口子。
沉默了好一阵,梁清屿没来由问了句:“因为他吗?”
沈星月扭头,“什么?”
“因为他,你……当真不在意我了?”
明月阁算是临安城除了望火楼以外最高的建筑了,凭栏而望,是万家灯火。
梁清屿口中的他是谁,不言而喻,沈星月看着眼前一片星星点点的灯火,并没有作答。
“沈星月,”梁清屿看着她,眼中有一种近乎疯狂的东西,“如果我说我后悔了,你还会回到我身边吗?”
“世子,我已经嫁人了。”她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
“可是我不介意!我也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介意。”梁清屿的脸上闪过一抹痛色,他抓过沈星月的肩,迫使她看着自己,“过去,是我做错了,阿月,我错了,我那时就应该带你走,什么皇命,什么世子,这些,统统都没有一个你重要。阿月我想明白,只要你愿意回到我身边,我愿意用一生来补偿。”
沈星月挣脱梁清屿的束缚,看着他的眼,郑重而认真的说:“梁世子,为什么要在失去之后才晓得珍惜呢?时间不可能倒流,如今你的眼前人已非彼时人,我们都回不到过去。”
她早就不是那时的沈星月了,她没有关于梁清屿的记忆。他对她而言,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朋友,一个生意上的伙伴,除此,再无其他。
梁清屿嘴唇颤抖,垂着头,脆弱而易碎,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那时皇上刚赐婚你和梁煜,我不是不能反抗,我是不敢。我看似是端王之子,身份尊贵,可在偌大的临安城,我留在这里,和坐牢有什么区别?我一直在等,等皇帝能够放我归去,恢复我的自由和身份,可是……我却在这无尽的等待中失去了我最珍贵的人。”
“阿月,”梁清屿抬起了头,神色很淡,眼睛里却有种说不清的坚定,“我知道,我是皇帝掣肘端王的棋子,这一生,皇帝都不会放我走……如果我再听之任之,懦弱无为,再失去的就不止是你了。”
有风吹过,乌黑的发丝遮挡了沈星月脸,梁清屿抬手想替她拂开,她却冷漠别过脸,眼里是满满的疏离。
“我有些醉了,先回去了。”留下这句话,沈星月逃一般的匆匆离去。她一直以为,梁清屿是克己守礼之人,哪怕心里万般悔恨,也断不会挑破她与她的这层窗户纸,可她终究低估了执念,执念足以掌控人心。
梁清屿看着沈星月毫无留恋的背影,无声的笑了笑,像是自嘲,又像是追悔,然而他握紧的拳,又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时间的确无法倒流,可事情总有回到原点的法子。
——
梁煜这边刚搁下写信的笔,吹灭烛火准备入睡,帐外传来一阵搔乱,号角声陡然响起。
他翻身下床,拎起放在枕边的剑,掀开帐帘,神色严峻,问:“怎么回事?”
刚从床上爬起来,歪歪斜斜带着帽子,正拎着裤腰的士兵回答:“将军,西戎人又带兵来偷袭了,这个月都多少回了。”言语中多少有些抱怨之意。
不过这也怨不得他,自打梁煜带兵驻扎在西南边境,渡桑便隔三差五派兵来偷袭,时辰不定,有时白天有时晚上,每次就派百十来个人,小打小闹一场,也未有大动作。
如果能堂堂正正打一场倒也痛快,可西戎偏偏缩在边界线之后,不进也不退。梁煜刚开始以为渡桑是在试探他的实力,时间一长,也摸不清他的目的。
梁煜不敢贸然引战,如果西戎主动退兵求和,签订协约,百姓免受战火这是最好的结果。可如今西戎偏偏自我消耗,将战事一拖再拖。照理说西戎应当一鼓作气,这才是对他们最好的选择,如此这般又是为何?
事出反常必有妖,梁煜倒想看看,西戎想做什么怪。
西戎偷袭的士兵在梁国大军驻扎的营里放了一把火,又匆匆逃离,一时间弄得营中怨声载道,士气大跌。梁煜没有派兵追击,而是稍晚时分,让人去烧了西戎的营帐,他不是个吃亏的人,挨了一拳就一定要还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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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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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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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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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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