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老婆是偶像>第三百四十六章 震动的夙愿
  被游戏中心里的玩家们称为“小楚”的少年名叫楚凌云,今年刚刚十七岁,不过他的外表看起来还不到十五岁。这样的年纪,他理所当然还是一名学生,因为父母的错误决定,目前就读于枫神私立学院高中二年级四班。

  枫神私立学院可不是那种收着高额学费却对学生不闻不问的垃圾学校,相反地,即使在中国它也是排名前列的大型学院。耗资庞大、设备配套的硬件设施加上从远近省市挖角而来的优秀师资,在许多家长眼中,枫神学院几乎等于孩子成材的代名词!枫神学院也不负这些家长们的厚望,每年从这里向各高等学府输送的人才数量、质量都雄居全国之冠。琇書網

  让枫神学院的学生们喜爱这所学校的原因却不只是因为它超高的升学率,还有在枫神中实行的学生自治和社团制度——在枫神学院之中,只要不触犯学校基本的制度、不影响自己的学业,你完全可以把精力投注在自己的兴趣上!

  按理来说,在这间成就辉煌的学院中读书应该是楚凌云求之不得的幸事,可是事实恰好相反,他每时每刻都希望赶快结束这地狱般的生活。

  楚凌云体弱多病,哦,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他的身体确实很弱,但是病却一直只有那么一种。也许你会觉得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得过病,得病实在是一件普通之极的事情,可是我敢保证,楚凌云所得的怪病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个相同的病例来!

  追溯这个怪病的源头,大概要从楚凌云很小很小的时候说起。所谓很小很小,就是楚凌云还没有记忆的那一段婴孩时期,据说(述说者当然是楚凌云的父母)楚凌云在那时候受过一次严重的外伤,严重程度甚至可能致命。因为某些原因,楚凌云的血液减缓了流动速度,从而避免了他幼小的生命因为失血过多而夭折。然而麻烦的是,当他的外伤治愈之后,血液并没有因此恢复正常,反而一直保持着正常血液流速一半左右的缓慢速度在他体内流淌。

  这给楚凌云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明显的。

  首先,他不能情绪波动太大。这一点很好理解,大家都知道情绪激动是会使血液加速流动的,而对于体质特殊的楚凌云来说,血液稍微加速给他带来的结果只能是事前毫无征兆的临时性休克。小时候的楚凌云因为这个没少吃苦头,在不断昏厥中他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身体许可的范围内波动,小小年纪就达到了“古井无波”的修养最高境界——当然,这都是迫于无奈,若不是不想时刻都有“短路”的危险,谁又不想随心所欲地表现情绪呢?

  如果楚凌云的外型俊朗一点,身材高大一点,他这种基本看不出有什么表情的表情就会被定义为“酷”,恰好是女生追逐、男生崇拜的典型!可惜血液流动缓慢的第二点影响彻底打消了这种可能:因为血液流动比正常人足足慢了一半,所以供给给全身的营养理所当然也只有正常人的一半水平,这使得楚凌云的身体发育比同龄人缓慢许多,也是楚凌云明明已经十七岁看起来却不到十五岁的真正原因。

  还有一些琐碎的影响,例如不能吃刺激性食品、不能做剧烈活动等等,和上面两点比起来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至少到目前为止真正给楚凌云带来麻烦的主要就是前面那两点。

  人总是喜欢欺负弱者,这在人类社会中已经是一条不争的定式,而这条定式在道德约束还不成熟的未成年人世界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楚凌云无疑是一个弱者,这一点不仅仅因为他的身体虚弱,还因为他根本无法反抗。也不是他不想反抗别人加诸于他身上的不公,实在是他的身体条件不允许——试想一下,被压迫的人反抗之前必然有愤怒、悲痛等等激烈的情绪变化,这对于楚凌云来说根本就等于两个字——休克,而一个已经休克的人又能反抗些什么呢?

  打不能还手,骂不能还口,这样品质优良的受气包大家怎能错过?于是乎,从楚凌云有记忆以来,他的人生就是在被欺负中度过的。

  最开始的时候这些欺负他的人还总是被楚凌云的忽然晕倒吓上一跳,次数多了也就知道这种无征兆的休克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明白了这一点,这些人的行径就更肆无忌惮起来,到后来甚至以整到楚凌云晕倒为乐!

  为了儿子不被欺负,楚凌云的父母三次搬家、五次为楚凌云更换学校,可惜结果并不如人意。每到一个新环境,楚凌云倒是会因为彼此间的陌生而少被欺负那么几天,可也就只是几天而已——他软弱可欺的体质还是会很快被新环境中的人们发掘出来,并给予最大限度的“照顾”。

  楚凌云终于明白了自己无法摆脱被欺负的命运,并且婉转地向父母表示自己不愿意在过迁徙的日子。于是楚家正式定居在常春市——据说这是因为这座省会级的城市具有相对较浓的文化气息,民风也相对淳朴一些——这一点楚凌云倒深有体会,毕竟这座城市的人展开对他的欺负行动要比其它城市的人晚了那么几天……

  对于儿子这种莫名其妙的体质,楚凌云的父母内疚到了极点。

  楚凌云的父亲楚朗本是一个叱咤商界的企业家,白手起家的他在中国最早投入商海的弄潮儿中有着“银狼”的绰号,意喻他出手的狠、准以及身上的王者之气。可惜儿子的怪病夺走了他全部的注意力,他放弃了扩大企业的机会,只是因为一旦企业扩张,更加繁忙的事务将耽误他带着儿子寻医问药。如今,昔日曾跟随他学习商场经验的后辈个个都已是商界豪雄,楚朗却依然只是一家中型企业的老板,唯一与“银狼”绰号相符的,大概只有那一头因为担心儿子病情而早生的华发了。不过提起楚朗这个名字,那些跺跺脚股票指数都要狂跌数百点的商界大佬们没有一个不竖起大拇指,赞上一句“男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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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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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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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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