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崇祯有把枪>第109章 决胜
  崇祯皇帝在卫兵簇拥下来到棱堡制高点,在这里,他将用手中的巴雷特重型狙击步枪收割建奴生命。

  密云棱堡群呈品字形散落分布,由东向西延伸,长达十里,西端紧挨着昌平城郊,最东边则与藩王军驻守的女墙阵地相邻。西边突出部由三座棱堡组成,忽略棱堡前隐藏地下的暗堡,这三座棱堡就是明军抵抗清军的最前线。

  朱由检和他手下卫兵驻守突出部由西往东第三座棱堡,具体来说是负责棱堡左翼。平心而论,这是个相对安全的位置,至少不会遭受清军首轮进攻,棱堡右翼则由谷大用派来的亲兵五百人防卫。这些亲兵战力强悍,名义上是镇守棱堡侧翼,实际上是派来保护崇祯皇帝的。

  朱由检一心求死,在他看来,仗打成这样,不少人都该死。

  谷大用却不这么认为,倘若崇祯皇帝死在了这里,他这个山西总兵也算做到头了,搞不好还会被抄家灭族。

  因此谷大用特意叮嘱手下亲兵,告诉他们,倘若皇上有个三长两短,就要扒了他们的皮。

  此刻朱由检趴在垛口后面,身体贴着地面,匍匐在地,从半空俯瞰仿佛一条肥胖的蛇。

  而那把重达十五公斤的重型狙击步枪支架已经张开,放在皇帝陛下面前,直径两厘米的步枪子弹安静躺在弹仓中,随时准备放飞自己收割别人生命。

  晨光照在巴雷特枪表面,放射出诡异光泽。

  大明皇帝五体投地姿势颇不雅观,搁在从前让言官御史们看见,免不了一顿絮絮叨叨。然而非常之时,朱由检也顾不上这些了。

  站着打飞机是不能站着的,巴雷特重型狙击步枪射击时后坐力极大,换做任何一名狙击手过来也不能站着把枪打了。

  这毕竟不是在打手枪。

  巴雷特有效射程射程超过一千五百米,可以轻松将目标半截身子打断,可以说是轻兵器的巅峰。

  实际上,朱由检使用这把巴雷特压制对面建奴五六门红衣炮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可以说是碾压。不过,为了防止意外,他还是要小心翼翼,遮尘盖,反光镜都不能打开,万一对面哪个炮手良心发现朝这边来那么一炮,崇祯皇帝中兴大明的计划就要泡汤了。

  “这些鞑子生命力真是顽强,比老鼠蟑螂还厉害。”

  朱由检自言自语,他回想起不久前将鼠疫病毒投放辽东的事情,本以为能让康麻子他爷爷感染病毒提前变成麻子,没想到,没想到鞑子竟然对鼠疫具有免疫力,除了少许老弱病残,鼠疫病毒过后,大部分建奴还活的好好的。

  崇祯皇帝超强病毒计划的失败,更让参与计划的明人相信,鞑子不是人,而是黄鼠狼或者说是黄大仙变得。

  北直隶辽东一带将黄鼠狼称为黄大仙,完全是扯淡。所谓黄大仙指的是北宋得道高人黄裳,此人天生慧根,斩杀五名人魈后飞升成仙,后世尊称为黄大仙——这都是题外话,关于黄大仙的经历,足够三部仙侠小说。总之,黄裳这种潇洒飘逸放荡不羁颜值爆表的形象,如何能和猥琐如建奴的黄鼠狼联系在一起,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今天都给朕睁大眼睛瞧仔细了,看看鞑子是不是黄鼠狼变得,看你们手里的家伙能打死他们不?“

  环绕崇祯皇帝周围,三十六名中卫军精锐模仿他们的皇上,也趴在了地上。各人脸上表情不一,手中的家伙也是五花八门,有九五式,有AK74,还有Mk18,乍看上去,像是在搞步枪展览。

  听到皇上说黄大仙,在场各人面色微变,在这个识字率不足百分之一的蒙昧时代,绝大多数人都相信世上有鬼的。

  单纯从火力上来说,这三十多人的火力比八旗一个三百人的固山额真还要强,因此谷大用忧虑皇帝安危,完全是多余的。仗打起来,与其担朱由检,不如担心他自己。Χiυmъ.cοΜ

  “建奴快上来了。”

  崇祯皇帝喃喃自语,周围各人立即紧张起来。

  大片大片人马出现在朱由检视野之中,还不是很清晰,他连忙调节狙击镜倍率,根据此时风力温度湿度纠正偏差。

  很快的,狙击瞄准镜里浮现出更清晰的图景。

  “是百姓,”

  大片大片的明国百姓被高丽棒子驱赶着,如羊群般缓缓朝东边靠拢过来,距离棱堡阵地越来越近。

  上千名身披明甲,手持鸟铳的朝鲜王军尾随其后,嘴里叫着朱由检听不懂的朝鲜语,挥舞马鞭,抽向那些不肯前进的百姓。这些百姓大都穿着单衣,鞭子抽下去,激起阵阵血花。这些明国百姓都是建奴从张家口至昌平沿途掳掠而来,多尔衮原本计划将他们掳掠到辽东,因为要与朱由检决战,不得已就将其中老弱妇孺连同壮丁,全部用来填壕。

  朱由检注意到,这次和往常不同,这些被驱赶的百姓没有搬运石块,手上也没有装土的袋子。

  “鞑子不是要填壕么?用什么填壕?”

  就在疑惑不解时,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可怕念想。

  ”莫非是用活人?“

  驱赶活人,让活人跳进壕沟,用人肉填壕,在冷兵器作战的古代,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实际上,古代多数城池最后被攻破,都是尸体叠着尸体形成尸山,直到比城墙还高······

  几乎每一次改朝换代,都会发生这样惨烈的攻城战。

  虽然多有耳闻,不过今天朱由检亲眼目睹,还是被深深震惊。

  “这些挨千刀的二鞑子!枉我大明从前把他们从倭寇手中救出,真该将他们杀光!“王承恩一旁看的是咬牙切齿,“皇上,谷大用怎么还不开炮!等会儿人都冲上来了!”

  “开炮?“

  崇祯皇帝精神恍惚,一个帝王,亲手屠杀自己的百姓,自己的子民,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沉默了一会儿,崇祯皇帝做出了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决定。

  “来人,告诉谷大用,先不要开炮!“

  “可是,皇上,鞑子就要上来了!”王承恩心急火燎,这种千钧一发时刻,可不能有任何妇人之仁,这可是皇上刚才说的。

  然而崇祯皇帝并没有和他多做解释,怒吼道:“快去通报!先不要开炮,朕,要和这些被虏百姓谈谈。“

  “谈谈?”王承恩倒吸一口凉气,不过他知道崇祯皇帝命令不能违背,连忙去带人朝谷大用那边去了。

  就在明崇祯皇帝下令暂停开炮时,已经走到棱堡阵前的朝鲜王军停了下来,阵地上响起明国百姓震天动地的哀嚎。

  “明国将官听着!”

  就在棱堡守军不知所措时,从高丽棒子中走出个军官模样的朝鲜将官,操着生硬的大明官话,抬头对城头喊道。

  “我大清八旗,天下无敌,昌平已被屠灭,尔等想要活命,想要眼前这些明国百姓不死,就赶紧打开城门,忠亲王说了,只要尔等现在降清,重重有赏,每人发五十两银子!”

  朝明军喊话的正是统制公宋仲鸭,在他身边,两名甲兵,手举盾牌小心翼翼护卫着他,宋仲鸭知道明军火器厉害,所以不敢靠的太近。

  在他看来,他家主子多尔衮向明军提出的条件颇为优厚,对方没有理由拒绝。

  棱堡之上数千明军听见喊话,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不少人眼中冒出怒火,如果不是主将拦着,怕是会冲下去把高丽棒子活活撕了,

  几个月前,这些明军还都是些破产农民,无路可走被逼入绝境,如果不是崇祯皇帝,如果不是大明收留了他们,给他们衣食,给他们住处,给他们尊严,他们中的大多数现在恐怕已经化作枯骨。

  可以说,忠君爱国已经渗入炮灰团的骨髓,这个世界上他们谁都可以背叛,唯独对朱由检不会。

  见棱堡明军这种反应,崇祯皇帝微微一笑,推开左右侍卫,径直来到棱堡最前面,面朝数千名大明百姓,撕破喉咙喊道。

  “朕乃大明皇帝,朱由检!这次朕御驾亲征,将会率领大军扫灭建奴!“

  ”朕看到百姓流离失所,看到你们家破人亡,朕心如刀割,比刀割还痛!朕该死!大明上下都该死!“

  ”然而现在,朕不能死!守城将士们不能死!你们当然也不能死!“

  距离棱堡最近的百姓开始骚动起来,纷纷交头接耳,抬头望向站在头顶上的崇祯皇帝。

  恍如梦境,皇帝本人竟然御驾亲征,来和建奴决战。

  毫无疑问,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他们这辈子距离皇上最近的一次。

  ”二鞑子尾随在你们后面!现在打开城门,他们就会跟进来!到时候,所有人都会死!”

  “你们如果不想死,就掉过头,和这些狗娘养的二鞑子拼了!你们若是死了,朕就用这些高丽棒子,鞑子,还有多尔衮的心肝,给你们祭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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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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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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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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