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府里,第一时间,便回房看娘,把那小子打发到外面等候,第一眼便看到娘微黑的眼眶,我心里的内疚便如潮水般泛滥开来:一夜未归,我用脚指头也能猜到,娘这一夜是怎么的辗转反侧、睡不安枕的担忧。
关于这一天一夜以有少年的真实来历,我对娘是一五一十、毫无隐埋的合盘托出。这天下之大,也只有娘与陵姨算是如今我最可信之人吧。
而自从赌坊事件之后,我与娘之间便有了一种心照不宣的约定:相互沟通、绝不隐瞒、现在,我与娘之间那种朋友的感觉,多过母女之情。
毕竟前车之鉴不远,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才叫傻蛋。
娘虽是微皱了眉,仍是点头应下。
这也在我意料之中,以娘平素的为人,不论前因如何,反正那小子是因为救我而受伤失忆的,断无让我撒手不管之理。
但,同意,不代表没有隐忧:“那孩子失忆了,你又要想带进府里照看。那这府中,你还是要多留心照看才是,毕竟……这府里,……多是寻常百姓……平安是福,还有,小姐、夫人那儿,也该招呼一声才是!”
娘几番思量后,还是很隐诲的提出自己的看法,明里是要我照看那少年,可那话里话外之意,还是担心少年出身江湖,人虽失忆,但所谓本性难移,万一要真被人激怒。一个失忆的武者,谁能保证会发生事?
所以,娘只能隐隐地提点。
这点,我自是应下,也放在心上。回过头我便笑得如同大尾巴狼般,趁那小子仍不清不楚,混沌之时。<>软硬兼施,连哄便骗的让他点头应下。在府内绝不准以武欺人的不平等条约,否则,我哼哼两声奸笑……有时候,未曾说明的威胁,效果绝对大过说清楚的?
虽然事实上,我一时半会也没想到如果他动武我能怎么办?
不过,看那小子一脸惶恐的样子。我还是满有成就感的!
要想在府内安置一个闲人,以我地能力,也不算难事!
编上一套可怜的身世,在小姐面前漫不经心地提起,故事还没讲完,两旁听的小丫头已经哭成泪人,小姐亦红了眼,忙不迭的吩咐要把人带人府内安置:“真是太可怜了!”
再到周大娘那儿。混吃混喝,吹牛打屁,随后漫不经心的提及,自己带了个人入府,得提前知会一声,至于原因。当然不会如对娘竹筒倒豆,也不可能说编给小姐们听的悲惨世界版本。“滴水之恩涌泉报”七字足矣。
这话,其实本也不是说给周大娘听的,不过通过她的口传给她身后那人——上官夫人。我想,这样地答案,想必她会很满意的!
于是,忘尘便这样在上官府正式入住落户了。
对了,忘尘是我给那少年起的名字。他现在前尘往事全忘记了,总不能一天到晚喂来喂去,所以。便起了这名。对府里其它人,只声称是我家多年未见远房亲戚。暂住府里。
明知这个解释,其它人,肯定是有疑惑的。
毕竟,我的身世在那儿摆着,人尽皆知。苏家怎么会又冒出亲戚来?
但,只要搞定了夫人、小姐、周氏与娘后,其它人的心思,已不在我的考量范围之内。<>也不可能花心思去编谎了,毕竟,这世上从来没有无破绽的谎言,不说不错,多说多错,反正,只要那只四尊不说,量府内其他人也没那胆量对我当面质问,至于私下地议论,我也权当没听见,古语有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睿智如古人也对此无能为力,渺小如自己,不用太过较真不是?
云淡、风轻、时间悄然流失中。尘世间一切喧嚣在时间的抚弄下,皆会化于无形,只要时间足够。这也正是自己的期许。
看着头顶的阳光被层层绿意切割在地面投下斑剥的光点,听着风穿过树枝发出沙沙的低喃,无人声之挠耳,无差事之劳形。
因此,以我地眼光来看,这处位于上官府内的花园此刻真像天堂般完美。至于那青青草地下隐藏的蛇虫鼠蚁之类,只要没看到,权当忽略不计。夏日炎炎,正好午眠。背靠大树,全身放松在暖暖风中,我渐渐觉得眼皮沉重,昏昏欲睡!
那句老话怎以说来者,人算不如天算。
我是很想沐浴在阳光怀抱中入睡,可偏偏有人要在前面吵吵嚷嚷,扰人清梦。
吵吵嚷嚷其实也没我事,反正这府里诸事,只要能过得去,我没那心思理会的,差不多就行,中庸之道,水至清亦无鱼嘛。
可是,听着那些断断续续传入耳中的那些吵闹内容,我却不得不睁开眼,强打精神分心听下去。
“苏忘尘,你给我站住!”说这话的男声充满了愤怒,身后似乎还有女子的低声饮泣!
“让开!”仍是短短一字,我不由暗自摇头,忘尘这小子,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好说话会死人啊,老这么傲气的样子,难怪惹人眼红。<>
虽说这小子因为失忆而显无助,但那只是表象。书上是说过失忆的人,会把第一眼看到的人,当作亲人看,但,这并不代表会把所人人当亲人看。
所以,这小子除了在我面前比较有亲和力之外,其它地人,仍是一副拽拽地模样,得罪人不算易外,不过,依他的冷漠性子。也不是个惹事地主。有娘这府内总管的身份作后盾,我以为以别人不长眼去招惹他的事,应该可以避免的。
如今看来,我倒也高估了自家在府里的影响吧!
听着那男子话,心中有点火大,但,我也不是个冲动护短的人。何况那一旁夹杂着的女子地低声饮泣声,又是怎么回事?
反正给这小子有约法三章在前。我倒不担心那个大胆的男仆会有性命之忧。何况,那小子是失忆,又不是失去武功,瞧他频频向我立身之处近探望地眼,对面前叫嚣的仆人一脸不屑神色,八成是察觉到树后有人了。
自树后冒头,作个噤声的手势。我又缩回树后,一心一意当起旁听者。
都说旁观者清不是?
听了半晌,听清了来龙去脉后,我心中怎么只会升起了一股无力感。
记得说前世有个很有名的恶搞片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么,我眼看发生的应该可以归纳为“一方绣帕引起的纠纷”。
凭心而论,忘尘那小子长得地确不错,不说话时。绝对是个纯净的英俊少年,一开口,惜言如金的风格更是酷哥的表率,因为失忆,这两种本不相容的气质,出奇的在他身上搭配融洽。这样的少年。进得府里,自会牵动了不少丫头片子的芳心暗许。xǐυmь.℃òm
古代可没有那种如现代般地豪放女,最大胆的倒追美男,不过,少女情怀总是诗,至少可以一方绣帕表心迹。
人家辛辛苦苦绣好的绣帕,还要鼓起十二万分勇气,才能刻服羞涩,又要找个找个人少的时辰地方,来场偶遇。把自己精心锈制的绵巾相赠。依我来看,花费了如许心思。也值得拍手鼓励一下,勇气可嘉。
可忘尘那小子,除了对我的话还能听上几分外,对于其它闲杂人等,却没那份耐心。
当然,失忆会不会也让人地基本常识也忘记我是不得而知。
反正,结果就是忘尘那个不解风情的呆头鹅,眼也不眨下,抛出一句:“我不要!”作为回拒,当场摔碎一颗少女芳心。
如果事情只到此处,其实没大的关系,大不了忘尘继续前行,碎心少女躲到墙角低泣,追怀自己的如梦初恋,一切便水过无痕。
可是,坏事就坏在,那位丫头在府里也有本也暗恋者的。
近来看着那丫头为忘尘忙忙碌碌的锈花,本就暗自酸的不行,却无力阻止。
原来一直还满心企求忘尘千万不要接受那份示爱,可真的看到心上人被拒,哭得肝肠寸断时,心理又出现了奇怪的变化,凭自己视若珠玉者被别人视如弃履。
胸中那骨子不平气,被心上人眼泪一激,脑子一热,拦住忘尘的去路,定要讨个说法……然后,事情就荒腔走调成这样——一心只想在心上人面前逞回英雄,本也不能算错?
所以说,所谓祸水,自古就不应该单指美女。帅男亦不例外。
而忘尘那小子地做法,无论有心无心,倒也地确有些伤人。
我是从未来世界穿来的,前世男女平等口号喊了好多年,我骨子里仍是女权意识高涨,站在同为女性地角度,对于忘尘的做法,肯定不会赞同的。
反正到现在为止,忘尘除了言语上傲气,倒也没有其它举动。让他吃点暗亏,挫挫锐气也好!我是不打算出面了。
“……别以为你有苏大娘撑腰,便可以在府里欺人……?”这样一句话,传到我耳中,心中跳立刻升起一股无名火。
你小子器忘尘就算了,凭嘴里不干不净的捎带上我娘?
龙有逆鳞,触之暴跳如雷,而娘正是我的逆鳞之一。
不再有旁听看戏的心,轻咳一声,我自树后走了出来,笑颜如花,目色中却隐着无尽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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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最近的确很瓶,被地震打断了思路,为了保证质量,暂时两天一更吧!
我会尽快恢复后,还是一天一更!
抹汗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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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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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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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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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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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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