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千变>第四十二章 墓前的白梅
  进了十月,明老太爷周年,明卉与明家的人一起去了完县。

  按照习俗,亲人去世满三年方可立碑,如今明老太爷的坟头前还只有供桌供品,没有墓碑。

  西城明家早在多年前便在完县置了祭田,又在附近的村子里买下一片地,盖了宅子,有下仆住在这里,方便照看墓地,也能兼顾祭田,明家人来上坟,当天赶不回去,便在这里住下。

  宅子虽然不小,但是三房的主子再加上丫鬟小厮,几十口人住进去,就显得拥挤了。

  明卉和明雅,以及二房长女明静住了一间屋子,二房的明淑、明秀和明晓婷住在隔壁。

  刚刚安顿好,明大老爷便差人来叫明卉去前院,明卉到后,看到明家三位老爷,连同明达都在。

  明卉坐下听了几句,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明老太爷前面的太太张氏过世得早,如今还葬在东城明家的祖坟里。

  不仅张氏葬在东城明家的祖坟里,西城明家往上数,所有的祖宗都在那边,明大老爷与西城明家谈好了,祖宗们的坟是迁不出来了,但是张氏的可以迁,待到明老太爷三年立碑时,张氏便从那边迁过来,与明老太爷夫妻合葬。

  明大老爷看向明卉:“小妹,是兄长们先前疏忽了,没有问你,白太太葬在何处,可是在云梦山?”

  白太太便是明卉的生母白氏,明大老爷一把年纪了,实在是叫不住那声“母亲”。

  明卉明白了,明大老爷是想把她生母的坟一起迁过来,以续弦的身份,正式葬进明家祖坟。

  只要白氏进了祖坟,便没有人敢笑话明卉的身世。

  白氏虽是继室,也只生了一个女儿,但她不是妾,更不是没名没份的女子,她是明家明媒正娶的正妻。

  明卉虽然对白氏没有印像,但是每年明老太爷和汪真人,都会带她去上坟,白氏的确葬在云梦山,孤零零的一座坟,没有碑,但是有汪真人亲手栽下的白梅。

  汪真人告诉她,那坟茔里的人,生前最爱白梅。

  明卉决定,到时去云梦山迁坟的时候,她要连同那两株白梅一起移过来。

  回到暂住的屋子时,明雅和明静还没有睡,都在等着她,她是长辈啊。

  这十个月来,明卉见过明静几次,二太太每隔几个月就会借着给老太爷祈福的名头,带着三个嫡女出来散心,常去的地方就是慧真观。

  但是明雅却已经许久未见了。

  明卉离开枣树胡同那日,明雅头上还有伤,戴着兔儿卧来遮掩。

  隔了十个月,明雅的气色依然不好,十五岁的少女,却暮气沉沉,没有朝气。

  看到明卉回来,明静朝着她使个眼色,好像在说,你看,我说得没错吧。

  二太太爱说爱笑,她的三个女儿也随了她的性子,只有庶出的明晓婷沉默寡言。

  上次明静跟着二太太来慧真观时,便和明卉说起过明雅的事。

  大太太一心想要促成明达与吴丽珠的亲事,可惜没能成功。

  吴丽珠从懂事开始,就把自己当成明家长房长媳,如今亲事泡汤,她自是不肯善罢甘休。

  她不相信明达讨厌她,反而认定是明雅从中挑拨,才让她那青梅竹马的表哥被猪油蒙了心,不肯娶她这颗人间明珠。

  她在家里吵,后来又去了枣树胡同,指着明雅的鼻子大吼:“你心悦我长兄,可我长兄是要考进士的,自是看不上你,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在表哥面前败坏我的,是不是?”

  说着,她把一个荷包摔到明雅脸上,那个荷包,是明雅托她送给吴桐的。

  其实表哥表妹差不多的年纪,大太太一向以自己的侄儿为荣,又岂会没有动过让吴桐做女婿的心思?

  可是娘家嫂嫂一早就说过,吴桐那是要当状元,入阁拜相的,一定要娶个对仕途有助力的妻子。

  明家早已远离朝堂,明雅当然不是吴家的媳妇人选。

  同是做婆婆的,可大太太却没有想过,让明达娶高门贵女。

  结亲讲究高嫁低娶,她可不想娶个贵女回来,一大把年纪还要看儿媳的脸色。

  所以还是娘家的侄女最合适,无论何时,都会和她这个亲姑姑一条心。

  再说,明达读书远不如吴桐,大太太还指望着日后吴桐出人头地,能扶持明达这个表弟兼妹夫,这样一比,明雅对吴桐的那点心思便不值一提,被大太太忽略不计了。

  可是大太太心里有数是一回事,被人当众说出来,又是另一回事。

  大太太柔声细语,哄了吴丽珠回去,然后便抽了明雅几个耳光,让她到祖宗牌位前罚跪。

  次日早晨,明大老爷才知道明雅居然跪了整整一夜,亲自过去,让婆子把人背回去。

  此后明雅便病了,直到近日方才好转。

  明卉心中唏嘘,看来前世,明雅和吴桐的亲事也没有成。

  她和明雅虽是姑侄,却并不亲厚,因此,明雅的这些事,明卉感慨一番也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从完县回来,天气便一日冷过一日,由振远镖局护送的第二批永丰号商队也返回了保定,可是依然没有万苍南和柳三娘的消息。

  人海茫茫,万苍南和柳三娘找不到孩子,而明卉也找不到他们。

  这段时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早在春末的时候,汪真人便给留在云梦观的苗静闲道长写了信,让她带着观中的两个小道姑,连同做粗活的仆妇马大娘,暂时搬去山下,每隔十日上山看看,待到过了中秋,再搬回道观。并且叮嘱她,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去找淇县的魏大人帮忙。

  中秋之后,苗静闲道长带着小道姑和马大娘搬回道观,刚开始没有发现异常,稍做休息,两个小道姑去清理墙外的杂草,发现道观的外墙上,不知被谁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wWW.ΧìǔΜЬ.CǒΜ

  苗静闲看过图案,又想到汪真人的叮嘱,便警惕起来,将墙上的图案画到纸上,下山交给了魏大人。

  魏大人亲自带着衙役来到云梦观,将道观里里外外检查了两遍,这一查不要紧,道观里来过人,翻墙进来的。

  墙下有片地上没有铺砖,雨后有人踩上去,留下了足印,太阳晒过之后,这足印便凝固在地上,肉眼便能看到。

  这两三个月,只有苗静闲一人来过道观,她虽是天足,可毕竟是女子,足迹纤巧,而那泥地上的足印却明显是男子的,且,不止是一个人的足迹,根据魏大人的办案经验,至少有五人,其中三人进了道观,另外二人则在外面把风。

  奇怪的是,道观里并没有丢失贵重物品,汪真人屋里的锁头被撬开,箱笼都被打开翻找过,但是供在案上的白玉天尊像,一看就非凡品,却没有被拿走。

  这些人显然不是为财而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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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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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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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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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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