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她听人说起过史怀公,只是史怀公起兵于东南,对于西北人而言,史怀公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就连归德侯以及东西怀王的事,明卉也是这一世才知晓的。m.χIùmЬ.CǒM
“现在崔家现身,飞鱼卫会重新追查吗?”明卉好奇。
霍誉摇头:“不一定,毕竟已经过去了那么久。”
余下的话,他没有说,自从今上登基,东西怀王的动作便没有断过,就连当年混进明家扶灵队伍里的那两个女贼,也和东西怀王有关系。
东西怀王,对于明卉都很遥远,她的注意力很快便转移到另一件事上了,不曾留意,霍誉看向她的目光深邃而幽远。
“你猜我是怎么认出宋良,并且轻而易举就抓住他的?”
明卉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小得意,霍誉收回目光,笑着摸摸她的头:“仔细说说。”
“耳朵啊,一个人无论如何易容,他的耳位和耳朵的形状都是很难改变的,那个宋良,虽然长得白净俊俏,可他有一双招风耳,不但是招风耳,而且这里......”明卉拉过霍誉的耳朵,比了个位置,“他的耳位比一般人要靠下一寸,最重要的,他的右耳朵上有拴马桩。”
霍誉失笑,高手就是高手,他也看过宋良的画像,可却没有留意过宋良的耳朵。
“其实吧,如果他们老老实实的,我也不会留意到他的耳朵,谁让他没安好心,想要利用我们,想从汪安和乔远山嘴里套话,没办法,送上门来了,我若是还不留意他,我就是傻子了。”明卉冷哼。
霍誉来了兴趣,他想起那些人的供词,宋良一伙的确是想要利用花家姐弟的。
霍誉说道:“那你们又是如何轻而易举拿下这么多人的?”
这也是他一直想问的问题。
明卉不屑:“我们化妆成做扇子生意的花家姐弟,自是要带上一些扇子装装样子,为了防身,其中有几把扇子上做过手脚,原本我也没想把这些扇子用在他们身上,可他们却先送给我们两只薰蚊虫用的艾草球,那艾草球里也不知道是加了什么东西,反正那味道不对,既然他们这样做了,那我当然也要礼尚往来,就把那扇子做为还礼送给他们了。南萍三人算好日子找过去,那些贼人有力气也使不出来,自是手到擒来,现在已过几日,想来他们也已经恢复了,若是这时再抓他们,肯定不会那么容易了。”
这一次轮到霍誉好奇,他问道:“掺在扇子里的,是软骨散之类的东西吗?”
明卉看他一眼,点了点头。
她当然不会告诉霍誉,这是前世她从一个采花贼手里得来的方子,又加以改良,制成香料,掺进做画的颜料里,那几柄扇子,是她亲手画的扇画,她画技平平,所以梁道士和张东家,看一眼就知道这些扇子不值钱。
霍誉覆下身来,在她脸上亲了亲,笑着说道:“媳妇,你究竟还有多少本事?”
明卉呵呵干笑,这算什么本事,不过就是前世用来保命的伎俩,上不了台面,只是凑巧这次派上了用场。
“宋良招供了吧,那背后之人,可有供出?”明卉问道。
霍誉脸上的笑容渐渐隐去,宋良的确招供了,但那背后之人,却没有浮出水面。
因为宋良也不知道那人是谁。
“宋良是沿海渔家出身,七岁时,倭人上岸抢掠,他的家人都被杀死,他与同村的几个孩子被倭人掳走。后来那群倭人又被人偷袭,他们这些孩子与船上的财物一起被那些人接管,他们被带去一座荒岛,在那岛上接受训练,据他所说,他刚上岛时便见过苗婆子,他所在的是乾营,苗婆子则是坤营的,乾营都是男子,坤营则是女子,苗婆子比他年长许多,早早地便被派回陆上,而他则是在十五岁时才跟着前辈出岛历练。
太谷一个姓张的孩子,是他采的第一个血葫芦,井陉的尤小郎,是第二个,之后还有两个孩子,因为身体太过虚弱,在采摘的过程中死亡,而明轩是第五个,这一次任务,他不但没能顺利完成,而且因为小不点的事,打草惊蛇,他因此受到惩罚,挨了三十鞭,休养了几个月。
此次,是他复出后第一次执行任务,配合张庆捉拿崔智后人。
他们抓崔大郎,却并非是想敲诈那区区几千两,而是要史怀公留下的一只匣子。他们之所以搭上你们,是想在得手之后,让你们把那只匣子带走,因此。他们告诉那几个被召募来的帮手,说是要把崔大郎送到胙城,通过你们,把人藏到松鹤观,其实并非如此,而是要在胙城等候崔家拿了那只匣子来交换崔大郎,然后再利用你们,把匣子带走。”
闻言,明卉嘴角抽了抽,那些人把花家姐弟当成什么了,随便就能利用一把的大傻子?
“让我们把匣子带走,然后呢,等我们把匣子带到京城或者其他地方,他们抽空把我们宰了,将匣子拿回来?”
霍誉点头:“的确如此。”
对付花家姐弟这大大小小的傻子,远比对付那几个召募来的帮手要简单。
明卉来气,问道:“背后主使,宋良也不知道?”
霍誉微笑:“岛上纪律严明,不许他们相互打听,但是他也不傻,这几年猜出了许多事,他怀疑那座小岛和东西怀王脱不了关系。”
东西怀王,也被称做大小怀王,他们是史怀公嫡长子归德侯的后代,归德侯死后,他的两个儿子逃到东海的一座岛上,各自占据海岛一隅,称为东怀王和西怀王,东怀王这一支为长,也被称为大怀王,西怀王这一支是次子,也被称为小怀王。
而现任的东怀王和西怀王并非兄弟,也不是堂兄弟,而是叔侄。
东怀王是侄子,西怀王是叔父。
“这两个怀王年纪全都不小了吧,他们喝小孩的血,想要长生不老吗?”明卉问道。
霍誉想起纪勉小时候的事,血葫芦最早出现在四十年前,那时的东怀王是现在这位的父亲,大约十年前便已做古,由他的儿子继承王位。
“一切只是猜测,并不能确定背后主使就是东西怀王,东西怀王也可能是与人合作,毕竟,东西怀王想要养血蛊,完全可以在东海沿岸寻找合适的葫芦,没有必要北上,养血蛊长达七年,这七年里有太多变数,离得越远,越是不好把控,最终得不偿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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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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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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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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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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