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说的就是苏仙儿。
这位素来冷静的小妞儿此时已经深深陷入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怀疑之中,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看不惯美依姐秀恩爱,自己出主意把自己送过来捣乱。
也许有人会说了,不过来捣乱能混上歌儿唱吗?这可是supergilrs在欧美正式发行的第一首歌啊!
可是问题就是出现在这首歌上啊啊啊啊!
“艾德蒙先生,我觉得我不太适合这首歌,要不您还是把斯蒂芬妮姐姐叫回来让她唱吧。”看着手中的歌谱,苏仙儿呆滞了一下,这么对艾德蒙说道。
“不不不,苏……”艾德蒙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表情认真地说道,“……你的身体里隐藏着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才能,这首歌就是属于你的!”
艾德蒙旁边的白人男子连连点头,望着苏仙儿的双眼闪闪发亮:“没错,苏,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的灵感就源源不断,如果换成别人,这份工作我就不做了!”
苏仙儿很想骂脏话,不然竖起两根中指也行,可是不行,她是好孩子,做不出这样粗鲁的言行。
负责MV形象设计的设计师都放下这样的狠话了,苏仙儿还能怎么办呢,虽然对这首歌发自内心地抗拒,但是……尽力试试看吧!
苏仙儿一步一回头地走进录音室,调整麦克风位置的时候还抬头望着窗外众人,抱着万一的希望期盼着这些人能良心发现,放弃逼迫她这个纯洁少女。
可惜没人对此感到愧疚,正相反,一个个全都兴高采烈地做着准备。
“苏,准备好了吗?”艾德蒙就站在调音台前,戴着大大的耳机,“我们试录一遍!”
看来自己这一劫是逃不掉了!苏仙儿认命地拿起歌谱,又过了一遍歌词,叹了口气,这首歌发行出去,自己的乖宝宝形象算是彻底毁了!
算了,自己已经这把年纪了,好孩子形象也是时候退出舞台了。
把歌谱摆在架子上夹好,苏仙儿冲外面比了个OK的手势,艾德蒙点了点头,把音乐开关按了下去,劲爆的音乐在录音间内外的耳机中响起……
苏仙儿下定决心开始录歌的时候,用这首歌把她坑了的黄美依正拉着林白的手,在沙滩上漫步。
剧组这群人来得快去得更快,可也是,热闹也看了,还留下等着林白秋后算账吗?
所以偌大的沙滩上除了他们两个以外空无一人,只有恒古不变的海浪声伴随着他们漫步前行。
既然没了人迹,自然也没了灯光,不过没关系,夜空星光璀璨,更有一弯新月,虽然光线并不明亮,朦朦胧胧中却也足够近在咫尺的两人看清彼此。
黄美依低着头,发丝垂在脸侧,林白看不见她的表情,却能看清她提起裙摆下的鞋。
因为那是他的鞋!
都怪K的那个U盘,存什么不好,偏偏要存《我的野蛮女友》,那玩意是能让女生随便看的吗?看过之后的结果就是眼下这样!
这个事儿还是要从剧组那群看热闹的说起,这些魂淡撤退得也太彻底了,就连神父和修女都不见人影,弄得黄美依想换下裙子都找不到自己换下来的衣物。
当然了,刚举行完那么浪漫的婚礼,黄美依愿不愿意立刻换回原来的衣物还是个问题,可是,至少也能把这坑爹的高跟鞋换了吧?
穿高跟鞋在沙滩上行走有多别扭,你知道吗?!
现在林白算是知道了!
黄美依这个不讲理的小妞儿,在沙滩上才走了两步就说什么也不干了,说容易崴脚。
好吧,这也是实情,女人穿高跟鞋的痛苦,没尝试过的男人是不会知道的。
于是林白就打算背她。
可是黄美依说不行,她穿着裙子不方便背。琇書蛧
那就抱吧,公主抱,多浪漫啊!
也不行,黄美英说想体会一下夜间在海边散步的浪漫,尤其是这身公主一样的宫廷裙,提着裙摆行走于海浪边的感觉,啧啧……
虽然林白对大冬天夜里在海边能否有浪漫表示怀疑,但是黄美依都这么说了,他也只能顺着她的话问那该怎么办。
现在想想,当时他就不应该问这句话,强硬一点,抱起黄美依就走就没有现在的事了!
可惜林白没预料到黄美依居然看了野蛮女友,而且还学会了现学现用,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了,黄美依穿着他的运动鞋走得那叫一个开心,他踩着只能穿进去一半的高跟鞋走得那叫一个小心。
那个叫金浩植的男人应该被吊起来TJJDS,要不是他写出了《我的野蛮女友》,广大男同胞至于会遭受如此荼毒吗?
还没到吗?林白望向前方,昏暗夜色中完全看不到汽车的影子,来时仅仅半小时的路程现在感觉那么漫长!
这时只能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了,比如说压在手臂上的柔软触感,那么熟悉,虽然只有幸在梦里见过,却可以轻易在脑海中描绘出它的形状,诱人的粉红,还有那令他迷恋的纹身……
停,打住,不能再想了,本来就掌握不好平衡,血液再集中到前面,怕不是要平地摔哟!就林白这体重,真要是扑倒,黄美依这小身子板都不一定能拉得住他!
还是看点不容易出事儿的风景吧,比如说头顶迷人的星空,身畔波光粼粼的海水,远方明亮的灯塔,还有沙滩上的那点亮光……
亮光?不止是林白一个人注意到了那处光亮,黄美依的注意力也被那橘黄色的温暖光线吸引,起了好奇,拉着林白冲着它走去。
其实黄美依是想跑来着,可惜林白现在这状况基本已经告别跑了,好在这小妞还有些良心,没丢下林白自己先跑过去,算是让林白心中有点安慰。
靠得近前,林白停住了脚步,拉着黄美依想要绕行,可是都到了这里,黄美依哪能压抑住好奇,松开手跑过去,惊讶道:“咦,这里为什么会有个帐篷?”
林白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空无一人的海边多了个帐篷,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谁的手笔!
说到脚趾头,妈呀,好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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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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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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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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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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