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要把爱情还给我>第 10 章 无人争。
  应俞舟欢强烈要求,吴美芳的小书店走上了国际化道路,拥有了第一本全英文图书。吴美芳一直都没记住这本书的作者是王尔德或是张尔德,只知道书本背后三位数的定价。买之前,她说“钱多的没地方花,才会买这种书”,买之后,她仍旧耿耿于怀,教育俞舟欢:“你看,任何东西一贴上进口两个字,就等着它坐地起价、漫天要价吧。”奈何俞舟欢搬出“学习”二字当理由,她也不好继续多说。

  俞舟欢在看书这件事上是特立独行的。人家读《红楼梦》,她就去捡《京华烟云》,人家追捧柯南道尔,她就要把阿加莎挂在嘴上。如今《小王子》风靡,动不动就有女孩在QQ空间里写玫瑰的故事,她立马投奔《快乐王子》的怀抱,还得是全英版本。

  毕竟物质生活已经如此同质化,她不想连做梦的地方都拥挤不堪。

  最好世界上只有她一个人知晓。

  “Manythingswillbethrownawayiftheyarenotafraidofbeingpickedupbyothers.”杨宵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她身后。他向来吵闹,跟一瓶沸腾着的可乐一样,今天忽然安静,用沉下的声音念出标准的英音。

  他看不清最后几个词,还特地偏过头,往前凑了凑。距离最近的时候,俞舟欢觉得他们之间大概连一个拳头都塞不下。

  她很不习惯,却又觉得舒服,就像躺在阳光曝晒过的鹅绒被子上,那妥帖的温度、香甜的气味,恨不得下一秒就陷入美梦。

  不想醒来。

  “喂!”杨宵在她眼前打了个响指,俞舟欢吓得一边后退一边疯狂眨眼。

  “你有病啊。”她怨气十足。

  “你才有病,看书看得那么入迷。”

  幸好他没有看破自己的心思,俞舟欢呼了一口气,扯开道:“你怎么来得这么早啊?”

  “给副班长补课,不敢迟到。”

  “你不要一朝小人得志!要不是失误,我不会比你差的!”

  “成王败寇,不要不服。”

  俞舟欢哼哼得嘴巴都要撅到鼻尖了,她碎碎念道:“就你那个作文,永远三段式,毫无个性。”

  “有个性的话,我会不会也考个21名?”xǐυmь.℃òm

  “杨、宵。”她要发怒,又仗着楼下有吴美芳不敢轻举妄动。

  杨宵轻笑了一声,敲了敲她的脑门:“喏,消消气。”他将纸袋子放到桌上,里面竟然是五个鲷鱼烧。

  说是鲷鱼烧也不太确切,里面还混入了两只小熊脑袋的。

  俞舟欢当然要挑个鱼形状的,笨头笨脑的东西,她才不喜欢。

  “这个给你。”偏偏杨宵先她一步,递给她的就是一只熊。他笑得很甜,甜得很不对劲,俞舟欢不敢接了:“你是不是在影射什么?”

  “啊?”杨宵愣在原地,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直说,“你不是喜欢小熊吗?”他有些委屈,尤其是想起上次发善心给她买红薯的事情。难道她真的以为他看不见吗,她最后居然把一只红薯分成了五六七八块。

  俞舟欢感觉他头上乌云快要爆炸了,赶紧咬了一口小熊烧。可还是感觉莫名:“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小熊的?”

  你喜欢啊,那么多衣服、裤子都印着小熊图案呢。

  不过姜泛泛来了,杨宵磨了磨牙,没再出声。

  名义上是补课一下午,实际的学习时间绝对不超过一小时。随便拎出一道数学题分析,就能发散成昨晚的球赛得分;讲一个地理知识点,都能讲到地理老师刚刚分手的八卦消息。等到吴美芳去银行办事,更是一个比一个猖狂,三台电脑还不够他们分。

  回头想想,在那个年代做学生似乎还是比现在幸福一些。那时候还不流行内卷,没那么多补习班来抢钱、抢时间,家长们的赛跑意识也还没完全破土,孩子们仍旧可以做很长一段时间的烂漫人类,不用从幼儿园开始就被当成标准精英修剪,一分一秒都不能出差错。

  于是俞舟欢还能在高一的寒假心安理得地发发少女梦、煲煲无脑韩剧。甚至做完这一切,吴美芳还会体恤地给她零钱二十,让她和同学们一起去吃顿麻辣烫。

  俞舟欢挽着姜泛泛的胳膊走在前面,她自己其实不曾发现,只要和关系亲近的人走在一起,她便会走出弯弯扭扭蚯蚓一样的小路。

  三个男生在后面跟得辛苦。

  “最晚到的人请客!”杨宵受不了,推着詹意,毫不留情地超了过去。

  俞舟欢冲他喊:“我妈就给了我二十!反正我不请!”作势还想冲过去踹他一脚。

  “好了,他肯定又是跟你开玩笑的。”姜泛泛劝道。她看俞舟欢和杨宵,就如同俞舟欢看她和范嘉杰,不能更清楚。只是杨宵与俞舟欢哪怕针锋相对都是有来有往,范嘉杰却很少与她有两人独处的情节。

  很多时候,她只能做贼似地望一眼,要不着痕迹、要无关痛痒,不能让更多人发现。

  “你怎么都拿素菜啊?”结账的时候,俞舟欢往姜泛泛的篮子里看了一眼,又问,“你是要减肥了吗?”

  对于一个微胖的人而言,这个问题是敏感的。

  姜泛泛难得露怯:“舟舟,我是不是应该减肥啊?”

  “我觉得你现在挺好的。”然后她附在姜泛泛的耳边蚊子叫一般补了一句,“胸大屁股大。”害得姜泛泛一下子圆脸通红,要她少看点黄/颜色的小说。

  “泛泛,你不会是为了哪个特别的人要减肥吧。”

  “不要胡说八道。”

  “要是你瘦了,他就喜欢你,那还挺肤浅的。不过嘛,人就是肤浅庸俗、见色起意、视觉动物,否则学校里会有那么多人追星呢。你要是爱得深的,就试试呗。”

  听她越扯越远,姜泛泛连连摇头,恨不得自己刚才没有开口。

  “顺便我陪你一起减!”说着,俞舟欢撤掉了两串丸子。

  “你是为了……”

  “当然是为了我自己!其他人才不值得呢。”

  两个女生磨磨蹭蹭,找座位的时候才发现杨宵他们被其他班的女生纠缠住了。

  真酷!

  俞舟欢对其中一位露腿穿短裙的女同学感到由衷地钦佩。就是吴美芳大发慈悲,替她将短裙短靴买齐,她也未必敢这样穿出门。

  她怕冷,一到冬天就靠棉毛衫棉毛裤过活,出门必定裹上长到脚踝的土鳖款羽绒服。她更怕在寒潮里受凉生病,那需要支付一笔笔医药费、更需要吴美芳费神的照顾。吴美芳已经很累了,她不能再雪上加霜。

  所以此时此刻,她有些嫉妒这位万事无忧的幸运儿。

  俞舟欢正想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短裙女身边的那一位女生已经坐了下来,就在杨宵对面的位置上。俞舟欢记不得她的脸,她的发型,却记得那天她穿了一件奶白色的大衣,背后的衣服纹理像是牛奶结成冰淇淋。很多年后俞舟欢的衣柜里有了Burberry、Maxmara的大衣,但它们都没有发出记忆里的柔美光泽。

  也许是因为得到了,一旦得到,它不过就是件衣服而已。

  要不要冲上前,要不要挤走她,要不要宣示主权。

  俞舟欢的脑海中闪过好多好多,然后考虑了不过一秒,就对自己说不要。她太知道自己是谁,不如就这样算了吧。

  抬头时,正对上杨宵有些无措的眼神,不知怎么她忽然笑得很体贴,然后指了指自己旁边的空位,示意他,她可以坐在这里,和姜泛泛一起。

  哪怕没有姜泛泛,她也不可怜不孤独。

  回书店时,吴美芳形容她是在冰箱里吃的麻辣烫,一点儿热气都没有。她难得没有回嘴,难得一上楼就打开了作业本。

  英译中的作业,她才写到一半,仍是那句王尔德的,“Manythingswillbethrownawayiftheyarenotafraidofbeingpickedupbyothers.”杨宵的声音犹在耳边,连清音浊音都分毫不差。

  俞舟欢下笔如有神,轻轻松松写下六个字,“无人争,哪知惜。”

  不知道英语老师看了会不会赏她一个“信达雅”的评语。

  争,她能争什么呢。争一个全年级第一名还是争一个保送名额。

  高中生俞舟欢的字典里,有浪漫主义,更有循规蹈矩。

  电脑关机的声音让她回过神。她顺着看过去,才发现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那个男生准备走了。那人算是个怪咖,几次撞见,他都在黑白屏幕前写着看起来很厉害的东西。听詹意说,他是二附中的学生,俞舟欢直接将他和天才画了等号。

  要是这人大有出息也不错,以后还能当作吴美芳的宣传口号。

  那人好像也是才注意到俞舟欢回来了,眼神闪烁了一下。

  俞舟欢有一丝尴尬,她有这么可怕吗。

  “你好。”她尽量温和,为了让他不再露出受惊的表情,她又说,“我是老板的女儿,有一次给你送过罗宋汤的。”

  “嗯,我记得,谢谢。”

  对啊,人家可是天才呢,肯定过目不忘的。空气静止了一会儿,俞舟欢怕冷场,又问:“你一直在写的是什么啊?”

  “一些小程序。”

  “哦,是为了参加高三自主考试吗?你是不是已经被提前录取了啊。我听说你们学校的人到了高二就被各个大学订完了。”

  “应该吧。我才高一。”

  唔,怎么气质比他们稳重这么多。俞舟欢陷入困境,彻底聊不下去了,索性憨憨一笑、速速埋头,继续勤奋写作业。

  没想到他竟背着书包径直走了过来。他应该比杨宵还要高,坐在椅子上的俞舟欢需要很费力地昂头。

  “我来的时候看见这本本子掉在地上,应该是你的吧。”

  “这是我的随笔本!”俞舟欢激动地站了起来。她最宝贝自己的随笔本了,从前往后看是正经作文,从后往前翻那都是她写的小说啊诗歌啊,就是字迹比较潦草,还夹杂了一些乱涂乱画。

  “嗯。”那人学雷锋不留名,转身下楼。

  还是俞舟欢的好奇心更强一些,主动问了天才的名字:“我叫俞舟欢,你叫什么啊?”

  “程道声。”他回过头,五官在楼梯灯的直射下显得棱角分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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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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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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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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