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千变>第三九四章 劣马中的劣马
  霍誉倒是懂马,可他太忙了,明卉不想打扰他。媅

  况且,虽然她这个小跟班已经过了明路,两个桉子也已经并桉调查,但是这个桉子已经升级为谋逆了。

  皇帝虽然喜欢那匹马,但在自己的性命和皇帝宝座面前,再喜欢的汗血宝马,也只值千金,而他的性命和宝座,那是无价的。

  因此,目前飞鱼卫的调查重点不是那匹丢失的马,而是隐藏在陈家栋背后的势力。

  她家霍保住是大格局,前方是星辰大海,乘风破浪永往直前。

  所以这找马的小事,就交给她这个跟班吧,她的目标,黄金千两!

  别看花千变大东家日进斗金,可她长这么大,活了两辈子,也没有一下子见过一千两的黄金。

  想想那一个个金光灿灿的大元宝,明卉做梦都能笑出来。媅

  庸俗?

  那就让这庸俗来得正勐烈些吧,她能承受!

  那被染色的汗血宝马,明卉虽未亲眼见到,但是能被同样养马的黄财主买下来,可见那染色的程度已可乱真,这样的马,是不能再以毛色来判断的,只能让真正懂马的人来判断。

  还有谁呢?

  明卉忽然想起还在马厩里正准备和马儿义结金兰的小慧慧。

  这孩子虽然没有得到父亲的亲传,但她天生就有与马亲近的能力,说不定就能认出那匹马呢?

  明卉立刻来了精神,让红笺去把小慧叫了过来。媅

  小花生的这个妆,自从过了明路之后,明卉便有意无意地做了改动。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易容本事出神入化,真若是藏不住,就让他们认为,她只是懂些皮毛而已。

  因此,小花生的相貌与初时已有不同,初时就是个娃娃脸,略显阴柔的少年,与明卉本人并不相像,而现在,少年还是那个少年,只是与明卉有了两三分的相像。

  这种变化是潜移默化的,每天改变一点,飞鱼卫的人每天都会见到花生,每天见到的花生他们全都认识,因此,他们并没有感觉到花生的变化。

  当然,飞鱼卫里真正见过明卉的并不多,明卉给花生做出这样的改变,其实真正防的,只有纪勉一人。

  让纪勉知道霍誉有个擅长易容的老婆,可不是好事。

  明卉一袭男装,小慧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那日带她来这里的哥哥,她很喜欢这个哥哥,哥哥送给她一块绣花的手帕,还让她住在养大马的屋子里,每天都有白面包子吃,还有精米煮的粥,和她一起住的红笺娘,还有不迟姐姐,给她送来好多干净的衣服,没有补丁的。媅

  明卉打量着小慧,小孩子就是缓得快,也不过短短几日,这孩子的小脸上就有肉了,白里透红,如果忽略那颗刚刚长出一层小绒毛的脑袋,这孩子是个美人坯子。

  小慧身上穿的是朵朵的旧衣,说是旧衣,其实也并不旧,朵朵长得快,她的衣裳穿不了几次就短了小了,不迟拿给小慧的,都是八成新的。

  今天身上穿的是一件浅绿色的细布小棉袄,外面是粉色碎花的棉比甲,下面是一条粉色碎花的裙子和绿色绣花的棉鞋,鲜鲜亮亮,看着很舒服。

  就连那颗光脑袋,也戴上了一条碎花头巾,还挺好看的。

  “官爷哥哥。”软糯糯的童音很好听,可是这官爷哥哥是什么称呼?

  明卉摸出一包糖,递给小慧:“不要多吃,吃多了牙不好,每天一颗。”

  “谢谢官爷哥哥。”还是官爷哥哥。媅

  “小慧,哥哥带你去看大马,好不好?”明卉问道。

  “好啊!”什么糖啊,糖哪如马好看,“是去看阿呆吗?”

  阿呆这几天很少回来,每次她刚刚和阿呆说上几句话,阿呆就又走了。

  “虽然不是阿呆,可也是大黑马,我们去了就知道了。”明卉觉得自己像个拐子。

  好在眼前的小孩不是朵朵和小鱼,连冰糖葫芦都不用,三言两语就给拐走了。

  白灰山距离位于顺义的良牧署只有二十多里,当初许焕也带人去过白灰山,可他们连根马毛也没找到。

  也难怪,他们要找的马毛是红色的,而明卉让汪安过来打听的,是黑色的,找红马和找黑马,这完全是不同的两条路,所以许焕空手而归,而汪安找到了那个被大黑马踢伤的后生。媅

  黄财主的家,距离白灰山有十来里,那里也有山,不知道的小土山。

  大晋朝不限制百姓养马,黄财主有钱,但也只是土财主,置了房子庄子后,便想像那些真正的大户人家一样,养马、养波斯猫,养狮子狗。

  波斯猫和狮子狗不好淘换,马倒是前前后后买了三匹。

  都是黑马。

  黄财主给它们分别取名“乌骓”、“绝影”、“飒露紫”。

  下一步,黄财主准备再买一匹红马,取名“赤兔”;买匹白马,取名“照夜玉狮子”。xǐυmь.℃òm

  原本,黄财主还想开个赏马会,请人来看他的马,让所有人都知道,黄家是大户人家,家里有马。媅

  可是那匹新来的“飒露紫”,脾气太过暴躁,已经踢伤了好几个人,就连乌骓和绝影也被它踢得抑郁了。

  那时,这劣马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就已经这样了。

  这几日,黄财主烦得很,索性便让家丁去找个贩牲口的过来,把飒露紫卖掉。

  他虽然不懂马,可也知道,那演义里的好马,都是既听话又护主的。

  想那李二皇帝的飒露紫,前胸中箭,依然护着主人脱离险地,自己才倒地身亡。

  再看这只飒露紫,狗屁啊,他连靠近都不行,指望它护主,那不是笑话吗?

  护主的马才是好马,这匹不听话的,就是劣马,而且还是劣马中的劣马。媅

  原本黄财主还想让这匹马去拉车,可是车马式的手还没碰到它,就被它一蹄子踹到墙角了。

  所以,还是找个牲口贩子卖掉吧,给钱就卖,反正黄财主也不差钱。

  一大早,就来了一个牲口贩子,这贩子平时做的都是骡牛驴,至于马,他没做过,不是他不想做,而是在这牲口行里,也是讲规矩的,家丁找到他,也只是说家里要卖牲口,他就来了,没想到那牲口不是骡子,而是骡子它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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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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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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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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