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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不带金手指>第二十四章 明悟
  惊!

  惊!

  惊!

  这一句话,小鬼的神情,已经让溟宸的心中,有了不少的想法。西亭陵,最好不要出事情,不然,他自己没法对黄泉教有个交代!

  “那位公子怎么样了?”但是,现在,还是要强压下内心的各种问题,去面对着现在的事情。黄泉教,对于自己而言,是敌是友,还看不明白。

  “那位公子还不错,但是,受伤了,中了毒了。那个毒,是尸毒,还是最高品质的那种。绿色的。主人,您就回去一趟吧!”

  小鬼说道这里,那双爪子,已经顾不上什么规定,抓着他的衣服了。

  “墨影,我们回去看看!前辈,这里就麻烦您善后了,想要炼制僵尸,我没有意见。”溟宸的内心,现在是很清楚的。

  自己的出现,已经让对方,感觉到了压力的存在,今天的行动,根本就不是为了国都,而是为了他而来!

  那么,此地的布置,如果不是有前辈救命,他没有喝下,做出改变,那么,死在这里的人,就会是他了!

  思细恐极之后的人,强制定下心神。

  踩着雨的步法,不是凌乱,却激荡起更大的水花,透露出来了主人的心思,但是,现在,着急,根本就没有用处。

  这城中,有人勾结了妖灵,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而他们要做的,不过,是把这个人给揪出来而已。

  这个人,应当是处处针对凌初七的人,对于外地人,并没有什么好感的。这个可以选择的人,只有那么几位了。

  “你都知道的。”

  墨影突然间停了下来,溟宸知道了,这是有危险的情况了!

  真是的,怎么能够在这个时候忘记,江湖上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小树林了?!

  不知道有多少的英雄豪杰,都是在这小树林里面栽倒的么?!

  小树林,乃是杀人越货,埋伏偷袭的好地方。

  而且,风一吹,树叶的碎片,也能够渲染出大战的氛围,真是个好地方啊!

  这样的好地方,怎么能不被人利用起来?!

  没有埋伏,根本就对不起广大吃瓜群众好不?!

  虽然说,现在并没有什么吃瓜群众在。

  可是,大战的激烈程度,却不亚于有吃瓜群众在的地方。

  溟宸看着围攻上来的人,蒙面,黑衣,拿着刀剑,眼神当中也透露出坚定的意思就知道,这些不过是一群死士,家族培养出来的而已。

  对付这种人,审问根本没有用处,简单粗暴的搜魂就是了,当然了,前提是,要在他们是死人的状态下。

  对活人用这一招,那就是伤天害理,要是对待死人,那,根本就没有人去管你。

  两个少年背靠背的站在一起,武器拿在手上,严阵以待。

  杀气弥漫四野,激的在此处的乌鸦,也不敢过多的停留,纷纷的起飞,飞到遥远的所在,今日,注定是不平静的。

  法诀捏在手中,溟宸打算不和他们解释一句话。是谁说的,杀人,必须用刀剑的?!扇子在手上拿着,等待着咒术降临的时候!

  这一次,他们两个人没有用普通的兵器,而是用了产生了器灵的兵器,这样的兵器,能够自动的护主,只要下达了相应的命令就可以了。

  这样的兵器,但是,更加的需要用战斗,用鲜血去刺激。这,也是他们曾经约定过的事情,要一起战斗到生命的尽头。

  生命的尽头,不应该就是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也不能够成为他们的归属。

  对面的人,也是知道他们的,和他们不能说一句话,只能通过眼神的交流,手势也不可能的,会被他们知晓。

  “杀!”

  简简单单的就这么一个字,在场的人,不约而同的拿出兵器,刀剑相互碰撞的声音,听上去是那么的悦耳。

  溟宸,就是他们攻击的重点,只要打断了他的咒术,应该就可以了。但是,溟宸却是右手拿着自己的扇子,左手不断的捏着手印。

  法诀还是太过于温和一些,咒术一旦完成,那么,他们会死的可能性很大,况且,咒术还能够叠加,法诀不可。

  可是,墨影比他们的速度还要快上一分,变化的剑法,让人捉摸不透,看不出来到底是怎么来的。

  一剑,就是刺中了要害。

  溟宸的咒术,来迟了一步,但是,还是到来了!

  咒术一到,魂魄就不再是属于自己的了,魂灯点上,就是成为了他永远的傀儡,不能够逃脱,除非,他死亡了。

  “果然是他。儿郎们!通知下去,今夜,血洗陈林两家!居然敢勾结妖灵!你们快去,告诉国师一声。想必,应该能以江湖仇杀这个说法结案。锦衣卫那边也是一样,功劳算两位大哥的。”

  墨影知道,这个时候的溟宸,是生气的,不然,他不会说出来这种话语的。但是,说这番话的溟宸,却让他更加的想要追随!

  是的,追随。墨影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溟宸的搭档,成为溟宸的搭档,也不过是个说辞,更多的是想要追随他。

  至于原因?墨影的回答是,溟宸的玉佩。溟宸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随意买来的玉佩,会有什么样的来历吧!

  墨影自认为,自己不能够做到如同溟宸这样,一下子,就能想到,应该做什么,怎么做,需要让谁去做。

  杀人不是什么难的事情,难的是,杀人之后,要怎么处理,让谁去处理。通俗的说,就是要找一个人来给背上黑锅一口,给谁戴上一顶高帽子。

  一路上沉默无比,墨影也知道,现在不是能够和溟宸说话的时候,溟宸现在,还在气头上。在血榜里的时候,就看的出来,溟宸不喜欢这种勾结敌人的事情,对于叛徒,那都是要点灯折磨一番的。

  杀人,是一种艺术,溟宸在生气的时候,就能够很好的把这种艺术给表现出来。师父说,溟宸其实应该是一位心狠手辣,有着自己的规则的刽子手,比起杀手来说,刽子手,才更是溟宸。

  他自己的观察,也是如此。

  溟宸见到有纨绔子弟作为任务的时候,会先接下来这样的任务。旁人都说,溟宸是想要名利双收,可是,追求名利,又和狱界的宗旨不符。

  杀人者,本就应该是无名的,他们两个都已经是把代号当名字的人。

  他们两个回到城中的时候,却让人看不出来他们两个是多么的生气,只能够看到还在说说笑笑的,仿佛就是去郊外玩了一圈回来了而已。

  可是,千夜还是从墨影使劲拽着溟宸的手,这一个小小的细节上看出来了,溟宸是遇到了事情,而且,还是连墨影都看不下去的事情了。

  小鬼已经给出了答案,对于这件事,他不会去阻止的,反而是组织了一批想要当杀手的少年埋伏着。

  能够近距离的观察一对真正的杀手,已经是他们的福气了。况且,真正的杀手,也是在杀戮当中,才能够培养出来的。

  这也是每个杀手都要经过的一条路,他们都是这样的。在杀戮当中,寻找到自己的风格,怎么下刀,如何与同伴配合。

  溟宸携手墨影,先是到了一家普普通通的小酒楼里,点了一桌子的好菜,大吃了一顿,喝完了一壶清酒之后,这才离开。

  对于他们而言,他们不是要去灭门,不是要去杀人,而是只是去餐后活动活动筋骨。双蝶馆里,现在已经是倒下了一片的人,西亭陵抱着不能倒下的信念,用了毒药。

  毒粉撒的漫天都是,迷倒了一群人,而后,一剑一剑的解决。这也是溟宸告诉他的,作为一个少主,怎么没有杀过人呢?跟着他们,以后的道路,那就是一片血雨腥风!

  现在不习惯,怎么能行?!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手都是颤抖的,但是,必须硬着心肠,忍下来那种想要呕吐的不适应,继续去杀下一个人。

  战场上,没有谁顾忌谁的心情,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两位少年杀手每次杀人回来都是平常的很,好像,他们没有出去杀人,只不过是去街上溜达了一圈。

  这是一种压力,更是无声的榜样。琇書蛧

  泪水混合着雨水,分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西亭陵明白了,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从容的杀人了。因为,那就是敌人,根本就不是朋友。他们没有什么朋友,有的朋友,也不过是彼此而已。

  他知道了,为什么,他们随他去了,因为,总有那么一天,他也会变成他们。这是在痛苦当中才有的领悟。

  他知道,为什么,他们名义上是少爷,却不懂一个少爷该懂的事情。他们只有个名号,没有实际,就算是这里,也是溟宸用杀人之后的钱挣来的!

  府邸里的管家和那个小厮,已经展现了出来,他们根本就不是一般人的事实了!那个杀人时候的手法,不死不休,直接用牙咬都行!

  那个看上去和蔼的管家,提起剑来,死气弥漫,分明是个懂得剑意的高人!那个小厮,人如其名的耗子,一身的步法惊人!

  卧虎藏龙,为什么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发现这些!哪怕,能够学到一点皮毛也够了啊!

  悔恨,在这一时刻,是那样的苍白无力,西亭陵把这些悔恨,化作剑法展开。在这一时刻,他知道了,自己,终于成功了!那个他始终没有办法学会的剑法,一瞬间,融会贯通!

  甚至,他自己的修为,也突破到了乾气中期,可以和他们两个少年比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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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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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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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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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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