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不要把爱情还给我>第 5 章 必须看鲁迅!
  回到家,洗完澡,俞舟欢又和姜泛泛闲聊了两三句,然后双双打开电脑,开始或主动或被动地加班。她们和大学生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了可以充分支配的时间,城市的生存压力让一个夜晚的放纵都变得奢侈。

  什么失恋、什么离婚,难道会比没有前途更可怕吗。

  俞舟欢打开小说网站的界面,她最近写的是一个校园故事,也许是因为她毕业已经太久,也许是因为她和杨宵正在冷战,她卡文的频率很高,常常半个小时写三句、又删除两句,脑子里根本无法成行流畅的情节,只剩没有意义的烦躁、凌乱。

  点开评论,读者的反应和她的状态差不多。过激一些的,直接骂她忘了初心,为了迎合市场不再用脑,七拼八凑,写起了工业流水线上的小甜文。

  她一条条评论看下去,呼吸都觉得不顺畅。

  “是啊,我怎么可能写得出小甜文。我的青春里根本没有一个追着我跑的完美男生。”俞舟欢瘫在椅子上,鼻头发酸,好像今晚失恋的人是她一样。她想到自己被成绩、被学分追赶着的高中、大学生活,好不容易喘口气,心心念念的人已经成了别人挽着的男朋友,而她只能对着脸上胖乎乎的痘痘说——没事的,就算你表白,也会被拒绝。

  手机振动不停,她不敢不看,生怕是领导大晚上布置工作。

  结果却是讨厌的杨宵。

  他刚开始闹情绪的时候,俞舟欢想要和他好好讲的,实在不行就撒个娇,扑在他身上甜甜地喊两声“老公”,就不信他不消气。她还准备把自己的秘密统统告诉他,也许日后会被他当作把柄隔三差五地拿出来气她,那也不管了。可他收起笑容和酒窝,拿出差当作挡箭牌,挡到第三回,俞舟欢再也不想跟他解释。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接通了视频。屏幕里的她穿着牛奶绒的睡衣,为了方便码字,扎了高高的马尾,两边刘海都用夹子固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正在备战高考的学生。

  “舟舟。”

  他就说了两个字,她立马反应强烈,双手抱胸,嫌弃地将头扭到一旁。

  “你的初恋——”

  又来,俞舟欢在心里骂他无聊小心眼。既然他这么喜欢揪着程道声不放,不如自己改换取向,和程道声一起过日子。

  刚想呛回去,杨宵一鼓作气将话说了完整。

  “你的初恋就是我对不对?”他紧张地靠近镜头,等待俞舟欢的回答。沉重的呼吸一声接一声,将这一头加湿器的声音都盖过去。

  俞舟欢心跳加速,终于看向他。他一身商务西装,领带还来不及解,新换了一副黑框眼镜,可惜还是遮不住眼下青紫。他对面的笔记本闪烁着,一旁还有杯掀了盖子的星巴克,俞舟欢突然不忍心说出刻薄的话。

  在很长一段沉默之后,俞舟欢只说了一句:“杨宵,如果今年是2010年那该有多好。”

  ***

  俞舟欢的校园生活绝没有她说的那么枯燥乏味。

  当年的春华中学可是出了名的“玩在春华”,每逢跨年那一天,浦东浦西多少高中生都想借一件春华中学的校服混进校园。

  只要熬过上午四节课,狂欢就算开始了。大礼堂有校园歌手总决赛、中英文辩论赛,操场有篮球三对三、师生拔河赛,哪怕一项不参加,光给自己班上的同学加油都要耗掉一条小命。平日年纪主任最看重衣着打扮,在这一天,也不再需要刻板地遵守,无论男生女生,个个都能编出一万个理由,反正宽大的校服外套里一定要换上自我个性的衣服,甚至有胆子大的女生直接画上亮晶晶的眼影、接上彩色发片,她们学韩流女团,一个扭头,尖叫一片。

  相比之下,俞舟欢朴素太多,虽然被强行拖进了篮球赛的啦啦队,她也只换了一身队服,勉勉强强涂上和队友一个颜色的口红。

  不算丑,可是好别扭。

  太久不穿裙子,还是膝盖以上的超短裙,俞舟欢浑身上下没有安全感。她耷拉着一张脸,攥着姜泛泛的袖子哭求:“班长,我肚子疼,你替我好不好。我跟我妈说,以后你的借书卡全场八折!”

  “不了啊。”姜泛泛温柔一笑,火速拒绝。她也是保守派,且对自己肚子上的肉很有自知之明,唯一能做的就是鼓励俞舟欢:“其实你穿上很好看啊。”

  “不好看。”

  “你皮肤白,腰又细。”

  “我腿短啊!”啦啦队里都是一六五以上的大长腿,甚至还有一米七的,她一个刚过一米六的,和柯基进了天鹅群有什么差别,“而且别人都练了一个月了,我就练了一个多礼拜,万一跳错,要被人笑死了。”

  “不会有人笑你的。”

  “杨宵肯定会!”一想到他,俞舟欢的牙齿都要磨碎了。要不是他算计,她怎么会掉进泥潭脱不了身。

  从今往后她再也不要跟他石头剪刀布了。

  不,就算要,她也绝不会第一个就出剪刀。

  啦啦队开始集合。

  “班长,你待会儿一定要帮我看着杨宵,绝对不能让他拿手机拍我!”谁知道他拍完要笑多久,“哦,对了,还有范嘉杰、詹意,这帮人都是一丘之貉,一个都不能放过。”

  “没问题,没问题,你加油!”姜泛泛拍了拍她的肩膀,送她上场。

  上一次登台表演是小学,那时自我意识不强,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只知道表演礼服好好看,穿上真幸福。现在不一样,羞耻心变得无限大,就像初一的月亮忽然涨到十五的模样。wWW.ΧìǔΜЬ.CǒΜ

  俞舟欢虽然藏在众人之中,可是穿着不习惯的衣服、做着不擅长的事情,心脏全程咚咚咚,甚至听不见背景音乐是什么。

  一套动作全靠练习攒下的肢体记忆完成。

  等到下了台,俞舟欢还是木木的,脸上挂着忘记收起的假笑。

  “咚”。

  小腿后面突然被人袭击,俞舟欢的脑袋还在恢复过程中,捡完篮球,满脸天真地往身后看,某个拥有酒窝的贱人正笑得真情实感,简直是怕她愚蠢找不到凶手。

  神经病。

  俞舟欢要形象,只在心中骂。她面上是不动声色,抱着篮球戴着假笑,慢悠悠走到杨宵同学身边,等到站定,脸色突变,又一次将牙齿顶在嘴唇上,眼珠向上瞪。

  “信不信我砸死你。”细如蚊蝇,却气势磅礴。

  “不信!”

  “好吧。”电光火石间,俞舟欢将球往前推,杨宵闪过腰,却没料到球是一记假动作,俞舟欢的脚比手更快、更用力,它猛烈地碾着杨宵的球鞋,教他好好身体力行了一把语文老师上午所教的“摧枯拉朽之势”。

  “我也不信,所以我要换个办法。”

  “你……”猝不及防的杨宵疼到想要喊妈妈。俞舟欢穿的可是啦啦队的鞋子,五厘米的大粗跟,谁被踩谁知道。

  “我这脚可是要打篮球的!”少年怒得涨红了耳朵。

  “反正你篮球赛赢了,这只脚留着也没用。”

  “恶毒,我要向别人揭晓你的真面目。”

  “另一只脚也不想要了吗?”她阴恻恻地凑近威胁,杨宵此时还陷在疼痛的余波中,索性仓皇逃到范嘉杰身后寻求避难。

  “哼。”俞舟欢将篮球轻轻丢到他身上,又瞪了一眼,才跑回姜泛泛身边。她回到了女生群中,又是那个好说话的副班长,那个语文老师口中有灵气的文学少女。

  杨宵摇摇头,实在无法苟同,什么灵气,应该是“凌”气,霸凌的凌。

  离开篮球场,俞舟欢快速地去厕所换下啦啦队队服,不过她并没有规矩地穿上校裤,而是换了条浅蓝的牛仔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牛仔裤,可惜放在校园里,幼稚而普通。

  他们这一代的青春期,正遇上外国文化大涌入,一个个懂得多、早熟得很,校园里时髦的女生早就开始跟风《GossipGirl》里的打扮,俞舟欢也喜欢,却不能拥有。她的衣服购置权牢牢掌握在她妈吴美芳的手里,她的衣柜只能被各种幼稚的小熊图案包围。

  倒不是因为她妈心地纯美,希望她永远做个小孩子,只因TennieWennie柜台的阿姨是她妈妈的小学同学,价格从优。

  多俗气的理由。

  俞舟欢站在游园会的人潮里,看见别人穿得好像电视剧主角一样,不知不觉蔫了。

  咚。

  又来。

  “杨……”她身体已有反射功能,眼睛准备好瞪人。转过身,刚想在人群之前体面地教训他,却被一团冒热气的东西挡住了视线。

  出于防备,她往后退了三步。

  “喏,算我给你赔礼道歉。”不过这一回,杨宵好像不是来作对的。他一本正经地将它递到俞舟欢的手上,难得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原来是刚出炉的烤红薯。

  寒冷冬夜里最浪漫的食物。

  它的热气似乎耗不完,不断往上升,杨宵被若隐若现地藏在后面,他的酒窝、他长长了的头发、还有他爱笑的眼睛都奇妙地变得更好看了。

  那是俞舟欢人生之中第一次出现这么奇怪的念头。只不过两秒,最多三秒,就想到面色通红,五官都变得仓皇错乱。

  他不会喜欢她吧。

  不然全校足足有一千五百多名学生,他怎么老是找她麻烦呢。

  “俞舟欢。”他叫她名字。

  “嗯。”她轻轻地应下。

  “你不烫吗?”杨宵的额头都皱成了川字,他怀疑自己把副班长打出了后遗症。

  “啊?!”她这才醒悟过来,吸着声儿地喊烫。

  “天哪,你的脑子是不是都拿去写作文了?为什么要一直放在手心啊,这个袋子可以勾在手上的。”少年一旦开口,刻薄不输少女。

  俞舟欢悻悻磨牙。

  一定是报应。最近背着吴美芳在店里看了太多没脑子的玛丽苏小说,看得现实童话不分,自己害自己出丑。

  明天开始,必须看鲁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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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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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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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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