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民国风流贵公子[穿书]>第 109 章 第 109 章
  秋雨急急,雨下的很大。

  沈清川撑着伞,豆大的雨砸在撑开的黑色伞面上,伞面布料微微颤动,如圆溜溜的珠子般滚落。

  透过雨滴点缀串成的珠帘,沈清川看着傅辰梁的眼睛,被吻得殷红的唇瓣,抿出了发白的痕迹,如红梅花瓣上落下浅浅的白雪。

  下了车后,沈清川站在路上,他挺直腰板,像是有了反抗的底气,踏实厚硬的地面给了他支撑的力量。

  他望着傅辰梁的眼神透着冷意,凝结一层浅薄的秋霜,寒气渗透,连带语调也带着礼貌而疏离,他说道,“傅先生,过往的事就当一笔勾销,之前多谢你的帮助,之前欠下的医药费,我会派人还给你。”

  小时候,砸破额头的事,一吻一笔勾销。

  还有之前的帮冷秋渡垫付的医药费,沈清川之前派人还过一次,可是傅辰梁拒绝了,说留着下次。

  沈清川不愿意和傅辰梁再有过多的交集,他想把一切都清算,还了恩情,从此再无纠葛。

  可是,车里面的那个男人,怎么肯轻易答应。

  傅辰梁坐在车里面,双腿交叠,皮鞋鞋头澄亮,地面还散落他的外套,大概是体温升高,有些热,袖扣解开,露出小臂饱满的肌肉线条,领口的最上面的扣子也解开,大大咧咧地敞开。

  下腹往下有异样,隆起一大块,沈清川看到傅辰梁这般毫不避讳,毫不遮掩,简直就是不知廉耻,握着伞柄柄头的手,用力握紧,骨节微微泛白。

  傅辰梁浑身散发着凛冽桀骜的气息,异常英俊的容貌轮廓,就让人觉得他太锋利,眼神毫不遮掩他的狼子野心,他对某人的势在必得的强烈渴求。

  “叮淅——”

  打火机擦响的声音,一簇明亮的火苗猛地蹿起,亮光映照在他那双深邃眼眸中,如同点漆,傅辰梁两指夹着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唯有苦涩的烟草味才能稍微压制心里那汹涌澎拜的欲/望,袅袅白烟如柔滑的丝绢缠绕在他修长手指间。

  傅辰梁嘴角的弧度相当完美,似乎藏着一丝玩味,透着锋利和尖锐,他的小海棠天真了。

  “我帮人,向来是要收回报的。”

  “不过,若是沈三少欠的,我倒是不急着追,沈三少可以慢慢还......”

  沈清川抿了抿唇,站在原地,心中暗暗地想,打算隔日就让仆人捧一箱小黄鱼,送到傅辰梁府上去。

  雨势下的很大,也掩盖不了对面街道的群芳歌舞厅的喧闹歌声。

  傅辰梁好心提议,问道,“沈三少,要我送你和沈二少一程吗?”

  “不用。”沈清川吐露两字,转身就离开。

  傅辰梁坐在车子里的后座位上,抽着一根香烟,透过蒙蒙雨帘和袅袅升起的缭绕白烟,看着沈清川撑着一把伞的背影,一点点地淡化。

  大敞开车门,任凭秋风裹挟丝丝雨气,吹进车厢内,扫除热意。

  傅辰梁直到将手里的那一根香烟抽完了,才对前面的司机说道,“开车吧。”

  关上车门,发动汽车,小轿车快速行驶,一根烟蒂从车窗里丢了出来,香烟烟尾燃着的红亮星火,落到小水坑里,瞬间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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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芳歌舞厅。

  在这朦朦秋雨中,亮起的彩灯牌匾,红的朦胧,像是隔着一层磨砂玻璃。

  李博江和林达伟他们在群芳歌舞厅包了一包厢,喝得烂醉如泥,沈逸梵喝高了,不知怎么的,是和马少爷打赌打输了,后又比赛谁最能喝,叫酒保送来十几瓶红酒洋酒。

  比赛喝的途中,马少爷不小心把一杯红酒,泼到沈逸梵身上,头发脖子上都浇了一大片,沈逸梵也喝高了,两人闹了点口角,后不知道怎么地就打了起来。

  李博江他们喝的酒也不少,过来劝架,还挨打了几拳。

  后面是舞/女小姐怕惹出什么大麻烦,急忙忙地跑去喊来群芳歌舞厅的大厅经理。

  大厅经理带着几个酒保,才把纠缠扭打在一起成一团的沈逸梵和马少爷,众人合力分来。

  不过,包厢里面一片狼藉,开瓶的红酒洋酒,酒瓶子东倒西歪,酒水洒落一地,汩汩地流出,毛毯沙发都湿了一大块,还有各种碎掉的酒杯,桌子也掀翻了。

  各种的器物砸烂了,大厅经理心疼坏了,若是其他人这样闹事,大厅经理早就不给好脸色,叫酒保将闹事的人打一顿,扔出去了。

  幸好,这个包厢的少爷公子都是熟客,大厅经理知道他们家资底子厚,都不是差钱的富家少爷,哪个都不好得罪。

  他知道,今儿做东的是沈家二少沈逸梵,沈老爷子是有名的富商,包厢的这点小钱,自然是赔钱的起。

  大厅经理有了底,知道赔不了钱,忙叫人将其他几位醉倒的少爷们,扶好到客房休息,群芳歌舞厅的老板在隔壁建立一栋旅馆,专门接待喝得烂醉如泥的外地客人。

  又赶紧检查沈二少和马少爷的伤势,沈逸梵的嘴角破了点皮,身上挨了几拳,马少爷则是乌青右眼,抱着腿痛得嗷嗷大叫。

  大厅经理赶忙让人检查,掀开马少爷的裤褪一看,左腿磕到了桌子硬边,小腿淤青一大块,只是看着吓人,好在没有伤到骨头。

  大厅经理通知了马家的人,让他们来接马少爷回去,至于沈逸梵喝醉酒后,就开始耍酒疯,一下子要跳到桌子上唱歌,一下又要闯入隔壁的包厢要和人比赛喝酒,看谁的酒量最大。

  无奈之下,大厅经理自然是不敢留沈逸梵下来的,赶忙通知沈府。

  大厅经理站在门口,等待着沈家派人过来,好将沈二少接回去。

  两个酒保架着沈逸梵左右的两只胳膊,可惜,沈逸梵喝醉了酒,早起路来,一下子要偏向东,一下子要偏向西,歪歪扯扯,连带两个酒保都踉跄了几步。

  沈逸梵只觉得他旁边的两根木头碍事,他想走到哪里,这两根木头都要堵住他的去路,实在烦人。

  沈逸梵脖子和脸都红的连成一片,他的手臂搂挂在一酒保的肩上,伸出一根手指,嘟囔的着说道,“我...我告诉你...我没醉,这是一。”

  和酒鬼是讲不通道理的,只能顺着他的话。

  大厅经理哄着说道,“是是是,沈二少你没醉。”

  “老子...老子还能喝十瓶洋酒。”说着就要往里走,喝醉酒的人力气极大。

  幸好两个酒保都是粗壮的汉子,体魄还算健壮,要不然凭借沈逸梵喝醉酒后的蛮力,还真要扯倒了。

  “沈二少,明天在喝。”

  “先歇歇。”

  两个酒保苦着一张脸,忙劝说,让沈逸梵少些折腾。

  沈逸梵见走了大半天也走不动,还呆在原地处,也不理旁边两酒保的劝说,听到大厅门外有哗啦啦的下雨声,就要挣脱那两人,要往外头蹿去。

  左推右拦,也不知怎么的,真叫沈逸梵挣脱了那两酒保,撒开脚丫子,就要往外跑。

  大厅经理急忙喊旁边还站在的酒保,“你们别跟榆木疙瘩似的,愣在原地干嘛,还不快赶快去把沈二少拉回来。”

  大厅经理急的跺脚,外面雨下的那么大。

  这要是淋坏了,生病了,事后沈逸梵醒来,怪他们这群芳歌舞厅的人照料不周到,怪罪下来,他们可就损失大了。

  要知道了,沈逸梵就是一大金主,一大群富家少爷都跟他玩得极好。

  两酒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在雨幕中耍酒疯的沈二少拉回来。

  大厅经理让人拿毛巾过来,给沈逸梵擦擦身上的雨水,刚擦完,转身就听到一道清朗如泉的声音。

  “二哥。”

  大厅经理侧身一看,就看到一身形颀长的青年,正在收伞,踏入群芳歌舞厅的大门,在门檐下站着。

  走近一看,大厅经理忍不住在心里感叹,好清隽的样貌,鸦鬓如墨,添了一丝雨汽,肌肤上隐隐有光泽流动,宛如玉山,最特别的还是他那双如琥珀酒般明亮的眼睛,盛放一碗盈盈酒水,波澜微亮。

  五官俊秀,漂亮得根本就不似真人。

  沈清川收起伞,将伞竖立在墙壁边,斜斜撑着,汩汩流下的雨水从黑色伞面上往下汇聚,流下一小淌水迹。

  “三弟,你...你怎么来了?”

  沈逸梵虽然喝醉了酒,走路踉踉跄跄,但是他觉得他的脑子还是清醒了,能数清人的身上有多根手指,旁边的人是谁,自然是还认得出来人,是他的好三弟——沈清川。

  大厅经理一听沈逸梵对青年的称呼,就知道来人是沈家三少。

  李博江那一群富家少爷,平时除了多谈论哪家餐厅的菜肴最正宗,哪个歌舞厅的歌女唱歌最好听,还会讨论渤海城的哪位名媛贵女长的最好看,但最后他们都会提到长得最漂亮的是沈家三少爷——沈清川。

  大厅经理听他们这样说,但是从未见过沈清川,心里也对沈家三少爷多几分好奇,哪家的少爷能长得比水灵灵的姑娘家还好看。

  大厅经理忙上前,热情地笑道,“沈三少,你可算来了,你要是再不来,沈二少可是要把群芳歌舞厅给拆了。”

  沈清川将目光转向靠过来的年近三十的微胖男子,看了一眼他扣在西装领口上的铭牌,上面有一横小字,写着名字职称。

  沈清川眼眸含着柔和的光泽,显得温情脉脉的,有种让人想接近的过分美好,脸上带着善意而无害的笑容,开口有礼说道,“徐经理,麻烦你了,我二哥没添什么麻烦吧?”

  沈清川是做好了要过来收烂摊子的心理准备,视线又转向沈逸梵,看到他脸上的嘴角微破,手脚还算齐全,还能耍酒疯,应该没有什么大碍,心里松了一口气。

  “沈三少,你说的这是哪里的话?”大厅经理笑着说道,白面胖脸像是一个蒸好的大包子,笑起来的折痕,像是包子皮上的褶子。

  “沈二少,就是喝醉酒了,打烂了些器物,没有闹出什么事,都是小事,不碍事。”大厅经理说道。ωωω.χΙυΜЬ.Cǒm

  “马少爷没什么事吧”沈清川问出他心里担忧的事情。

  “没什么事,就是磕碰了一下,马家的人已经把他接回去了。”大厅经理解释说道。

  “那就好。”沈清川放下心来,他还担心,他这个二哥把马少爷痛揍了一顿。

  “那这账单,我明儿是派人送到沈府去。”大厅经理问道。

  “不用。”沈清川说道。

  “明天你直接送到西泠报社去,自然会有人给你结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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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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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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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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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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