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
牛角冲天响起,大股的胡骑并没有继续出击,而是结阵缓缓退后。
遥远的江面上,近千大船顺流而下,火焰一般鲜红的旗帜迎风招展,太平道的水师只是抵挡片刻,就已招架不住对方的凶猛冲势,被击沉数艘战船之后,便开始向下游退去。
三百多艘战船压阵,五百多艘运兵船直接登岸,大批身穿红色重装铠甲的骑士从船上奔驰而下,眨眼功夫便已是千余骑,呼啸着扩大登陆场,护卫其后的辎重和步兵。
在那最为高大的一艘战船之上,昂然站立着一群傲然之士,为首之人不是别人,正是“火神”黎道天。
“北朝出兵了。”徐正奕面色一沉,沉声说道:“看来皇甫泰信也不是蠢猪,知道不能任由鹰王领兵平了冀州和齐州。”
叶清玄看着眼前的场景,面沉似水,突然说道:“我若是韩世昌,当半渡而击之。”
趁着敌方立足未稳,率领大批胡骑出击,确实有一鼓作气,击溃黎道天军势的可能。
但对方毕竟是外族和邪道,若是取胜,对收服天下的正道并不利。
可是,一旦北朝收回了冀州和齐州,天下一统的局面,也更加复杂,鲜血也会流的更多了。
考虑到最后,叶清玄等人也只是无奈的一叹。
可就在这时,一阵号角声响起,韩世昌指挥着退却的胡骑大军,却突然拐了个弯,宛如一大群迁徙的野牛,倏然朝着河滩上尚未完全摆足阵势的北朝大军冲了过来。
与此同时,原本回营的太平道大军,也在战鼓声声中,重新开拔,在营寨外重新列下阵势,并向河滩位置缓缓压来。
很显然,敌方阵营中也不乏识战之人,知晓一旦让北朝大军站稳脚跟,别说这开封府攻防战功亏一篑,恐怕就连之前夺得的大河以南的势力,也都将被对方重新夺回。
之前选择避其锋芒者,不过因姜断弦一人折了士气,暂时退避。但面对大军压境,生死存亡之际,与其灰溜溜的逃走,不如放手一搏。
杀——
胡骑飞驰而下,数量足有近万,漫天的杀气盈天而起,韩世昌一马当先,手持大枪,直搠登陆的北朝大军而来。
刚刚登陆的北朝早有准备,不但楼船上床弩备齐,射手立定,更有刚登岸的千余骑兵,手持长枪大盾,朝着杀来的胡骑便冲击而去。
斩!
姜断弦自然不会放过施展神威的机会,手中宝剑再次袭来,漫天一道剑气,摧枯拉朽一般的威势,横亘胡骑之前。
但这一次,胡骑领军者则是有着“北地枪王”之名的绝世高手韩世昌,面对如今正道第一高手的拦截,竟然毫无惧色,高举手中大枪,呼喝一声——
唰,唰唰——
身后近万胡骑同时拔出亮晃晃的弯刀,直冲天际。
漫天杀气萦绕骑阵之上,韩世昌大枪一晃,划出无数圆圈,那漫天的杀气瞬间凝聚,以万骑之杀气,助力了韩世昌这惊天动地的一枪!
“杀——”
韩世昌双目赤红,手中大枪卷起的罡气漆黑如漫天狼烟,如尖锥般的骑兵阵势之前,河滩上飞石乱滚,被那锐不可当的杀气犁出数道深达尺许的沟壑……
咄——!
一声闷响,韩世昌胯下乌骓马一声嘶鸣,硬生生人立而起,韩世昌面色一红,忙不迭将手中大枪向后一杵,砰地砸出一个大坑,如此才稳住身形。
强忍一口喷涌而出的鲜血,韩世昌非但不惊,眼中反而露出一丝傲色。
他,竟然能汇聚万军之勇气,硬挡了前代剑神的一击,说出去,必然天下震动,名扬四海。
事实也却如他所料一般,只是这一枪之威,姜断弦不禁面露惊诧之色,便是黎道天也被吓得一哆嗦。
本以为无敌于天下的人物,想不到世间竟还有借外力可予抗衡的招数。
姜断弦冷冷一笑,露出大感兴趣的表情,自言道:“尝闻二弟说及,上古兵家有借杀伐之气的功法,道家也有借天地玄气之法门,上古更有皇者携天地大气运而破虚而去之人……原本只道是传说之言,不足为信,想不到今日却真的见到其旁支末学,确是有趣……”
经此一招,姜断弦收剑而退。
他的大宗师气度不容他如野狗抢食般与万千兵士抵死拼杀,既然一招无功而返,自然退出这场低劣的厮杀。
而另一边韩世昌受此攻击,一时间也无法随军冲击。
大批胡骑从他身旁呼啸而过,看向他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和狂热。
胡人尚勇,韩世昌能够一枪与那一剑破千骑的高手对撼不落下风,已经赢得了他们的绝对崇拜。
东胡骑兵,包括北狄狼骑,自古以来都是擅长骑射,借着马快轻便,与中原军士拉开距离,以强弓袭杀,消磨中原士兵的锐气,再一鼓作气围而歼之;而中原骑兵,不善骑射,但装备精良,士气悍勇,一向以正面冲击为主要攻击手段。
这一次胡骑突击,仗着人多势众,一轮箭雨过后,便拔出弯刀,与手持长枪大盾的中原骑兵冲击到一处。
远处城头上所见,两股激流毫无花俏地撞击到了一处,迸射出无比壮烈的激情和火花,这里没有高手对决的技与美,却有着最原始力量的雄与壮,哪怕是叶清玄这等早已超脱凡人的绝世高手,也看得热血沸腾。
北朝骑兵的重甲长矛,无疑是骑兵冲击作战的利器,哪怕来自大草原上的精锐骑兵,在舍弃了擅长的骑射之术后也占不到丝毫便宜,一个照面便有无数胡骑被刺落马下,只有双方交错混战之时,方才利用手中弯刀,将北朝重骑兵的队伍一点一点地削薄。
北朝重骑兵毕竟人数不过千人,而面对的胡骑却有万余,双方的对冲只是稍稍迟滞了胡骑的冲势,接着便有大批胡骑从两侧绕过正面,直扑背后还未立下阵势的步兵。
这个时候,黎道天出手了!
双掌托天,燃起冲天烈焰,接着向下一压,两只巨大的火焰手掌便在冲来的胡骑面前布下了一片火海。
数量过百的胡骑躲避不及,瞬间连人带马成了惨叫的火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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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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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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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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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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