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胆小鬼>第 64 章 第 64 章
  明宋回到H市刚好是凌晨,她没有让林旭来接,庄陶宁那边也确实离不开人。

  林旭再三叮嘱她注意安全,明宋挂了电话,打了辆车就往市中心医院去,在住院区问了几个值班的护士,很快就找到了病房。

  是个双人间,庄陶宁已经睡熟了,林旭租了一个折叠床,听见门响就起了身,见是明宋,对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手轻脚的穿好鞋子,拉着明宋出了病房。

  凌晨时分,医院的走廊上空无一人,她和林旭并肩坐在病房前的长椅上。

  “到底是什么病?”明宋问他,“医生怎么说?”

  明宋问完,紧张地抠着手指,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答案。

  “囊腺瘤,6cm,”林旭掩面,“还是双侧。”

  明宋不懂这些,只听见有一个‘瘤’字,心里揪紧:“恶性的吗?”

  “不是,”林旭叹口气,“但是这边建议全切,就是要把子宫和卵巢全切了。”

  明宋微张着嘴巴,姑姑还这么年轻,林予阔才不到两岁:“要不咱们换家医院看看?附院现在好不好挂号?”

  附院是H市最好的医院,平时一号难求,黄牛号也被炒到了天价。

  “姑父在找了,附院的号排不上,黄牛号也抢不到,咱们又不认识医院里的人,”林旭神情里全是疲惫,“这边医生说最好尽快手术……”

  林旭在H市并没有什么亲人,奶奶过世后,家里也没有老人了,林旭在医院陪床,明宋担心地问:“林予阔呢?和刘阿姨在家吗?”

  林旭点点头:“也不好总麻烦老苏,他们也要上班。”

  “再联系一下附院吧,咱们的CT都有,就挂上号就行了,”明宋听是良性,还是舒了口气,百度了一下这个病症,看到最坏的结果也就是全切,“附院专家多,看那边的医生怎么说。”

  林旭‘嗯’了一声。

  明宋感觉姑父一下子老了很多,大手覆在膝盖上,说话还有些鼻音,明宋第一次觉得这个一直站在她和姑姑身前,为她们遮挡着风雨的男人也有脆弱和无助的时候。

  此时明宋回来,他像是也有了一份依附,在庄陶宁面前的坚强伪装也卸了下来,点点头:“好,姑父就是害怕……”

  明宋伸出手,放在林旭的手上:“良性的,不会有事的。”

  她和林旭在长椅上坐了很久,直到清晨熹微。

  安静的医院走廊终于有了些脚步声,走廊尽头的窗户隐隐透了微光进来,将林旭和明宋的身影打在地面上,林旭终于站起身:“你进去睡会儿,姑父去给你们买早饭。”

  “我去买吧。”

  “我去,”林旭勉强笑笑,“你姑姑看见你回来了,一准要吵我,我待会儿喊你出来拿早饭,就不进去了,你今天陪陪她,我去打听一下看谁认识附院的医生,等我晚上回来,估计她气就消了。”

  -

  庄陶宁果然生了气,责怪林旭瞎胡说:“又不是什么大事,姑姑有一胎了,年纪又不小了,也不打算再生,全切又怎么了,你姑父总是小题大做。”

  明宋在医院陪着她,林旭得了空去走关系,看能不能挂到附院专家的号。

  明宋把早餐盖子揭开:“不是生不生二胎的问题,那能不全切咱们就不全切啊,再说了,姑父那不是担心你吗,我实验做完了,本来就打算回来了,我一直不回来,你不想我啊?”

  庄陶宁嘴唇有些发白,还是嗔怪的笑了笑:“怎么不想你,你弟弟还等着你给他买养乐多呢。”

  庄陶宁喝了几口粥就不太想吃了,头靠在枕头上:“宋宋。”

  明宋抬头:“嗯?”

  “姑姑不会走的,”庄陶宁揉揉她的脑袋,“姑姑啊,还得看着我家丫头嫁人呢,姑姑不会丢下你的。”

  庄陶宁的声音很低,听到一半的时候,明宋就开始鼻酸起来,在林旭面前忍了很久的泪终于扑簌簌全落了下来。

  明宋把手里的白粥放在小桌上,拿手背胡乱擦着眼泪,眨着朦胧的泪眼,伸出小拇指:“那拉钩。”

  庄陶宁顺从的勾住她的小指,笑话她:“都多大了,还哭得跟小花猫似的,跟你小时候一样,还是个小哭包。”

  庄陶宁抒口气:“一眨眼,我的宋宋都是大姑娘了。”

  庄陶宁的手掌摩挲在她的脸上:“姑姑永远不会离开你的,嗯?不准哭了。”

  “嗯。”明宋眼中噙着泪,重重地点了点头。

  明宋看着庄陶宁,想起自己昨晚在飞机上坐立难安,上一次她坐飞机回来参加庄陶安葬礼时的恐惧再次席卷她的脑海,这一次的深夜飞机上,人很少,她垂着脑袋,努力吸气又呼出来,一遍又一遍地安慰自己:“没事的,不可以哭。”

  她心里翻涌了一整夜的害怕,在庄陶宁的这几句话中才终于得以纾解,她握住庄陶宁的手,想着庄陶宁以前总说:“等我们宋宋长大了……”

  明宋吸了吸鼻子,她觉得,她应该长大了。

  明宋恍然中,竟然看到了很多年前等待庄陶宁来给她开家长会的自己,那个孤独的站在校门前的自己,看着同学们接二连三牵着自己爸爸或妈妈的手掠过她。

  小女孩眼神中的羡慕无法掩饰。

  她就像是被全世界遗忘了,孤零零的揪着书包带子,咬着下唇固执的看着远方。

  她听着同学们同父母叽叽喳喳或抱怨或炫耀的声音,小手紧紧捏着校服衣角,她知道庄陶安临时出警来不了,刘洁也不会来。

  明宋沮丧的身影在校门口徘徊,直到庄陶宁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心中汹涌而来的委屈瞬间将她淹没。

  庄陶宁拿出纸巾给她擦泪,好笑地捏捏她的小脸:“小花猫一样,是不是没考好,怕姑姑跟你爸爸打小报告?”

  她也是像现在这样,孩子气地拿手背擦着泪,紧紧攥着庄陶宁的裙摆,庄陶宁笑:“姑姑不会走的,也不给你爸爸打小报告。”

  明宋绷着小脸,小手紧紧攥着就是不肯撒开,仿佛庄陶宁就是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根稻草了。

  她的脸侧挂着晶莹的泪,庄陶宁弯腰在她面前蹲下:“宋宋跟姑姑走好不好?以后和姑姑一起住。”

  她终于破防,‘呜哇’一声扎进了庄陶宁的怀里。

  庄陶宁揉着她的脑袋,轻轻地哄她:“乖,宋宋乖,姑姑以后照顾你。”

  庄陶宁比庄陶安小很多,那年好像才二十出头,刚毕业,还没结婚,冷不丁带了一个孩子在身边,就算庄陶宁长得很漂亮,也迟迟没嫁出去。

  在那个时候,庄陶宁已经算是老姑娘了,她在一家国企工作,因为奶奶的房子离庄陶宁的单位太远,庄陶宁之前一直住在宿舍,把明宋接过去后,在附近租了一套一居室,还买了一辆小电瓶,接送她上下学。

  明宋之前自己住,因为不会打理头发,剪成了短发,庄陶宁特意给她留长,还给她扎小辫子,发了工资会带她去吃肯德基,还会买漂亮的小裙子给她。

  包括她来初潮,庄陶宁也笑着哄她:“这是我们宋宋长大了呀。”

  庄陶安——只有无穷无尽的出差和开会,她知道,他是特警,很忙。

  庄陶宁总说:“爸爸现在的工资都在姑姑手里,咱们去花他的钱,宋宋就不生他的气了,好不好?”

  明宋想了想,才纠结地说:“好吧。”

  明宋有段时间,觉得是因为自己,庄陶宁才找不到对象的,她一边贪恋着和庄陶宁在一起的快乐,一边又担心姑姑是不是会把自己送回那个奶奶过世后空荡荡的房子里去。

  然后她就又回变成自己一个人。

  她知道,姑姑早晚要结婚,会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她——迟早有一天还是会被丢下。

  庄陶安也提了很多次要把明宋接回去,庄陶宁身边的人也一直劝她先把孩子送回去,爸爸妈妈都还在,哪有一个姑姑养孩子的道理。

  庄陶安劝庄陶宁:“你不能总单着,我回头请个保姆,好好和宋宋谈一谈,她现在大了,懂事了……”

  庄陶宁却拒绝了:“得了吧哥,你那点工资月月全给我,哪里还有钱请保姆,再说了,就算有保姆照顾,不知根不知底的,你能放心?你这又离了婚,没空照顾孩子,大半夜出警不回家就算了,有时候还得出差,个把月都回不来,宋宋一个小姑娘在家多不安全,还有,你看看你这胳膊,缝多少针了,你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孩子,回头还得宋宋照顾你,宋宋这个阶段学习多重要,你别耽误了孩子。”

  “再说了,你一个大男人,女孩子的心思又不懂,你比我大,工作早,刚开始工作的工资全拿来给我交学费,现在换我照顾宋宋又怎么了嘛,兄妹之间分那么清楚做什么,你快回去上班吧,”庄陶宁推推他,“宋宋在屋里学习呢,你别吵着她。”

  庄陶安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拿起桌子上的警帽,过来敲了敲她的房门:“宋宋,爸爸去上班了,给你买了草莓,待会儿吃。”

  明宋刚刚偷偷开了条门缝,听着庄陶安的脚步声过来,跟做贼一样跑回桌子前坐下,她听见了他们的谈话,嗡着鼻子‘嗯’了一声。

  明宋一边想让庄陶宁遇见一个好男人,一边又一直忐忑着,生怕庄陶宁把她丢回去,但是不管有多少闲言碎语,庄陶宁一直带着她。

  结婚这事,庄陶宁毫不在意:“宋宋是姑姑的试金石呀,帮姑姑排掉了那些不好的男人。”

  直到林旭出现,那一年,林旭刚来H市开装修公司,因为工作原因,两人就碰上了,谈起了恋爱,林旭不在意她带着哥哥的孩子,看着明宋笑:“以后也是我女儿了呗,我是上辈子积了福,不然哪里找得到这么漂亮的女儿。”

  后来庄陶宁问明宋:“宋宋喜欢林叔叔吗?姑姑嫁给他好不好?”

  明宋点头:“喜欢的。”

  结了婚以后,姑父对姑姑很好,姑父那时候公司正值起步,姑姑也辞了职决定帮他,两个人都很忙,再加上她学习紧张,还有升学压力,就住了校。

  林旭每个周末都去接她:“走喽小公主,咱们现在去接大公主下班喽。”

  后来姑父的公司做了起来,他们的生活条件也好了起来。

  姑姑是早产儿,奶奶生姑姑的时候年龄也有些大了,庄陶宁的身体一直算不上好,一直没打算要孩子,林旭也不在意,直到明宋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庄陶宁意外怀了孕,发现的时候已经两个多月了,虽然已经算是大龄产妇了,庄陶宁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然后有了林予阔,有了一切的完整。

  在十岁之前,明宋一直觉得上天对她是不公平的,直到十岁之后,她发现老天是公平的,你失去的东西,总会在别处得到。

  庄陶宁还有点困,喝了口水,就闭目养神,明宋喊她:“姑姑。”

  庄陶宁睁开眼睛:“嗯?”

  “我忘了告诉你,去年过年的时候我碰见我妈妈了。”

  庄陶宁问:“然后呢?”

  明宋抿抿唇:“我和她说,我以后不会再喊她妈妈了,因为我有你了。”

  庄陶宁怔了怔,才笑起来,眼眶也不经意泛起红,还记得数落她:“怎么能这么跟你妈妈说话。”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明宋学着裴师兄的话,“说都说了,你以后也不要和她联系了。”

  “什么时候出门碰见的?”庄陶宁疑惑,“姑姑怎么不知道?”

  庄陶宁这么一问,去年冬天和裴师兄半夜去墓园的事也回到了明宋的脑海,她想——她真的要很感谢师兄,感谢他在那晚给自己的勇气。

  ——“以后不要这么乖,不想做的事就不要做,不想听的话也不要听,那些没礼貌的人也不要对她有礼貌。”

  ——“你的人生是给你自己过的,庄明宋。”

  裴际言的声音还伴随着那晚的烟花声响在她的耳畔,师兄好像参与了太多她成长起来的瞬间,也鼓励她成为了现在的自己。

  明宋轻轻捏着庄陶宁的手指:“姑姑,我不想要A市的房子,我只想你和姑父都好好的,你以后不准加班了,可以吗?”

  庄陶宁回应她:“好。”

  -

  林旭不是本市人,但好在在这里做了这么多年生意,关系网还算密集,拜托完这个又拜托那个,找了几处关系,兜兜转转,还真的联系上一个熟人,立刻转去了附院。琇書蛧

  结果附院那边依然建议全切。

  上午九点多,明宋和林旭刚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坐在长椅上,附院人很多,身边不时有病人来回走动。

  林旭开口:“要不就不拖了,全切了吧?”

  明宋还没说话的时候,林旭的电话响了,他这几天拜托了不少人,帮他打听一下省外的专家。

  毕竟H市的医疗条件没有那么好。

  但是庄陶宁这个病发现得晚,林旭又怕跨省来回折腾,她身子受不住。

  林旭看着屏幕上显示的——A市的号码?

  他没记得问过A市啊。

  林旭狐疑着接起,片刻后,又把电话递给明宋:“宋宋,找你的。”

  -

  裴际言拿到电话,一整晚没睡下,第二天刚过了九点就立刻把电话拨了过去。

  周而还在睡觉,他站在没有几个人的宿舍楼道,那头等待接听的嘟嘟声也格外抓人心弦。

  直到终于有个男声接起,他委婉地问了好,询问庄明宋在不在。

  “在的。”

  那边环境嘈杂,有些吵,时不时还传来‘下一位病人、患者家属’这样的字眼,裴际言心中一滞:“能麻烦您让庄明宋听电话吗?”

  -

  明宋也很疑惑,接起后刚喂了一声,就听到那边的熟悉声音,尾音带着特有的弧度:“庄明宋?”

  因为惊讶,明宋微微睁大眼睛:“师、师兄?”

  那头的声音带了些小心翼翼:“你还好吗?生病了吗?”

  明宋也不知道为什么,眼眶倏地酸涩,眼尾也随之泛起了红,她强忍了几天的悲伤和难过,不知为何在听到这声‘你还好吗’后彻底破防。

  她的声音很快委屈起来,也顾不得此时林旭还在,鼻子抽搭着:“师兄,我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病情问题是百度的,如和现实有出入,就是我瞎扯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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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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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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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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