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他又是高珣身边的亲近之人。对整个陇西郡,甚至是凉州所生的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因为高珣在陇西郡把羌蛮给一锅端了。在给凉州各郡造成很大影响的同时,也为凉州各郡县带了一个头。现在汉阳郡的傅燮就正在走高珣的老路。贾诩所在的武威郡也同样如此。
然而,武威郡,汉阳郡,武都郡这样很早就设立的郡城。其境内所半归化的羌蛮人数,比汉民还要多。像傅燮这样凉州出身的士族官员,都尚且需要向高珣求援。那武威郡这种没有外援的郡,自然的就掀起了血雨腥风。
成公英与贾诩能成为好友。自然是知道贾诩的才华与性格。这是一个把自身与家人的安危看的很重的人。也是一个最懂得趋利避害的人物。
在武威郡已经开始动荡的情况下,陇西郡这个要兵有兵,要人有人的郡城,自然成了避难的选之地。所以,贾诩带着他的家人来投奔他,成公英一点也不意外。
“什么收不收留的。既然文和兄看得起英,那英就必须护你与你家人周全。何况,此时的陇西郡,君侯文韬武略无双,几万将士也是齐力同心。足够抵挡住凉州刮起的腥风。”
贾诩微微的笑了笑,没有做声。陇西郡此时确实是风平浪静。但又何尝不是暴风雨要来的前奏。高珣在陇西郡率先对境内的羌蛮动手。不仅把各郡县的羌蛮弄的紧张万分,也阻挡了南宫伯玉,韩遂他们的后路。只要三辅之地的叛军回凉州,当其冲的就是陇西郡。
到那时,就陇西郡的这点兵马,恐怕是阻挡不住。如果不是凉州已经没有了可去之处,他也不会带着家人来陇西郡。
成公英先是把贾诩请进了大门,并与其并肩而行。道:“文和兄,怎不见你的家人?你不说,你的家人也一起来到狄道县了吗?”
“诩已经把他们安置在谒舍中。”贾诩道。他带着家人来到狄道县,人生地不熟。如果不是知道曾经相交的好友成公英在陇西郡为功曹,他也不会找上成公英的家门。wWW.ΧìǔΜЬ.CǒΜ
谒舍,就是一种城市旅馆,这种城市旅馆数量很多,分布广泛,多供做小生意的普通下层人入住。《汉书·食货志》中的“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就是这个意思。
“怎么能让他们住谒舍?既然文和兄与你的家人到了狄道县,那就请兄一起入住我这吧。只要兄不嫌弃我这简略就行。”
成公英说完,想立即派人把贾诩的家人接来。对于贾诩能上他家门,成公英心中很是高兴。不仅贾诩是他的好友。在好友有难的时候帮一把。而且,他还可以接着贾诩在他家里的时候,向其请教一些问题。
贾诩立即摆摆手,道:“文节兄的好意,诩心领了。诩只是来陇西郡暂避而已。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
“这怎么称得上是兴师动众呢。文和兄想必也知道,谒舍中鱼龙混杂,很容易让你家人的安危没有保障。同时,住在谒舍中,不仅出入不方便,也很耗费钱财。所以,还是住我这吧。这样也有个相互照应。”
“文节兄,诩的家人可是有好几十口。”贾诩指着成公英相对简略,而又面积不大的房舍,道:“一旦诩的家人住了进来,你这就人满为患了。”
成公英扫视了眼他的房舍,脸上顿时一阵汗颜。他在这的房舍,面积确实不大。如果在住进几十号人,恐怕就有点挪不开脚了。
本来,在他被高珣征辟为功曹后,高珣就给安排了一座大的庭院。那时,成公英觉得他住的这房舍足够他家人用了,就婉拒了高珣的安排。
如果他知道贾诩要带着家人过来,那他就不会拒绝高珣的好意。现在让贾诩与他的家人住在谒舍中,他这个做朋友的又情何以堪?
成公英快的思索一番后,带着期盼道:“文和兄,你辞官回家,也有好几年了吧。有没有想过要出仕?”
贾诩的能力与才华,成公英是深深佩服的。现在他已经投到了高珣的身边,与高珣处在了同一条船上。为高珣招募人才,是他这个功曹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贾诩能加入进来,他们的势力,一定会如虎添翼。
同时,只要贾诩在陇西郡出仕了,那以高珣对待属下的态度,一定会为贾诩把住宿问题给解决。
“出仕?”
贾诩楞了下神。他自然明白好友的意思。对他以及他贾氏一族来说,如果要恢复贾氏一族的荣光,出仕为官是必不可少的。
只是,以如今大汉的局势,不管是朝廷,还是地方。已经是处在动乱边缘,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下就会打乱。到那时,正是他这样的人有用武之地的时候。
君则臣,臣亦则君。
对于高珣,他也是名闻久矣。特别是高珣来到陇西郡为官后,他也没少关注。高珣能以弱冠之年,而位居高位。其能力与手段定是不凡。而且,高珣的身后,还有蔡邕这样的大汉名儒撑腰,哪怕高珣出身低微,也一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选择投靠高珣,到也不差。只是,高珣因为在陇西郡杀羌之事,已经让其置身于风暴中心。随时都有被吹翻的可能。如果他投靠了,那不是要跟着遭殃。
对于与主君一起陪葬的事,可不是他的风格。
“对,出仕。英想兄出仕陇西郡。”成公英道。
贾诩缓缓的摇摇头道:“恐怕要让文节兄你失望了。诩此时只想过安逸的生活,还没有出仕的打算。”
“文和兄。。。。。”
成公英对于贾诩的拒绝,心中顿时一阵失望。本想还好好的劝说一番,就被贾诩以坚定的语气给打断。
成公英叹息一声,在知道了贾诩的态度后,他也没有在多劝。既然贾诩来到了狄道县,那他以后有的是机会劝导。也不再急于这一时。
于是,带着贾诩到了他的客厅中。
一段时间后,成公英的管家,带着一众下人,把酒水送了上来。两人许久未见,乘着机会,边喝酒边开始叙旧。
正当成公英与贾诩两人,话题正浓的时候。那守门的下人又再一次出现到成公英的面前,道:“家主,高君侯与田主簿来了。”
成公英立即站了起来,向贾诩道:“文和兄,既然我家君侯与田主簿来了,那就烦请兄一起去迎接如何?”
高珣的抵达,让成公英规劝贾诩出仕的心,又活泛了起来。以高珣那平易近人的魅力,相信贾诩会改变主意。
“诩一介外人,还是不要打扰你们了。”贾诩摇头道。他热也跟着站起来,想要回避。好友的心思,他又何尝不懂。然而,此时的时机不对,还是不要与高珣相见的为好。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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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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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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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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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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