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民国风流贵公子[穿书]>第 171 章 第 171 章
  雪下的很大,日渐严寒。

  报社招了一批人,做好季度计划后,发展的还算顺利,沈清川为了犒劳全社,就提议去泡泡温泉。

  他想起了万泉山庄是关泊雅的产业,预定位置也方便,

  对话被沈珍菲听到了,她拉着沈心素嚷嚷着说也要去,沈清川向来对他这个淘气娇蛮的五妹是有应必求的,就一口答应了。xiumb.com

  其实是沈清川想起了他答应过爱德华的约定,就借这次温泉之旅,正好可以把关泊雅介绍给好朋友认识。

  冬日的万泉山庄更为幽静,黑黝黝的岩石上面盖厚厚白雪,山庄内种着数百颗梅树,红梅点雪,冷香肆溢,梅花映着雪光就如同谁洒了一盒胭脂到这梅林,绯红虚掩雪色。

  有活水如玉带,弯弯曲曲绕着楼阁长廊,清涧叮咚,温热的泉水接触到冬季的冷空气,霎时,就化作一阵白雾。

  缭绕在这古香古色的庭院中,烘托得如同仙境,铺展开的一段墨白的山水画卷。

  不过,一道如莺的娇俏声音打破了这宁静。

  “四姐,筱筱姐,你们走快点。”

  沈珍菲走在最前面,停在大门的门槛前,对着身后几人挥手,她是个急性子,想好好泡一个舒适的汤泉。

  沈珍菲虽然讨厌庄悠悠,但对庄筱筱却十分投缘,她向来心大单纯,忘性大,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喜欢和讨厌都摆在脸上。

  对和三哥四姐都相处的不错的庄筱筱,毫无芥蒂。

  沈心素和庄筱筱的脸上浮起一抹笑意,唯独走在后面的沈宝钧忍不住撇了撇嘴。

  她当然走的当然轻松,下车后,就把大包小包塞到他的怀里,美曰其名,培养绅士风度。

  估计到有不太熟悉的人在场,也不想在三嫂面前丢脸,他只好闷葫芦吃哑巴亏,将恶气堵住肚子里。

  沈宝钧倒是不怕冷,只是沈母怕小儿子冷着冻着,要他多穿几件衣服才准他出去,厚厚的一层,裹得像熊一样,拎着大包小包,吭哧吭哧地走在雪地,十分艰难。

  不过,最怕冷的是他的三哥。

  管家梁伯笑呵呵地说三哥这是身底子虚,需要好好补补。

  沈宝钧斜斜地看沈清川哆嗦着身子,裹得跟毛球一样,身上还披着一件貂皮大衣,那件貂皮大衣原本是穿在三嫂关泊雅身上的,在车上捂热了才给三哥披上。

  看着走在前面的两人,沈宝钧忍不住想,三嫂对三哥这么好,直把三哥当成宝,怪不得三哥头铁了都要娶三嫂。

  和沈宝钧心里泛酸的,还有一人。

  爱德华带着一顶貂毛帽子,围着黑毛线织的围巾,一身卡其色的毛呢大衣,穿在身上还是十分帅气的。

  沈清川领着关泊雅走到他跟前,跟他说这是他的妻子时,爱德华当初就惊呆了,脑子像是被大铁锤狠狠地砸了一锤,当场就嗡了。

  当时,不知道是如何反应的,呆愣地应和。

  爱德华想质问沈清川,他不是他最好的好朋友吗,为什么结婚这么大的事情都不曾告诉过他。

  但是,看到沈清川望向那冷艳女子的温柔眼神,瞳孔亮起的和熙光芒。

  那质问的话就堵在嗓子眼,如同鱼刺卡住在喉咙里,他问不出口。

  压下五味成杂,爱德华只能佯作无事的模样跟沈清川这一大伙去泡温泉。

  爱德华在心底不断宽慰自己,将心底的异样情绪解释为最好的兄弟不告诉他结婚的消息,也没宴请他参加婚礼,而泛起了苦涩。

  只要沈清川能幸福,他也无所谓,因为他知道沈清川总有一日会结婚,会有一个女人代替他陪伴在他身边。

  爱德华不再将视线投向沈清川,放缓了几步,走到沈宝钧身边,朗声说道,“......需要帮忙吗?”

  虽然是询问的语气,可他的手臂已经去揽一部分行李。

  “不用...不用...”沈宝钧忙说道,哪能让三哥的朋友拿行李呢。

  少年人好面子,自以为自己能行,只是爱德华比沈宝钧高太多了,宽大的手直接拎起大部分行李。

  爱德华原本手里就拎着自己的行李,左手右手将行李夹在腋下,叉腰的模样像是一只挥打着翅膀的大白鹅,走在雪地上,十分笨拙。

  后面的沈宝钧则像一只被夺走蜜罐的小熊,追在他身后。

  逗趣又好笑,众人望着这一幕嘴角都忍不住沁出笑意。

  走在人群最末端的斯文俊秀的青年,却是眼神平静,一点也不为所动。

  似乎前方,所有的热闹都与他隔绝。

  冷秋渡穿着夹棉的长袍,围着一条厚厚的围巾,鞋子踩在雪上响起咯吱的声音,除了这一点声响,他整个人就如同静静飘落的雪,清冷皎白。

  他没有去看沈清川的方向,雪地里如同神仙眷侣般的两人,视线下移,盯着鞋子踩下的雪,似乎那冰冷的凉意透过布鞋,从脚底蔓延到腿骨。

  沈清川转身看向身后,见冷秋渡一人落到队尾,虽然他知道冷秋渡一向不爱参加这些团体活动,但沈清川还是怕冷秋渡太孤独了,就硬是拖拽着他来。

  一人走在队尾末端,像是融到孤寂的雪景中,哪怕知道冷秋渡从来不在意是否融入到人群团体,但是沈清川毕竟心思细腻,总爱多照顾在人情世故中偏弱势的友人。

  沈清川让关泊雅到万泉山庄的门檐下躲雪,知道关泊雅不怕冷,但还是解下貂皮大衣给他披上,“我去帮他一把,这样跑起来方便些......”

  “那待会,我要讨多些利息。”关泊雅在沈清川的耳边说悄悄话。

  沈清川顶着风,小跑跑到冷秋渡旁边,呼出的气息变成白烟,脸颊被冻出浅红,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气息不太平稳地说,“......掉队可不行,我来帮你提吧。”

  有一片雪落到冷秋渡的眼睫,他垂下睫毛,吐出两字,说道,“不用。”

  沈清川不由分说,直接帮忙提包裹,他的手原本在貂毛大衣里窝着,还有些温度,不小心触及到冷秋渡的手背,皱眉说道,“怎么这般冷?”

  温热似雪一样柔软的手触及到肌肤,冷秋渡就像触电般,颤了一下眼皮,似有股电流从手背流窜到心脏,止不住颤动。

  张开嘴,寒风和着雪粒灌入口腔,将声音里的颤音模糊过去,冷秋渡说道,“不用,你过去吧,我自己来拎就行。”

  手拽紧包裹的把手不放,沈清川轻笑,说道,“你怎么跟宝钧一样,一团孩子气?”

  见冷秋渡一副倔强抿嘴的模样,沈清川主动将手覆盖过去,握着冷秋渡的手背,说道,“那我们两人一起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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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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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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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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