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早前来过一次,儿子不想出来,她也没多留。
回去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后,她吩咐厨房做了儿子爱吃的点心,想要过来好好安慰安慰儿子。
结果她看到了什么?她还没来得及敲门,就看到儿子打开房门准备往外走,身边还跟着个少年打扮的家伙。
要不是见过姜若皎好几次,卢氏怕是都要怀疑儿子是不是跟个少年郎关起门来做了点什么不该做的事。
要不怎么见到她来了就砰地关上门?
不过,对方是姜若皎,事情也没好到哪里去!这小子亲娘来了不乐意开门,未来媳妇来了倒是巴巴地迎进屋,两个人关起门来你侬我侬,瞧着一点都没有早前的伤心难过了!
他俩要是没干什么,怎么不敢见她这个当娘的?
卢氏正准备敲开门好好和儿子以及准儿媳说道说道,门又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这回两个人手没拉在一起了,寇世子若无其事地喊了声“娘”,姜若皎也落落大方地喊了声“王妃”。
他们来了这么一出,倒显得刚才心虚关门的事是卢氏错觉似的。
卢氏知道自己儿子什么性格,给他个面子没点破他。她对着姜若皎也没有疾言厉色,只和气地问道:“阿皎什么时候来的?”
姜若皎到底才十六岁,翻窗进未婚夫房间被未来婆婆逮个正着,脸皮还是有点发烫。她说道:“刚来不久,正准备去拜见您与太妃娘娘。”
卢氏见儿子一副刚被顺过毛的开心样,明显是被姜若皎哄好了。
事实摆在眼前,卢氏再不情愿也得承认婆婆她们说得在理:他们就算千挑万挑,也抵不过儿子自己喜欢。
何况姜若皎应当是得了消息就直接来寻儿子说话了,瞧着对儿子同样上心得很。
卢氏没再说什么,只把手里提着的食盒塞给寇世子:“既然都见上了,就不必特意来我这边了,你拿着这些点心去见你们祖母吧。”
寇世子见他娘这么说,立刻就不心虚了,乐滋滋地问:“娘你不和我们一起去祖母那边吗?”
卢氏道:“我今儿还得查账,你们自己去就好了。”
婆媳之间始终隔着一重,要说亲如母子肯定是不可能的。
平西王太妃一向不爱立规矩,平时都不太让卢氏去请安。
卢氏早些年知道自己帮不上忙,自觉地不去烦扰事务缠身的平西王太妃,后来自然而然就去得少了。
卢氏平日里只让儿子闲暇时多去陪陪平西王太妃,自己逢年过节才过去拜见,这样大家都舒坦。
卢氏走后,寇世子又活了过来,又去牵姜若皎的手。他还得意地跟姜若皎说道:“怎么样?就说我娘好吧?以后我让她也多疼疼你!”
姜若皎含笑听着。
卢氏对她好主要是因为爱屋及乌。
她这个当娘的对寇世子是真的好。
丈夫常年不在身边,自己又只需要操心府中诸事,没什么需要烦心的事,所以卢氏把所有心思都浇注到儿子身上,恨不能把世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儿子面前。
这本来没什么错,怪只怪平西王府地位日益提高。
从平西王拿下西南兵权开始,平西王就不再是普通的闲散藩王,而是手握重兵的实权王爷。
这时候的平西王世子就不能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纨绔,因为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不少人、牵连到不少事。
若是他自己始终对这件事一无所察,仍像以前那样肆意妄为,那遭殃的就是西南百姓――
要是将来平西王成功造了朝廷的反,说不准就是天下百姓了。
好在寇世子到鹤庆书院后有了不小的转变,再也不是以前那混账性情。
虽然偶尔还是会把人气得不轻,至少没再去做什么荒唐事。
姜若皎与寇世子一同去拜见平西王太妃,分吃了卢氏给寇世子准备的点心。
平西王太妃见他们过来自然高兴,拉着他们说了许久的话,听他们讲起书院的诸多趣事。
不知怎地,话题转到了鹤庆先生那两只鹤上。
寇世子道:“那两只白鹤真的不怕人,我拿伞戳它们它们都不飞走,还挑衅似的走到伞戳不到的地方清理羽毛,你说稀奇不稀奇!”
平西王太妃见寇世子说得眉飞色舞,也跟着笑了起来。她说道:“他现在还养鹤啊?”
寇世子道:“不知道是不是养的,反正就在他住的地方外头。”
平西王太妃道:“他以前就招鸟,许多鸟儿有事没事就往他肩头站。”她说着说着就想起了一桩旧事来,笑呵呵地与孙子孙媳分享,“有次我看着眼热,也学着他想哄鸟儿立到我肩头来,那些鸟根本不买我的账就不说了,还有只特别可恨的鸟飞过来往我肩头拉了坨鸟粪,可真是气死我了。”
寇世子惊奇地道:“原来祖母你和山长很早以前就认识了啊?”
他们那位住在半山腰没事弹弹琴、永远一脸云淡风轻的山长,怎么看都和逗鸟玩的画面搭不上边。
平西王太妃说道:“认识啊。后来他入朝为官,一直没娶妻,我宫宴时碰见他还和他说过几句话,取笑他是不是要学那林君复来个‘梅妻鹤子’。”
寇世子是个不爱读书的,现在虽然进了鹤庆书院,许多典故却还是不怎么熟悉。他看向姜若皎,不懂就问:“林君复是谁?”琇書網
姜若皎道:“是一个叫林逋的隐士,他一生不出仕也不娶妻,独爱梅花和白鹤,所以众人都说他是‘梅妻鹤子’。他写过‘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你应当也听过的。”
寇世子一听就恍然点头,这句诗他确实读过,不过林逋的字他却是记不得的,是以并不知晓林君复是谁。
寇世子对自己的不学无术有很清晰的认识,听姜若皎这么一解释就由衷地夸起平西王太妃来:“没想到祖母你剑法使得好不说,还懂得这些典故!”
平西王太妃闻言一怔。
她摇着头说道:“我哪里懂这些?不过是少时曾和你们山长一路同行,听他说起过许多文人写的酸诗罢了。你不知道他们这些读书人都有臭毛病,对着梅花能念出十首八首诗来,也不知他们怎么记下那么多的。”
姜若皎听着平西王太妃的话,莫名感觉寇世子有一部分性格应该是遗传自他这位祖母的。
想想平西王太妃出身将门,这样的性情倒也正常。
反而是她们山长少年时竟会对着平西王太妃卖弄诗文,这才是着实让人想不到的事!
姜若皎道:“今天我听世子说起了以前的事,您刚回到西南的时候很不容易吧?”
平西王太妃道:“岂止不容易,简直寸步难行,要不是我还差遣得动云家的旧部,说不准我们祖孙几人要给人生吞活剥了。”她拉着姜若皎的手,怅然地陷入到回忆之中,“我又不通政务,遇事只懂得用拳头说话,背地里不知多少人瞧不上我们。好在后来你们山长在朝堂被排挤得待不下去了,带着人回来说要开个书院,还给我们举荐了不少他的学生,我们才真正把西南大权给抓到手里。”
据说鹤庆先生有两恨,一恨藩王,二恨世家,入朝后提的举措都是在削弱藩王、削弱世家。
他既然是做这事儿出名的,于朝野之中自然树敌无数,先帝去世后他便被排挤出中枢。
他是个硬气人,眼看想做的事做不成了,当场挂冠而去。
姜若皎听着平西王太妃娓娓说起过去的事,不知怎地有种奇妙的感觉:她们山长痛恨藩王坐大,后头却在西南开了书院,源源不断地给平西王培养幕僚和各种人才。莫非他早就看出新皇昏庸无能,所以早早就谋划着要换个皇帝?
想到她们那位常年隐居山上的山长,姜若皎没把这个想法说出口。
祖孙三人正围坐在一起说这话,平西王就披着甲过来了。他身上寒光烁烁,透着一股子沙场拼杀养出来煞气。
见寇世子和姜若皎都在,平西王脚步一顿,对他们说道:“你们也在这儿正好,省得我再派人去找你们。接下来这段时间你们不要去鹤庆书院了,留在家里好好陪陪你们祖母。”
姜若皎心头一跳。
寇世子追问道:“为什么不让我们去书院?”
平西王看了他一眼,像是觉得他想去读书很稀奇。他说道:“最近那边人多眼杂,你们别去添乱,否则要是你们出了什么事还得派人去救你们。”他看着两个小年轻说道,“不用担心其他人的安全,我会派人驻守在书院外,不会让书院遭灾的。”
寇世子还想再说什么,姜若皎在旁边拉了拉他。
寇世子住了嘴。
平西王太妃问道:“你是准备去哪儿?”
寇世子闻言也看向一身铁甲的平西王。
平西王说道:“东南那边约我会盟,就约在鹤庆书院那边,我一会过去看看。”
这几个月陆续有各方人才来投奔他,也有不少郡县提出想投靠西南,只不过像这次这种整个东南靠拢过来的事是前所未有的。
要是整个东南都愿意支持他举事,那他等于坐拥江南粮仓,再不用愁粮食不够的问题了!
只是那边刚提出会盟,具体是什么情况他们还没彻底摸清楚,还是得小心为上,所以平西王准备率着最精锐的亲卫前去参加这次会盟。
当然,他的兵马都已经就位了,哪怕东南那边不愿意支持他,他也会照原计划行动。
穿上这身陪伴他多年的寒光铁甲,就是为了表明他的决心!
不管东南那边是什么态度,他都会直接举兵北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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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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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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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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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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