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信鸽穿梭在一片琼楼玉宇上空,随后降落在一座富丽堂皇守卫森严的宫殿外。
“咕······咕!”
一个黑影闪身而来,将它脚下的小竹筒取下,瞬间消失。
殿内,独留一盏灯火摇曳,显得整座宫殿异常昏暗。
一个满富威仪的女音缓缓响起,“失败了?”琇書蛧
听不出开口之人的喜怒哀乐。
一个恭敬的声音回话道,“回娘娘,本来可以成功的,可被人救了,我们的人也没能回来!”
派出将近两百个暗卫,竟然无一活口,这对于他们而言,怕是奇耻大辱。
而对方死的也就十几个王府的王骑护卫,就像没什么损失,而他身边的心腹竟一个未死。
慢条斯理的声音带着疑惑,“被人救了?何人救他?”竟敢坏她好事!
该死!
“他们正在查!”但是,那样隐秘的地方,隶属于姑苏城管辖,想要在那里摸清底细,怕是难。
“令牌呢?”这才是最重要的。
“已经失踪了!”|
“一群废物!”女人厉声呵斥,“即刻派出人把那块令牌找到,绝对不可落到容郅手里,还有,救他之人,也一并除了!”
“是!”
······
楚国凉州城驿馆。
凉州隶属楚国,是楚国最北边的城池,亦是楚国重要的边防之一,过了凉州,再过五里地,便是姑苏城,过了姑苏城,便是璃国。
这几天,摄政王亲临,二话不说就要巡查边防军务,弄得人心惶惶。
摄政王是谁?
当今楚国真正的主人,十六岁摄政,短短两年,便肃清朝廷毒瘤,还加强了楚国国力,十八岁便踏平南疆,南疆多个部落灭亡,皇室无一活口,彻底粉碎楚国的南部隐患,四年前与魏国发生征战,摄政王出战,竟一举拿下魏国大皇子的头颅,还有四皇子也因此重伤,把魏国军队打得落花流水,使得魏国不得已派出公主和亲,才得以善了,手段狠辣,毫无人情。
他手下有一支神秘的军队个个骁勇善战,名为铁血骑,而这支军队却只是传说,即使当年与南疆一战,也只是调派普通军队而已。
这样的身份,本该是帝王最忌惮的,可当今皇上体弱多病,与摄政王更是一母同胞,一登基第一道谕旨便是封当时仅有十六岁的陵王为摄政王,随后便不理朝政,如今,七年独揽大权,摄政王有太多让人惧怕的原因。
传言,摄政王俊美无俦,但却不近女色,如今二十三岁,却尚未娶妻,甚至连个侍妾都不曾有过,楚京中仰慕他的女子不在少数,却都无人可入他的眼。
太后体恤幼子至今未娶妻,赐下大量楚国的绝世美人,却无一活口,据说,都被摄政王赏给了军中将士。
朝堂上无人敢与之作对,即使作为当朝太后和皇后的娘家元氏一族,他的外祖家族,他也不曾留情,就在半年前,亲手了结了元家嫡次子,只因为他这个表弟冒犯了他。
惹得元家对此耿耿于怀。
所以,仅此摄政王来此巡查军务,使得凉州太守和凉州军领军的人为之战战兢兢。
他连外祖家族都毫不忌惮,若是他们这些小官出了差错,岂非诛九族?
驿站守满了王骑护卫。
不算富丽却还算雅致的房内,一个男子站在窗台下,一动不动。
身上穿着一袭墨色锦袍,头上戴着王冠,五官极其俊美,剑眉下,一双狭长的眸子隐晦而深沉,高挺的鼻子下,薄唇紧抿,即使是站着,也能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和那与生俱来的威仪。
手置于身前,缓缓扳动着拇指上的玉扳指,一手置于窗台下的红木桌,轻敲桌面,倾长的身姿立于窗台前,望着外面不语。
一个身穿玄衣的男子步入,恭敬的作揖,“王爷!”
此人便是容郅手下第一大将,也就是传说中铁血骑的领军将领,司徒仲!
男人面色未变,薄唇轻启,“说!”
“启禀王爷,您让属下所查之事受到干扰,闭客山庄在今日一早便燃起熊熊大火,如今怕是只剩废墟,山庄里的人皆不知所踪,属下无能,未能查探到那些人的下落!”
闻言,容郅鹰眼微眯,转身看着他,司徒仲即刻低着头。
谁知道容郅并未露出半丝不悦,而是依旧淡漠道,“继续追查,准备回京!”
司徒仲绷着脸领命,“属下这就去准备!”
转身退出,室内继续一片安静。
容郅思绪转变,沉思半响,随后,大步走出室内。
一辆马车在官道上狂奔,看起来平凡无奇的马车,两个人坐在前面驾车。
驾车之人便是莫离和莫言二人,即使是两个女子驾车,马车已经稳稳当当的走了很长一段路。
天一亮便从山庄离开,如今已是日暮西下,整整一日,从不曾停歇。
看着天边已经渐渐发暗,莫离拉了缰绳,撩开马车的帘子拧眉道,“主子,天色渐晚,夜中赶路不安全,且您已颠簸一日了,不如找个地方歇息一夜明日再走吧!”
这样赶路下去,马也会累死。
帘子里面光线极好,马车中间顶部有一颗夜明珠照射着整个车厢,楼月卿正在捧着一本书在看,被莫离这么一提醒,倒也才反应过来,掀开旁边别的帘子一看,吟吟一笑,“确实不早了,找个附近的城镇,先住一晚,明日启程,若是无意外,明日应当可以抵达邯州,我们就在那里等大哥!”
今日即使马车跑了一日,也就走了将近百里,离楚京恐怕日夜兼程也还要再走五六日,可大哥自楚京出发,定然是快马加鞭,如今怕是已然走了差不多五百里,最多还有不到两日便可抵达邯州。
他们她只要在大哥抵达邯州之前回到那里,就可以了。
“是!”
莫离继续驾车。
果然天黑之前终于到了一个县,虽然不及城池繁华,但是落脚足矣。
马车停在一家客栈门口,给自己戴上面纱和纱帽,挡住所有面容,楼月卿才下马车,走向客栈里头。
看见三个姑娘走进来,两个清新靓丽,还有一个全身除了手都看不到的女子,掌柜的忙的询问,“三位姑娘打尖儿还是住店?”
莫离淡声道,“掌柜的,给我们来一间上房!”
掌柜的一愣,三个人就一间?
楼月卿却在莫离之后开口,“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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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知道有没有人看,心好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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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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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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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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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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