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忧一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继明担忧的脸,他摆摆手,道:“我没事,呃,咦?”
孟忧惊奇地发现自己的声音又变成了以前他孟尝君的声音,随即细细把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啊,太好了!我又变回来了!”
他们此刻正身处于一家小客栈里,因为孟忧又变了回来,他新买的衣服自是又穿不了了,他沉睡的期间,继明已经为他换了一身合身的衣服。
苟盗端着一碗粥走进来,又是一记白眼,“我都说了,他不会有事的,你就是瞎操心。”
孟忧高兴地向苟盗展示,“你看,我变回来了!”
“看到了,你当我瞎呢?您可悠着点儿折腾吧,我们可是折腾不起了。”
“苟盗,你怎么对主公说话呢?!”
“嘿嘿,没关系的,我不在意。”
苟盗将手中的粥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冷哼了一声,道:“你有什么好在意的呢?你恐怕从来都没有将我们放在心上过!”
“够了,苟盗,不许再说了!”
“怎么,你心疼了?”
“你胡说什么呢?!”
“我胡说?我胡说什么了么?难道不是因为他,我们才无故生出这些乱事来么?依我看,他根本就不是什么尝邑封主孟尝君,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瘟鬼衰狗……”
继明一个箭步冲上去,给了苟盗一拳。
苟盗拭去唇角的血迹,“呵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你怕是觊觎他已久了,你这个娄猪艾豭!让人真是恶心!”
继明听了以后顿住了,停下了手头的动作,转身看向孟忧,眼神里百感交集。
一切发生的都太突然,孟忧这才反应过来,佯装生气的样子轰走了苟盗,独独留下了继明。
孟忧本是无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看在继明眼里却是无端生出了另外一层意思。原本孟忧的男儿身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经苟盗那么一说,两人独处时平白添了一丝尴尬。
“咳,那个……”
“那个……”
两人同时出声想打破这尴尬的气氛,却是又增加了几分尴尬。
孟忧往凳子上一坐,“你先说吧!”
“主公,呃,我,呃,不,属下对您真的只有敬意。”
孟忧“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你还真当我信了他那番气话了啊?”
继明抬头委屈的眨巴眨巴眼睛,心想,“可你刚才明明都用那么沉重的眼神看了一眼你的衣服啊……”
“呵呵,这么一看,你还真是有点像我幼时的一个弟弟呢!”
“哦?”
“他同你一般,无条件地支持我,无条件地敬重我,让我特别想保护他,给他寻个好去处,山高水远的过一辈子,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后来我没能好好保护他,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了?”
孟忧想起曾经那个少年因为不小心划伤了她的手,自责地跑到荒山野岭去给她找最好的草药,独自迷路困在了山上,绕了整整三天才找到了回来的路。当他再次出现在她面前时,他手中拿着快干枯了的草药,傻傻地把它嚼碎,硬要来给她涂上。那时候,他不知道她的伤疤早已愈合,她不知道那草药含在嘴里有多苦涩。
“主公真的就只是把他当做弟弟来看待么?”
“算是吧,因为我比他年纪大嘛。”
“哦。”继明失落地应了一声,低下了头。
“见鬼啦,真是见鬼啦,听说城外山林里,前几日被打死的那几个暴民居然活过来啦!”
“当真么?”
“千真万确。那可是打更的王老三轻眼所见呢!听说啊,那些个暴民因为不满孟尝君的一个门客的无礼要求,一众冲上去把那个门客打了一顿,结果你猜怎么着儿?”
“怎么着儿了?”
“还能怎么着,这不是被挖坑活埋在城外的山林里了么?!听说这群暴民啊,被埋的时候都在挣扎着爬上来,结果被乱刀砍死了,断手断脚的,好不凄惨!”
“你怎么知道是断手断脚的?”
“那王老三亲口说的啊!我滴个亲娘哎,那样子太吓人了,光是听听,就已经起鸡皮疙瘩了,更别说是亲眼所见了!”
“那王老三胆子可真是不可估量!”
“哎,别提了,他现在啊,说句话都会屎尿直往外冒呢!”
楼下因为一人新带来的最新的消息,都开始了热火朝天的议论。
“去去去,脏死了,你这死瘦子还是别说了,大家都是来吃早饭的,你这是存心来摘我招牌的是吧?!还不快滚出去!”客栈老板厌恶地轰赶那讲得热火朝天的瘦子。
那瘦子却是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将袖子往上随意一撸,唾沫横飞地继续讲道:“这年头啊,稀奇的事情多着呢!听说啊,以前咱们尝邑还不叫尝邑的时候,这里出了个瘟神公主。全城百姓都得了怪病,就她独独没事儿。后来,这些百姓受了上苍的旨意,替天行道,所有人都一起冲入皇宫,把这公主千刀万剐了。那场面,可真叫一个壮观!公主的血混着雨水流过了每一寸土地,她的肠子肝脏被搅了个稀碎,顺着那些被捅开的血窟窿稀里哗啦流了一地……哎,这人呐,生前不论多么的风光,死后还不照样只剩一泡臭皮囊……”
“滚出去,老子看你是真的找死来了!”客栈掌柜的拖起一个鸡毛掸子就冲那瘦子挥了过去,两人一追一挡,跑远了。
“哎,这死瘦子也没有说错。近几年,咱们尝邑当真是越来越衰落,这连年干旱也就不说了,偏偏还叫咱们遇上那孟尝君。他那三千魔王啊,怕是要把咱们的皮骨都吞了。”
“是啊是啊,前些天又来征税了,这连年干旱的,叫咱们到哪里去交那么多的税啊?!”
……
孟忧坐在楼上听着他们的议论,眉头紧锁,沉声道:“继明,咱们该回去了。”
“可是,那个假的孟尝君怎么办啊?您有什么办法证明您是真的么?”
“没有。”
“那我们怎么回去啊?!”琇書蛧
“我是没有办法,但是我知道,他已经不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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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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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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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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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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